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和起因(1 / 1)

1775年,北美洲13个殖民地的人民组成大陆军,由乔治·华盛顿出任总司令,掀起一场推翻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1776年7月4日,殖民地代表召开第二次大陆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正式宣布建立独立的美利坚合众国(简称“美国”),断绝与英国的一切政治关系。1783年,英国被迫与美国签订“巴黎和约”,正式承认美国独立,承诺放弃对美国的统治和领土主权等一切要求;从此两国停止一切敌对行动,永久和平。

美国独立后,马上对西部的土地实行了国有化,并且按地段分块出售这些土地。这样做有两个目的,一是增加政府收入、有钱偿还国债,政府不卖地钱又从哪里来呢?二是满足土地投机者的要求。

但马上碰到的问题是,这些用于出售的土地单位面积大、价格高,西部移民买不起。于是,对方展开了长期的、不屈不挠的、要求无偿分配土地的斗争。怎么办?这种情况下政府不给也不行,可是无偿授予移民土地的法案总是遭到美国南部奴隶主的阻挠,所以一次次被参议员否决了。

后来,等到南部奴隶主的政治代表退出国会后,共和党人提出了宅地纲领,国会众议院和参议院先后于1862年2月28日和5月6日通过了这部法律,随后美国总统亚伯拉罕·林肯于5月20日对外正式颁布。

※主要历史回顾※

“宅地法”在我国也译为“份地法”、“移居法”。林肯当年颁布“宅地法”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把美国西部的国有土地无偿分配给广大移民的机会,在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同时,来调动西部工人和农民的积极性,在南北战争出血流汗、帮助北方资产阶级打胜南北战争。它客观上促进了美国的农业发展,大大推动了西部地区的资本主义经济。

“宅地法”的由来

在爆发南北战争之前,美国就存在着一个如何处理西部广袤的公有土地的问题,北方的工商业资产阶级和南方的奴隶主阶级之间存在着十分尖锐的矛盾。这主要是:奴隶主阶级希望能在西部地区扩大种植园,攫取丰厚的利润,因为那里的土地面积实在太大了,对他们具有无穷吸引力;而北方资产阶级则坚决反对奴隶制向西扩张,以便能够在西部地区建立起民族自治地区。而西部地区的工人、农民和黑人呢,他们当然也有自己的主张,不但反对奴隶主扩张,并且还坚决要求取消奴隶制度,把这些土地无偿分配给自己,因为他们买不起。

要知道,当时英属北美殖民地上的那些移民,基本上是躲避宗教迫害的清教徒和逃犯。他们逃到这里来的唯一目的就是想获得自由,顺便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种种,以便能养家糊口,所以他们恨透了各种奴隶主封建制度。而现在英国王室、贵族、地主老财们绞尽脑汁地想把欧洲的那套封建制度移植过来,他们又怎么能答应呢!

南北战争打响后,由于南方奴隶主阶级事先做了充分的准备,所以战场上步步进逼,形势越来越不利于北方资产阶级。这时候共和党内部的激进派便提出了解放奴隶和武装黑人的主张,以便通过此举来扭转局势。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林肯于1862年5月20日顺势颁布了“宅地法”,并在1862年9月22日颁发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目的就是为了要“收买人心”。果不其然,有了西部农民的大力支持,战场上很快出现关键性转折,为最终北方资产阶级取得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宅地法”有些什么主要内容

“宅地法”规定,凡是一家之长,或者年满21周岁的美国公民,以及按照美国入籍法规定填写志愿入籍声明书的,只要从来没有持械参加过反抗美国政府和帮助过美国政府的敌人,从1863年1月1日起,都可以在宣誓获得土地的目的是为了垦殖并缴纳10美元登记费用后,登记领取总数不超过160英亩(64公顷,或971亩)的宅地。登记人在这上面居住并耕种满5年,便可以获得该土地的相关法律证明,拥有这块土地的所有权。

“宅地法”同时规定,登记人拥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如果登记人想在居住耕种这块土地6个月后、5年期满之前就得到土地所有权,可以用最高不超过每英亩1.25美元的价格买下;或者在测量之后,按照公有土地法定的再分割办法,登记到一块80英亩以下的尚未分配给私人占有的共有土地上去,价格是每英亩2.5美元。

为什么说“宅地法”具有革命性

与过去颁发的一系列土地政策相比,“宅地法”具有某种革命性。它不但满足了广大农民无偿获得土地的愿望,更促进了美国西部地区资本主义的大发展。

美国在颁布“宅地法”之前,其实就已经推出过一系列土地政策,但“宅地法”的颁布是个转折点,可以说实现了在量变基础上的质变。为什么这么说呢?先看看之前美国都推出过哪些土地政策,这主要有:

1784至1787年推出的土地法令规定,出售的土地单位面积为640英亩,价格是每英亩1美元。

1796年颁布的“土地法”规定,出售的土地单位面积不得低于640英亩,价格不得低于每英亩2美元;并且,实行公开拍卖,价高者得。

1800年颁布的新法令规定,出售的土地单位面积缩小为32英亩,可以延期付款。具体办法是:40天内支付总价格的四分之一,两年内支付第二个四分之一,四年内付清余款;违者没收土地。

1820年通过的土地法令规定,出售的土地单位面积不得低于80英亩,价格不得低于每英亩1.25美元;同时,实行公开拍卖,但价款不得赊欠。

1832年推出的“分配与先买权法”规定,移民可以为了取得先买权而预先占有的公有土地面积为160英亩。

1841年推出的“先买权法案”规定,“占地人”有权按照最低价格优先购买自己开垦的土地,只是面积不得超过160英亩。[1]

把“宅地法”与上面这些政策加以对照可以发现,上面的这些政策都是强调土地出售的,并且采取的多是拍卖方式,这种游戏是有钱人才玩得起的,穷人没钱又怎么去买这些土地呢?更不用说,那些一无所有的拓荒者了。也就是说,这样的政策几乎完全剥夺了底层劳动者获得政府公有土地的机会,更谈不上满足他们的土地需求了。

直到“宅地法”出现,规定凡是支持、拥护政府的成年公民都能免费得到160英亩土地,并且在经营5年后就完全属于自己所有(所谓的10美元登记费只是一种象征),事物的性质才发生根本改变,即从原来的“出售”土地变成了“赠予”或“分配”土地。

“宅地法”推出后起到了什么作用

“宅地法”推出后,在以下方面收到了明显效果:

一是大大缓和了阶级矛盾

从上所述容易看出,在“宅地法”推出之前美国政府的土地出售政策经常在变,为什么这样变来变去?根本原因在于美国西部人民争取土地的斗争此起彼伏,这样的政策变动,实际上反映着人民的斗争诉求。

而现在好了,把这些土地无偿分配给广大农民,就能通过这种和平民主的方式解决长期以来的土地纠纷,让人民安居乐业,为土地而战的动因一下子就消失了,从此农民就不是站在政府的对立面而是同一面了。

二是推动了西部地区的资本主义发展

从社会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宅地法”的实施使得广大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于是纷纷在这上面拓荒垦植,使得西部土地迅速得到开发。大小农场、各种服务业的建立,大大加快了西部地区资本主义的发展。

具体地说,这又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土地开发成效显著。资料表明,1860年美国的耕地面积还只有4.07亿英亩,1910年就扩大到8.78亿英亩,增加了1.15倍;1860年美国的农场数量在200万个左右,1900年增加到573.3万个,农场土地总面积净增1.3亿英亩以上。

其次是资本主义的农业关系有了新的发展。资本主义的市场竞争必然会导致两极分化,一部分农户在竞争中败下阵来破产倒闭,然后卖儿卖女卖土地,最终成为农场工人,为农场主卖力;另一部分农民主要是那些资金实力雄厚的农民,热衷于土地倒卖,从而建立起现代化规模的大农场,回过头来雇佣这些农场工人,剥削他们的剩余价值。

再次是“宅地法”的颁布阻止了种植园奴隶制经济向西发展,种植园经济在这里站不住脚,才使得美国西部地区的资本主义政治文明得以建立并巩固。因为“宅地法”中有一条规定,要想免费得到土地,其前提条件是没有持械参加过反抗美国政府和帮助过美国政府的敌人,所以美国南部的那些奴隶主就都通通不在这个范围内,这就很好地排挤了他们的进入。他们去了也没用,没有土地就表明你没有立足之地。

最后是在广袤的土地上拓荒,随后必然要建立起相应的行政体制来。而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起来的州,更容易创新体制,因为这些地区本身就是“经济开发区”、“政治特区”,适合先试先闯。事实正是如此,美国在这些新建立起来的州中引进了北部自由州体制,有助于先进的政治文明在这里扎下根来。

正所谓“成也土地,败也土地。”通过颁布“宅地法”进行的土地改革,最终为美国西部发展资本主义农业闯出了一条“美国式道路”。

三是“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

前面提到,“宅地法”的颁布时间是在美国南北战争的关键时刻。当时北方资产阶级在战场上节节败退,而在“宅地法”颁布之后,无偿得到土地的西部农民和工人就自觉投身到了反对南方奴隶主的斗争中去,奋勇参战的积极性被大大激发。西部农民最终输送了一半以上的士兵,并且提供充足的粮食,为美国北方取得战争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什么呢?道理很简单——土地是农民的**,现在政府把这些土地全都无偿分给了西部农民,南方奴隶主以后要想夺取这些土地基本上就没有了可能,新的土地主们必定会以死抗争的,这样就从根本上把南方奴隶主与政府之间的矛盾轻松地转移给了广大农民,铸成了铜墙铁壁。

[1]陈丽斯:《多维度解析1862年美国〈“宅地法”〉》,载《考试周刊》,2010年第1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