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父还活着的时候,我们每个星期六下午都会到庄园去,而且几乎每次饭后我们都会马上驾车出发,我和罗斯库斯坐在前座的位置,祖父、凯蒂和杰生则坐在后排。马儿拖着马车急速飞奔,每到这时,祖父和罗斯库斯也就谈开了。我们的马车所用的这些马匹在附近地区是首屈一指的,不但平路上奔驰如飞,就算是山坡也能一驰而过。不过,我们是在密西西比州北部的山区一路疾驰,所以每当翻过一些陡坡时,我和罗斯库斯总是不能幸免地要闻到些祖父的雪茄烟味。
从我们的住处到庄园大概有四英里的路程。在树木掩映之中,有一排长长的矮屋。那些矮屋没有上过油漆,不过黑人区的一个名叫山姆·法泽斯的巧手木匠倒是把它修葺并保养得整整齐齐,结结实实。屋后是仓库和熏制房,再远一点就是住宿区了,它们同样被山姆·法泽斯收拾得井井有条。他专门做这些事情,别的什么也不干。山姆·法泽斯已经很老了,人们说他将近一百岁了。他和黑人住在一起,黑人们称他为“蓝牙龈”,白人则叫他黑人。但事实上他并不是黑人,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讲给大家听的故事。
通常情况下,我们一到庄园,管家斯托克斯先生就会派一个黑人小孩陪着凯蒂和杰生去小溪钓鱼,因为凯蒂是个女孩,杰生又太小,而我呢又偏偏不肯照顾着他们一起去。因为我有自己喜欢去的地方。我喜欢到山姆·法泽斯的木工间去,他不是在制车轭就是在造车轮。我去时常常会捎些烟丝给他。那时,他便会放下手上的活计,掏出烟斗——他自己用溪里的泥土和芦苇秆做的——装上烟丝,对我絮絮叨叨地讲述那些往事。他说话的样子很像黑人,我的意思是说,他谈吐时的神态很像黑人,但说的话语却不一样。他虽然长着黑人的头发,可他的皮肤却较肤色浅的黑人还淡一些,还有他的鼻子、嘴巴、下巴,都不是黑人的样子。他年纪已经很大了,那种迟暮的体态,越发和黑人不同:腰板挺直,虽不高大,却胸厚肩宽。他的表情安详,很从容,无论是工作时,还是别人甚至白人对他说话时,又或者他跟我闲聊时,他的神情都始终如一。就算他独自一人上屋顶锤打铁钉,也是这副神态。他有时会把手上的活计在凳上一搁,然后坐下来抽烟,哪怕斯托克斯先生,甚至我祖父从一旁走来,他也不会仓促地站起身来,去埋头干活。
所以,我送上烟丝时,他就往往撂下活儿,坐下装上烟斗,跟我唠叨起来。
“这些黑人。”他说,“他们叫我‘蓝牙龈大叔’,可白人他们却叫我山姆·法泽斯。”
“难道你不叫山姆·法泽斯吗?”我问道。
“不,过去不这么叫。我记得,我记得直到我像你这般年纪的时候,我只见过一个白人,一个每年夏天都到庄园上来的威士忌酒贩。我这个名字是头人取的,不过他并不叫我山姆·法泽斯。”
“头人?”我说。
“就是这儿的庄园主,黑人当时都是他的,我妈妈也是他的,在我长大之前见到的土地都属于他。他是个乔克图族的头人。他把我妈妈卖给你太爷爷,还说如果我不想走就可以继续留在这儿,因为我当时已经是个身强力壮的汉子了。就是他给我取了法泽斯这个名字,意思是‘有两个父亲’。”
“‘有两个父亲’?”我说,“那不是名字,根本不是。”
“一度是的。我讲给你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