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会计信息披露,一直是中国证监会的一项重要工作。2001年1月,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张为国,在“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工作会议”上表示,在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方面,我国准备用2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一套公开透明、纲目兼备、层次清晰、易于操作、公平执行的信息披露规范体系。
张为国说,面对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全球化,为了适应进一步开放需要,降低参与全球经济的成本,要在兼顾本国政治经济文化特点的前提下,加快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国际化的速度。
这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在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方面,要克服以审批代提信息披露监管的观念和做法,增强信息披露监管的力度;
对信息披露中反映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信息披露规范不到位、不详尽、不合理等方面,应当及时加以完善或者提请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加以完善;
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尤其是定期报告中暴露出来的违反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规范的问题,要明令公司纠正;
对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上市公司年报,都应该有一个处理意见,以便于逐步降低这一类意见居高不下的局面;
要适时调整企业股份化和证券市场发展方面的有关政策,逐步消除可能诱导利润操纵行为的制度因素,要推动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规范上市公司的财务行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管理层及时、充分、如实披露财务信息的意识,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促使管理层在真正提高公司质量上下功夫。
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合理的会计准则制定机制,加快会计准则制定速度;
进一步开放注册会计师服务市场,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技术和职业道德水平;
积极参加国际组织活动,扩大在国际会计和信息披露准则形成过程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