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描淡写下的重要提示(1 / 1)

企业年报中都有一项“重要提示”,这是读者了解企业董事会对投资者保证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庄严承诺。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执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重要提示中应该增加以下陈述:“××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或保留意见、拒绝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但是,不少企业对这样的重要要求,或者是轻描淡写,或者是忽略不计。

例如,某上市企业1999年度的利润总额中,包括有先征后返的企业所得税1826.7万元,公司列入了补贴收入进行核算。对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样做的目的是因为,如果将先征后返的企业所得税放在“补贴收入”科目核算,虽然仍然没有违反会计制度,但是注册会计师认为,这一重要事项有必要予以强调,以期引起投资者的注意。而且,这一笔补贴收入数额的确不小,要占到企业当年净利润的60.53%,而企业上一年的所得税不过才287.57万元。

但是,该企业在重要提示中,对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报告出具的“有解释性说明”却只字不提。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同样也没有详细说明,只是用“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1999年度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一笔带过。

显然,该企业传达给投资者的会计信息是不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