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轮地方竞争的焦点(1 / 1)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应运而生

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工业化、城市化、商业化其实在给自己提供便利的同时,已然给自己制造了许多麻烦,环境污染、能源枯竭、气候变暖就是困扰人类的大问题。社会仍然在进步、科技依然在发展,不同的是,在危机与困扰面前,人类不再依旧地自负,而是开始反省自己,希图在新的科技革命浪潮即将到来之际,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应对,使自然、社会向着有利于人类生存的方向发展。

按照美国著名的趋势学家杰里米·里夫金(Jeremy Rifkin)的预测,第三次工业革命正迎面而来,其实这也是很多有识之士的共识,只是对于是不是名之为“第三次工业革命”尚无定论。在这里,我们不妨暂称之为“第三次工业革命”。按照里夫金的说法,“第三次工业革命”当以目前新兴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互联网等新通讯技术的出现、使用和不断融合为主要特征。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其实正是与这个基础紧密相关的,也是在社会和科技发展大趋势下提出的,所以无疑是应运而生。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世界各国应对危机和挑战的普遍选择,是新时期我们党和国家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抉择,是应对金融危机和全球性经济衰退以及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的重要步骤,也是我国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及时做出《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制定了《“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阐明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发展的重点方向和主要任务。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立足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加强基础、共性技术和基础零部件产业的发展。

在科技与产业变革快速推进、国内外高度重视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形势下,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有益经验,围绕我国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对相关行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发展重点、投资方向、政策建议等进行系统研究分析,凝聚深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律的认识,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我国地方政府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比较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遵循了中央政府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的模式,即先行发布指导性意见(文件名一般为“若干政策措施”、“决定”、“实施意见”等,这里将其统一称为“实施意见”),然后据此制定所在省“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地方政府所发布的实施意见大多以省委、省政府联合发文,也有由省政府单独发文的。这里我们选取已经正式发布实施意见的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西、山东、海南、陕西、北京、新疆等9个省(市、自治区),对其实施意见的基本内容进行细致梳理,从政策的出台时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选择范围以及主要政策支持要点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

说明:上述9个省(自治区、市)的实施意见出台时间有先于《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2010年10月)的,但绝大部分为之后出台的。在9个省(自治区、市)当中只有黑龙江省未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

资料来源: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公开发布的文件整理。

从上述9个省(市、自治区)确定的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来看,目前地方政府所构建的政策体系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组织层次规格高,战略统筹性突出;二是强调自主创新,突出重点工程的示范带动;三是目标整体偏高,实现难度较大;四是以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发力点,形成综合配套政策体系。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突出,可能会形成政府推动的“依赖症”;二是结合地区特点的针对性不强,可能会形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问题;三是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的措施不具体,可能会出现政策体系的空洞化。

所以,要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充分认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律,是做好制度设计和制定政策的前提条件。认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律,既要结合产业的一般发展规律,又要结合关键的限定词“新兴产业”、“战略性”来理解。“战略性”意味着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未来经济持续增长的先导产业,对国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换具有决定性的促进、导向作用,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科技进步能力,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命脉和产业安全。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是面向未来的,一旦兴起,就将形成范围经济、规模经济和集聚经济,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从产业的生命周期来看,任何产业从出现到完全退出社会经济活动都要经历初创、成长、成熟和衰退四个阶段。从历史变迁的角度看,产业的兴衰与转换是一个动态过程。而且,在不同国家、不同区域,由于资源禀赋的差异,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选择也会有所不同。不过,研究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仍旧可以找到内在规律,这对于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三)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路径

1.协同创新发展战略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把科技创新作为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科技突破为基础的产业,尤其必须坚持创新引领,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这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首要战略任务。

值得注意的是,当今世界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都呈现技术群体化的突出特征。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往往不再取决于单一技术甚至单一产业的领先,完整、协调的产业链和产业生态系统是产业发展新的时代要求。它能有效整合创新资源和能力,使产业获得类似于生物般指数繁殖和进化发展的能力。日本能在二战的废墟中迅速崛起成为一流强国,靠的就是比较快地建立起了相对健全的产业体系。40多年前日本开通的新干线,即使以当时标准,其单项技术也相当粗糙,但钢铁、机械、电子、化学、空气动力学等各专业合力攻关,协调配套,终于创造了一个产业经济腾飞的新时代。

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我国在技术、人力、资金、市场、配套等产业要素的发展上还不成熟、不均衡、不健全,尚未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和产业生态体系。同时,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但由于长期基于产品出口战略,高技术产业缺乏自主性和创新整合能力,一些基干产业的组织协调性反而有所削弱,在全球产业链竞争中造成“被分工”格局和“强经济、弱产业”的状况,部分领域甚至处于低端滑落、低端锁定的被动局面。

在这一产业基础条件下,必须更加注重协同创新,大力实施协同创新发展战略,促进不同产业领域和环节、不同创新要素和单元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构建和完善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创新产业链,吸引各种创新资源向其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实现良性循环和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商业模式创新战略

科学革命、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本质区别。较之前两次产业革命,第三次产业革命具有更加显著的科学技术社会化的特征。产业革命不仅具有科学和技术的性质与内容,而且更加具有经济和社会的性质与内容;不仅会导致经济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而且必须依赖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和条件。技术进步之后的商业缺失,往往制约了产业利润的积累和对持续创新的投入,影响了创新能力的再提升和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而创新商业模式可以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持久活力和强大动力。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是一个从技术到产品再到市场应用并实现产业化的过程,必须构建能持续和循环推动创新技术进入市场的商业模式。近年来,在云计算、物联网、新能源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了一系列创新进展和技术突破,但同时开发出完整商业运行模式的企业却屈指可数。解决技术进步以后的商业缺位问题,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的关键。

3.全球竞争合作战略

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的最显著特征,也是第三次产业革命的另一突出特征。全球化条件下的产业发展必然要参与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合作,而战略性新兴产业更是全球竞争与合作的焦点。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要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创建新的竞争优势,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市场规模、举国体制、后发空间等方面有明显优势,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产业基础和科技、经济实力的积蓄,利用当前世界经济格局大调整的“时间窗口”,只要选择合适的战略路径,完全有条件在全球竞争与合作中,实现从“跟着走”到“想着走”再到“领着走”的战略转变。

全球竞争与合作最终靠的是实力。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要确立全球竞争合作战略,既要遵循国际博弈中的丛林法则,更要着力于通过技术和产业的创新跨越发展,形成自主创新的产业系统整合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此外,要通过政策引导,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突破全球产业链的重围“走出去”,积极加强国际合作,稳健参与全球竞争。同时,发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优势,整合和利用人才、技术、资金等全球创新资源,并通过相关各门类基干产业的协调配合,通过技术标准、市场准入、产业规范和绿色门槛等综合手段的灵活运用,在更高的层次上赢得国际合作与全球竞争的主动权和主导权。

如果把战略性新兴产业比作一颗生机勃勃的幼苗,那么协同创新发展战略为其提供土壤和生态系统,商业模式创新战略为其提供阳光雨露,全球竞争合作战略则为其提供茁壮成长的广阔空间。在此发展战略的“三轮驱动”下,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必将蔚然崛起,蓬勃发展,在社会转型的关键历史进程中,发挥中流砥柱的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