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印第安人从庄园中走过,向黑奴们的住所走去。相对而建的两排房屋,虽是用粗砖砌成的,看起来却很干净,部落的奴隶们就住在这里。两排房屋中间是一条阴凉的小巷,满地都是光脚走过的印记,或深或浅的,尘土中还躺着几个手工玩偶,却并没有任何人在那里。

一个印第安人说:“我一猜就是这样。”

“混蛋。”另一个人说。

刚好是晌午,到处都空****的,巷子里、小屋的门洞里,哪里都找不到个人影儿来。那些涂抹着灰色泥巴的带有裂缝的烟囱,也没有一丝一毫的炊烟飘出来。

“咱们酋长的老爷子过世的时候,也和现在差不多。”

“那是已故酋长。”

“哦,是的。”最开始说话的印第安人大概有六十岁了,叫三筐,他将一个彩色的鼻烟壶戴在耳朵上充当耳坠。

他们两个人都是矮矮的,大脑袋大肚子,脸庞宽宽的,颜色像泥土一般,明显是“自由民”的模样。他们的神色有些迷迷糊糊的,就像暹罗或者苏门答腊一堵破落墙壁上雕刻着的头像,在薄薄的雾气中若隐若现。他们的头发就像被烧毁的土地上破土而出的芦苇。

“我总说这种方式不行。以前这里没有黑人没有房子的时候多好啊,我们多自由啊,想做什么做什么。可现在呢,我们把时间全部浪费在这些黑人身上,还要给他们安排工作,这些人只要一干活就一身臭汗。”

“他们就像马像狗一样。”

“他们什么也不像,也不在意任何事,就喜欢出一身臭汗,简直比白人还要讨厌。”

“酋长不会自己给这些人找工作做吧?”

“差不多,反正我反对养奴隶,也不喜欢这种做法。以前的日子不错,现在根本不行。”

“你也没见过以前什么样子吧?”

“我听人家说过。现在这样我是受够了,人就不应该经常出臭汗。”

“就是啊,瞧瞧他们的皮肉,就是经常出汗弄的。”

“对啊,又黑又苦的。”

“苦的?你吃过?”

“年轻时吃过,那时候胃口好,现在可不比以前了。”

“也是,他们现在都变得值钱了,吃了就不划算了。”

“我不喜欢那肉的味道,很苦。”

“如果白人用马换这些黑人,那吃了就不划算了。”

他们两人走进小巷。石阶下面长满了青色的苔藓,叉着羽毛的木削布缠,和神像似的软塌塌的玩偶,破烂的盘盏和肉骨头混在一起,零散地落在尘土之中。小屋和门洞里都没有人,从昨天伊塞梯贝哈过世之后,情况就一直是这样,他们来之前就已经猜到了。

正中央的房屋是最大的,黑人们每到特别的夜晚,都会选在这里进行祭礼。到了黄昏之后他们再去小溪的洼地上,他们把鼓藏在了那里。房间里摆着很多小东西,包括祭祀用的神秘器具,以及红泥涂抹成标记的祭祀用的树枝。屋顶上有个洞,房间中央有一个架着铁锅的炉子,炉子里的灰已经凉了。

房间里的百叶窗都是关着的,两个印第安人从迫人的阳光中走进来的时候,眼前忽然一片黑暗,眼睛一瞬间什么都看不见了,隐约觉得房间里有许多滴流乱转的眼珠,乍一看以为是满屋子的黑人。

两个印第安人在门前停了下来,三筐说道:

“我觉得这样做很不好。”

另一个说:“我没办法在这地方继续待下去。”

“那是因为这股味道,黑人害怕时产生的味道,我们就不会这样。”

“我真没办法待下去了。”

“你害怕时也会产生这种臭味了。”

“那味道应该是伊塞梯贝哈的,他死之前就猜到咱们今天会来这里,他心里清清楚楚咱们会扑个空。”房间里一片黑暗,一双双眼睛不停地转动,那种独属于黑人的味道也充斥着房间。

三筐对着房间里的人说道:“我是三筐,奉酋长的命令而来,你们应该知道。我问你们,我们要找的那个人还在这里吗?”

没人回答。只有那种臭味一直存在着,起起伏伏的,在这静止的空气中越来越清晰。他们像是在思考什么事一样,一件意想不到的事。他们好似露出树根的大树,或是一条章鱼,泥土被翻开的时候见到了阳光,那种盘根错节的臭味郁结难舒。

三筐随后又说道:“你们应该知道我们的工作,我们要找一个人,他逃走了。”

另一个人说:“我真的没办法待下去了,他们究竟在想什么呀?”

三筐说:“他们应该清楚真相。”

“你的意思是,他们把那个人藏起来了?”

“没有,他昨天晚上就逃走了。以前发生过这种事,酋长爷爷过世的时候,我们用了三天时间抓那个人,杜姆就三天没闭上眼,一直絮絮叨叨地说:‘我的马和狗都能看见,可我的奴隶在哪儿呀?我没办法咽气啊,你们把他怎么样了?’”

“他们一点也不想死。”

“可不是嘛,这些人不理解荣誉,也一点都不体面,总会给我们捣乱找麻烦,都是牛脾气。”

“这地方真没办法待下去了。”

“我也一样,只不过,他们都不了解尊风重俗,都是野蛮的人,这种方法对他们根本行不通。”

“他们确实都是牛脾气,宁可在烈日下做苦工,也不愿意为酋长陪葬。又一个人逃走了,这可真是……”

黑人们都没有出声,可目光却愤怒而压抑,那种臭气变得更加浓郁了。

另一个印第安人说道:“是啊,他们都害怕了,我们接下来怎么做啊?”

“只能回去禀报酋长了。”

“莫克土贝会听我们说这件事吗?”

“虽然他不愿意管这种事,可他现在是酋长,不听又能怎么办?”

“是啊,他是酋长了,他能一直穿那双红跟鞋了。”两个人说完就出去了。

这里的房屋只有门框,并没有门,所有的房间都是这样。

三筐说道:“他早就穿过。”

“他是偷偷穿的,伊塞梯贝哈没看见,不过现在他是酋长了,那双鞋就是他的了。”

“是啊,当时伊塞梯贝哈还有些生气,据说他当时对莫克土贝说:‘以后你成为酋长的时候,这双鞋才是你的;可你现在不是,就没有资格穿它。’不过莫克土贝现在当上酋长了,这双鞋理所应当归他穿了。”

另一个人说:“他以前总是偷偷地穿这双鞋,也不知道伊塞梯贝哈知不知道。因塞梯贝哈还这么年轻就去世了,莫克土贝接替了他,也得到了这双红跟鞋,你怎么看这件事?”

三筐说:“我才不去想呢,你怎么看?”

另一个人说:“我也没想过。”

三筐说:“嗯,这样才对。”

酋长府修建在一个栽满栎树的土墩子上。它的正面是一艘轮船的舱面船室,这艘船还是伊塞梯贝哈的父亲杜姆弄到的。当时有一艘轮船在岸上搁浅,杜姆带着一些奴隶去那里拆掉了舱面船室,用柏树干制成车轮,用了五个月时间,走了十二英里才将这艘船从陆上拉回了家里。那时的酋长府不过是一堵砖墙,这艘船拉回来的时候就横靠在了墙上。现如今,这艘船的各处都已经掉漆破损,变得暗淡陈旧了。

杜姆是酋长家三个外甥的其中一个,他出生的时候只是个小酋长,是个“明哥”。他年轻时曾坐着龙骨船从密西西比河北段开始,进行了一次新奥尔良之旅。那是的新奥尔良还是属于欧洲人的,他认识了一位骑士,名为“舍尔·布朗迪骑士,德·维特雷”,这个人与杜姆的身份看起来很相称,从那以后,杜姆带着这个保驾护航的将军以全新的身份在新奥尔良河滨出现。他称自己为舅舅家的土地继承人,称自己为酋长、头人,而“杜姆”这个名字则是德·维特雷骑士给他取的。

这两个人整天在一起。一个是身材又爱又胖,粗犷野蛮的神秘的印第安人;一个是流落在外的巴黎人,有人说他认识卡隆特莱,也有人说他和威尔金森将军是好朋友。过了不久,这两个人一起消失了,任何地方都找不到他们的身影。不过他们的传闻却一直存在:有人说杜姆赢了特别多的钱,又带走了西印度有钱人家的一个小姐,据说杜姆消失之后,那个姑娘全家上下带着手枪找了许多杜姆曾去的地方,最后都没有结果。直到六个月后,这个姑娘坐上了开往圣路易斯的船,从那以后也消失不见了。

某天深夜,那艘船停靠在密西西比河北段的一个码头上,一个黑人侍女搀扶着姑娘从船上走了下来,她当时已经有了身孕,四个印第安人驱赶着马车到这里接她。马车走得很慢,第三天才到达庄园,那时的酋长府就是这堵砖墙。杜姆没有对她讲太多自己的事,他只说舅舅和表哥们都已经死了,他自己现在成为了酋长。酋长府很简陋,只有一个茅草屋顶,下面被分隔成几个房间,满地都是垃圾。外面有上万英亩林野,成群的鹿在那里生活,就像皇家猎苑一样。

杜姆在姑娘生下伊塞梯贝哈之前和她草草结了婚,一个巡回牧师为他们主持了婚礼,这个牧师同时还是个奴隶贩子。牧师有一头骡子,鞍子里除了一把布伞之外,还有一坛威士忌,足有三加仑。后来,杜姆模仿白人开始种地,又弄来许多奴隶,不过奴隶都没有工作可做。每逢杜姆请客的时候,他又搬出了非洲丛林的那套生活:放狗追赶着奴隶们,以此为节目作为娱乐。

杜姆后来过世了,他的儿子因塞梯贝哈刚好十九岁。他从杜姆手中接管了许多土地和黑奴,这些奴隶已经比之前翻了五倍,不过,他根本用不了这么多奴隶。伊塞梯贝哈只得到了酋长这个头衔,却没有得到实权,那些堂表兄弟和长辈们才掌管着整个部族。由于黑人太多,他们秘密举行了一次会议,表情凝重地讨论黑人的问题。

一个人说:“吃掉他们并不是什么好法子。”

“为什么这样说?”

“人太多了。”

又一个人说:“就是啊,一旦我们开始吃他们,就要把他们都吃掉,吃太多肉不太好。”

“黑人的肉应该和鹿肉一样吧,我觉得没什么。”

伊塞梯贝哈说:“我们可以杀掉一部分,不过不吃肉。”

众人对视,最后有个人问道:“为什么啊?”

又有一个人也问:“最好不要这样。我们为他们花费了那么多心思找事做,杀了他们太可惜了。我们应该效仿白人。”

伊塞梯贝哈问:“怎么做?”

“多开垦土地,多栽种庄稼,让黑人吃饱了以后多繁殖后代,然后再把这些黑人卖给白人换钱。”

又有人问道:“换了钱能做什么?”

众人神情凝重地坐在那里想了许久。

前一个人才说:“至于这些事,就以后再说吧。”

后一个人又说:“按照你这样说,我们就需要干活了。”

前一个人说:“让黑人去做吧。”

“就是,让黑人去做。干活就要出臭汗,弄得浑身上下湿漉漉的,毛孔都打开了晚上肯定要着凉的,一点也不好受。”

“是啊,让黑人们去做这些事,他们都喜欢出汗。”

后来,他们吩咐黑人去开垦土地,种植庄稼。

原来黑人的住所像个猪圈一样,被围在一个大围栏里面,围栏的一角搭了一个简陋的屋顶。现在,他们盖了许多房间作为奴隶的宿舍,又让年轻的男女黑奴住在里面。五年以后,伊塞梯贝哈用卖四十名奴隶的钱出了一趟海。他见到了舍尔·布朗迪骑士德·维特雷,这个曾经的骑士现如今已经老得不像样了。他带着假发,穿着背心,牙齿掉光,脸上也起了皱纹,他的表情很怪,好像很悲伤痛苦。伊塞梯贝哈借给他三百块钱,而他则介绍伊塞梯贝哈进入了另一个“圈子”作为答谢。

一年之后,伊塞梯贝哈从海外归来,将三样东西带了回来。一张描金大床,一对多枝烛台,一双红跟鞋。那对烛台据说蓬巴杜经常对着它梳妆打扮,而路易王每次都对着镜中自己的脸傻笑。红跟鞋有些偏小,他光脚惯了所以穿不下,若不是这次去新奥尔良,他才不会穿鞋。

这双红跟鞋被他用绵纸包得仔仔细细,里面又装了许多香柏皮防虫防蛀。他把鞋藏在口袋里面,有时候会拿出来给莫克土贝玩。莫克土贝当时只有三岁大,脸有些扁看起来像黄种人,神色总是呆呆的,不过每次看到红跟鞋就马上变得不一样了。

莫克土贝的妈妈年轻时很清秀,伊塞梯贝哈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正在瓜田里工作。那挺直的腰背、恬淡的神情、紧实的大腿吸引住伊塞梯贝哈的脚步。他不想再去溪边钓鱼了,就那样一直看着这个姑娘,同时想起了他那个经常摇着扇子,衣裳缎带飘扬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从城里逃出来和父亲私奔的,当时那件事闹得满城风雨,丢尽了脸面。

后来,莫克土贝出生了,他三岁的时候就不能穿那双鞋了。那天下午,天气炎热,他拼了命一样要穿上那双鞋,看得伊塞梯贝哈心中好笑。这幅画面这么多年一直在他心里停留,他每每想起都觉得好笑。莫克土贝似乎对这双鞋很执着,很想穿上,直到他十六岁以后才死了心。当然,伊塞梯贝哈以为他死心了,实际上他总是偷偷地做这件事。伊塞梯贝哈新娶的妇人告诉他,莫克土贝把那双鞋藏了起来。伊塞梯贝哈忽然不开心了,他一个人呆了很久,最后自言自语道:“我还不想这么早就死掉。”他把莫克土贝唤到身边,说道:“那双鞋送给你了。”

伊塞梯贝哈身材矮小,莫克土贝却比他还要矮六英寸,体重也重了近一百磅,当时他只有二十五岁,还没有成家。他从小就得了肥胖病,手脚浮肿,脸色苍白呆滞。

“鞋子送给你了。”伊塞梯贝哈对他说道,说完之后一直盯着他瞧。

莫克土贝低声说了句“谢谢”,自从进门之后就只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看起来像在遮掩什么。

伊塞梯贝哈一直盯着他,他不清楚莫克土贝究竟能看到什么,在想什么,自己送了鞋子给他,他怎么一点反应也没有呢?伊塞梯贝哈正在抽烟,那是白人交给他的一种鼻烟,在嘴里面放点烟末,用植物的嫰枝沾一点向牙上涂抹。

他看着莫克土贝,眼神迷茫地感叹道:“哎,总有一天人都会死的。”他默默地想了一会儿人,没人知道他究竟在思考什么,接着,他又说了一句:“是的,不过杜姆的舅舅却没有红跟鞋。”莫克土贝依旧胖胖呆呆地站着。

他坐在一把绑着鹿皮条的藤椅里默默思考着:“他那身肥肉怎么能穿得下那双鞋呢?连我看着都觉得失望。总之,人心隔肚皮,谁也不知道对方心里想的是什么。”

五年以后,他因病离世。医生穿着鼬皮背心,烧了树枝,可却无济于事,他第二天中午的时候还是去世了。

昨天,府上来了许多亲戚,骑马的、坐车的、徒步的,络绎不绝的持续了十二个小时。这些人主要是来吃吃喝喝的:烤狗肉、玉米豆、煮白薯,其次才是来参加葬礼。

三筐两人回到了酋长府。路上,三筐说:“这种事总要持续三天,到时候吃喝都不够,我可是见过这种事。”

“三天他都放臭了,天气这么热。”另一个印第安人叫路易斯·伯雷。

“就是说啊,这些黑人真不让人省心,真麻烦。”

“可能到不了三天吧。”

“他们逃得很远。你等着瞧吧,到时候酋长看不到人,说不定就让我们闻那种臭味呢。我猜得准没错。”

快走到酋长府的时候。

伯雷说:“他现在能在大家面前穿那双红鞋了。”

三筐说:“要先去抓人,他现在还不能穿。”

伯雷惊讶地问:“莫克土贝要去抓人?他说话都那么费力呢,居然要去抓人?”

“那个就快臭了的人可是他的亲爸爸,他不去能行吗?”

伯雷说:“确实是这样的,不过他为了穿上这双鞋确实要付出很多代价,这双鞋可不是白白送给他的,你觉得呢?”

“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不过伊塞梯贝哈不要了,莫克土贝就算拿着他也不会介意了。”

“是啊,人总不能长命百岁啊。”

“是的,他愿意要就要吧,死了一个酋长,总会有新的补上来的。”

门廊比那艘轮船舱面还要高,它用树皮盖了顶,下面的支柱则是用剥了皮的柏树干制成,下面的道路不是石子路,而是泥土地,且早已经被踩硬了。每次到了刮风下雨的时候,人们总会把骡马系在那里。轮船甲板靠近船头那里有三个人,两个女人一个煺着鸡毛,一个剥着玉米,那个老人在说话:

“这日子越过越不好啊,都让白人给教坏了。以前一直有吃有喝,自由自在的,白人却非要塞给我们那些黑人。以前的时候,年纪大了,坐在阴头里吃玉米煨鹿肉,抽抽烟,闲聊几句,这样的日子多好。可现在,那些爱出臭汗的黑人们简直要了人的命,这么大岁数了还要照应他们,真是没几天活头了!”老头穿着一件亚麻布礼服大衣,衣裳很长,他头戴一顶海狸皮帽,光着脚坐在那里,看到三筐和伯雷走来,立刻止住了声音,看向他们两个。

他脸上皱纹很多,看着他们两个怨气十足地问道:“他也逃走了吗?”

伯雷回答:“是的,逃走了。”

“我早就和他们说过了,就知道他会逃走,又要等三周了。那年杜姆过世时,就等了三周,你们看着吧。”

伯雷指正:“不是三周,是三天。”

“三天?你那时候在吗?”

伯雷说:“不在,我是听说的。”

老头说道:“我当时可在那里,我们找了三周呢,跑了许多个地方,沼泽地、荆棘丛……”

两人不再理他,径直向里面走去。

因为时日已久,最初的轮船大厅现在已经被腐蚀得只剩下一个空壳子。红木雕花也褪去了原本的色彩,几次发霉之后变成了一团团黑乎乎的图案,窗户则像得了白内障的眼睛一样。厅堂的地面上摆着种子和粮食,一辆四轮车摆在那里,车轴上的弹簧已经松开生锈了。大厅的角落里有三只瘦斗鸡,它们在尘土中踩来踩去,满地都是它们的粪便;一个柳条编成的笼子里关着一只小狐狸,它在笼子中跑来跑去,不知疲倦。

它们从那堵砖墙穿过去,来到了一个大房间中,墙壁是圆木垒成的,已经出现了裂痕。那辆四轮车的车身和后轮轴都被丢在了这个房间里,还有一把简陋的耕犁和船桨。窗户上面钉着许多柳条,几个凌乱的鸡头从柳条的缝隙中探了进来,小斗鸡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向里面瞧着。脚底下是硬实的泥土地,顶棚上有四根鹿皮条垂了下来,下面吊着那张描金大床。**既没有垫子也没有弹簧,只绑着很多皮条,它们横横竖竖地组成了一张网。

这张床是伊塞梯贝哈送给他那位年轻夫人的,每天晚上那位夫人睡了以后,他才坐在藤条椅里过夜,因为他从小就气喘病,只能在椅子上过夜,且经常睡不着觉。很多时候,他都是坐在椅子里装睡的,所以他能听见夫人半夜从**下来,直接在地上打地铺睡觉的声音。知道第二天早上,夫人又悄无声息地爬回**装睡,他都听得一清二楚,觉得很好笑。

角落里插着两根木棒,那对烛台用皮条扎在木棒上,一个十加仑的酒桶也摆放在那里。莫克土贝坐在泥路子对面的藤条椅里,他又矮又胖,身高仅有五英尺一英寸,体重却两百五十磅。他没穿衬衫,只穿着布外套,下面穿着条汗裤,又圆又光的肚子像古铜色的气球一样挂在裤腰上。他已经穿上了那双红跟鞋。一个手捧大蒲扇的小伙子站在他身后。莫克土贝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喘息声很轻,脸色也是蜡黄的,手臂垂直下垂着。三筐和伯雷走了进来,看到他表情呆滞痛苦,神秘莫测,他甚至都没有抬眼看他们。

三筐问小伙子:“这么早就穿上红跟鞋了?”

小伙子边扇着扇子边回答:“你难道看不见吗,不是早穿上了吗?”

三筐说:“是的,看见了。”

莫克土贝依旧不声不响,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他的模样就像给袒胸露肚子的马来人神像套上礼服汗裤,还有一双很廉价的红跟鞋。

“如果我是你,我绝不会打扰他。”小伙子边说边慢慢地打着扇子。

“如果我是你,我也绝不会打扰他。”三筐和伯雷坐在了地上,继续对莫克土贝说道:“酋长,他逃走了。”

莫克土贝纹丝不动。

小伙子插话说道:“我早就说过,他肯定会逃走的,我猜得很对吧?”

三筐说:“是,你猜对了。可是你们这些人都是事情发生以后唧唧歪歪的批评这个批评那个,昨天怎么没人说呢?你们为什么不提前想个办法阻止呢?”

伯雷说:“他肯定不愿意死。”

三筐问:“为什么不愿意?”

小伙子说:“虽然说人固有一死,可他总不能因为这个就提前送死吧?换成是我,我也不会顺从的。”

伯雷说:“你闭嘴吧。”

三筐说:“这么多年,只有他舒舒服服的伺候大人,其他黑人都在地里干活出臭汗。他既然当初不愿意干活,现在又为什么不愿意去死呢?”

伯雷说:“反正用不了多长时间,眼睛一闭就行了。”

小伙子说:“那你们去找他说啊,去抓他啊!”

伯雷示意他闭嘴,接着就看向莫克土贝。莫克土贝依旧那样坐着,仿佛已经死了。也许是他那身肥肉太重了,重的让人看不见他的呼吸。

三筐说:“酋长啊,伊塞梯贝哈的狗和马都牵来了,可是那个给他端尿壶,吃他剩饭的奴隶不见了,所以他现在还不能入土为安。”

伯雷说:“是的。”

三筐说:“以前就发生过这样的事,当年酋长的爷爷杜姆就因为这件事无法入土为安。他不能咽气,一直念叨着:‘黑人奴隶在哪儿?’他就那样边念叨边等着,足足等了三天。后来伊塞梯贝哈向他保证,说:你安息吧,我一定会把他抓回来的,你可以放心地去了。”

伯雷说:“就是这样的。”

莫克土贝依旧坐得纹丝不动,眼睛也不抬。

三筐又说:“伊塞梯贝哈顾不得回家,在溪边那一片地方找了三天,最后可算找到了。他当时就对杜姆说:‘你安心走吧,你的马、狗和奴隶都在这里呢。’伊塞梯贝哈说过这样的话,可他昨天死了,他的马、狗都在这里,独独那个黑人奴隶逃走了。”

伯雷说:“就是啊。”

莫克土贝双眼紧紧地闭着,依旧纹丝不动,好像被一种无形的懒惰的力量压制了一样,任何人都没办法推倒它。他们看着莫克土贝的脸,一直坐在那里看着。

三筐又说:“伊塞梯贝哈刚接位时就发生了这种事,他亲自带人去捉那个奴隶,最后抓到了,这才让杜姆闭上了眼。”

莫克土贝依旧眼也不抬地坐在那里,神色间毫无波澜。

过了一会儿,三筐忽然说道:“脱掉鞋子。”

小伙子立刻把鞋子脱了,莫克土贝终于有了动静,他像是重生了一样,从海底跃了出来,胸膛起起伏伏,大口喘着气。但是,他还是没有睁开眼睛。

伯雷说:“让他带着人去找吧。”

三筐附和道:“是啊,他是酋长,理应他带人去找。”

伊塞梯贝哈的黑人仆人从十四岁起就被卖给了他,今天四十岁,已经有二十三年了。他是几内亚人,脑袋很小,头发短,鼻子也很扁,两个内眼角有些红丝。那时他的牙齿还没有被锉,淡红发青的上牙床微微凸起,阔板牙方方正正的。伊塞梯贝哈临死的那天,他就躲在马棚里向外张望。

伊塞梯贝哈生病的那天,他回到奴舍的时候已经到了黄昏。这时,各家各户都开始做饭,香味在小巷子里飘**着,多数都是面包味和肉味儿,这是个悠闲自在的时刻。女人们在家里做饭,男人们则在巷口看着他回来,觉得他的眼睛很亮。他当时光着脚板,小心翼翼地走着,沿着那个土坡从酋长府一路走下来。

领头的人说:“伊塞梯贝哈没死吗?”

贴身奴仆回答:“没有,不过人早晚都会死的。”

天色有些昏暗,这些人都有着相似的面孔,就像戴了个相同的面具一样,谁也不知道他们脑袋里究竟在想什么。柴火味、饭菜的香味,从小巷的各个地方飘来,在尘土中,在黑小孩的头顶飘**,这味道仿佛在另一个空间一样,闻起来格外诱人。

有人说:“能熬得过傍晚,就会熬到天明。”

“真的假的?”

“很多人都知道。”

“确实是这样,不过我们都清楚那条规矩。”他们一同看向那个贴身奴仆,他就站在众人之中,眼睛微微发亮,赤着的胸膛上渗出了汗珠,他又慢又深地呼吸着。

“他肯定知道,他比谁都清楚这条规矩。”

“我们来敲鼓吧。”

“好的,让鼓来说话。”

他们在天色昏暗的时候敲起了鼓。他们挖空那些柏树根上的树瘤子制成了鼓,又把鼓藏在了溪边岸上的烂泥巴里,他们经常这样藏起来,至于为什么要藏,就无人得知了。一个又矮又不会讲话的十四岁小伙子在那里看守,他经常光着身体坐在泥巴里,在身上涂满了泥巴,这样蚊子就不会咬到他了。

他总是把一个线袋子挂在脖子上,里面装着一根带着肉的发黑的猪肋骨,除此之外还有两块被铁丝串着的树皮。小伙子每次打瞌睡的时候都会流口水,蜷起的膝盖上落得都是他的口水。总会有印第安人从他身后的矮树丛中走出来,一直看着他的身影,可他却浑然不觉。

天已经黑透了,贴身奴仆还躲在马棚顶上的草料棚里。外面的鼓声咚咚咚地响起,虽然离他有三英里远,可那声音还是听得真真切切。他似乎看到火堆,还看到熊熊火焰中闪过那些散发着铜色光泽的乌黑四肢的影子。可是,他知道那里没有火堆,就像他躲藏的这个草料棚一样,黑洞洞的,布满灰尘。除此之外,屋顶上还有窸窸窣窣的声响,那是耗子从四方的暖和的椽子上跑过的声音,就像飞快地弹琴一样。这里只有那些喂奶的妇女们身旁才有火堆,他甚至能想象她们喂奶的画面:她们向前倾身,儿子畅快地吸吮着**,她们并不在意鼓声,而是思考着自己的心事。

酋长府中,那张描金大床和烛台下面也有一堆火,他甚至能看到房间里飘出来的烟。伊塞梯贝哈躺在**,即将停止呼吸,所有夫人都围着他。太阳落山之前,一个穿着鼬皮背心的衣裳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将两根涂满泥的树枝点燃了,插在了轮船甲板上。黑人趴在草料棚中,自言自语地说道:“看样子他还没死呢。”脑海中似乎有两个声音在对话:

“人都会死的。”

“你已经死了。”

他极轻地说道:“是的,我死了。”

他特别想奔向那片敲鼓的地方,特别想。他想象着自己跃过矮树丛,伸展着四肢跳进那堆鼓中,可是他没办法这样,因为他即将死了。他已经被死神逮住了,他离死亡已经很近很近了。

耗子在椽子上面轻轻地跑动着,窸窸窣窣的,声音很小。他刚来美洲的时候就吃过耗子,那时他还很年轻,穿着一件白衣服,那是奴隶贩子给他的,他也不会说其他语言,只懂得家乡本族语。他们当时在热带海洋上漂泊了九十天,那段时间他们被装在了仅有三英尺高的船舱里,每天都能听见船长念书的声音。船长是新英格兰人,总是站在甲板上发出醉醺醺的朗诵声。直到十年过去了,他才知道那个船长念的原来是《圣经》。当年,他和现在一样坐在马棚里,一只腿脚不灵便的耗子从他面前跑过去,他轻而易举地就抓到了它,接着慢慢吃掉了。他有些想不通,这样笨拙的耗子居然也能一直活着,看来是跟这里的人混久了。

他现在只穿着一条印第安人从白人那里买来的粗布短裤,他用来护身的宝贝则用皮条穿着挂在腰间,那里面装了两样宝贝。一个是他自己打死的水蝮蛇脑袋,他把蛇肉吃掉以后,就把有毒的蛇头挂在腰上;另一个宝贝是一个半截的珠母贝长柄眼镜,那是伊塞梯贝哈送给他的,据说是从巴黎带回来的。他现在躲在草堆里,一面仔细留意酋长府里的声音,一面好像伴随着鼓声坠入那鼓群之间。

整个晚上他都躲在那里,直到第二天天明,他瞧见那个穿着鼬皮背心的医生从酋长府里走出来,并骑上他那匹骡子离开了。那被骡子蹄子卷起来的烟尘慢慢消散,他忽然觉得有些透不过气来,可仔细感觉,他还活着呢。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活着,为什么还能呼吸。他安静地趴在那里,平稳又急促地喘息着。他的眼睛散发着黯淡的光亮,静静地看着那里,似乎要马上跑掉一样。

天慢慢地亮了,五个盛装打扮的印第安人坐在轮船的甲板上,路易斯·伯雷也出来了,他看了看天色。快到中午的时候,甲板上的人已经有二十五个了。过了晌午,宾客来了快一百人,他们都穿上了欧式的华贵衣裳,严肃冷静地坐在那里等待着。附近挖掘了一条沟,看样子是要烤肉煮白薯了。伯雷牵出了伊塞梯贝哈的那匹母马,把它拴在了树上,随后,他又牵出了伊塞梯贝哈的那条老猎狗拴在树上,它以前经常趴在他的椅子旁边。老猎狗被拴好了以后就一直瞪着眼睛看向周围的人,很快就开始汪汪汪地叫着,一直叫道了太阳落山。太阳刚落山的时候,黑人奴仆就从马棚的后墙跳了下去,一溜烟到了小溪边。天已经渐渐黑了,老猎狗的叫声还在耳畔响起,他开始跑了起来。跑到泉眼那里的时候,他遇见了一个站得稳稳的黑人,他们两人飞快地对视了一眼,他又飞快地跑过去。就像这两人所在的是两个世界一样。他攥紧了拳头,闭着嘴巴,鼻孔持续不断地向外喷着气。他只顾着奔跑,在这个已经漆黑一片的夜色中奔跑。

他对这地方很熟悉,甚至比那些追兵还要熟悉。之前总是跟着伊塞梯贝哈来这里打猎。那时,伊塞梯贝哈骑着马在前面追赶着狐狸或者臭鼬,他则骑着骡子跟随着他,还有那条老猎狗。他跑了三十英里之后又原路跑了回来,就沿着小溪边的洼地一直跑,直到第二天太阳落山的时候,他第一次看到了追兵——两个穿着衬衫,戴着草帽,把裤子整齐地夹在腋下的大肚子中年人。当时,他正躺在巴婆树丛里面,看着那两个人的样子,觉得他们肯定走得很慢。这样算起来,他们回去报信之后再折返,怎么也要十二个小时了,他就可以用这段时间一直休息了。

他太饿了,已经三十个小时没吃过任何食物了,他闻到了烧火做饭的味道,看来这里离庄园很近。他躺在巴婆树丛里,反复地自言自语:“我要休息一会儿,休息一会儿。”可这仅有的六个小时根本没办法休息好,他心脏跳得厉害,现在努力让自己休息一会儿。

天刚黑下来,他又站了起来,本想着慢慢跑一整夜,可刚开始跑,他又跑得飞快,像是不要命了一样。他胸膛起伏着,鼻翼也张开了,在黑夜之中跑了很久,他早已经无法辨别方向,这才急忙停了下来。鼓声忽然敲响,他这才平静下来,顺着这声音走了两英里,就闻到了火堆的味道,以及那刺人的辣辣的烟味儿。他走进了鼓群之中,满脸泥渍,瞪大眼睛到处看着,鼻翼也跟着不停闪动。先前那个头领走到他面前,说道:

“我们早就猜到你会来这里的,赶快走吧。”

“快走吧。”

“你应该知道,死人和活人没办法在一起,赶快吃了东西就走吧。”

鼓声依旧继续,他们并没有看对方,奴仆说:“是的,我知道的。”

那头领又问他:“你想不想吃些什么?”

“不,我不太饿,我下午抓到了一只野兔吃了。”

“那包点熟肉走吧。”

他重新回到小溪边的洼地里,带着刚得到的包裹在树叶中的熟肉。没过多久,鼓声就消失了。他继续走着,一直走到天快亮了。他一直在心里默默地想着:“至少还有十二个小时呢,他们想在晚上抓我还是有些困难的。”想到这,他索性坐下来开始吃肉,吃完以后用手在腿上擦了一把,接着起身走到沼泽地旁边,脱掉裤子,坐在了里面,将全身上下都涂抹了一层泥巴。做完了这一切之后,他才抱住膝盖,头枕在手臂上睡着了。他一整晚都没有做梦,等他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起来。幸好他坐在沼泽里,因为他对面不远处正站着那两个大肚子的印第安人。他们就是昨天的打扮,穿着衬衫,戴着草帽,脸色温和,整齐的裤子被卷在腋下,看起来又笨又滑稽。

一个人说:“这工作真是累死人了。”

另一个人说:“要不是还有等着入土的人,我倒是希望在家里凉快呢。”

他们不急不缓地向四周打量着,其中一个人掸落衬衫上的一团苍耳子,又说:“这黑人真讨厌啊。”

“就是,这些人整天就知道给我们添麻烦,除了这个还能做什么?”

过了晌午,黑人在树顶上望着庄园的方向。他看见了伊塞梯贝哈的那匹马和猎狗被绑在了两棵树上,而伊塞梯贝哈的遗体则放置在中间的吊**。大大小小的马车和骡马停在了那片场地上,盛装打扮的老人小孩和女人们则一同在沟边坐着,沟里面正烤着肉,浓浓的烟雾中飘**着烤肉的香气。男人们则小心翼翼地卷好了华服,插在树枝里面,一同跑到溪边洼地那里去抓他。还有许多男人聚集在酋长府那个轮船大厅入口处,他不知道这些人在做什么,便一直盯着他们看。没过多久,几个人抬着柿子树干的鹿皮轿走了出来,轿子上坐的人正是莫克土贝。黑人仆人躲藏在枝繁叶茂的树上,目光安静地望着这些,神情好像莫克土贝一样神秘莫测,他似乎预知到了自己即将到来的命运。

他默默地自言自语:“看起来他要亲自来了啊,这个十五年一直死气沉沉的家伙,他竟然亲自来了。”

下午的时候,他在小溪的独木桥上遇见了一个印第安人。他们两个人看起来截然相反。黑人又瘦又憔悴,身体却很结实,他不知道什么是累,做什么事都一往直前;可印第安人却不一样,他虽然体格强健,模样也和善,可身上却充满了厌烦与倦怠的气息,那么强烈地在他身上体现出来。他就那样纹丝不动地站在独木桥上,眼瞧着黑人纵入水中,游到了对面按上,又爬出来钻进了灌木丛中。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黑人找到了一个横倒着的圆圆的木头,就在它旁边躺了下来。一队蚂蚁从木头的一头向另一头爬去,很有秩序。他边躺着边漫不经心地抓起蚂蚁塞进嘴里,那神态仿佛置身于筵席上品尝盐花生一样。蚂蚁身上的盐味儿勾得他口水直流,他就那样不慌不满地抓着蚂蚁吃,可蚂蚁却还是笔直地向前爬着,在它们前途未卜的命运中继续向前。

他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圆溜溜的眼睛有些发红,脸上的泥巴也变成一块块的了。太阳终于落山了,一只青蛙出现在他的视线之中,他慢慢地沿着小溪爬了过去,中途却被水蝮蛇咬了一口。大概这条蛇也没什么本事,在他的胳膊留下了两条剃刀刮过的口子。而且它冲过来时的速度太快太用力了,这会儿倒是软软地趴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是被自己的无能气昏了一样。“嘿!我的天啊!”黑人伸手按住了蛇头,谁知那条蛇又跳了起来,在他胳膊上继续咬着,咬了两下、三下。那种咬法并不像咬,找不到诀窍一样,一点也不痛快,感觉和抓挠似的。黑人反复说道:“我一点也不想死,我一点也不想死。”说完之后他倒是静下来了,他很诧异自己竟然说出了这种话,而且他不知道自己这么想活下来,这想法还是这么强烈和深刻。

莫克土贝躺在轿子里,把一小块鹿皮铺在了腿上,又把那双红跟鞋放在了鹿皮上。这双鞋已经走了样,那漆皮鳞面也出现了裂痕,皮子也变脆了。莫克土贝躺在鞋子下面,身形肥胖痴笨,他与死人的区别仅仅是他还有呼吸。一群人轮流抬着他从荆棘沼泽中穿过,浩浩****地抬着这个恶魔去抓一个即将丧命的黑奴。莫克土贝觉得自己像是主宰这个世界的神,那些抬着他的人则是一群苦命的精灵,他们穿过了地狱,脚步急切地向前走着。这些精灵们不管生死都是他的人。

休息的时候,莫克土贝的轿子被停在正中央,随从们则围成一圈坐在轿子外面。莫克土贝在轿子里闭着眼睛纹丝不动地躺着,神情高深平静,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中一样。休息了片刻,他就开始穿那双鞋,小伙子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将他那双浮肿的脚丫子塞进了鞋里面。他的神情又开始显得无比痛苦和无奈,就像一个人消化不良了一样。随从们又开始抬着他继续向前走路了,他就在那摇摇晃晃的轿子里懒散地躺着,一动不动。看他的神态透着无可救药的慵懒,也可能那是勇敢、顽强等王者之气的体现。

走了一会儿,随从们放下了轿子。他的脸色很难看,脸上挂着汗珠,脸更是蜡黄一片,好似一座神像。三筐或者双父儿这时对他说:“已经出过风头了,快把鞋子脱下来吧。”莫克土贝依旧没什么表情,只是呼吸声传了出来,随着他那微弱的气息,他那两片苍白的嘴唇轻轻颤抖着。

随从们全部坐下来,负责打探消息的人走了过来。

“没抓到他吗?”

“没有,他去东边了,等太阳落山的时候他就能到铁巴口了,不过他到那里以后肯定是要回来的。我们明天肯定能抓住他。”

“希望吧,尽快结束这件事吧。”

“就是啊,现在都过去三天了。”

“杜姆过世的时候,仅用三天就把那个黑人抓回来了。”

“但那次的黑人已经老了,现在这个年纪小。”

“是啊,这可是个上等货,明天我如果能抓住他,就会被赏赐一匹马呢。”

“希望你如愿以偿。”

“好吧,这次的工作确实够烦的。”

这天,客人们把吃的喝的都用尽了,他们都回家去了。第二天一早,他们又带着食物返回,这次的食物大概能够吃一周的。中午的时候,天气很热,伊塞梯贝哈的身体已经发臭了,风吹过之后,那种臭味飘到了溪边,甚至更远的地方。可是他的黑人奴仆到现在也没有抓到,已经过去两天了。直到第六天清晨,负责打探消息的人飞快地回来禀报,说是发现了血迹。

“他自己受的伤。”

三筐说:“伤得严重吗?我们肯定不能把这样的人送给伊塞梯贝哈。”

伯雷说:“这样下去,倒是要让伊塞梯贝哈照顾他了,这可不行。”

报信的说:“具体情况还不知道,他躲到沼泽地里面去了,我们已经派人在那里守着了。”

黑人藏匿的那片沼泽离得很近,一小时左右就能到。随从们立刻抬起轿子快速向那里走去,可却忘记了莫克土贝穿的那双鞋。等他们到达沼泽地的时候,莫克土贝已经晕了过去,人们急忙给他脱鞋,救醒了他。

天终于黑了,黄昏星挂在西方的天空,不再明亮。随从们包围了沼泽地,周围蚊子成群,在他们身边飞来飞去。众人都决定等明天再抓他,最后意见统一了:

“好吧,就让他再自由一晚上吧。”

大家紧盯着那片黑色的沼泽地,不再出声了,四周很快静了下来。没过多久,打探消息的人又出现了,说道:“他刚才想逃出去。”

“堵住他了吗?”

“堵住了。我们三个人因为他紧张了半天。我们能闻到他的味道,感觉到他想趁着夜色溜走。除了那种味道,还有一种其他的味儿,具体是什么我们不清楚,但是有些不安。他让我们赶快把他杀了,这样他也看不到人,死了也就死了。可我们担心的不是这个问题,后来是他告诉我们事实,说是两天前他被蛇咬了,胳膊又肿又臭。可我们刚才闻到的不是那种臭味儿,因为他的胳膊早就消肿了,现在变得和小孩子的胳膊一样粗细。我们三个人都看了他的胳膊,也摸了,确实是那样。他管我们要斧头砍掉手臂,我们没有照做,想着等明天吧。”

“是的,今天和明天没什么差别。”

“我们很紧张呢,好在他又重新回沼泽地了。”

“这就行了。”

“是呀,刚才的情况真的很紧张,这件事需要禀报酋长吗?”

三筐说:“还是我去吧。”说完他就去找酋长了。

打探消息的人坐在人群中央,继续给他们讲刚刚发生的事。

没过多久,三筐回来了,对那人说:“酋长说你做得不错,继续去做事吧。”

打探消息的人马上离开了。

众人围着轿子坐着,因为困倦而不停地打瞌睡。直到夜半时分,大家都被黑人的声音吵醒。他声音很大,尖锐又突兀地从夜色中响起来,仿佛在自言自语,过了许久才不再出声。天光大亮了以后,浅黄色的天空中飞过一只白鹤,它慢慢地拍动着翅膀划过天际。

三筐醒了以后对大家说:“我们可以动手了。”

两个印第安人冲进了沼泽地中,可见到黑人的身影时就停了下来。黑人正光着身体坐在一截木头上唱歌,身上的泥巴都已经干了,变成一块块的。两个印第安人坐在了他附近的地方,耐心地等着,其中一个人说:“等他唱完再抓他吧。”黑人对着朝阳,用本族的语言放声歌唱,那声音清澈明朗,充满了哀伤的况味。

他唱完了以后,转头看向他们,脸上的泥巴已经裂开了,像个面罩一样,松松垮垮地戴在他的脸上,就像戴上面罩之后变瘦了一样。他的眼睛里满是血丝,又短又方的牙齿上面贴着那两片干裂的嘴唇。他身上那种味道极其难闻,左胳膊肘下面全是结了块的泥巴,紧紧地贴在胸口上,已经不像胳膊了。他一声不吭地紧盯着他们,其中一个印第安人戳了戳他的手臂,说道:“跟我们走吧,你能跑这么久,已经很难得了。”

清晨,空气中飘**着一股臭味,伊塞梯贝哈居住的酋长府周围似乎还能闻到那种死人的气味。直到众人回到庄园的时候,黑人才转了转那两颗像马眼一样的眼珠。老幼妇孺们穿戴得光鲜亮丽,但却显得很不自在,有些别扭。沟里的浓烟贴着地面慢慢飘到他们周围,在场地中间和轮船甲板上飘**。伊塞梯贝哈的遗体和那匹马、那只老猎狗早就被送到了墓坑附近,因为早已经有报信的人将这个消息提前传了回来,大队人马的前面还有一个人先回来送信。宾客们先后跑到了墓坑附近,这时,莫克土贝的轿子也到达了土坡上。

黑人个子很高,站在人群之中很突兀。他把头扬得高高的,头发很短,脸上都是泥巴,露在众人的头顶,看起来很明显。他已经拼命地挣扎了六天的时间,这六天积攒下来的辛劳全部集中起来,让他的呼吸都变得艰难。队伍走得很慢,黑人**的胸膛起起伏伏,上面还带着伤痕,他将左手臂放在胸前,东瞅西望地到处看着。可是,他的目光又像是和视觉分开了,他像是无法看到任何东西。他张着嘴巴大口喘息着,白白方方的牙齿露了出来。许多经过的宾客的目光都被他吸引,手捧着肉驻足回头,黑人那急切又隐忍的目光则缓缓地扫过他们的脸。

三筐第二次问他:“你想吃东西吗?”

黑人回答:“是的,我想吃点什么。”

“他说要吃东西。”众人纷纷回走,向中间挤了过去,将这个消息快速传了出去。

众人走回轮船附近,三筐让黑人坐在那里。

黑人胸口起起伏伏,喘息着坐了下来,坐在甲板上。他心底的希望已经被斩断了,所以他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左右转动着脑袋,眼珠转来转去。

食物被端来了,黑人把吃的东西塞进嘴里开始咀嚼,可是嚼了几下以后,那些烂乎乎的食物从他的嘴边漏了下来,沿着下巴掉到了胸口上。片刻之后,他连嚼都不嚼了。他就那样**着坐在那里,身上满是泥巴,将盘子放在膝盖上。他瞪大了眼睛,眼珠一直乱转,大口地喘着粗气,张开的嘴巴里都是烂乎乎的食物。众人依旧安静地等着,看着。

过了许久,三筐忽然说:“跟我走吧。”

黑人说:“不行,我想喝水,我想喝水。”

水井坐落在奴舍附近的土坡下面。晌午时分,斑驳的痕迹洒满了土坡。以前,伊塞梯贝哈总是在这种恬淡的时刻坐在椅子上小憩,午饭以后他就可以好好地睡一觉,一直睡到下午。每每此时,这个服侍他的黑人就闲了下来,他会坐在厨房门口,与那些做饭的女人聊天。奴舍中间的小巷子里十分安静,妇女们站在巷子两侧轻声对话,那些炊烟飘**在黑小孩的身上。

三筐说:“跟我来吧。”

宾客们向墓坑那里走去,伊塞梯贝哈以及他的马和狗都在那里等了许久。黑人站在那群人之中,一直扬起脑袋到处乱看,胸口起起伏伏,高高的个子在这些人里面很突兀。

三筐喊他:“跟我来啊,你不是说想喝水吗?”

黑人马上回答:“是,是。”

土坡下面很安静,不仅没有人家做饭,连一个黑小孩都没瞧见,门洞里也没有人的影子。他转头看向酋长府,又转头看向土坡下面的奴舍,喘息着想着:“那条蛇咬了我的胳膊三口呢,咬一口就抓两条口子,我被它咬得直叫:天啊,我的老祖宗!”

三筐继续喊他:“快来啊。”

黑人扬起头,抬高了腿,走得很认真,好似踩踏车一样。他的那双像马一样的眼睛里又射出两道急迫又隐忍的光来。三筐说道:“到了,你快喝水吧。”

他们拿起井里的那只葫芦瓢,舀了一瓢水给他。黑人眼珠止不住地转动着,把瓢对着泥巴脸之后竖起来,那些透明的水就从两边淌下来了,淌过他的下巴、胸膛,一直向下。可是,他的喉咙在一直动着,直到水流完了。

三筐说道:“好了,跟我来吧。”

“等等。”黑人说完以后又去舀了一瓢水,继续将它拿到脸前面竖起来,喉咙又开始滚动着,眼睛还是转来转去。那些晶莹剔透的水就像锋利的匕首一样,并没有被他喝掉,而是流过他的下巴,在上面挑开了一层。水流过他的胸膛,冲掉了那些泥巴,形成了许多沟沟壑壑。无论是族人,还是宾客、亲戚,全都庄严肃穆,一声不响地站在那里看着他,耐心地等待着。他那黑黑的喉咙还在滚动着,吞咽着,那空瓢虽然被举得很高,可是水却没有了。他胸前的一块泥巴被水冲掉了,砸落在他的脚下,摔碎了,他那“嗳—嗳—嗳”的声音还残留在空瓢之中。

三筐接过他手中的葫芦瓢,挂在了水井那里,对他说:“跟我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