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企业债务重组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于2001年年初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等准则,使得一些企业通过债务重组增加利润收益的如意算盘落了空。
在当时,一些公司对该准则是否会影响到2000年度企业会计报表,产生了诸多疑问。对此,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组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准则在第16条中,特别规定了该准则的“衔接办法”,也就是说,对于该准则在实施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它的会计处理方法与该准则规定的方法如果有不同之处,应该予以追溯调整。
该负责人称,根据这一条规定,所有涉及债务重组收益的上市公司,2000年度的会计报表都要进行追溯调整。没有公布年报的上市公司,都必须根据这一准则,在2000年年报中对期初、期末数进行追溯调整。
当时就有人问,在新准则出台之前就已经公布了2000年年报的上市公司,又怎样来进行相应的调整呢?有权威专家分析认为,目前虽然还没有就此规定明确的要求,但是这些公司至少要在2001年年报中作出相应的追溯调整。并且,按照市场惯例,估计监管部门在考核有关指标时也会考虑到这种追溯调整的因素。
全景网络数据中心,曾经对此进行了一项统计分析,结果发现:在1999~2000年间,至少有45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近60起债务重组,涉及总金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尽管其中大多数债务重组事项,还无法确切判断重组后产生的损益情况,但是专家肯定地说,债务重组收益不能如期进入利润,将不可避免地影响一些公司的业绩。特别是,对于大部分尚未公布年报的上市公司来说,债务重组准则不仅要使他们2000年通过债务重组获得的“利润”失效,而且还会使那些1999年通过债务重组获得的巨额账面收益“还原”,一些严重依赖债务重组“死里逃生”的公司,还将可能因此而被“追授”ST和PT的“桂冠”。
有关数据显示,涉及债务重组收益较高的,主要是一些ST、PT公司。例如ST石劝业、ST黄河科、ST郑百文、PT红光等。其中收益最高的是ST中华,1999年通过债务重组获得了3.7亿元。一年内连续进行债务重组次数最多的,当数PT红光,其债务重组次数在4次以上。而ST石劝业和ST黄河科,都是在1999后尝到债务重组收益的甜头以后,连续2年进行债务重组,并且获得不菲的重组收益。
另外,从债务重组的时间上看,近8成的债务重组发生在6月、11月和12月3个月期间。
有关债务重组公告的相关信息还显示,40多家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公告中,80%的公告没有直接披露由于重组而产生的损益情况。这样,对于普通的中小投资者来说,就实在难以通过复杂的资产或者权益置换关系,来准确判断由于重组而对公司产生的实际损益。这表明,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准则的信息的披露方面还缺乏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