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东出了两件人命案,说来都让人感到好笑。

一件是强奸致死案,一查案情,死者不是女性而是男性,凶手却不是男性而是女性。原来广东东部地处苗疆,有一个叫燕六的人,是按察司中的一名差役,长得白皙俊美,年纪只有二十二三岁。一天奉命催促某县的案卷,路途苦热,在树底下小憩,解开衣服躺下,等凉快后再赶路。碰巧遇上苗家妇女,姑嫂妯娌共三人,挑着菜走来。她们看到燕六肤色雪白,都很喜欢他。这地方苗人和汉人经常交往,可通情语,燕六作为一名差役,过去也曾与苗女调情。他用言语进行挑逗,在绿荫深处和苗女野合。妯娌争先恐后,小姑子因为自己是姑娘而落在后面,但目睹****的场面,早已无法自持。燕六自恃是色中卞庄,能刺杀三虎,无奈精力衰竭,到了同姑娘**的时侯,竟然萎靡不振。那姑娘十分急迫,百般抚摸,但燕六终究难以振作,更加狼狈不堪。姑娘一时气愤极了,认为燕六看不起她,就用割菜的镰刀,狠狠地割燕六的**,手起刀落,**顿时落在地上。妯娌都猝不及防,燕六立刻昏死过去。两位妇人万分惊恐,正要拉着姑娘逃跑,有行人经过,看到了血渍,问清了情况,将姑娘抓进了官府。燕六后来虽然神志清醒了一些,但过了一天就一命呜呼。官府局判处姑娘戏杀的罪名,把她惩之以法。

至于福建的一件案子,令人好笑的同时,更让人感到奇异。某县的知县检验一具尸体,发现颈下胸前,有好几处致命伤,这本来是司空见惯的事,只是下身的肛门被刀剜去,空空****没有一点肉。知县感到十分惊愕,审问之后,凶手供认不讳,竟然毫不含糊地说:“用刀割掉了!”又问割下的东西在哪儿,凶手又明确回答:“煮了吃掉了!”知县又惊骇又好笑,问道:“这东西怎么能吃呢,不是在骗人吧?”回答说:“不敢说谎。死者十四岁时,我爱他美色,用利引诱,便勾搭成奸。从此吃穿都从我那里开支,我还提心吊胆,生怕不合对方的心意,因此使得家境衰败。父母骂我,妻子和孩子怨我,亲戚鄙视我,都是因为死者的缘故。现在他不到二十岁,想抛弃我;我要和他**,他开始的时候还想办法躲避,渐渐地当面拒绝。我强迫**,他就对我施加拳脚。我实在不甘心,就找个借口骗他一起出游,趁着他没有防备的时候,把他刺死了。转眼一想都是因为他,我全家败落,而他这么快就和我断绝关系,如此绝情,就割下他的肛门扔进锅里,煮了下酒,才出了这口气。现在我认罪伏法。”凶手招供完,公堂上上下下,没有一个不感到好笑。反复审问,口供不变。知县因为案情非常猥亵,删去没有记录下来,只以奸杀罪定案,并且责令死者亲属掩埋尸骸。

直到现在,福建、广东两地做幕僚的人见面说道这件事,还把它当作笑柄。

外史氏说:审案是重要的工作,奸杀属于奇毒的惨案,没有什么值得好笑的。而这两件案子叫人捧腹大笑,实在是因为怀春处女,竟然变成奸杀的凶手;喜好男色的人,忽然成了尝粪之人。弱男子三鼓气竭,难以抵当跃跃欲试的女子,小官人一旦绝情,突然遭剜割肉体的苦楚。情关未过,已经一命呜呼了;孽海难清,早已割肉入口。而且两位妇人和那位姑娘情急贪婪,和**有什么区别?那好男色的人既然已经同女**媾,为什么又要**男性,同一般的斗殴杀人情况不同。审案至此,虽然是有同情心的君子,也会情不自禁地付之一笑,更何况是局外人呢?

又听说某县的一位知县,上任不久,有位平民控告儿子与他不和。他儿子剃发谋生,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剃头匠。知县把他的儿子抓来审问,对方说,因生意清淡,还要养活全家,而父亲好赌,没有办法得到很多的钱财,所以来控告自己。口供说得头头是道。知县发怒,放了平民儿子,而要杖责他的父亲。有一个幕友觉得他这样做不对,连忙请知县借口以别的事而退堂,对他说:“刑律建立在伦理纲常基础上,没有因儿子的缘故而惩罚父亲的。”知县恍然如梦中醒来,贸然地说:“那么杖责儿子可以吗?”幕友说:“可以。”知县就在官署的斋舍坐好,不上公堂,只是说:“把剃头匠叫来。”侍从以为他要剃发,就去招呼平常理发的一位剃头匠。那人拿着剃发工具来了,知县也不问清楚他到底是谁,喝令跪下,又叫差役动刑。打满二十大板,剃头匠站起来问自己为何要受刑,知县说:“你不孝顺父亲,按刑律该受杖责。”剃头匠从惊恐中回过神来,笑着说:“大人搞错了,小民年幼时已失去了双亲,难道是鬼控告我不孝顺父亲吗?”知县于是睁大眼睛打量他好久才说:“前几天涉及案情的剃头匠不是你吗?”那人回答说:“不是我。”知县这时像是从梦中醒来,笑笑说:“的确搞错了,你为什么不早点说呢?”给了那人一千钱让他回去,县里的人于是都把这事传为笑话。这位知县的糊涂,和前面案子一比较,真叫人笑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