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上海交响乐团和澳门乐团担任过总经理的曹以楫先生两年前与我有过一次发人深省的对话。他提到,中国的乐团遍地开花,作为行业业者,当下的重点是了解这些新生乐团的现状和发展前景。事实上自2005年投身音乐媒体界以来,我一直在为梳理中国乐团的现状和诉求孜孜不倦。若干年前曾有幸借助一家古典音乐杂志为平台推出过三家国内交响乐团的年报类白皮书。过去三年来,职务之便,多次往返于杭州、上海、贵阳等地,试图了解不同所有制和不同上下级关系下乐团管理和发展的异同,震惊于国内地区间乐团发展极不平衡的状况,也被不少乐团团长们求新求变的诉求和无奈所打动。因此,萌发了呼吁建立交响乐团行业标准和分类体系的想法。这一想法得益于与曹以楫先生的谈话,并吸取了德国、美国和日本交响乐团行业组织对乐团的分类办法。它的宗旨只有一个:全面了解中国的近60家职业乐团。
在德国、芬兰、英国、西班牙、法国、美国、日本、泰国和澳大利亚,都有专门且专业的交响乐团行业协会性组织。这些组织有的是代表员工工会的利益,比如德国的交响乐团联盟(DOV),更多的是代表雇主的利益。每个行业都有标准,每个行业的行业协会都是标准的制定者。机构的话,比如乳制品、酒业、保险、钢铁、饭店等,涵盖所有的服务行业。个体的话,比如音乐家、经纪人、律师、会计、编辑、作家、记者、演员等。行业协会为行业从业者和从业单位提供指导性意见、制定非强制性的行业标准,并引领行业风尚。
如此一来,行业协会具有超前意识和高瞻远瞩的领航地位,也具有务实可靠的服务精神。
行业标准由可以量化和透明的硬性标准组成,而行业标准并不代表着实际质量。有时住客对一家五星级宾馆的满意程度还不如四星级宾馆,甚至一家快捷酒店。那是因为涉及酒店星级打分的标准有大堂面积和电梯数量等,但那些并不能与满意度画等号。同样,国外对乐团的分类体系是建立在可以量化的标准之上。比如DOV是以乐团的乐师人数和薪水标准,美国交响乐团联盟(LAO)是以乐团年度预算等级,英国和日本是以每个演出季的音乐会套数决定乐团的分类。分类体系反映的只是乐团的成熟度和管理水平。
那么国外有交响乐团的行业标准吗?答案是有或没有。由于西方交响乐团发展成熟,乐团的行业标准早已被采纳和贯彻。因此这些行业标准以不成文和约定俗成的惯例形式,隐形存在于各个乐团之间,存在于乐团协会的会员分类标准中。要做的工作,就是通过研究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芬兰、日本、韩国和澳大利亚的交响乐团,摸索出隐形的行业标准。所幸,手头有如上这些国家乐团的大量资料和报表。
因此我斗胆总结出十条国际通行的交响乐团行业标准,并压缩到符合中国国情的八条,并以必要的英文注解而避免歧义。
1.乐季(season)
2.不少于20套乐季音乐会
3.预售套票(subscription)
4.固定演出场所
5.固定工资与社保
6.室内乐/教育项目
7.设音乐总监或首席指挥
8.会员制(loyalty scheme)
两项备选
9.赞助商组成的理/董事会
10.附属青年或学生乐团
基于这些标准,能够排在靠前的交响乐团,未必是最为强势的交响乐团,而更有可能是过去五年间在地方兴起的各家乐团。在那些世外桃源般的地方,来自首都或上海的指挥家们终于可以摆脱制度或上层的束缚,在有限的预算内,将自己的理念和想法不受干扰地加以实施。
这套分类标准如果能够建立,随之而来的交响乐团认证体系也将应运而生。一个能符合所有项目的乐团未必是水平最高或预算最大的乐团,但一定是管理严密、泾渭分明。各家乐团提出的“与国际接轨”的口号也可以经由这套分类和认证体系一目了然。
这套分类标准的另一项意义在于可以为政策制定部门和行业机构提供参考信息,由它们为国内处于弱势的交响乐团提供必要的帮助,比如财政补贴和管理层培训计划,为排在靠前的乐团提供真正的国际平台。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只有更好地了解乐团的现状、需求和意向,才能为乐团服务。希望这套酝酿数年之久的行业分类和认证体系能够开花结果,最终形成一本《中国交响乐团行业指南》,为全世界了解中国的交响乐团现状提供有可能是唯一的窗口。
2013年2月《音乐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