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宗教,有密切之关系,无论何种民族,当开化之始,其道德条件,恒隶属于宗教之中。所谓道德律者,不外乎神之命令,何谓道德,神之所许故也;何谓不道德,神之所戒故也。而尤以敬神为最高之道德。宗教家流传之经典,非本于神,即本于神之代表,当为惟一之信仰,不特不容反对,而亦无所容其拟议。
自人智进步,科学成立,凡宗教家世界创造天象示警诸说,既有以证明其不然,而研究道德学及宗教学者,既博稽于人类之异同,历史之沿革,见夫道德之条件,往往因时地而不同,而宗教家恒各以其习惯为神律,党同伐异,甚至为炮烙之刑,启神圣之战,大背其爱人如己之教义而不顾,于是宗教之信用,以渐减损,而思想之自由,又非复旧日宗教之所能遏抑,而反对宗教之端启矣。
夫反对宗教者,仅反对其所含之劣点,抑并其根本思想而反对之乎?在反对者之意,固对于根本思想而发。虽然,宗教之根本思想,为信仰心,吾人果能举信仰心而绝对排斥之乎?反对宗教之主义,非即其信仰心之所属乎?尼采者,近世之以反对宗教著,而昌言“神死”者也。其所主张之“意志趋于威权”说,非即其所信仰,而且望他人之信仰者乎?独非尼采与其徒之宗教思想乎?
以宗教之历史考之,其根本思想,初无所谓变迁,而其范围,则不能不随时而减缩。当其始也,举一切天然之秩序,人事之规约,悉纳于其中。及自然科学以渐发展,则凡宗教中假定之理论,关于自然界者,悉为之摧败,而一切可以割弃。又如政治教育之类,在文明之国,皆次第由宗教而脱离。而道德一门,素为宗教之中坚者,亦得以伦理学研究之,苟归纳所得,差近于人心之所同然,即得假定为道德之本义,而亦将无待乎宗教。过此以往,凡人事之附丽于宗教者,亦将次第割弃。而宗教之仪式,在今日已为明哲之士所诟笑者,其被淘汰,益无待言。然则最后之宗教,其所含者,仅有玄学中最高之主旨,所谓超生死而绝经验者,其研究一方面,谓之玄学;其信仰一方面,则谓之宗教云尔。
最初之宗教,范围太广,所含之神话及仪式及习俗,既随地域及民族之不同,而不能相通,则宗教之派别,不能不繁。苟其有排弃杂因独标真谛之一日,则将渐趋于大同。夫多神教之领域,渐归于一神教,事实已成。一神教之领域,渐趋于凡神教,在今日亦已见端。欧美通行之退阿索斐会,融合古今各大宗教之精义,而悉屏去其仪式,以文学美术之涵养,代旧教之祈祷,其诸将来宗教之畴范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