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毛酋长的赎金(1 / 1)

这看起来倒是个好买卖,不过,你得等我把话说完。故事发生在我们——我和比尔·德里斯科尔——南下的途中,当时,我们正途经阿拉巴马,这个绑票的念头就在我们的头脑里产生了。后来,比尔称这一时兴起的念头是“一时糊涂”,不过在当时我们并没有意识到。

那一区域有个小镇,地势平坦,看上去犹如一张大饼,说来可笑,名字还叫顶峰镇。镇上住的都是一些丰衣足食的农民,所以,你完全可以想象得出住在这里的人生活得多么自在。

原本,我和比尔打算合伙在伊利诺斯西部地区买块黑市地,可是我俩身上总共只有六百多块钱的资金,而要实现这一计划,少说也得再有两千块钱才够用。无奈之下,我们便在旅馆门口的台阶上坐下来商量。我们聊到,乡村集镇上的居民通常都特别疼爱孩子,如此,再加上另外一些因素,在这里绑票相比较而言是很容易得手的,不像那些周遭有报纸杂志出版的地方,一旦有点风吹草动就会被一些记者搅得沸沸扬扬。我们当然也知道,顶峰镇有几名警察,或许还有几条懒狗,案发后镇子上的《农民周报》也可能登出一两篇文章,不过就凭这么点力量想要抓住我们是很困难的。综上所讲,这无疑是个好买卖。

经过一番了解,我们打算将镇上的头面人物埃比尼泽·多尔斯特的独生子作为我们的目标。这位父亲在当地很有地位,他经营建筑业,是个严肃认真的生意人,不过他也很吝啬。男孩子大概十多岁的样子,脸上有些雀斑,头发的颜色就像我们平时赶火车时在报摊上买到的杂志封面。我和比尔都认为,埃比尼泽怎么也得给两千块钱的赎金来救他的儿子吧,不过你别着急,还是等我把话说完吧。

在距离顶峰镇大约两英里路的地方,有座草木茂密的小山。那座山的后面有个岩洞,里面储藏着我们的食品。

那天,太阳已经落山,临近傍晚的时候,我们驾着一辆马车从老多尔斯特的家门口经过,发现那男孩正在街上,手里拿着石子朝对面人家栅栏上的一只小猫身上扔。

“喂,小家伙!”比尔向那孩子打招呼说,“你想不想吃糖果,或者坐在车上兜兜风?”

那男孩没说话,一甩手,就用一块砖头子儿击中了比尔的眼睛,动作很是利落。

“就冲你这么一下子,你那老子得额外多给五百块钱。”比尔愤愤说着下了车。

小家伙还挺有气势,像头半大不小的熊一般揪住我们就是一阵撕打,但他毕竟还是个孩子,最终的结果是他被马车带离了顶峰镇。我们带着他到了山洞,然后由我负责将马栓进树林,并在天黑以后再驾车赶到三英里以外的一个小村子将租来的马车还掉,一切妥当之后我又步行回山。

等我回去时,比尔正在往脸上受伤的地方涂着膏药。洞口那块大石头后面已经生起火,而男孩则默默地守在一旁看着一壶煮开的咖啡。他的红头发上插了两根鸟的尾毛。等我走进他身边时,他突然举起手中的树枝指着我说:“哈哈!该死的白脸皮,你竟敢走进平原魔王红毛酋长的营地?”

“他现在很好,”比尔说,然后卷起裤脚看看腿上的伤痕,“我们扮演印第安人来玩。我们要让这个小家伙一辈子也忘不了这个游戏。”

比尔说得没错,小家伙长这么大,好像还是头一回玩得这么开心。他觉得在山洞里的生活很有趣,早已忘记自己原本是被绑架来的了。他看上去很有兴致,甚至还给我起了个“蛇眼侦探”的绰号,并宣布说,等他的那些印第安勇士打完仗回来,太阳出来时就将我捆在火刑柱上处以火刑烧死。

接着我们开始吃晚饭。嘴里塞满肉片和肉酱的小家伙又接着发表他的演说。他的演说内容大致如下:

“我很喜欢这种生活。之前,我从来没有在野外住过;不过我倒是有过一只可爱的野猫。如今我九岁的生日已经过了,说实在的,我很讨厌上学。吉米·塔尔博特的婶婶家的母鸡下了很多蛋,可惜被老鼠吃掉了十六只。这个林子里到底有没有真正的印第安人呀?我还想吃点肉酱。树枝动了是不是说明在刮风?我们家有五只小狗。哎哟,你的鼻子怎么会这么红呢,汉克?我爸爸有很多很多的钱。天上的这些星星也很热吗?上星期六的时候,我和埃德·沃克对决,他败了两次。对女孩子我可没什么兴趣。没有绳子你就别想捉癞蛤蟆。公牛会叫吗?桔子为什么都是圆的呢?如果这个山洞有床睡觉会更舒服吗?啊,莫斯·默里长了六只脚趾头。鹦鹉会说话,猴子啊鱼啊什么的都不会。几乘几等于十二?”

如此,每隔几分钟,他只要一想起自己是个印第安人,就会拿起那根树枝,像握着一杆枪似的悄悄走到洞口巡视,看看有没有讨厌的白种人在这边侦查。他还时不时地发出一声喊杀声,老汉克听到这种声音就害怕。没想到孩子一来就把比尔给吓唬住了。

“红毛酋长,”我对孩子说,“你想回家吗?”

“咦,干吗回家呢?”他说,“家里一点意思也没有。我讨厌上学,我喜欢在这里野营。你不会把我再送回去吧,蛇眼,不会的,是吗?”

“现在不会,”我说,“我们要在这个洞里待些时间。”

“好啊!”他很兴奋地说,“这再好不过了。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这么痛快地玩过。”

约莫十一点钟,我们准备睡觉了。我们把几条又厚又宽的毛毯铺在地上,让红毛酋长睡在我们中间,我们并不担心他会逃跑,不过这一宿还是没有睡好。洞外的树林里一有点风吹草动的声音,小家伙就以为有歹徒来偷袭了,便一次次跳起身去取他的那支长枪,并且在我和比尔的耳边一个劲地喊“伙计,你听”,如此几次,害得我和比尔三个小时都不能入睡。最后也不知什么时间我迷迷糊糊睡着了,却梦见自己遭了绑架,被一个凶神恶煞般的红发海盗用铁链锁在一棵树上。

天色微明时,我被比尔的一阵极其尖利的叫声惊醒。你怎么也想不到一个男性竟会发出这样的声音——既不是一阵怒吼,也不是一声长嚎,而是像女人见了鬼或毛毛虫时发出的那种歇斯底里的、让人惊恐而又难堪的一阵阵的尖叫。想想看,一大早,又是在一个山洞里,突然听到一个壮汉如此尖声尖气没命似的叫喊,实在是让人很不舒服。

我翻个身坐了起来,想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一看我也吓了一跳,原来是那个“红毛酋长”已经骑在比尔的胸口上,一只手揪着比尔的头发,一只手拿着我们切肉用的快刀,那样子看上去就像是在为如何执行昨晚对比尔的判决而大伤脑筋,正想着怎样才能完整地割下他的头皮。

我连忙过去一把抢过孩子手中的刀,并强迫他重新躺下。但比尔的情况不太好,惊魂未定,他在他原来的位置躺下后,因为这孩子的缘故,就再也没有敢合眼。我又睡了一会儿,在太阳快要出来时候忽然想起了“红毛酋长”说要在日出时把我绑在火刑柱上烧死的话,我虽然没觉得有多可怕,不过还是坐了起来,点上烟斗,独自倚在身后的一块石头上抽烟。

“你起这么早做什么呢,萨姆?”比尔问。

“我啊?”我说,“噢,我的肩膀这儿有点痛。我想,坐着或许会好受些。”

“你在说谎!”比尔说,“你是害怕了。昨天你被他判了火刑,你担心他会烧死你。如果让他找到火柴的话,他真的会这样干的。这难道不可怕吗,萨姆?你想,谁肯出钱把这样一个小恶魔赎回家呢?”

“会的,”我说,“很多做父母的就是喜欢这样淘气的孩子。喂,你快点和酋长起来做早饭吃,我去山顶看看那边什么动静。”

我爬上小山顶,先将整个乡村扫视了一遍。当我朝着顶峰镇的方向眺望时,本以为会有一些身强力壮的村民拿着农具四处搜寻绑匪,很显然,我失望了。因为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幅宁静的风景画,画中唯一的点缀是一人一马在田间劳作。既不见有人在河塘里打捞;也不见有人惊慌地来回奔走,向孩子的父母报告些什么。整个阿拉巴马似乎还处于朦胧的睡意之中。“或许,”我喃喃自语说,“他们还没有发现圈中的小羊已被狼叼走。老天保佑我们这两头狼吧!”说完,我便从山顶下来吃早饭。

当我刚迈进山洞,发现比尔竟靠着洞壁站在那儿喘粗气,而那个“红毛酋长”则举着半个椰子大的石块威胁着要砸他的脑袋。

“他竟然把一个滚烫的熟土豆放进我的衣领,烫我的脊背。”比尔解释说,“然后又把土豆踩在脚底下。我当然气不过,便给了他一记耳光。你身上带枪了吗,萨姆?”

我疾步过去夺下小家伙手里的石块,硬是阻止了这一场争吵。

“你等着,我会收拾你的,”小家伙对比尔说,“敢动手打红毛酋长的人没有一个不受惩罚的。你给我小心点。”

用完早饭,小家伙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用绳子捆着的皮板儿,他一边解着绳子一边往洞外走去。

“他又想搞什么鬼?”比尔忧心忡忡地问我,“他不会逃跑吧,萨姆?”

“这倒不用担心,”我说,“他可不像是个喜欢待在家里的人。不过我们当务之急还是要商量出一个讨钱的办法来。顶峰镇并没有因为这个孩子不见了而引起多大的躁动,当然,也有可能是他们还没有意识到这孩子被绑架了,又或许他家里的人还以为他是在珍妮婶婶家或哪个邻居家过夜呢。但不管怎么说,今天总该留意到孩子不见了吧。我们今晚一定要给孩子的父亲捎个信去,叫他拿出两千块钱赶快把人赎回去。”

就在这时,我们听到一声喊杀声,想当年大卫很可能就是这样大喊一声,然后将石块甩出把勇士歌利亚击倒的。“红毛酋长”刚才从口袋里掏出来的皮板儿正是一个投石器,此刻,他正在头顶上挥舞着他的投石器瞄准目标。

我见状一跃而起,只听得一声沉重的响声过后比尔一声呻吟传来,像是马被卸下鞍子时的一声长嘘一般。一块鸡蛋大的石子直击比尔左耳后面,然后他全身散了骨架似的瘫倒在烧着洗碗水的热锅上。我顾不得许多,立马把他拖到一边,往他头上足足浇了半个小时的凉水。

比尔终于慢慢坐起身,摸着受伤的后脑勺说:“萨姆,你知道我最喜欢的《圣经》人物是谁吗?”

“别紧张,”我说,“你已经清醒过来了。”

“犹太王希律。”他说,“你不会离开,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儿不管吧,萨姆?”

我走到外面,抓住那个小家伙的肩膀一阵猛摇,直到我自己摇不动了才住手。

“你如果还不听话,”我说,“我就马上送你回家。你说,你是要做个乖孩子呢,还是坏孩子?”

“我不过是和他闹着玩的,”他立马哭丧着脸说,“又不是存心要伤害老汉克。可是他为什么要打我呀?不过你放心,我一定会听话的,蛇眼先生,只要你不赶我走,而且今天就让我玩黑人侦察兵的游戏。”

“这个游戏我不会玩,”我说,“那是你和比尔先生的事情。今天他陪你玩,我等下有事要出去一下。这样吧,你进来和他和好,毕竟是你伤了人,所以你得先认错,不然的话你就回家,马上走。”

他显然是不想回家,便依我所言跟比尔握手言和,之后我把比尔拉到一旁,告诉他距离山洞三英里外有个叫杨树湾的小村子,我说我想去那里打听打听顶峰镇的村民对这起绑架有些什么反应。我还对他说,如果可行的话当天就给老多尔斯特捎封信去,直截了当地提出要多少赎金,并把交款的时间和地点给他标注明白。

“你知道的,萨姆,”比尔说,“我们两人一起玩牌、躲警察、抢火车、抵御龙卷风,总之上刀山下火海,天大的困难我都跟你一起闯过来了。若不是抓了这么个小恶魔,我还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担惊受怕呢。如今,这个小家伙已经把我弄得寝食不安了。你不会出去很长时间,让我一个人陪着他吧,萨姆?”

“我今天下午肯定回来。”我说,“不过在我回来之前,你一定要好好逗他玩,千万别把他惹毛了。好吧伙计,我们现在就给老多尔斯特写信吧”。

我和比尔取出纸和笔准备给老多尔斯特写信,而此时的“红毛酋长”,则披了条毛毯,在洞口来回巡视呢。

眼泪汪汪的比尔怜悯地请求我把赎金从两千元减至一千五。他说:“我不想亵渎父母对子女神圣的爱,不过我们是跟人打交道,按照人之常情,有谁会为这个满脸雀斑四十磅重的野猫花上两千块钱的赎金呢。所以我宁可少要五百的好。当然,你可以将这个差额记在我的账上。”

为了让比尔安心,我同意了他的请求,于是我们两人便你一句我一句写成了下面这样一封信:

尊敬的埃比尼泽·多尔斯特先生:

你的宝贝儿子已经被我们藏在一个远离顶峰镇的地方。别说你本人,就是最有本领的侦探也休想找到他。如果你想让他回到你身边,唯有答应以下条件:给我们一千五百元大面额的钞票作为他的赎金;这笔钱可按照下面所说的回信方法,于今晚午夜放到同一地点的同一盒子里面。如果你同意这些条件,那么就派一人于晚八时半送来书面答复。在通往杨树湾的大路上,过了猫头鹰小溪后,路右边沿麦田篱笆处有三棵相距一百码左右的大树,在第三棵树的对面篱笆桩底下放有一个小纸盒。送信人将回信放入此盒后须立即返回顶峰镇。

你如果背信弃义或拒不答应上述条件,那么你就永远也别想见到你的宝贝儿子了。你如果按照要求交款,那么你的儿子便会在三小时之内平平安安回到你身边。这些条件乃最后决定,即使有不同意见,也不再联系。

两个亡命徒

我在信封上写下多尔斯特的地址,将信揣进口袋。正要动身,男孩走到我面前说:“喂,蛇眼,你说了你走了以后我可以玩黑人侦察兵的游戏。”

“玩吧,完全可以。”我说,“比尔先生会陪着你玩。你想怎么个玩法呢?”

“我当黑人侦察兵”,“红毛酋长”说,“我负责骑马报信,通知寨子里的居民印第安人来犯的消息。之前我老是扮印第安人,已经厌烦了。这次我想当黑人侦察兵。”

“行,”我说,“反正你不会被伤到一根毫毛。本来我还指望比尔先生会帮助你打退那些凶猛的野蛮人呢。”

“要我做什么呢?”比尔似乎很担心,眼睛盯着那孩子看。

“你来做马呀,”小家伙说,“给我趴下来在地上爬。没有马骑我怎么能赶到寨子呢?”

“你可不要扫了他的兴,”我对比尔说,“我们计划还没有开始实施呢。权当活动一下手脚吧。”

比尔虽然不情愿,但也只得趴下,他的眼睛里流露出兔子掉入陷阱时的神情。“到寨子有多少路,小家伙?”他怯声怯气地问道。

“九十英里,”小家伙说,“我命令你,就算是豁出性命也得准时赶到那里。现在就出发!”

小家伙说完,猛地跳到比尔背上,两只脚后跟还在比尔腰上蹬了一下。

“看在老天爷的份上,”比尔说,“萨姆,你要早点回来,越早越好。早知道如此,我们真不该把赎金定在一千元以上。喂,我说,你别踢我好不好?你要再踢,我就起来揍你了。”

到了杨树湾,我在那家兼卖杂货的邮局里坐下,看到有进来买东西的当地老乡就凑过去聊上几句。有个胡子拉碴的家伙说,老埃比尼泽·多尔斯特的儿子也不知是走失了还是被人拐走了,如今顶峰镇乱得如同一锅粥。很好,我就是为了打听这个消息而来的,如今已得到证实。之后,我买了些烟丝,又故意问了问豇豆的价钱,当我走出邮局时趁四下没人注意便将信投进了邮筒。听驿长说,用不了一个钟头,过路的邮车就会将这批邮件带往顶峰镇。

当我回到山洞时,发现比尔和那个男孩不见了。我在附近的地方一阵寻找,情急之下还大胆喊了两声,但没人答应。我只好点起烟斗,坐在长满青草的土堆上等待事态的发展。

大约过去了半个钟头,树丛里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比尔从树丛里面钻了出来,拖着摇晃的身体来到山洞前的那一小块空地。而那个小家伙就像个侦探似的轻手轻脚尾随其后,竟然还咧着嘴在笑。比尔站定后,脱下帽子,掏出一块红手帕擦汗。小家伙也在离他大约八英尺远的地方停了下来。

“萨姆,”比尔看着我说,“我想你也许会说我对不起朋友,但我实在是被逼无奈啊。俗话说大丈夫能屈能伸,我也已经逆来顺受惯了,但人总有个受不了的时候。那个小恶魔已经被我打发回家了。这下全完了。古有殉道者,”比尔接着说,“他们干一行爱一行,宁死不肯改弦易辙。但我敢说他们当中肯定没有一个受过像我这样的非人的折磨。我忍气吞声为的是信守我们共同商定的协议,可是忍耐毕竟是有限度的。”

“到底出了什么事,比尔?”我问。

“我驮着那个小家伙跑了九十英里赶到那个寨子,我没让他下来走一步路。后来,居民得救了,给了我一点燕麦,可地上的泥沙毕竟代替不了饲料啊。回来的路上,他继续胡搅蛮缠,折磨了我足足有一个小时,我反复向他解释为什么洞是空的,为什么一条路可以两头走,为什么草会发青。我敢说,萨姆,没有人能经得起这样的折磨。我揪住他的衣领硬是把他拽下了山。一路上我的两条小腿被他踢得青一块紫一块,大拇指也被他咬了两三口,如今我的整个一只手都得找医生治。”

“可他到底还是走了,”比尔接着说,“他回家去了。我指着那条去顶峰镇的路,一脚把他送出去八英尺远。萨姆,我很抱歉丢掉了一笔赎金,但如果不把他送走,比尔·德里斯特尔科就要被送进疯人院了。”

比尔说到最后,几乎喘不上气来,不过他那张红扑扑的脸看上去却是格外平静,那是他说到最后才露出的一点满足的神情。

“比尔,”我说,“你家里没人有心脏病,对吧?”

“没有,”他说,“没人有这种病。除了疟疾,就是意外事故。你问这个干吗?”

“那你现在可以转过身,”我说,“看看你后面的人是谁。”

转过身去的比尔看到了小男孩。他大惊失色,一屁股坐在地上,一脸愣怔地抓弄起手边的青草和小树枝。我担心再这样下去他的脑神经肯定会出毛病,经过一小时的思考后,我对他说我已经有了立即结束这场闹剧的办法,又说,要是老多尔斯特答应我们的条件,我们一拿到赎金就连夜离开。比尔这才缓过神儿来,勉强给孩子一个笑脸,并允诺他说等身体稍好后就跟他玩俄国人打日本人的游戏。

我想了个安全的取款办法,不会落入任何圈套,我想在此介绍给那些以绑票为营生的兄弟们。我选中的那棵树——先在下面放回信,后在下面放赎金的那棵大树——离路边的篱笆很近,四周又有一大片空地。只要派几名警察在一旁守侯,那么来取信的人在穿过空地甚至是在路上时就会被发现了。不过这样反而不会出事,先生!我在八点钟时就已经躺在树上,像只树蛙似的坐等送信人的到来。果然很准时,一个尚还稚嫩的男孩骑着自行车来了。他在那篱笆桩子底下找到了那只盒子,然后迅速塞进了一张折叠好的信纸,信纸放好后他随即踩着自行车回顶峰镇去了。我又在树上等了一个小时,确定没有危险了便悄悄下树取了信,之后,我沿着篱笆溜进树林,半个小时后回到山洞。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信,凑到灯前念给比尔听。信是钢笔写的,字很难认。主要内容如下:

致两位亡命徒

敬启者:你们的来信已于今天收悉。关于出钱赎回儿子一事,我认为你们的要求有点高,特提出相反建议,望能乐意接受。你们亲自将我儿子约翰尼送回并付给我二百五十元现款,我就同意从你们手中接过孩子。不过我建议你们还是趁夜晚来比较好,因为邻居们都相信孩子是自己走失的,若是被他们发现事情的真相,恐会对来人采取何种行动,我可担当不起。

埃比尼泽·多尔斯特谨启

“简直就是英国彭赞斯的海盗!”我说,“真他妈的蛮横无理——”

不过当我看了比尔一眼后,到了嘴边的脏话又被我咽了回去。他那苦苦央求的眼神真是太可怜了,我还从来没有在哪个人的脸上——无论是不能言语的哑巴亦或是会讲话的野兽——见到过这样的神情。

“萨姆。”他看着我说,“二百五十块钱究竟算什么呢?这钱我们有。但如果多留这小子一晚的话,我就会被送进疯人院了。多尔斯特先生只向我们要了这个价,我看他不但是个十足的绅士,而且简直就是个慷慨仗义的人。我想你也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对吧?”

“实话告诉你吧,比尔。”我说,“对于这个小兔崽子我也感到十分厌烦。我们把他送回去,给了钱就赶紧脱身。”

商量好之后,当晚我们便把那孩子送往他的家中。我们对他说,他父亲已经给他买好了一支银色的来复枪,还特地买了印第安人的衣服给他,又说我们第二天要去捕熊,才终于把他骗上路。

当我们来到埃比尼泽家门并敲响大门时,正好是夜里十二点。按原本的计划,此刻本应由我从树下的纸盒子里取出一千五百元赎金的,而现在却是比尔从自己的口袋里数出了二百五十元交到多尔斯特的手里。

当小家伙发觉我们要丢下他时,“哇”地一声便哭开了,他的哭声听上去就像狂风在呼号。他紧紧抱住比尔的腿,像只蚂蟥似的叮住不放,以致他的父亲如同揭膏药一般慢慢扯开他才勉强把他拉了过去。

“你能拽住他多久?”比尔问。

“我现在的力气也不如以前了,”老多尔斯特说,“但我可以为你们争取十分钟。”

“这已经足够了。”比尔说,“有十分钟时间,我就能穿过中部、南部和西部各州,朝着加拿大边境飞奔了。”

尽管天色非常黑,比尔又是那么胖,而我呢,几乎可称得上是个飞毛腿,但等我追上比尔时,他已经跑出顶峰镇足足有一英里半的路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