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29年5月25日正式决裂之后,鲁迅与钱玄同虽然没有发生过正面冲突,两个人之间或公开或私密的言论相攻却持续不断。
早在1925年4月13日出版的《语丝》周刊第22期中,刊登有周作人编译自日本古僧吉田兼好的《〈徒然草〉抄》,其中有这样一段话:“观夫受命于天之生物,其生命未有长于人者。若蜉蝣之朝生而夕死者有之,若夏蝉之不知春秋者有之。以舒缓之心度日,则一年亦觉悠悠无尽;以贪着之心度日,纵千年之久,更何异一夜之梦!于不得常住之世,而待老丑之必至,果何为哉!寿则多辱。至迟四十以前合当瞑目,此诚佳事也。”
同年10月2日,孙伏园在自己主编的《京报》副刊第287号发表《呈疑古玄同先生》一文,其中写道:“疑古玄同先生在《新青年》上著论,以为凡四十岁以上的人都可以枪毙的了,那时胡适之先生同他订约,说:‘到你四十岁生日,我将赠你一首新诗,题曰手枪。’……疑古先生所致力的学问是再专门不过的,与人生日用可以说是绝少关系,但在这学问中也要表示他那极端的思想。……他时时刻刻防备旧势力的发展,时时刻刻担心新势力之薄弱,所以他的目标几乎完全是对付旧势力的,最先的一步功夫就是把旧训成俗所早经安排妥当了的东西压根儿捣乱,这就完成了沈先生送他的标语:‘端午吃月饼,中秋吃粽子。’”
但是,遍查当年的《新青年》杂志并没有钱玄同“以为凡四十岁以上的人都可以枪毙”的原始出处,倒是在周作人以岂明的署名发表于1930年3月18日天津《益世报·副刊》的《中年》里面,看到了这样的议论:
“孔子曰,‘四十而不惑。’吾友某君则云,人到了四十岁便可以枪毙。两样相反的话,实在原是盾的两面。合而言之,若曰,四十可以不惑,但也可以不不惑,那么,那时就是枪毙了也不足惜云尔。……譬如普通男女私情我们可以不管,但如见一个社会栋梁高谈女权或社会改革,却照例纳妾等等,那有如无产首领浸在高贵的温泉里命令大众冲锋,未免可笑,觉得这动物有点变质了。我想文明社会上道德的管束应该很宽,但应该要求诚实,言行不一致是一种大欺诈,大家应该留心不要上当。我想,我们与其伪善还不如真恶,真恶还是要负责任,冒危险。”
这里的“吾友某君”指的就是钱玄同。由此可知钱玄同与周作人一样非常认同吉田兼好的观点,并且在朋友交往中采用了一种更加通俗的表达方式:“人到了四十岁便可以枪毙。”周作人所谓“如见一个社会栋梁高谈女权或社会改革,却照例纳妾等等,那有如无产首领浸在高贵的温泉里命令大众冲锋”,指的是不久前在上海展开文艺论战的鲁迅与成仿吾。这次论战的结果,是在中共地下党组织的安排下,奉鲁迅为左联即中国左翼作家联盟的盟主,同时派遣成仿吾到国外游学。所谓“纳妾”,指的是鲁迅没有与原配妻子朱安正式离婚便与许广平过上了同居生活。
对于鲁迅的左转,钱玄同与周作人都是持反对态度的。1930年8月19日,钱玄同在致周作人信中,就是用“左翼公”和“左公”来称呼鲁迅的。14
1932年11月7日,钱玄同在日记中写道:“购得鲁迅之《三闲集》与《二心集》,躺床阅之,实在感到他的无聊、无赖、无耻。”鲁迅的《准风月谈》出版后,钱玄同又在日记中留下这样的记录:“购得新出版之鲁迅《准风月谈》,总是那一套,冷酷尖酸之拌嘴,骂街,有何意思。”15
1933年4月17日,四十八岁的周作人为《周作人书信》的出版,在写给李小峰的“序信”中,再一次借用吉田兼好的话语攻击鲁迅及《两地书》说:“没有办法,这原不是情书,不会有什么好看的。这又不是宣言书,别无什么新鲜话可讲。反正只是几封给朋友的信,现在不过附在这集里再给未知的朋友们看看罢了。……兼好法师尝说人们活过了四十岁,便将忘记自己的老丑,想在人群中胡混,私欲益深,人情物理都不复了解。行年五十,不免为兼好所诃,只是深愿尚不忘记老丑,并不以老丑卖钱耳。”
鲁迅一方采取的反击策略,基本上是避周作人之重而就钱玄同之轻。在1932年12月29日的日记中,鲁迅写道:“昙。上午寄绍兴朱宅泉八十。午后为梦禅及白频写《教授杂咏》各一首,其一云:‘作法不自毙,悠然过四十。何妨赌肥头,抵当辩证法。’其二云:‘可怜织女星,化为马郎妇。乌鹊疑不来,迢迢牛奶路。’……”
所谓“寄绍兴朱宅泉八十”,就是给原配妻子朱安的绍兴娘家寄去八十元钱,由此可知,已经与许广平在上海同居的鲁迅,依然承认朱安和她的娘家亲戚。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出版的《鲁迅全集》,把这两首诗收入《集外集拾遗》并分别加写注解,说是前一首诗“系影射钱玄同的,钱玄同早年曾戏说:‘四十岁以上的人都应该枪毙’。又据说他在北京大学曾说过‘头可断,辩证法不可开课’的话”。
1933年11月3日,十八年前曾经向钱玄同索要过书法作品的鲁迅,在致郑振铎信中彻底否定了对方的书法成就:“序已寄出,想当先此而到,签条托兼士写,甚好。还有第一页(即名‘引首’的?)也得觅人写,请先生酌定,但我只不赞成钱玄同,因其议论虽多而高,字却俗媚入骨也。”
与鲁迅合作编选《北平笺谱》的郑振铎,收信之后大概是传播了这封书信中的意思,于是便引出台静农的来信询问。12月27日,鲁迅在致台静农信中解释说:“《北平笺谱》竟能卖尽,殊出意外,……印书小事,而郑君乃作如此风度,似少函养,……写序之事,传说与事实略有不符,郑君来函问托天行或容某(忘其名,能作简字),以谁为宜,我即答以不如托天行,因是相识之故。至于不得托金公执笔,亦诚有其事,但系指书签,盖此公夸而懒,又高自位置,托以小事,能托延至一年半载不报,而其字实俗媚入骨,无足观,犯不着向悭吝人乞烂铅钱也。关于国家博士,我似未曾提起,因我未能料及此公亦能为人作书,惟平日颇嗤其摆架子,或郑君后来亦有所闻,因不复道耳。”
这里的“天行”指的是魏建功,“容某”即容庚,“国家博士”指刘半农。
1934年1月15日是周作人旧历五十大寿的日子,他不仅在八道湾家中设寿宴五席招待亲朋好友,而且专门写作了两首打油诗,先以《五十诞辰自咏稿》为题发表在当年2月的《现代》杂志4卷4期;然后又以《五秩自寿诗》为题刊登在林语堂主编的《人间世》创刊号中。诗稿发表后,沈尹默、刘半农、林语堂、蔡元培、沈兼士、钱玄同、胡适等人纷纷唱和,从而引起左翼文化界的鲁迅、胡风、廖沫沙等人的严重关注和强烈不满。
同年4月30日,鲁迅在致曹聚仁信中表态说:“周作人自寿诗,诚有讽世之意,然此种微辞,已为今之青年所不,群公相和,则多近于肉麻,于是火上添油,遂成众矢之的,而不作此等攻击文字,此外近日亦无可言。此亦‘古已有之’,文人美女,必负亡国之责,近似亦有人觉国之将亡,已在卸责于清流或舆论矣。”
5月10日,鲁迅又在致台静农信中批评说:“北平诸公,真令人齿冷,或则媚上,或则取容,回忆五四时,殊有隔世之感。《人间世》我真不解何苦为此,大约未必能久,倘有被麻醉者,亦不足惜也。”
到了1935年5月20日,重病缠身的鲁迅采用“敖者”的署名,在《太白》半月刊2卷5期发表短文《死所》,其中再一次提到钱玄同:“今年,北平的马廉教授正在教书,骤然中风,在教室里逝去了,疑古玄同教授便从此不上课,怕步马廉教授的后尘。但死在教室里的教授,其实比死在家里的着实少。‘你还不怕,仍旧坐在家里吗?’”
“敖者”就是《铸剑》中以同归于尽的极端方式替少年眉间尺包办复仇的“黑色的人”宴之敖者,鲁迅在这篇文章中针对老朋友、老同学钱玄同所要表现的,正是《我来说“持中”的真相》中已经声明过的“报仇雪恨,《春秋》之义也”。
相比之下,胡适与钱玄同之间围绕着“四十岁”这个话题却留下了一段善意互动的佳话。
1926年9月12日是钱玄同的四十大寿,由于“三一八”惨案的爆发,北京政学两界的著名人士纷纷南下,钱玄同自然没有心情拿自己的四十大寿大做文章,远在国外的胡适也没有闲暇写作他的《手枪》诗。到了第二年,钱玄同在周作人、孙伏园等人的鼓动下,要在《语丝》周刊举办“成仁周年纪念”。1927年8月11日,胡适从上海给钱玄同写信,信中录入了“援笔陈词”的一首《亡友钱玄同先生成仁周年纪念歌》:“该死的钱玄同,怎会至今未死!/一生专杀古人,去年轮着自己。/可惜刀子不快,又嫌投水可耻。/这样那样迟疑,过了九月十二。/可惜我不在场,不曾来监斩你。/今年忽然来信,要作“成仁纪念”。/这个倒也不难,请先读《封神传》。/回家先挖一坑,好好睡在里面,/用草盖在身上,脚前点灯一盏,/草上再撒把米,瞒得阎王鬼判,/瞒得四方学者,哀悼成仁大典。/今年九月十二,到处念经拜忏,/度你早早升天,免在地狱捣乱。”16
1930年12月4日,被免除教育部长职务的蒋梦麟,在蔡元培、胡适、傅斯年、丁文江等人的强力支持下调任北大校长。胡适随后也返回北平就任北大文学院院长,再一次与钱玄同、周作人、刘半农等《新青年》同人成为北大同事。晚年钱玄同与胡适之间最为重要的合作,是1933年12月执笔书写由胡适为大青山抗日阵亡将士公墓撰稿的白话碑文《中华民国华北军第七军团第五十九军抗日战死将士墓碑》,这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第一块采用新式标点符号分段刻写的白话碑文,其中写道:“这里长眠的是二百零三个中国好男子!他们把他们的生命献给了他们的祖国!我们和我们的子孙来这里凭吊敬礼的!要想想我们应该用什么报答他们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