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温热的八月,黄昏逐渐降临在这座城市,温馨的气氛和夏日的记忆弥漫着整个街区。由于是礼拜天休息日,大街上的窗门都关闭起来,一群群穿戴漂亮的人们在街上漫游,点亮的街灯如同耀眼的珠宝,光芒从灯柱的顶端一泻而下,照耀着街上不停变换着姿态和光色的人群,而那些人则在温暖而迷蒙的夜色中不断地窃窃私语。
两个年轻人顺着鲁特兰广场的斜坡走下来,其中一人似乎打算结束自己那冗长的独白,另外的一个则走在路边,不时被同伴粗鲁地挤到马路上,尽管如此,他还是一副十分乐意倾听的神态。他长得红润而粗壮,头上那顶赛艇帽掀得很高,因为听到朋友的那番长篇大论,他的笑意从眼角、嘴角和鼻翼漾出来,一缕缕地汇集到他的脸上,与此同时,他的笑声更是不绝于耳,夸张的肢体动作让他几乎站不住脚。他那双眼睛闪烁出狡黠而欢快的光芒,时不时瞥几眼同伴的脸。有那么一两次,他抖了抖像斗牛士一样披在一边肩膀上的浅色雨衣。他的马裤,他的白色胶底鞋乃至他随意披挂的雨衣,都彰显出他年轻的风采,然而他整个人又因为腰身而显得过于胖了些,灰白的头发有些稀疏,再看他的那张脸,一旦笑意消失,立马就会露出憔悴之色。
等到他确信朋友的那段宏论已告结束,他又轻声笑了起来,足足笑了半分钟,然后他说:
“哦……真是太有意思啦!”
和他偶尔露出的憔悴之色不同,他的声音听上去还很有些力度呢。为了加强语气,他又用一种调侃的语气补充了一句:
“真是特别,简直是举世无双,或者可以说绝无仅有!”
说完这句话后他便不再吭声了,那神情看上去像是若有所思。之前,他们在多塞街的一家酒馆里侃了整整一个下午,现在,他的舌头已经有点麻木了。
他叫列内汉,很多人都认为他是条寄生虫,尽管被人称此恶名,他却有足够的机敏和辩才去阻止来自朋友们对他的人身攻击。他可以毫无惧怕地闯进任何一间酒吧,参加他们的聚会,他常常机巧地待在一旁,直到被人邀请加入下一轮碰杯。大多数的时间里,他是个无所事事的家伙,他的脑子里总是装满了各种各样的故事、歪诗和谜语,而且对任何不敬和鄙夷都能做到视若无睹。因此,大家谁也不清楚他这几十年是怎么活过来的,只是觉得他跟赌马大概有些关联。
“那么,你是在哪儿把她搞上手的,考利?”他问。
考利伸出舌头,迅速舔了一圈上唇。
“有天晚上,伙计,”他这样说,“我正沿着贵妇街走,就在水塔的大钟下面,我逮着一个骚娘们儿,我就对她说了声晚上好。知道吧,我们绕着运河兜了一圈,她告诉我她在布袋街的一户人家里做女佣。那天晚上我搂抱了她,还捏了捏她丰满的身子。那之后,又过了一个礼拜天,伙计,我就约她见了面。我带着她一起去了尼布鲁克,领她钻进了一片麦地。她告诉我她以前跟过一个卖牛奶的家伙……还不错吧,伙计,每天晚上她都会给我送烟来,而且来回的车钱也全由她掏。有天晚上她给我送来两支特别棒的雪茄——哦,那真叫棒呢,知道吗,就是老家伙们常抽的那种……我开始担心了,伙计,我在想她是不是想到成家的事了。不过说实话,这娘们儿确实挺滑头的。”
“也许她以为你会娶她呢?”列内汉说。
“我跟她说过我没工作。”考利说,“我说过我给‘皮姆’干过。她不知道我叫什么,当然,我也不好意思告诉她,不过,她倒是认为我是挺有身份的人呢,知道吧。”
列内汉又像之前那样,轻声笑起来。
“这么棒的娘们儿,我可从来没听说过呢,”列内汉说,“真是太有意思啦。”
朋友的恭维,显然让考利很受用,他加大了步伐,那结实的身体左右摇晃,弄得他的伙伴只好在小道和马路间拐来拐去。考利的父亲是个警察巡官,他的身架和步态跟他的父亲简直是一个模子,走路时手垂两侧,身体挺直,脑袋一晃一晃的。他脑袋又大又圆,而且油光闪亮,不管什么样的天气,总是汗津津的。他歪戴着一顶大圆帽,看上去就像是从一只土豆里长出来的另一只土豆,搞笑极了。他总是直视着前方,好像在列队行走,如果他想瞧瞧身后有什么人,就得把整个屁股都倒转过来。如今,他常在城里闲逛,只要哪儿有事情可做,就会有朋友前来劝说他。时常有人看见他与便衣警察走在一起,谈笑风生。他似乎对任何事情的内幕都了如指掌,而且喜欢品头论足,通常他在发表高论时根本不听对方说些什么。他的话题总是离不开自己:他跟谁说了些什么呀,谁跟他又说了些什么呀,以及他又说了些什么话将一些棘手的事情搞定之类的。他复述这一切时,总会按佛罗伦萨人的习惯,把自己名字的第一个字“考”念成“豪”。
同伴列内汉递给他一支烟。两个年轻人穿过人群时,考利总是不停地挑逗过往的姑娘,而列内汉则始终盯着被月晕环绕的黯淡的圆月,他注视着灰暗的流云掠过月亮的脸,眼神里有无限的痴迷。过了好一会儿他说:
“哎……告诉我,考利,你有把握搞定吧,嗯?”
考利意味深长地闭上一只眼,算是回答。
“那么她会顺从你吗?”列内汉疑惑地问,“你可不了解女人。”
“放心吧,不会有问题,”考利说,“我知道如何摆布她,伙计,她对我可是百依百顺。”
“这么说来,你是个情场老手啰,而且是那种地道的老手!”列内汉说。
他的这番恭维里面掩藏着一丝嘲弄的意味,为了让自己脸面上过得去,他总是习惯于将一些嘲弄掺杂进他的奉承里。好在考利的脑瓜没这么聪明,他丝毫没有意识到。
“伙计,玩什么女人都不如玩女佣,”考利似乎很有心得地说,“记住我的话。”
“只有什么女人都玩过,才敢这么说。”列内汉道。
“起先我喜欢泡小妞,知道吧。”考利诚恳地说,“就是南区的那些小妞。我常常掏钱领着她们坐车到处玩,伙计,我带她们去戏院听音乐会或者看戏,要不就买些巧克力糖果什么的,说实在的,我在她们身上花的钱还真不少啊!”他说话的口气很认真,好像担心别人不会相信他。
不过列内汉却深信不疑,他表情严肃地点了点头。
“我懂这一招,”他说,“这是傻瓜才用的招数。”
“你是不知道,我废了多大劲才甩掉她们。”考利说。
“是有点儿傻。”列内汉说。
“不过我还是迷上了其中一个。”考利说。
他说着,伸出舌头舐湿了上唇,一双眼睛仿佛被回忆点亮了,这时候他也如列内汉一样凝视着月亮苍白的脸盘,好像陷入了沉思。
“她……其实挺好的。”考利说,脸上有些愧意。
沉默一阵后,他又补充说:“她现在走上歧途了,有天晚上我看见她和两个家伙坐在车里,从伯爵街飞驰而过。”
“我觉得这都是拜你所赐。”列内汉说。
“可是,在我之前她还跟过别人呢。”考利说,显得很世故。
这次列内汉可不大相信了,所以他摇了摇头,笑着说:“你可蒙不了我,考利。”
“上帝作证!”考利说,“这可是她自己告诉我的!”
列内汉做了个伤心的手势,说:“欺骗朋友,这可是卑鄙的行为。”
两人继续前行,走过三一学院的护栏时,列内汉跳到马路上望了望钟楼。
“超过二十分钟了。”他说。
“时间足够,”考利道,“她会在那儿的,我总是让她等一等的。”
列内汉一阵窃笑。
“嘿!考利,你对付女人可真有一手啊。”他说。
“我能看穿她们所有的伎俩。”考利承认。
“不过你还是跟我说说,”列内汉道,“你真有把握做得到?这可是一件挺棘手的事呢,通常情况下,她们在这种事情上很坚持的……对吧?”
列内汉说着,用他那双闪亮的小眼睛搜寻着伙伴的脸,试图得到肯定的答复。考利晃了晃脑袋,像是要甩掉一只纠缠的小虫,眉头也皱了起来。
列内汉见此情形,便不再吭声。他可不想惹恼他的伙伴,招来一顿臭骂,说是根本不需要他出什么馊主意。当然,玩点小花招是必要的。不过考利的眉头很快又舒展开了,他的思绪又换了一种方式,继续神游。
“她是个正经妞儿,”他说,脸上呈现出一副很欣赏的表情,“确实很正经。”
他们沿着拿骚街溜达,然后又拐进了吉尔戴街。在距俱乐部门廊不远的人行道上,站着一个弹奏竖琴的人,他正朝着一小圈的听众拨动琴弦。他漫不经心地拨着,不时瞟一眼后来者的脸,或者同样漫不经心地望望天空。他那把竖琴和他一样,也显得心不在焉,琴罩脱落在地,那颓靡的模样就和听众的眼神和弹拨者的手一样毫无生气。弹奏者弹奏的是一支名为《安静些,哦,摩伊尔》的曲子,他的双手一只在低音区弹奏,另一只则在每组音符过后掠过高音区,听起来深广而丰盈。
两个年轻人一声不响地走在马路上,哀伤的音乐一直尾随着他们。快走到斯蒂芬公园时,两人横穿过马路。灯光、人群和喧嚣的汽车声在他们周遭响起,落寞已经远离了他们。
“她在那儿!”考利说。
顺着考利望去的方向看,一个年轻女子正站在休姆街拐角处。她穿着一件蓝色上衣,头戴一顶白色水手帽,就站在分界石的上面,手里还撑着一柄遮阳伞。列内汉马上来了兴致。
“我们好好瞧瞧她,考利。”他说。
考利斜眼瞅着他的伙伴,脸上露出一丝不快的神色。“难道你也想插上一手?”他问。
“什么话!”列内汉正色道,“我又没叫你引荐,只是想瞧瞧她而已。难道我会吃了她不成。”
“噢……瞧瞧她?”考利说着,口气也变得温和了些,“好啊……你就按我说的去做。我过去跟她搭话,你就从旁边走过去。”
“行!”列内汉说。
考利的一条腿已经跨过护栏,这时列内汉又叫住了他:“那之后呢?我们在哪儿见?”
“十点半。”考利回答说,另一条腿也跟着跨了过去。
“在哪儿?”
“梅里恩街拐角的地方,我们会转回来的。”
“那就好好干吧!”列内汉挥手向同伴加油。
考利没有答话,他慢慢悠悠地穿过马路,还是那副摇头晃脑的样子。他那魁伟的身躯、自如的步态和铿锵有力的脚步声,让他有了一种征服者才有的气派。他走近那年轻女子,没有任何寒暄,立刻就攀谈起来。她似乎很开心,手中那柄遮阳伞舞得更快了,脚跟转来转去。有那么一两次他凑近她说话时,她笑得低下了头。
列内汉的一双眼睛凝视着他们,大概有好几分钟,随后他沿着护栏快步走了一段路,紧接着斜穿过马路。快走到休姆街拐角时,一股浓郁的香味向他袭来,他赶紧看了一眼那个年轻女人。她穿了一身礼拜天的盛装,一条黑皮带束在藏青哔叽裙的腰间,皮带上一枚硕大的银纽扣在她身体中央,看上去恰到好处,如同一只别针别住了她那件质料轻巧的白色上衣。她套了一件镶着珍珠母纽扣的黑色短夹克衫,还披了一条黑色毛皮围巾。围巾略显陈旧,两端似乎是有意松开的,露出一大朵别在胸前的红玫瑰。列内汉用一种钦慕的目光注视着她那结实的躯体。她的脸庞,红润丰腴的面颊,一双碧眼毫无羞色,她身上的一切全都焕发出一种坦**和豪爽的气息,使得她整个人显得不拘小节。她的鼻孔很大,嘴也不小,每逢抛媚眼时她的嘴便向后咧开,露出两颗凸出的门牙。
列内汉按照约定好的,从他们旁边走过,这时,他取下了帽子向他们行了个脱帽礼。过了大约几秒钟,考利也向他致以回礼,他漫不经心地向同伴挥了挥手,又挪了挪帽子。
一直走到谢尔本酒店列内汉才停下来,他在那里等着。等了好一会儿后,他才看见他们朝他走来,等到他们往右边拐的时候,他便尾随上去,踏着那双白鞋轻巧地走着,一直沿着梅里恩广场的一侧走。配合着他们行走的节奏,他也不紧不慢地跟着走,他看见考利的脑袋像一只转轴上的打球,老是转向那个年轻女子的脸。列内汉的双眼,就一直那么紧盯着他们那一对儿,一刻也没让他们走出他的视野,直到他们登上多尼布鲁克电车的阶梯。这时候他才转过身,顺着原路往回走。
孤身一人的他,此时看上去面容憔悴,别人的欢乐似乎也已弃他而去。当他走到杜克草坪前的护栏时,他伸出一只手抚摸着护栏慢慢走着。竖琴弹奏者制造出来的那种凄凉的氛围,似乎又笼罩上了他的心头。他的脚轻柔地踩着节拍,而手指也伴随着每一组音符,一路慵懒地敲打着护栏。
他绕着斯蒂芬公园漫无目的地走着,随后便拐进了格雷夫顿街。虽然在穿过人群时他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可是心情却并没有变好,既不屑于理睬那些企图取悦他的东西,也不想搭理那些鼓励他大胆些的热切目光。他知道他现在需要说些什么才好,胡说八道,或者滔滔不绝,但是他的脑瓜和口舌已经干涸,它们已经无法胜任这种工作。
现在,该如何排遣与考利碰面前的这段时光,他在心里盘算着,显然,这个问题让他有点儿心烦。除了不停地走动,他想不出还有什么更好的方法。走到鲁特兰广场的拐角时,他转向了左边,他觉得置身于阴暗而宁静的街区里,自己或许会更自在些,他认为那种氛围比较符合他现在的心境。后来,在一间简陋的店铺橱窗前,他终于停了下来,橱窗上方写着“爽心酒吧”几个白字,橱窗玻璃上则有两行草体“姜汁啤酒,姜汁麦酒”,里面的一只蓝色大盘里摆放着一块切开的火腿,火腿旁配有一碟非常非常薄的葡萄干布丁。他专注地望着这些食物,注视了好一会儿,随后他瞅了瞅马路前后,便快步钻进了酒吧。
他真是饿坏了,因为除了向两位吝啬的助理技师要来几块饼干裹腹,从早餐到现在,他还没吃过任何东西。他在一张没有铺台布的木桌前坐下,对面是两名女招待和一名修理工。一个看上去很是邋遢的姑娘走过来侍候他。
“青豆多少钱一盘?”他问。
“一个半便士,先生。”姑娘说。
“来一盘青豆,”他说,“一瓶姜汁啤酒。”
他故意用一种粗鲁的语气,想以此掩饰自己的斯文气,因为他察觉到打他一进来,别人就停止了说话。他的脸颊滚烫,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更自然些,他把帽子往后推了推,又把手肘支在桌子上。那修理工和两名女招待上下打量了他一遍,随后便压低了说话的声音。那个邋遢姑娘给他端来了一盘热乎乎的青豆,上面调了些胡椒粉和醋,此外,还有一把叉子和他的姜汁啤酒。他不管不顾,立刻狼吞虎咽地吃起来,感觉味道真是好极了,便暗暗记下了店名。吃完了所有的青豆,他慢慢啜饮着姜汁啤酒,脑袋里开始想象考利所冒的风险。
他想象那对恋人正走在幽暗的马路上,他听到了考利正用低沉的嗓音向那个女人大献殷勤,又看见那年轻女人正张嘴抛着媚眼望着考利。这种幻象让他觉得自己简直穷愁潦倒至极,就像一个一文不名的乞丐。对于流浪,对于扯谎,还有各种骗术和阴谋,他已经感到深恶痛绝,过了十一月他就满三十一岁了,难道他永远也找不到一份好的工作?难道他永远都不会有一个自己的家?他心想,要是能坐在一堆暖和的炉火旁边,饱餐一顿美味佳肴,那该多么惬意。他与他的伙伴和各种女孩一同玩乐的时间已经够长了,什么朋友,什么女人,他开始对这世界充满了抵触。
好在希望并没有离他远去,吃饱后的感觉确实要比吃饱前好很多,也少了许多烦恼和空虚。要是碰上那种心地单纯而又备好了嫁妆的姑娘,他兴许还可以在哪个暖和的角落里安顿下来,并且过上快乐的日子。
他掏出两个半便士给了那脏姑娘,从酒吧出来后他又开始溜达。他先是走进凯伯街,朝着市政厅一直往前走,随后又拐入贵妇街,在乔治街拐角他碰上了两个朋友,于是停下来和他们攀谈,他似乎很高兴可以停下来歇会儿。朋友们问他是否见到过考利,并问他近况如何。他说他一整天都跟考利在一起。那两个朋友说话不是很多,百无聊赖地望着人群中的什么人,不时地议论几句,言语很是刻薄。其中一人说他刚才还在摩兰西街见到过麦克,听到这话列内汉便说昨晚他在伊根酒吧还与麦克待在一起。在摩兰西街见着麦克的那个年轻人问,麦克玩撞球真的赚了一把吗。列内汉对此并不知情,他只是说霍洛汉在伊根酒吧请他们喝了几杯。
差不多差一刻十点的时候,他与朋友们分手,拐上了乔治街。进到城市商场时,他左拐进入了格雷夫顿街。原本成群结队的青年男女此刻已经变得稀稀落落,一路上,他听着一伙伙的人和一对对的人互道晚安。当他来到外科医学院的钟楼时,十点钟的钟声刚好敲响。于是,他沿斯蒂芬公园的北侧快步前行,他担心考利会回来得太早。刚赶到梅里恩街拐角的地方,他在一盏街灯的阴影里停住了脚步,从兜里省着没抽的香烟中掏出一支,点着了。他倚着灯柱,注视着他认为考利和那年轻女子会出现的那个方向。
他的思绪又开始活跃起来,心里思量着不知考利进行得是否顺利。他猜测不到考利是否已提出要求,或者他是否要等到最后一刻才这样做。他为伙伴身处的种种惊险而担惊受怕,就好像那些惊险也属于他自己。不过一想起考利对这件事情早已深思熟虑,他又多少有些安慰:他相信考利肯定会顺利得手。他忽然有一种念头,觉得考利或许会从另一条路送她回家,而忘记他还有个伙计等待在这里。他搜寻着马路,却不见他们的身影。自从他在外科医学院看过钟后,肯定又过去半小时了。难道考利真的把他给忘了?他点着最后一支烟,神情紧张地抽起来,一双眼睛专注地盯着每辆在广场远端停靠的电车。他心里开始有了结论:他们肯定从另一条路回家去了。他嘴里胡乱骂了一句便将搓碎的烟蒂掷向马路中央。
就在这时,突然,他看见他们朝他这边走来。他觉得快活极了,以致浑身发抖,他连忙紧贴灯柱,窥探着他们,想从他们的步态中看出一些端倪。他们走得很快,年轻女子迈着急速的碎步,考利则大步走在她的身边,两人好像都没有说什么话。某种预感如同利器一般刺痛了他。他知道考利没有得手,事情将到此为止。
看到他们转向布袋街,他便立刻尾随上去,走在另一侧人行道上。他们停下来,他也跟着停下。他们大概聊了几分钟,随后那年轻女子便步下台阶走进了一幢住宅。考利则在距前排台阶不远的路边站着,一动不动。几分钟过去了,只见前厅大门被缓慢而小心翼翼地推开,一个女人一边咳嗽一边跑下台阶。考利转身迎向她,他那宽大的身躯把她整个人都护住了,过了那么几秒钟,她又重新跑上台阶。大门在她身后关上了,考利开始疾步朝斯蒂芬公园走去。
列内汉急忙赶往同一方向,这时有几颗雨滴落下来。他把雨滴看做是一种警告,他回头警惕地瞧了一眼那年轻女子隐身的住宅,看看是否有人瞧见了他,确定没有人后,他就急忙穿过马路,焦急和奔跑已经让他气喘吁吁。他叫道:
“哎,考利!”
考利转过头,张望着看看是谁在叫他,接着他又继续像先前一样往前走。列内汉在他身后卖力奔跑,腾出一只手将雨衣披在肩上。
“哎,考利!”他又叫。
他追上他的伙伴,热切地注视着他的脸,却什么也没有看出来。
“怎么样?”他说,“成了吗?”
他们来到了伊利事务所拐角处,考利没停下来,左拐走上旁街,依旧一声不吭,他的表情看上去严肃而平静。列内汉追赶上伙伴,局促不安地喘着粗气,他一脸迷惘,声音中透出一丝迫切。他说:“你就不能说说?你到底得没得手?”
在第一盏路灯下考利停住了脚步,他鬼鬼祟祟地瞧了瞧前方,然后以一种庄重的姿态将一只手迎着灯光伸展出去,他微笑着,将手掌缓缓摊开在他的尾随者的目光下。他的掌心里,是一枚闪闪发亮的小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