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今年将分别采取倾斜、优惠、鼓励性政策和措施,以发挥价格杠杆在经济发展中的调节作用,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
记者从9日结束的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上了解到,1990年我省物价上涨幅度继续回落,通货膨胀得到控制。按照“控、调、放结合”的物价原则,今年我省将继续从严控制物价总水平,落实国家和省定控价目标,进一步理顺价格关系。重点控制关系国计民生的70种重要商品价格。整顿省内产销的重要生产资料价格。对与国计民生关系不大的产品价格逐步放开,实行完全的市场调节。
省物价局制定了一些新规定。主要是:实行倾斜的价格政策,促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包括尽快解决我省基础产品价格偏低问题,理顺省定优先发展的产品价格,制定惩罚性价格迫使一些产品更新换代;对一些试制投产的新产品允许企业自定试销价格,把我省短线产品价格理顺到位。对我省一些拳头产品实行调整或浮动等优惠价格政策。对基本可满足省内市场需要的一些地方产品,通过适当调整差率等鼓励性政策。对乡镇企业和城市集体企业的产品,一般实行市场调节价;“三资”企业可享受国内同类企业价格政策。对出口商品制定最低限价,并放开部分边贸出口商品的国内收购价格。
副省长田凤山到会讲话。
(1991年2月11日《黑龙江日报》一版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