§十一 走进私人空间(1 / 1)

我是刘心武 刘心武 1497 字 1个月前

“家?”

一位年轻的朋友露出一个鄙夷的微笑,坦率地对我说:

“你太保守了!我崇尚爱情,然而,家庭是爱情的坟墓,这是至理名言!我愿永在恋爱之中,而不愿将自己埋葬于家庭!”

我是否保守,可请为我作鉴定的人去反复斟酌考定,兹不讨论。这位年轻人的看法,我很尊重。因为像恋爱、婚姻这类事情,尽管都含有相当的社会性,然而大体而言,属于个体生命的私生活,当可允许在不触犯法律及不违背公德的前提下,各自保持种种独特的看法和做法。我个人的婚姻是稳定的,但我有若干极相好的朋友,相继发生了婚变,我以为我的稳定和他或她的变化,都是我们各自的私事,稳定的不好谥为“保守”,变化的更不能判定为“新潮”或“轻率”。我们互不干涉私生活,所以我们仍是朋友,有的离异的双方原来都是多年的朋友,他们离异后双方已不再来往,却都各自同我保持来往,我们之间相处得都很好。

“家庭是爱情的坟墓”,相信是不少人的经验之谈,流传至今并有人笃信,也是自然之事。我想这种情况是一直存在的,但却不能成为一条公理,否则,当我们望见城市的“万家灯火”时,岂不要毛骨悚然——难道那是万座坟墓的幢幢鬼火吗?

我主张在人生中细品家庭的平凡琐屑之乐,丝毫也不是想否认或抹煞另外的许多人生乐趣。

我就有一位极要好的朋友——不仅是我的朋友,也是我妻的朋友,并且我儿子长大后,他们也满有得可聊,所以是我们全家的至友——他一直独身。以我对他的了解,我可以断言,他的独身,是自愿的,并是幸福的。在这千姿百态的世界和人生中,他所品尝的人生之果,便是独处的乐趣。

因为我自己是早就结婚并一直过着小家庭的生活,所以我不敢妄自描述和抒发像他那样的独身者的独特乐趣。但即使以我们的小小家庭而言,再怎么奢言我们的和谐安乐,也不能掩盖我们各自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这一铁的事实。既然我们三人毕竟各是各(儿子虽由我的**同妻的卵子结合而成,且人们都说他既长得像我又长得像我妻,但他已长大成人,俨然一严格有别于我们的独立生命),我们就不可能没有相互排拒、相互回避的一面,也就不可能没有一种想在某一段时间里默然独处的强烈欲望。

默然独处,也是一种人生享受。

一次妻公然对我和儿子总结说:“这几年里过春节,我最快乐的一天,就是去年初三那天。那天我让你们去姑妈家拜年,自己一个人留在了家中,而且我临时掐断了电铃的导线,紧关房门。我也没躺下睡觉,也没守着电视机,也没翻书看报,也没嗑瓜子吃零食。只是一个人坐在沙发椅上,让阳光射进来,铺满我全身,全身关节放松,把心思也放松,就那么悠哉游哉地一个人呆着……我当然想到了很多很多。但既非国家大事,也非家庭小事;既不怨恨谁,也不想念谁;既不为什么而自豪,也不因什么而惭愧。我想到许多许多美丽有趣的事情,例如上初中时,我们跳‘荷花舞’的情景。还有小时候,邻居王姨跟我讲《红楼梦》的那些个语气表情,还有一回买到过又便宜又香甜的红香蕉苹果,以及有一年夏天,在颐和园看到过的一朵白得特别耀眼的荷花……唉呀,真是舒服极了!快乐极了!最后我想,你们都走了,好呀!一个人也不来,多好呀!一个人这么呆一阵,多好呀!”

真有她的!她那回的留下,原是跟我和儿子托言“累了,头有点痛,实在走不出去,要躺下睡一睡”,我们才放过她的,到了姑妈家解释了她没去的原因,并代为道歉,引出了姑妈许多的关怀和慰问。谁曾想,她坐在我们家那张沙发椅中,却头也不痛,觉也不睡,美滋滋地享受了一番独处的人生之乐!

人之独处,需要有一个“私人空间”。

这类的话我们听得太多了:人不要总是关在屋子里,人一定要经常走出屋门,即使一时去不了田原山川,就在街巷的树下散散步,在楼区的绿地中舒展舒展腰肢,也是于身心两利的。倘能进一步领会到大自然的雄奇瑰丽,能自觉地投身于大自然的怀抱,并以一片赤诚之心拥抱大自然,直到在这种合抱中达于交融的程度,则人生的幸福,心灵的领悟,便都尽含其中了!这类的劝诫不消说都是至理名言,我也持有相同的看法。但是,以我粗浅的人生体验,我却觉得,在目前的中国,又尤其在目前中国的大城市中,许许多多凡人的苦恼,倒还不是风景名胜的不够繁多,公众娱乐场所的缺少,每人所平均享受的绿地数量如何微小,以及在享受大自然方面还如何地不方便……那排在第一位的苦恼,大半以上是对私人空间的渴求悬而未获。这里且撇下居住空间和心灵空间的交互作用这一角度,单说说作为个体生命的一种几乎无可避免的“洞穴需求”。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或更坦率地说,人是从兽进化而来,因而,人性中的兽性问题,就是一颇重要的研究课题。而在这一复杂的问题中,人的心灵中所潴留的兽类生活习惯的积淀,如在自择的封闭空间中能增加安全感,便是很值得拾出来探究的一种心理,我们姑且戏称为“洞穴需求”——亦即一种潜在的对“私人空间”的最低限度的需求。幼童在听了鬼故事或因其他原因产生恐怖感后,常在夜晚用被子严严地蒙住头;孩子在挨了老师训斥或家长的挞伐后,常愿躲进暗暗的角落,乃至柴火堆中、橱柜里面,蜷缩着暂避一时;成人在遭了侮辱或经受刺激后,也常愿一个人单独呆在一间紧闭屋门(从里面锁紧)、严遮窗帘(忌讳他人窥探)的屋子里;或仅仅是因为疲惫,人们也常常发出恳求:“请让我一个人呆一会儿……”人就是这样常常需要一个哪怕是小小的、简陋的“洞穴”,在现代社会中,便是需要一个六面体——属于个人的“盒子”,即一处可由个人自由支配的房间。现代人到生命结束之后,也仍需要一只“盒子”,实行土葬的用棺材,实行火葬的用骨灰盒,有的民族有的宗教徒不用“盒子”,但所挖的葬尸穴也便是一只无形的“盒子”。当代人在住房的“大盒子”和死后所需的棺木“小盒子”之间,还有种装着轱辘的“中等盒子”是必不可少的——即私人轿车。所以,在谈了许多关于人如何能到大自然中去尽情享受宇宙精华之后,我们也无妨来谈谈人如何能争取到一个私人空间,来合情合理地享受自己的那一份暂与大自然隔离开并且也暂与喧嚣的社会生活隔离开的宁静与快乐。

这就必然要谈到隐私。人作为个体,当然有私的一面,而隐私,则几乎无人没有。凡不伤及他人和社会的隐私,他人及社会都务须加以尊重。人除了服务于社会、造福于他人,退到私人空间中时,当可安享处理隐私之乐。即以夫妻之间而言,我以为最和美的夫妻,如司马相如与卓文君、梁鸿与孟光,恐怕也都各自有着自己的隐私,有时就需要避开对方,独处一室中加以处理。在现今欧美等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大多数人过的是一种中产阶级的生活方式(许多大富翁一般也不常住城堡式超豪华住宅,许多收入不算太丰的人也借赁租买单栋的多室多厅多卫生间的住宅),夫妻除了合用的起居室、卧房等房间外,一般都各自仍有一间自己的“书房”。说是“书房”,其实不一定是用来看书和写作,那即是享受隐私处理权的个人“洞穴”,丈夫进入妻子的或妻子进入丈夫的“洞穴”前,一般都要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入内。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这样的条件一般都不具备,但虽同居一室,夫妻各有自己的箱笼,以及各有自己的专门抽屉,存放一点“私房钱”,或少男少女时期的纪念品,乃至婚前收到的非现配偶的情书、相片等等,应已均非罕事。除了夫唱妇随或妇唱夫随的琴瑟相合之乐而外,夫妻各人独处时,清点一下自己的“私房”,重温一下少时旧梦,咀嚼品味一番只属于自己的人生曲调,当也是重要的人生乐趣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