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所以能认识西部蛮荒之地,还要得益于乔·狄龙。在他家里,有一个小型书房,里面存放的都是一些旧杂志,比如《米字旗,加油》和《廉价奇观》。
每天傍晚,等到放学以后,我们便聚在他家后花园里,摆开印第安人式的战阵来一场大战。他和他那肥胖的弟弟,也就是懒汉雷奥负责据守马厩的草料棚,我们则向他俩发起迅猛的进攻,志在必得。当然,有时大家也会在草地上奋力拼杀,展开白刃战。不过,无论我们多么全力征战,从来也不会成为攻城略地或者驰骋沙场的最后的胜利者。几乎所有的较量,都是以乔·狄龙跳起凯旋战舞而宣告结束。
每天上午八点,乔·狄龙的父母会去伽德纳街做弥撒,这是他们雷打不动的习惯。于是,他家的大厅里,便只留下狄龙夫人身上常常散发出来的那缕馨香。和我们这些既年轻又胆小的同学相比,乔·狄龙玩起来真是太疯了。有时他看上去倒是活脱脱地像个印第安人,他在花园里活蹦乱跳,头上还戴着一只旧茶壶罩,一边用拳头猛敲马口铁一边大声吆喝:
“侠!侠客,侠客,侠客!”
因此,当大家听到他后来谋到了一个牧师职位的消息时,谁都不敢相信。可这毕竟是事实。
在那时候,我们这些人中正流行着一股桀骜不驯的风气,在它的影响下,人和人之间所有文化上的差异和脾性上的不同,都变得无关痛痒了。总之,那时候我们团结一心,当然,各自的出发点不太相同,有人出于勇敢,有人出于儿戏,还有人几乎出于惶惑和迷茫。我就属于这最后一类,那时候,只是单纯地害怕会被大家当成书呆子或是软骨头,所以才勉为其难地扮上了印第安人。但说到那些描写蛮荒之地的西部文学作品中所涉及的冒险事件,其实和我的天性有着天壤之别,好在,它至少向我开启了一扇逃避生活、消愁解闷的大门。至于兴趣方面,我更偏爱几部美国侦探小说,那是我从几个又邋遢又漂亮的野丫头那儿得来的,之前,它们被那几个丫头传来传去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些小说书并没有多少乐趣,而且其中还有一些文学意味,可即便如此,它们在学校仍然只能秘密流传。
一天,巴特勒神父正在让我们背诵那四页《罗马史》,雷奥·狄龙这个笨蛋竟被他查出手里有一册《廉价奇观》。
“是这一页还是那一页?什么,是这一页?行了,狄龙,站起来!背吧,‘天空微露……’开始!”
“‘天’什么?”
“‘天空微露晓色……’你温习过吗?你的口袋里是什么?”
被逮个正着的雷奥·狄龙交出那册书来,霎时,人人心跳加速,又都力图撑起满脸无辜的表情。巴特勒神父随手翻翻,眉头一皱,面露愠色。
“这是什么乌七八糟的东西?”他厉声说,“《阿柏支酋长》!你不好好学习你的功课《罗马史》,浪费那么多时间读的就是这个?我希望下次你可别让我再在学校里撞见这种无聊的玩意儿。写这书的,我敢说,一定是某个无聊的小文人,专靠搬弄这种东西换些酒钱。真是怪事,像你这样的小伙子,受过良好的教育,竟然还看这种垃圾,如果你是国立学校的学生,倒也罢了……好吧,狄龙,我严肃地告诫你,把心思放到学业上,否则……”
就是这种课堂上出现的一本正经的责难,一度使我那些对于西部的幻想黯然失色;而雷奥·狄龙那张羞涩不安的胖脸,也曾唤醒过我心中的某种良知。但那都是瞬间的领悟,等到放学以后,一旦摆脱了校园的约束,我就又开始对野性、对逃亡充满了渴望。而这一切,似乎只有那些刊有神秘西部的杂志能够满足我。
渐渐地,晚上的模拟战事,已经变得和学校上午的课程一样,使我感到枯燥乏味了,因为我想亲身经历一场真正的冒险。可我知道,真的冒险事件,对于那些待在家里的人是无法体会的;要想体验这种经历,只有出国。
临近暑假的时候,我终于下了决心,只要能摆脱沉闷的校园生活,哪怕逃一天课也行。我和雷奥·狄龙,还有一个叫马霍尼的男生,我们三人一起商定了一天的行游计划。靠着平日的节省,我们每人都攒下了六个便士,约好早晨十点在运河桥汇合。马霍尼托付他的大姐为他写假条,而雷奥·狄龙得让他的哥哥去说他病了。我们原本打算沿着码头路一直走到船坞,然后摆渡,等到上了岸后再走一段,去参观鸽舍。
行程定下来了,雷奥·狄龙生怕会在外面撞见巴特勒神父或是某个学校里的人,马霍尼则振振有词地反问:巴特勒神父不在学校待着,跑去鸽舍干什么?听他这么一说,我们就都释然了。我开始实施计划的第一步,把他们的六便士零钱集中起来,当然,我也让他们看了看我自己的六个便士。出发前的那晚,我们在做着最后的准备,所有人都莫名地亢奋起来,大家握手,兴奋地大笑,然后马霍尼说:
“明天见,哥们儿!”
说不上什么原因,那天夜里我没睡安稳。因为住得最近,早晨我是第一个到达桥上的人。我把课本藏在花园尽头壁炉坑边的草丛中。心想着应该没人会到那儿去。弄完之后,我就匆忙沿着运河河堤往前赶路。
这是进入六月的第一个星期,是一个阳光和煦的上午。我坐在桥栏上,欣赏着脚上那双轻巧的帆布鞋,为了它我前天我忙乎了一个晚上,好不容易才用白粘土把它擦得白白净净。我还看到那些温驯的马匹,正用力拉着满满一车子上班的人往山上来。林荫道旁的高树蔽天,枝叶婆娑,阳光从树缝之间洒落,斜映在河面上。桥上原本冷硬的花岗岩石块已经被太阳晒得渐渐暖起来,忽然,我的心中有了一段旋律,我开始轻拍着双手,打出一串节奏。在这样的时刻,我是多么快乐。
我在桥上大概坐了五到十分钟的样子,然后看见穿着灰色外套的马霍尼慢慢朝我移近。他登上山来,一路飞奔大笑着,翻过桥栏,在我身边的位置坐下来。现在,就差雷奥·狄龙了。在等待的间隙,马霍尼从他膨胀的夹克衫口袋里掏出他的那只弹弓,向我讲解他都做了哪些改进。我问他带这个来做什么,他说可以用它来“轰雀儿”。马霍尼的俚语用得相当熟稔,他把巴特勒神父称作“老笨赛”。
我们在桥上又坐了一刻多钟,仍然未见雷奥·狄龙的身影。马霍尼终于不耐烦了,他跃下桥栏,嚷嚷道:
“拉倒吧,我知道胖子不敢来了。”
“那他的六便士?”我说。
“就当是违约罚金,被没收啦!”马霍尼说,“这样一来,对咱们俩更有利:我们就有了一先令六便士而不止是一先令了。”
我们俩决定出发了,先是沿着北滨路一直走到硫酸厂,往右一转上了码头路。等到周围的人一少,马霍尼立马就扮起印第安人。他追逐一群衣衫褴褛的姑娘,很是神气地舞弄着他那没有装子弹的弹弓。有两个乞讨的孩子出于仗义,开始向我们掷石块,这时马霍尼说我们应该教训教训他们。对于他的提议,我没同意,毕竟人家还小。于是我们继续赶路。小乞丐追在我们身后叫骂:“小崽子,小崽子!”我想,他们准是把我俩当成了新教徒,因为马霍尼面色黝黑,帽子上还佩着一枚板球俱乐部的银色徽章。
后来,我们来到了镕铁厂,打算玩一次包围战的游戏,想想还是放弃了,毕竟那至少得有三个人才玩得起来。很自然的,我们把这份失望也怪罪到了雷奥·狄龙头上,我们对他大肆地进行语言攻击,以示报复,说他是个胆小鬼,还预测他到了下午三点,会从莱恩先生那儿领到赏钱。
接着我们来到了河边。我们在两旁砌有石头高墙的街道上穿行,由于街上热闹非凡,花去我们不少时间。我们两人东张西望了一番,最后把目光放在了运来转去的曲柄和引擎上,这令我们极其入迷。我们就那么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看着,因此总会招来驾驭者的高声呵斥,他们赶着载满货物、嘎吱作响的马车,嫌我俩碍手碍脚地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等我们到达码头的时候已是正午,几乎所有工人都在吃午餐,我们也买了两只提子面包,往河边的一根金属管子上一坐就开吃起来。都柏林的繁忙景象真是令人赏心悦目——驳船从老远的地方发来信号,喷吐出来的烟圈像羊毛似的;棕色的渔船列队停靠在林森村旁;在村子的对岸,那艘巨大的白帆船正在忙着卸货。马霍尼说,如果我们能搭上一艘那样大的船出海,那才真叫过瘾呢。听他这么一说,我也开始盯着那些高耸的桅杆,一边看一边想象,令我感到惊奇的是,地理课上老师灌输的那点少得可怜的知识,竟渐渐在我眼前出现了栩栩如生的本来面目。我的心激动起来,学校和家庭此时已然不存在,它们所能施加的影响也好像减弱了。
我们作了一个决定,乘船横渡利菲河(爱尔兰的一条河,流入都柏林湾),并预先付清了船费。和我们一起上船的还有两个码头工人和一个背着书包的犹太小孩。在这短程航途中,我和马霍尼绷着一张脸,一副煞有其事的样子,而一旦我们四目相对,却又忍不住笑起来。上岸时看到一条正在卸货的优雅的三桅船,就是我们早先在对岸就已注意到的那条。一旁有人说这是一条挪威船。我思量着一定要到船尾看看,我想弄明白船上神奇的异国风情,结果却是大失所望,我只好转回来仔细打量那些外国水手,看看他们当中到底有没有人长着绿眼睛。其实,这都是我的一种想象……这些水手的眼睛蓝的蓝,灰的灰,黑的黑(少许),唯一称得上是绿眼睛的水手是个高个儿,而他惯用的取悦于人的招数就是在码头上大喊大叫,所以,一有木板卸落下来他就兴高采烈地招呼:
“好咧!好咧!”
眼前的场景看得我们很是疲累,于是就慢慢朝林塞德港踱去。天气愈发湿热了。杂货店的橱窗里陈列着一些点心,看上去霉迹斑斑的,我们买了一些新鲜的,又买了巧克力,一路走一路嚼,嘴巴一直没闲着。我们经过的街道大多污秽不堪,而渔民们的家就安在这里。因为找不到牛奶站,我们就走进一家路边小摊,一人买了一瓶覆盆子柠檬汁。有了这东西提神,马霍尼又开始龙腾虎跃起来,他去追一只猫,想把它逼到一条巷子里去。可是猫根本不理他的茬儿,自顾自窜进了一片开阔地,便没了踪影。这时候,我们都觉得疲倦极了,所以,一走到那片野地里,便立刻在田垄间找了一处斜坡坐下来歇息,在这个位置正好可以看到多德河。
天色已经不早了,而我们由于太过疲乏,没法再按计划去游览鸽舍,因为我们必须要赶在下午四点以前到家才行,不然我们这一历险的行为就会被人发现。马霍尼显然已经懊悔了,他正盯着他的弹弓发呆,我见势赶紧提议乘火车尽快回家,他脸上这才有了悦色。温暖的太阳已经跌落到云堆后面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我们,和倦怠无力的思绪以及渐渐模糊的景物。
此刻,除了我俩,野地里了无人迹。我们并排躺在斜坡上默不吭声,就这样过了那么一会儿,我看见有人远远地从野地尽头摸索着走过来。我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瞅他,一边嚼着绿茎,这是一种女孩子用来算命的植物。只见这人沿着斜坡走上来,动作悠哉而迟缓,他一手叉着腰,一手拄着手杖,那手杖随着步履的前行一路轻击着草地。他的穿戴看上去很寒酸,一身绿不绿、黑不黑的套装,一顶我们通常称之为便壶帽的高冠帽子。他的年纪应该挺大了,连唇上的短髭都呈现出了灰白色。从我们身边经过的时候,他飞快地瞥了我俩一眼,之后又继续赶他的路。我们目送着他离开,他走出差不多有五十步的样子吧,突然一转身,竟然又折身回来,朝我们这边慢慢踱过来,依旧是用手杖点着地。他走得相当慢,以至于我还以为他是在草地上找寻什么遗漏的东西。
他走到我们身边,便停下脚步。他先跟我们打了招呼,于是大家互相致礼问好,之后,他挨着我们在斜坡上小心翼翼地坐下来,动作依旧是那种缓慢的。我们的谈话是从天气开始的,他用很肯定的语气说这个夏天会很炎热,末了又加上一句,说如今的天气已经和他小时候不一样了——他做小孩,那还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他说人一生中最快活的时光莫过于学生时代,他感叹说如果时光能够倒流,青春重现,不管花多大代价他都愿意去交换。他就此抒发着胸臆,而我们却不以为然,一直沉默着不说话。然后他谈起学校和书本来,还问我们是否读过托马斯·摩尔的诗,还有瓦尔特·司各特爵士和李顿勋爵的作品。我应和着,假装读过他所提到的每一本书,于是他下了结论:
“啊,看得出你是个书虫,就跟我那时候差不多。对了,”然后他指着马霍尼又做了些补充,其实那小子正大睁着眼睛注视我们,“他不同,他好动。”
他说他家中藏有瓦尔特·司各特爵士和李顿勋爵两人的所有著作,并大加赞赏地说读他们的东西永远不会感到厌烦。“当然啦,”他说,“李顿勋爵的有些作品,小孩子是读不了的。”马霍尼便问他小孩子为什么读不了,他这一问问得我心惊肉跳,我是担心眼前的这人会把我看得和马霍尼一样蠢。不过,那人只是微微一笑,他这一笑,让我发现他嘴里的黄牙之间有着宽大的缝隙。接下来他问我俩谁的女朋友多。马霍尼对这个问题有些不屑,轻描淡写地说他有三个。那人又问我有几个。我说我一个也没有。可他就是不相信,还硬说他敢担保我肯定有一个。我只好默然不语。
“跟我们说说,”马霍尼脸上带着几分淘气的意味,对那人说,“你自己呢,有几个?”
那人笑了笑,说他在我们这个年纪,有过许许多多的女朋友。
“告诉我们,”马霍尼依旧不死心,他很唐突地对那人说,“你自己有几个?”
那人和刚才一样还是笑了笑,他说在我们这个岁数的时候,他已经有了一大堆情人。
“每个男孩,都有一个小情人。”他如是说。
在这个话题上,他的姿态对我的触动很大,能够如此豁达大度,在他们那个年纪的男人中间应该是十分少见的。我由衷地认为,他那些有关男孩和恋人的论调都站得住脚,可我就是很反感他的那种口吻,很好奇他为什么哆嗦了一两回,好像是惧怕什么似的,又像是突如其来感到一阵寒意似的。
我注意到,他说话的时候口音很纯正。接着他就跟我们谈论起姑娘来,说她们的头发是多么柔软黑亮,她们的双手又是如何的绵软,还说其实所有的女孩并不像表面上看上去的那么美妙,等等。他说这世上的任何事情都比不上看女孩能带给人**,他最喜欢盯着年轻漂亮的姑娘看,看她曼妙柔软的素手,还有亮丽的柔发。
不知为什么,他的这些表现给了我一种印象,那就是他现在说的这些话,都是他反复念叨并用心背下来的话语,又或许,他是由于被自己言语中的某些词汇深深迷醉,思绪便被困在了同一个轨道上慢条斯理地兜着圈子。很多时候,我能察觉出他似乎是点到即止,好像是人人知晓的那些事实,但偶尔,他又压低嗓门,让人感觉他神秘兮兮的,就像是在告诉我们某种他并不希望别人听到的秘密。他重复来重复去,啰啰嗦嗦,措辞单一枯燥,腔调也极度乏味。已经丧失兴趣的我其实早已转移了视线,这会儿我一边凝视着坡脚,一边三心二意地听他说话。
应该过了许久,他的长篇大论终于打住。他慢腾腾站起来,说是有事需要先离开我们一小会儿,他强调就几分钟的时间。我根本无需变换自己原来的视线,就能看到他从我们这儿缓慢地走开,朝着野地尽头的方向走去。他已经走了,我俩还是没有说话。不过,也就只安静了那么几分钟,之后,就听马霍尼嚷嚷起来:
“喂喂!快看,他都在干些什么呀!”
见我不搭理他,而且连眼睛都不抬一抬,马霍尼又喊起来:
“我是说……他可真是个奇怪老头啊!”
“等下他回来如果问起咱俩的名字,”我说,“你就叫‘摩菲’好了,我来当‘史密斯’。”
决定好之后,我们再也没跟对方说话。就在我正琢磨自己到底该不该拔腿走人的空当,那人就回来了,又挨着我们坐下。还没等他坐稳当,马霍尼忽然看见了先前从他身边逃走的那只猫,他便一跃而起,叫嚣着追着那只猫跑到野地那边去了。那人和我在一旁冷眼看着这场逐猎。猫再次逃脱,马霍尼朝着它刚攀越过去的那堵墙的地方狠命地扔起了石块。好不容易才停下手,他又在野地的尽头溜达起来,一派优哉游哉的自在相。
过了那么一会儿,那人又开始和我说话,他评断说我的朋友是个野小子,又问他在学校里是不是常挨鞭子。我听了心里当然不痛快,刚想争辨说我们才不是国立学校的那种学生呢,只有那儿的学生才像他说的那样经常吃鞭子。可奇怪的是,我并没有说出口,而是继续保持着沉默。他倒是很有兴趣,开始跟我谈起了用鞭子责罚学生这个话题,他的思绪好像再次被他自己的言语所困,又开始围绕这个新的中心一遍又一遍慢悠悠地兜圈子。他说男孩子如果都像马霍尼的话,就得统统用鞭子抽,狠狠地抽;对于一个粗野而不守规矩的男孩来说,除了一顿痛痛快快的鞭刑,再没有什么能够给他留下更好的教训了。他还说笞手心不管用,掴耳光也不管用,只有一顿结结实实的鞭刑才能起到好的作用。对于他说的这个观点,我感到极为吃惊,便很不情愿地朝他那张脸瞥了一眼。这一瞥不要紧,我竟然看见了一双深绿色的眼睛,正从他急剧抽搐的前额下面窥探着我。我心里一惊,重新移开视线。
那人照旧继续宣讲他的长篇独白,他似乎已经把之前他说的那种宽宏大量忘得一干二净,声称一旦让他发现某个男孩和姑娘们交往或是谈情说爱,他就会用鞭子抽他,再抽,反反复复不停地抽,直到他吸取教训,不再和姑娘们挑逗。如果一名男生和姑娘谈了恋爱,但过后又为此编造谎言矢口否认,那么他就会给他一顿臭揍,那将是这世上从未有人领教过的一种鞭刑。他说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事情能让他有如此**的了,他甚至还向我仔细描述他将如何鞭打这种男生的情形,就好像他现在说的不是一顿再简单不过的鞭刑,而是某种复杂玄妙的学术似的。他说,他热衷于此,比对世上任何事情都要着迷;而他的那种一度引我洞悉玄义奥理的单调声音,此时忽然有了改变,变得几乎可以说是亲切起来,他努力着,试图说服我,让我相信他所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
我就那么听着,一直等到他的长篇大论再次打住,之后,我突然站起来,为了不使自己心头渐积的焦虑被他看穿,为此,之前我还刻意磨蹭了好一会儿,一直假装是在用心地整理一只鞋子。可是现在,我站起来便对他说我得走了。于是,我向他道了别,镇静地迈上斜坡,可是一颗心却在一阵恐惧中加速跳动,我怕,担心他会来抓我,捉住我的脚踝子。直到我爬上坡顶,我才立即转身,我不要我的视野里有他的存在,我狂喊,声音高亢,回**四野:“摩菲!”
我当然清楚我的话音中有一种强打精神装出来的勇敢,我真为自己微不足道的招数感到惭愧。在马霍尼看到我并回应我之前,我不得不再一次呼唤这个名字。当我看到他从野地那边奔跑过来时,我的心跳得是多么厉害啊!他奔跑着,如同雪中送炭一般。我的心里极度懊悔,为了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我曾经对他怀着的轻视而感到难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