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说
系辞
“天尊,地卑。”尊卑之位定,而乾坤之义明矣。高卑既别,贵贱之位分矣。阳动阴静,各有其常,则刚柔判矣。事有理,物有形也。事则有类,形则有群,善恶分而吉凶生矣。象见于天,形成于地,变化之迹见矣。阴阳之交相摩轧,八方之气相推**,雷霆以动之,风雨以润之,日月运行,寒暑相推,而成造化之功。得乾者成男,得坤者成女。乾当始物,坤当成物。乾坤之道,易简而已。乾始物之道易,坤成物之能简。平易,故人易知;简直,故人易从。易知则可亲就而奉顺,易从则可取法而成功。亲合则可以常久,成事则可以广大。圣贤德业久大,得易简之道也。天下之理,易简而已。有理而后有象,“成位乎其中”也。
圣人既设卦,观卦之象而系之以辞,明其吉凶之理;以刚柔相推而知变化之道。吉凶之生,由失得也。悔吝者,可忧虞也。进退消长,所以成变化也。刚柔相易而成昼夜,观昼夜,则知刚柔之道矣。三极,上中下也。极,中也,皆其时中也。三才,以物言也。三极,以位言也。六爻之动,以位为义,乃其序也;得其序则安矣。辞所以明义,玩其辞义,则知其可乐也。观象玩辞而能通其意,观变玩占而能顺其时,动不违于天矣。
《彖》言卦之象,爻随时之变,因失得而有吉凶。能如是,则得无咎。位有贵贱之分,卦兼小大之义。吉凶之道,于辞可见。以悔吝为防,则存意于微小。震惧而得无咎者,以能悔也。卦有小大,于时之中有小大也。有小大则辞之险易殊矣,辞各随其事也。
圣人作《易》,以准则天地之道。《易》之义,天地之道也,“故能弥纶天地之道”。弥,遍也。纶,理也。在事为伦,治丝为纶。弥纶,遍理也。遍理天地之道,而复仰观天文,俯察地理,验之著见之迹,故能“知幽明之故”。在理为幽,成象为明。“知幽明之故”,知理与物之所以然也。原,究其始;要,考其终;则可以见死生之理。聚为精气,散为游魂。聚则为物,散则为变。观聚散,则见“鬼神之情状”。万物始终,聚散而已。鬼神,造化之功也。以幽明之故,死生之理,鬼神之情状观之,则可以见“天地之道”。
《易》之义,与天地之道相似,故无差违,相似,谓同也。“智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故不过。”义之所包,知也。其义周尽万物之理,其道足以济天下,故无过差。“旁行而不流”,旁通远及而不流失正理。顺乎理,“乐天”也。安其分,“知命”也。顺理安分故无所忧。“安土”,安所止也;“敦乎仁”,存乎同也:是以“能爱
“范围”,俗语谓之模量。模量天地之运化而不过差,委曲成就万物之理而无遗失,通昼夜辟阖屈伸之道而知其所以然。如此,则得天地之妙用,知道德之本源,所以见至神之妙,无有方所,而易之准道,无有形体。
道者,一阴一阳也。动静无端,阴阳无始。非知道者,孰能识之?动静相因而成变化,顺继此道,则为善也;成之在人,则谓之性也。在众人,则不能识。随其所知,故仁者谓之仁,知者谓之知,百姓则由之而不知。故君子之道,人鲜克知也。
运行之迹,生育之功,“显诸仁”也。神妙无方,变化无迹,“藏诸用”也。天地不与圣人同忧,天地不宰,圣人有心也。天地无心而成化,圣人有心而无为。天地圣人之盛德大业,可谓至矣。
“富有”,溥博也。“日新”,无穷也。生生相续,变易而不穷也。乾始物而有象,坤成物而体备,法象著矣。推数可以知来物。通变不穷,事之理也。天下之有,不离乎阴阳。惟神也,莫知其乡,不测其为刚柔动静也。
易道广大,推远则无穷,近言则安静而正。天地之间,万物之理,无有不同。乾,“静也专”,“动也直”。专,专一。直,直易。惟其专直,故其生物之功大。坤,静翕动辟。坤体动则开应,乾开阖而广生万物。“广大”,天地之功也。“变通”,四时之运也。一阴一阳,日月之行也。乾坤易简之功,乃至善之德也。
《易》之道,其至矣乎!圣人以《易》之道崇大其德业也。知则崇高,礼则卑下。高卑顺理,合天地之道也。高卑之位设,则《易》在其中矣。斯理也,成之在人则为性。(成之者性也。)人心存乎此理之所存,乃“道义之门”也。
“赜”,深远也。圣人见天下深远之事,而比拟其形容,体象其事类,故谓之象。天下之动无穷也,必“观其会通”。会通,纲要也。乃以“行其典礼”。典礼,法度也,物之则也。系之辞以断其吉凶者爻也。言天下之深远难知也,而理之所有,不可厌也,言天下之动无穷也,而物有其方,不可紊也。拟度而设其辞,商议以察其动,“拟议以成其变化”也。变化,爻之时义;拟议,议而言之也。举“鸣鹤在阴”以下七爻,拟议而言者也。余爻皆然。
有理则有气,有气则有数。行鬼神者,数也。数,气之用也。“大衍之数五十。”数始于一,备于五。小衍之而成十,大衍之则为五十。五十,数之成也。成则不动,故损一以为用。“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成变化而行鬼神”者也。变化言功,鬼神言用。
显明于道,而见其功用之神,故可与应对万变,可赞祐于神道矣,谓合德也。人惟顺理以成功,乃赞天地之化育也。
知变化之道,则知神之所为也。合与上文相连,不合在下章。言所以述理。“以言者尚其辞”,谓于言求理者则存意于辞也。“以动者尚其变”,动则变也,顺变而动,乃合道也。制器作事当体乎象,卜筮吉凶当考乎占。“受命如响”,“遂知来物”,非神乎?曰感而通,求而得,精之至也。
自“天一”至“地十”,合在“天数五地数五”上,简编失其次也。天一生数,地六成数。才有上五者,便有下五者。二五合而成阴阳之功,万物变化,鬼神之用也。
或曰:乾坤,《易》之门,其义难知,余卦则易知也。曰:乾坤,天地也,万物乌有出天地之外者乎?知道者统之有宗则然也,而在卦观之,乾坤之道简易,故其辞平直,余卦随时应变,取舍无常,至为难知也。知乾坤之道者,以为易则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