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官厅财计体制大致经过了以下四个时期:一是初创期,二是确立期,三是初步发展期,四是发展和完善期。自从有了官厅(政府)就需要征税,而征税就离不开会计,财计于是成为官厅经济的主要支柱。
官厅会计的说法源自周代《周记·天官·大宰》一书中“官计”一词,代指古代的国家会计,与民间会计相对。到了汉代至唐代、宋代,称“官计”为“国计”,明代、清代依然称国计。在近代西方国家中则称为“国家的会计”,英文为Governmental Accounting或Municipal Accounting,中国据此翻译为“政府会计”;但即使如此,直到民国时期依然有学者称政府会计为官厅会计的。
官厅会计是建立财计体制的前提。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官厅会计就产生了:一是会计已经成为国家事务中的一项专门工作,并且占有重要地位;二是在国家财政体制中已经有对会计部门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三是会计工作已经有了相应的制度,能够正常开展起来。
在国外,世界上最早的奴隶制国家苏美尔和阿尔德(约公元前31世纪)就已经有了经济主管机构“达姆卡尔”,负责内外贸易事务;而当时主管财政税务的官员叫“玛什奇姆”,全面负责征收各类税收;管理国库的官员则称为“杜古尔”,负责各项财物的收支和控制。
稍后,这些部门的经济职能分工便越来越细,形成了初具规模的财计主管部门。到了大约公元前31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建立后,这套财计官制设置格局基本上保留了下来,并且在公元前18世纪的汉谟拉比统治期间,因为专制政体的形成,财计体制也有了新的发展。在这套严密而强大的官僚机构中,财计部门统一归属行政系列,一共分为三大块:一是农牧林管理职官,主要针对生产领域征收实物税;二是国家贸易管理职官,主要针对商业领域征收货币税(当时的货币是名叫“雪凯”的白银);三是国库管理职官,负责对宫廷里的仓库财物进行系统性记录。
决不要小看“宫廷里的仓库”好像没什么了不起,大不了就是“仓库”而已;要知道,在这些仓库里集中了全国的财物,代表的是国库。例如,在古埃及第一、第二王朝统治时期(公元前3200年至公元前2780年),国王的宝库中几乎集中了来自全国的所有实物收入;并且,当时的皇室财政与国家财政已经相互独立,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套独立的财计系统,财政部门成为当时埃及最大的行政部门。当时的宰相职务通常是由王子来担任的,而王子主要就抓两项工作:一是财务行政,二是司法权力。
在中国,财计体制的初创期主要是在夏代和商代。夏代是中国奴隶制社会开端,所以各种国家机构处于初始阶段,只是“百官”中并没有发现有专职会计,各项财计事务分散在各职能机关。到了商代,百官中就已经有专门设置的“作册”来掌管天文历法、算术和财政以及会计记录了。用今天的话来说,作册可以理解为兼职会计人员。
中国财计体制的确立期在周代,周代已经达到奴隶制社会的鼎盛时期,财政官员设置已相当完备,设有天官冢宰来主管国家财计,其中小宰主管财务行政兼审计;司会主管会计事务,下设职内、职岁、职币、司书,分别掌管财政收入、支出、结余的登录和核算以及会计账簿;大府主管国库系统,负责各项财物的收发和保管;宰夫则主管稽核和审计。
财计制度的初步发展期在秦代和汉代。秦代是中国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所以在“三公九卿制”中设有专门的财计部门,在中国封建王朝中首创国家财政和皇室财政分管财计,实行的是中央地方分级管理、层层核算的财计管理、税赋征收、财政收支体制,并设有御史大夫主管审计事务。
汉代在财计体制方面主要是沿袭秦代的做法,但部分岗位设置更为细致、职责也更加明确。在中央设有“大司农”主管国家财政预算、会计核算及管理事务,县级以上官府设“计吏”、财政管理官等,县级以下行政单位设“计”来负责会计工作,“上计”制度有了进一步发展。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中国历史上非常特殊,一切以军事为优先,所以财计组织不但具有军事色彩,并且支离破碎,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可以说是有名无实。直到隋代建立后,通过改革建立了历史上值得一书的“五省六部”体制,为唐代建立中国封建社会中最完备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三省六部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从唐代开始一直到清代,财计工作进入发展与完善期。唐代朝廷设立三省六部,在尚书省中设“户部”来主管全国财计工作,户部中的“度支部”主管全国财政预算、会计核算和管理事务。也就是说,度支部是全国最高会计管理机构。同时,唐代又完备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负责会计事务的“民曹比部”,进一步完善了管理体制,尤其是其中的内部牵制制度。不过,到了天宝(742-756)之后藩镇势力增强,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发生对抗,中央财政收入渐渐架空,以至于最终有名无实,这是唐代走向灭亡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从一个侧面再次说明财计工作对政权的重要性。
宋代吸取这一教训,实行高度的集权体制,把三省六部制改为二府三司制,设立“三司使”,将全国的财计大权集中于三司(盐铁司、户部司、度支司);并且,废除比部制,建立了财审合一的审计体制。经过多次反复后,于1074年设立了三司会计司,总管天下财赋出入。虽然不到一年便告流产,却史无前例地开创了“会计司”这样一种全国性的会计机构,对后世产生了久远的影响。
元代在户部司中分设金科、仓科、内度科、外度科、粮草科、审计科和直属仓库。
明代、清代中央设立内阁总理班子统领上述六部,其中户部按地方划设清吏司,同时将审计事务归并都察院。配合进一步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皇帝直接控制财计部门,财计部门从中央到地方形成由财税、会计、国库、出纳构成的经济监控系统,然后配备清吏司实施经济监控。
到了清代时,从元代开始采用的行省制和确立分科主事的财计组织制度开始稳定下来,构成纵横交错的条块状,直接影响到后来的省级行政体制和企业科室结构。而其中的都察院和巡回监察御史制度,更是把财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的20世纪50年代,当时在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村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三合一”从低级向高级过渡时,农村生产合作社会计奇缺,而农村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人员相对富裕,于是辽宁省大德乡率先提出了“三合一网”即三家单位会计人员打通使用的做法,受到毛泽东称赞。这也是他一生中唯一对会计工作的一句表态,大意是:“三合一网”的方法很好,希望可以在全国推行。[1]
在国外,18世纪初,英国国会开始按主要部门推举产生首席长官,以首席长官联席会议取代以前的最高咨议机关,俗称“内阁”。在这些内阁们所制定的各种政策中,最重要的便是财计政策,所以财政部也成为内阁中最重要的部门。这一做法逐渐影响到全世界。到19世纪时,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由财政、税务、会计、国库出纳、审计等构成的财计组织,均在国家行政中处于重要地位。
[1]朱啸波、张瑶瑶:《晋商:汇通天下里的“会计智慧”》,载《中国会计报》,2012年10月16日第2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