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省三家火柴厂联合抬价受查处(1 / 1)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呼兰、铁力、迎春三家火柴厂联合搞行业垄断价格,将普通火柴每件的出厂价由21.2元提高到23.42元。近日被查处,所收金额将收缴财政。

呼兰、铁力两家火柴厂火柴销价较乱,工厂把省管价格的火柴擅自放给厂销售科定价,致使火柴出厂价格五花八门。4月11日至14日,营口火柴厂发起主持了东北三省火柴产销座谈会,会上达成“君子协定”,九家火柴厂自行联合签订了“统一销售价格协议书”,我省的呼兰、铁力、迎春三家火柴厂都在“君子协议”上签了字。他们提出以“限产保价”为原则,将国家规定的普通火柴每件的出厂价上浮10%。会后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即以东北火柴联销协调组的名义监督执行。会后,我省的呼兰、铁力两家火柴厂亦未经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都把普通火柴每件出厂价由21.2元提高到23.42元。4月14日,呼兰火柴厂对4月9日销出但尚未提货的900件火柴,向购货单位索取差价款1998元。铁力火柴厂4月14日以后以高价共销出普通火柴21446件,多收金额9007.32元。迎春火柴厂的问题正在调查中。这三家火柴厂因提价多收的金额将全部收缴财政。

(1988年5月29日《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