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02(1 / 1)

王国维与陈寅恪 刘梦溪 10354 字 2个月前

今《王国维全集》第十四卷诗文编所收之《论政学疏》,题目作《论政学疏稿》。盖此稿系王与罗振玉氏的讨论稿,也许有罗的改笔掺杂期间,但此疏的真实性应无可疑。由于另一侍从陈宝琛认为作为帝师遇事当面陈,不合具折上奏,所以实际上并没有呈交给溥仪。不过疏稿的章法还是颇合于历来具折上奏的法式的,如开头一段:“奏为敬陈管见恭折仰祈圣鉴事。窃念臣以疏贱迂拙,蒙皇上知遇,置之侍从之列,糜太官之厚禄,荷前席之殊荣,中夜彷徨,罔知报称。重以时事阽危,灾异又告,正皇上焦思之日,亦臣子效力之时,敬将微臣管见所及有关宗庙大计及圣躬者,不敢缄默,敬为我皇上陈之。”[72]由措辞可推见该疏的具草时间应该在1924年初,因“着在紫禁城骑马”时在1924年1月7日,则此疏固应在获此殊荣之后。

王国维在此疏中主要是提出了三条建议。第一条关乎中西政治与学术渊源的利弊得失,这应该是静安先生最难以为说的部分。我们知道他一生为学,开始的涉猎、介绍、研究西学,占去他不短的时间,即便后来转变为古文字、古器物、古史研究,其于中西学术亦从未持彼此对立之见。但此疏他就无法不屡陈中国固有政治与学术的好处,而指陈西政与西学的弊端。一则曰:“中国立说,首贵用中,孔子称过犹不及,孟子恶举一废百。西说大率过而失其中,执一而忘其余者也。”再则曰:“数年以来,欧洲诸大学议设东方学术讲座者,以数十计,德人之奉孔子、老子说者,至各成一团体。盖与民休息之术,莫尚于黄老,而久安之道,莫备于周孔,在我国为经验之良方,在彼土尤为对症之新药,是西人固已憬然于彼政学之流弊而思所变计矣。”三则曰:“西人以权力为天赋,以富强为国是,以竞争为当然,以进取为能事,是故挟其奇技**巧以肆其豪强兼并,更无知止知足之心,浸成不夺不厌之势,于是国与国相争,上与下相争,贫与富相争,凡昔之所以致富强者,今适为其自毙之具。此皆由‘贪’之一字误之,此西说之害根于心术者一也。”四则曰:“臣观西人处事,皆欲以科学之法驭之,夫科学之所能驭者,空间也,时间也,物质也,人类与动植物之躯体也,然其结构愈复杂,则科学之律令愈不确实。至于人心之灵及人类所构成之社会、国家,则有民族之特性,数千年之历史与其周围之一切境遇,万不能以科学之法治之。而西人往往见其一而忘其他,故其道方而不能圆,往而不知反,此西说之弊根于方法者二也。”[73]人权、竞争、科学、追求富强,一股脑都成了静安先生的挞伐对象。但亦不是不留余地,在批判西人之科学方法之前,特加上一句:“臣不敢谓西人之智大率类此。”[74]

当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苏俄革命成功,欧洲社会与政治本身暴露出来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包括梁启超在内的许多中国学者不约而同地产生了欧西衰落,而东方道德文化之复兴恰逢历史契机之想往。静安《论证学疏稿》中所表达的亦是此一时代思潮的反映。如《疏》中所谓:“西洋近百年中,自然科学与历史科学之进步,诚为深邃精密,然不过少数学问家用以研究物理、考证事实、琢磨心思,消遣岁月斯可也。而自然科学之应用又不胜其弊,西人兼并之烈与工资之争,皆由科学为之羽翼。其无流弊如史地诸学者,亦犹富人之华服、大家之古玩,可以饰观瞻而不足以养口体。是以欧战以后,彼土有识之士,乃转而崇拜东方之学术,非徒研究之,又信奉之。”以及“数年以来,欧洲诸大学议设东方学术讲座者,以数十计,德人之奉孔子、老子说者,至各成一团体”等等,出自大学问家王国维之口,所叙说的也并非毫无依据。不过显然混淆了思想潮流与学者为学的界限,盖“欧洲诸大学议设东方学术讲座”,以及成立关于孔子和老子的学术团体,所昭示的是欧洲东方学的兴起,以此作为中国固有道德文化的复兴,未免其牵强。当然这位南斋侍从撰写此疏的目的原不在论学论政,他更为悬心的是另外两件大事,即他的第二、第三条建议所申申言之者。

此疏的第二条建议,是希望溥仪当此闲暇无事之际,不妨效法康熙和乾隆二帝,“于文学艺术心之所好者,不妨泛览,或有所专习”,亦即“游于艺”。王国维写道:“愿皇上春秋鼎盛,闲暇多方,欲勤政而无政之可施,虽忧民而无民之可理。焦劳则无益于事,而有损于圣躬;逸豫则不安于心,而亦亏于至德。皇上典学之余,将何以遣此岁月乎?亦曰游艺而已。”[75]说开来,就是希望溥仪在无所事事之际,多看点闲书,消磨岁月而已。所担心者,是怕静中生动,闹出什么意外的大事来。这段话最精彩的对句,是“欲勤政而无政之可施,虽忧民而无民之可理”,简直妙绝,把困于紫禁城内,无所事事,闲得无聊的末代皇帝的窘境,概括得天衣无缝。

《论政学疏》的第三条建议,是无论如何不能让溥仪出国。静安先生写道:“至报纸以出洋游历劝皇上者,亦殊类此。夫民国所以不敢侵入宫禁者,以皇上在内也。如皇上朝出国门,则宫禁旦夕不能保,皇上异日将安归乎?且欧洲激党,中国乱民,何地蔑有?而行幸所至,无周庐设卒之防,无出警入跸之制,岂皇上不赀之躬所宜冒此?且游历之事,意在增益见闻,而动止不得自如,与今日处宫中何异?报纸之论,乃均未计及此。皇上受祖宗之付托,虑亿兆之安危,有视民如伤之仁,有沉几先物之智,岂不能洞兹利害、察彼是非?臣之鳃鳃,诚为过虑,然可使微臣多此一言,不可使圣虑千有一失。此臣所欲言者三也。”[76]

这是最紧要的一条。因为当时之报章多有以此为建言者。尤其担任英文师父的庄士敦,更是力主溥仪应出国游历,溥仪本人心有所动就不奇怪了。他在紫禁城里早已坐不安席,开始骑自行车,后来还有了汽车。一次竟坐汽车去了陈宝琛师父家。还安上了电话,不仅打给了胡适,还约请胡博士到宫里来了一次。那些“王公大臣”已经被溥仪的行为吓坏了,更增加了限制他的“理由”。这时,外傅庄士敦从优待清室条文中,发现了可以常驻颐和园的依据[77],很长时间颐和园就成为溥仪的悠游之地。为给已被罗振玉买下的“内阁大库档案”找个存放之地,罗、王还曾经到颐和园找庄士敦寻求帮助。庄提出可考虑排云殿西面的一所建筑,罗、王大喜过望,畅谈了未来的学术理想。尽管此计划后来落空,庄士敦却将此次的“一日勾留”,郑重地写入他的书中。[78]溥仪周围的势力,既有留洋的主张,也有伺机复辟的势力。而各派势力的消长,又受制于民国和各路军阀的纵横捭阖之格局。宫禁内外各派势力的利益集合点,是绝不能让溥仪失去“逊帝”的有名无实的“尊号”。“逊位”的皇帝也是皇帝呵。试想,如果“皇帝”走了,变成“有宫无主”,空余一座紫禁城,那还了得。这是包括静安在内的众侍从最感担心的事情。

就是在这种紫禁城内外惶惶无定的情况下,冯玉祥决定将溥仪赶出宫的计划已开始付诸行动。传闻早就有了,生活的惯性使人们不愿意相信。王国维在《论政学疏》中,还铁定认为不会有此种情形发生。他说:“民国将帅,孰非大清之臣子?其士卒,孰非皇上之编民?臣愚以为,皇上端居禁中,则虽有乱人,决无敢称兵向阙者。何则?以下逼上,则为不顺;以众陵寡,则为不祥。列邦之耳目具在,万姓之是非未昧,虽病狂失心,岂敢为此。”[79]然而,静安的话音未落,冯玉祥就来逼宫了。

将溥仪逐出紫禁城的决定,是1924年十一月四日深夜,由摄政内阁做出的。背景是当吴佩孚出关攻打张作霖之际,冯玉祥发动了一场轻松的政变,总统曹锟下台,成立临时的摄政内阁。十一月五日施行,执行人是警备司令鹿钟麟、警察总监张璧。溥仪出宫的时间是当日下午三时,在什刹海的醇亲王府暂住。[80]法律依据是重新修正的《清室优待条件》,共五条。主要是第一条:“大清宣统帝即日起永远废除皇帝尊号,与中华民国国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切之权利。”第三条:“清室应按照原优待条件第三款,即日移出宫禁,以后得自由选择居住,但民国政府仍负保护责任。”一句话,将逊帝溥仪降为平民。溥仪见大事不好,只好接受。这就是载入史册的所谓“甲子之变”。但末代皇帝的价值,想利用的人可不在少数。最看重此事的是日本人。幕前幕后的活动便戏剧性地展开了。为了安全,溥仪周围的谋士认为得到外国使领馆的保护是上策。庄士敦显然是最便捷行事的角色,他立刻去见驻京公使团的领袖人物荷兰公使欧登科[81],经与英、德公使会商,得到了允予保护的承诺。但罗振玉等人的想法不是如此,他们必然而且只能将溥仪送到日本人手中。所以出宫之后的溥仪,很快就由醇亲王府迁到日本使馆。翌年就被送往天津,住在张园。这一过程,罗振玉是主要角色,这是罗等和日人早就谋划好的“路线图”。

但我们的静安先生,可以说完全被蒙在鼓里。背后的那些谋划他不仅没有参与,而且也不知情。或者说,他也不屑于知道那些鬼鬼祟祟的事情。但溥仪于事变后躲进日本使馆,静安仍“时往觐见”,并且还上了一封“敬陈管见折”。他至诚地写道:

臣伏愿皇上入境问俗,入国问禁,起居言笑慎之又慎。至驻跸之期尚需时日,环堵之室颇苦回旋。皇上每日须读书一二时以颐养心神,运动三四刻以操练身体。又仆之数,惟在足供使令,引对之臣,亦须选择贤否。凡诸举措,皆系观瞻,务令外人知帝王之自有真,天人之有攸属,则天下幸甚!前日奉驾抵日馆后,陈宝琛对臣诵《檀弓》之言曰:“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味此十字,实为名言,愿皇上一日三复之。又皇上出潜邸时,未及携带书籍,臣谨呈《后汉书》及唐陆贽《奏议》各一部,用备御览。[82]

静安此折署年为“宣统十六年十一月初七日”,即1924年12月3日。溥仪住进日本使馆的时间是1924年11月29日,静安是在之后的第四天呈递此折的。折中语气措辞,在在是倾心的关切,句句温馨之至。陈宝琛所诵《檀弓》,为《礼记》本文。本事是晋献公之子重耳,为躲避晋国的宫廷残杀,逃亡到翟国。后晋献公去世,秦穆公派人到重耳那里吊丧,而且说:“寡人闻之,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虽吾子俨然在忧服之中,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意谓,虽在举丧期间,也不应忘掉了重掌国柄之大计,而是不论“亡国”还是“得国”,自己的恒心都是一样的。陈宝琛诵《礼记·檀弓》此句,可谓恰切之极。故静安希望溥仪每天能诵读三遍。

翌年,溥仪离京赴天津,静安也在张园被“召对”过。

可是,1924年的“翌年”,就是1925年。对中国现代学术史感兴趣的读者,我不说也会想到,刚成立的清华国学研究院,已经频频向静安先生招手了。

王国维答允去清华国学研究院执教,是一个曲折的故事,容后再谈。这里先说他何以不去北大。别忘了,他本来已经同意担任北大国学门的导师,还写过堪称典要的“研究发题”。最后决定去清华而不去北大,他内心一定有特殊的权衡。

可以想到的原因,一个是,以静安一贯的思想,他可能不愿接受北大的“新潮”。另一个是,他已经感觉到北大似乎存在派系问题。这后一方面,他1924年写给蒋汝藻的信里曾有所透露:“东人所办文化事业,彼邦友人颇欲弟为之帮助,此间大学诸人,亦希其意,推荐弟为此间研究所主任(此说闻之日人)。但弟以绝无党派之人,与此事则可不愿有所濡染,故一切置诸不问。大学询弟此事办法意见,弟亦不复措一词。观北大与研究系均有包揽之意,亦互相恶,弟不欲与任何方面有所接近。”[83]鉴于如是之看法,静安先生与北大的关系实维持在“远近之间”。

更重要的是,当年发生的另一件事情,促使他决意与北大脱却关系。这就是北大考古学会发表《保存大宫山古迹宣言》,指陈皇室“占据官产”,“亡清遗孽擅将历代相传之古器物据为己有”,等等。王国维看到后当即致函沈兼士和马衡,一一为之辩陈,并将问题置诸社会法律的高度,措辞强硬地写道:

诸君苟已取销民国而别建一新国家则已,若犹是中华民国之国立大学也,则于民国所以成立之条件与其保护财产之法律,必有遵守之义务。况大学者全国最高之学府,诸君又以学术为己任,立言之顷不容卤莽灭裂如是也。抑弟更有进者,学术固为人类最高事业之一,然非与道德法律互为维持则万无独存之理,而保持古物不过学术中之一条目,若为是故而侵犯道德法律所公认为社会国家根本之所有权,则社会国家行且解体,学术将何所附丽?诸君所欲保存之古物,欲求其不为劫灰岂可得乎?即不然,强有力者将以学术为名,而行掠夺侵占之实,以自盈其囊橐,诸君所谓文献将全为齑粉者将于是乎实现,不审于学术何所利焉?于诸君何所利焉?[84]

王国维在信函之末尾,特别注明,他是“以考古学者之资格”写这封信的,为的是“敬告我同治此学之友”,而不是以“皇室侍从”的身份来讲话。而信后面的“再启者”,更其决绝不留余地,提出取消他的北大研究所国学门导师名义,研究生前来咨询事“饬知停止”,甚至已交给《国学季刊》的文章也要求“停止排印”[85],等于完全断绝了与北大的诸种学术联系。

清华国学研究院礼聘王国维为导师,最早是胡适之的主意,尝特地向曹云祥校长推荐。但静安只答应考虑,并没有立即接受。后来胡适想到一个办法,即由溥仪下一纸“诏书”,

王先生便不好不去了。所谓“诏书”,按已往的说法,实即其他师傅代写的一张条子而已,忠于自己内心的静安,却应命“受诏”,而没有“违诏”。所以陈寅恪《王观堂先生挽词》:“鲁连黄鹞绩溪胡,独为神州惜大儒。学院遂闻传绝业,园林差喜适幽居。”指的就是因胡适的推荐而应聘清华国学研究院一事。

然则胡适的提议是谁去施行的呢?得有人将此事告知溥仪啊。近读外傅庄士敦的《紫禁城的黄昏》,终于找到了答案。庄士敦在是书里是这样写的:

自从逊帝逃入日本公使馆之后,王国维忠心耿耿,不愿离开他的皇上。他本是个穷书生,自然要找生活。国立清华大学便请他担任史学教授,这个职位对他是最适当不过的,他也很乐意接受,但他又不愿在这个时期舍弃他那个在“蒙尘”中的皇上而去。清华的校长和我是相识的,他写信给我,他说,只有一人可以使王国维前来就职,就是逊帝,请我对逊帝说一下,可否由逊帝叫他去教书,莘莘学子受惠不浅。我便把这个情形对逊帝说了,结果是逊帝一开口,王国维奉命唯谨。[86]

原来王国维就聘清华一事,提议人是胡适,穿线人是庄士敦。这就里外皆无不合了。《紫禁城的黄昏》一书,依叙事而言,我参照各种相关资料复按,应可认定是翔实可信的。2019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高伯雨译注本,尤可信赖。译注人是有名的熟悉晚清史事的专家,有不确的地方,他都一一予以注出。此处他还注明,王国维是去清华学堂研究院,因为清华大学是1928年成立的,可见其严谨。

那么前往具帖拜请的是哪一位呢?是当时担任国学研究院主任的吴宓。《吴宓自编年谱》1925年条写道:“宓持清华曹云祥校长聘书,恭谒王国维静安先生,在厅堂向上行三鞠躬礼。王先生事后语人,彼以为来者必系西服革履、握手对坐之少年,至是乃知不同,乃决就聘。”[87]这样,整个过程就严丝合缝地连起来了。静安在1925年3月21日给罗振玉的信里,也写到了此事:“清华房屋顷得七间五间各一所,拟即与定约,下月中当移居也。”[88]此信的开头一句是:“昨别后,午刻抵京。”[89]则写信的前一天,王、罗还曾在天津晤面,应聘清华的过程,相信静安必向罗细陈。

清华国学研究院成立于1925年,是一旨在研究高深学术,造就专门人才之机构。1925年4月17日(农历三月二十五),先生携全家搬入清华园西院十八号居住,并提议“多购置书籍”[90]。所聘之导师除王先生外,还有梁启超、陈寅恪、赵元任,学者称“四大导师”。讲师有考古学家李济,研究院主任则是吴宓,都是当世大儒。在国学研究院开学之前,先生应清华学生会邀请,尝以“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见之学问”为题做演讲,后来改定稿刊载于《学衡》等刊物。研究院九月开学,先生作为经史、小学科的导师,每周讲授《古史新证》两小时、《尚书》两小时、《说文》一小时。

他的著名的“二重证据法”,就是在《古史新证》中提出的。他说:

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证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91]

此论一出,对当时流行的疑古思潮,应不无震撼性的补偏救弊之作用。是非经久而论定,时至今日,我辈当益信静安先生之论为颠扑不破之的论也。

听过静安先生课的国学研究院同学的印象是:“先生体质瘦弱,身着不合时宜之朴素衣服,面部苍黄,鼻架玳瑁眼镜,骤视之,几若六七十许老人。态度冷静,动作从容,一望而知为修养深厚之大师也”[92],“他讲学的时候,常说‘这个地方我不懂’,但又宣称‘我研究的成果是无可争议的’。他这样讲,只能使我尊敬他”[93],“先生于当世人士,不加臧否。唯于学术有关者,即就其学术本身,略加评骘。”[94]这大约就是置身学府的王国维的风格。至于为学之方法,先生给诸生以启发者尤多。一次对国学研究院同学姚名达说:“治《史记》仍可用寻源工夫,或无目的的精读,俟有心得,然后自拟题,亦一法也。大抵学问常不悬目的,而自生目的,有大志者,未必成功,而慢慢努力者,反有意外之创获。”[95]可见先生学问精神之纯正。清华国学研究院四大导师中,陈寅恪与王的关系最密。梁启超、赵元任也都极服膺先生之学,遇有疑难,梁总是说“可问王先生”[96]。

写到这里,我们不妨将静安先生一生的学术活动,作一简要的归结。

要之,静安之学似可分为六期:一、青少年时期(1877—1897)。主要在海宁家乡,读书、做塾师,可以称作“前学时期”。二、掌握治学工具时期(1898—1900)。来到了省城杭州,一面供职于《时务报》馆,一面在东文学社补习日文和英文,是为“学术准备时期”。三、醉心于欧西新学,包括哲学、美学、伦理、教育,翻译介绍并研究创发,不遗余力。同时致力于诗词创作和词学研究(1901—1905)。王自己称为“独学时代”,实际上是先生学问进境的“新学时期”。四、由诗词创作和诗学研究,进而研究宋元戏曲,这是已往学人鲜有关注的学问领地(1905—1911)。也可以说,是先生之为学由“新”返“旧”之第一步。五,随罗振玉东渡扶桑,住京都乡下,阅读大云书库的丰富藏书,从金石、小学入手,集中研究古文字声韵、古器物和古史研究时期(1912—1922),这是静安之学的“旧学时期”,也是他学术创获的高峰期。六、最后五年(1923—1927),潜心研究元史和西北史地,在清华讲授《古史新证》,其为学更见平稳安成。角色则是从帝师到国学研究院导师。我愿意称这一时期为“潜学时期”。

静安之学治学态度和研究方法的特点,诚如近人王森然氏在《王国维先生评传》中所说:“先生之研究方法,所以能上世界学术界之公路者,实具最伟大之魄力与天才也。其考究商代甲骨、周秦铜器、汉晋简牍、唐人写本、古代生活、种族历史、社会制度,无一不以西洋最新研究史学之科学方法治之。”又说:“先生对学术界最大之功绩,便在经书不当作经书看,而当作史料看;圣贤不当作圣贤看,而当作凡人看;龟甲钟鼎经籍实物,打通一贯,拆穿古代史迹之神秘。此又与罗氏专信古代圣道王功者,迥乎不同。故先生驳许慎、驳郑康成,罗氏均不以为然,斥其过于大胆。此先生所以异于罗氏,而罗氏之所以不及先生者正在此。先生在古史学与崔东壁、康长素不同之点亦在此。崔、康仅能破坏伪古史,而先生乃能建设真古史。”[97]信哉,斯评。

而先生代罗振玉起草的《观堂集林》序中,也一再申明自己治学方法的特点:

余谓征君之学,于国朝二百年中最近歙县程易畴先生及吴县吴愙斋中丞。程君之书以精识胜,而以目验辅之。其时古文字、古器物尚未大出,故扃涂虽启,而运用未宏。吴君之书,全据近出文字器物以立言,其源出于程君,而精博则逊之。征君具程君之学识,步吴君之轨躅,又当古文字古器物大出之世,故其规模大于程君,而精博过于吴君。海内新旧学者咸推重君书无异辞。[98]

又说:

盖君之学,实由文字声韵以考古代之制度文物,并其立制之所以然。其术在由博以反约,由疑而得信,务在不悖不惑,当于理而止。其于古人之学说亦然。君尝谓今之学者于古人之制度文物学说无不疑,独不肯自疑其立说之根据。[99]

则先生之学实际上已融会了有清一代的学术精华,并与当时流行之疑古思潮很早就判然两分了。而他在仓圣明智大学的一位同事费行简先生,后来在回忆当时相聚论学的情形时也曾提到,静安先生认为“近世学人之敝有三:损益前言以申己说,一也;字句偶符者引为确据,而不顾篇章,不计全书之通,二也;务矜创获,坚持孤证,古训晦滞,蔑能剖析,三也”[100]。此可以反证王学之平实纯正,包括静安先生对自己著作所作的评价,看起来可不算低,实则不失为公允客观之论。

先生晚年执教于清华有两年多的时间,为学环境是好的。除授课之外,已开始对西北地理和元代史事着手研究。《蒙古史料校注四种》[101]、《耶律文正公年谱》及有关辽金元史的一些论文,即写于此一时期。

十一

然当时之社会正处于剧烈变动时期,民国失政,执权柄的军阀互相攘夺,大的事变接连不断,每与静安的生命志向适相冲突,使他敏感的心灵始终陷于苦痛之中。1924年的“甲子之变”不用说了,每言及此,他都会愤激泣下。他曾与罗振玉、柯劭忞有同殉之约,结果未能实现。陈寅恪《王观堂先生挽词》“北门学士约同死”句,即指此事而言。

另外,个人生活方面,也有几件颇不顺遂的事。一是好友乌程蒋氏经商破产,全部藏书抵押殆尽。自1919年秋天至1923年北上,先生为蒋氏编校藏书,前后四年时间,已完成经、史、子三部,集部则至明。沈曾植、朱古微、张孟劬等海上诸名公经常与先生雅集于蒋宅,彼此结下深厚情谊。蒋之破产,对王是一重大打击。二是1926年9月26日,长子潜明在沪病故,遗孀罗曼华年仅24岁,系罗振玉的小女。当时王、罗都曾到上海料理丧事,但罗携女先返,王、罗从此失和。表面原因是潜明有一笔遗款,合洋银两千四百二十三元,另罗女的款项有五百七十七元,总计三千元整。王请罗代收,罗拒绝。王因而致书罗氏:

亡儿遗款自当以令媛之名存放,否则照旧时钱庄存款之例,用“王在记”亦无不可。此款在道理、法律,当然是令媛之物,不容有他种议论。亡儿与令媛结婚已逾八年,其间恩义未尝不笃。即令不满于舅姑,当无不满于其所天之理,何以于其遗款如此之拒绝。若云退让,则正让所不当让。以当受者而不受,又何以处不当受者?是蔑视他人人格也。蔑视他人人格,于自己人格亦复有损。总之,此事于情理皆说不去,求公再以大义谕之。[102]

此函之出语已失去冷静。试想,“蔑视他人人格,于自己人格亦复有损”一语,是何等份量!此函写于1926年10月31日,无论吴泽主编之《王国维全集·书信》,抑或后来之《全集》,都是王致罗的最后一封信,以此亦可以视为王罗的“绝交信”。然则王罗“绝交”,宜有更深层的原因。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也许,我们从王的祝贺罗振玉六十岁寿辰的诗里[103],可以窥到一些消息。

诗有两首,作于1925年8月。其一:“卅载云龙会合常,半年濡呴更难忘。昏灯履道坊中雨,羸马慈恩院外霜。事去死生无上策,智穷江汉有回肠。毗蓝风里山河碎,痛定为君举一觞。”王罗1898年结识于上海东文学社,至1925年写此诗之时,已过去二十有八年(“三十载”为举成数),虽早期主要是罗关照王,后来王对罗亦多有照应,彼此相契,终于成就了各自的事业。此种情形颇似《易·乾·文言》所说的:“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水流湿,火就燥,云从龙,风从虎,圣人作而万物睹。”则首句之古典,当出于此也。第二句:“半年濡呴更难忘。”“濡呴”显系用《庄子·大宗师》“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之成典。但“半年濡呴”,陈永正《王国维诗词笺注》认为,是指1924年10月7日罗振玉到京,至“甲子之变”后的“半年”[104],自可成为一说。然以笔者推断,两人的“濡呴”之情状,似宜从1924年5月30日王至罗的信函,首次使用“永丰先生”的称谓开始。“永丰乡人”是雪堂之外,罗振玉的另一字号。王此前的信函,至少自入值南斋以来,经常的称谓是“雪堂先生亲家有道”,或“雪堂先生有道”。我以为这是一个标志。因为此后的信函,大都是对小朝廷的“朝政”和人事,念念为心,不断分析研议。紧接此函的6月2日函,就是探讨《论政学疏》如何撰写。[105]而“半年”之下限,应该是溥仪住进日本使馆的1924年11月29日。从始称“永丰先生有道”的1924年5月30日,到1924年11月29日,不多不少,整好半年时间。

半年的时限既明,则颈联、颔联、尾联各句的句意,便不难解读了。“昏灯履道坊中雨,羸马慈恩院外霜”,系指“小朝廷”的内外处境和罗王二人的心理感受。“事去死生无上策,智穷江汉有回肠”,指遭遇“甲子之变”的无可奈何。冯玉祥逼宫,溥仪被赶出紫禁城,“小朝廷”的大势已去,无论生还是死,都不是最好的办法。在“武夫”面前,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只剩下愁肠百转的伤痛罢了。此处是直接用《诗经·周颂·江汉》的古典。《江汉》有句:“江汉浮浮,武夫滔滔。”[106]借指逼宫的军队来势凶猛。“毗蓝风里山河碎,痛定为君举一觞。”国家的山河破碎如此,只能求毗蓝菩萨来保佑了。

静安的第二首祝寿诗为:“事到艰危誓致身,云雷屯处见经纶。庭墙雀立难存楚,关塞鸡鸣已脱秦。独赞至尊成勇决,可知高庙有威神。百年知遇君无负,惭愧同为侍从臣。”首句是说,当事情到了危难之际,本来是可以献身的,但考虑到长远的目标,还须有更高明的策划才是。第二句“云雷屯处见经纶”,全部用的是《易经》“屯卦”的义涵。“屯卦”的卦辞是:“屯。元亨,利贞。”王弼注云:“刚柔始交,是以屯也。不交则否,故屯乃大亨也。大亨则无险,故利贞。”[107]“屯”有困难之意。孔颖达疏谓:“刚柔始交而难生。”[108]是为得之。“屯卦”的《象辞》是:“云雷屯,君子以经纶。”意谓当此困难之际,正是君子发挥大智慧,拿出经纶天下之大计之时。此卦之“云雷”一语,恰可以照应第一首的“卅载云龙会合常”句。

而初九的爻辞是:“磐桓,利居贞,利建侯。”王注云:“处屯之初,动则难生,不可以进,故‘磐桓’也。处此时也,其利安在?不唯居贞、建侯乎?夫息乱以静,守静以侯,安民在正,弘正在谦。屯难之世,阴求于阳,弱求于强,民思其主之时也。初处其首,而又下焉。爻备斯义,宜其得民也。”[109]王注简直妙绝,几乎完全是为溥仪的遭际和王罗的处境而预示出趋吉的途径,也就是所需的经纶大计也。此卦提醒,不要忘了处身“屯难之世”,是“阴求于阳,弱求于强”的时候,己方是当此困难之时,宁可“磐桓”不前,也不要轻举妄动,而是要“守静以侯”。“利建侯”,孔疏的解释,是“宜建立诸侯”,则又与王罗彼时的意趣相合。所以王注说,此时正是“民思其主之时”。好了,诗的首联的义涵,已尽皆在斯了。颈联的“庭墙雀立难存楚,关塞鸡鸣已脱秦”,及颔联的“独赞至尊成勇决,可知高庙有威神”,陈永正先生的笺注都能清晰得义[110],读者自可参阅,此不赘。

问题是,尾联的“百年知遇君无负,惭愧同为侍从臣”,应如何释证。陈永正《笺注》是这样解释的:“‘百年’两句:知道您没有辜负皇帝对您一生的知遇之恩,我同为侍从之臣就更感到惭愧。”[111]可以肯定地说,如此解释,是完全地误读了。把“百年知遇”解释为逊帝对罗振玉的“百年知遇”,无疑是弄错了主宾对象,无论如何是说不通的。不妨先让溥仪站出来说话。他在《我的前半生》中,有一段专门写罗和王的文字,现抄录如下:

罗振玉到宫里来的时候,五十出头不多,中高个儿,戴一副金丝近视镜(当我面就摘下不戴),下巴上有一绺黄白山羊胡子,脑后垂着一条白色的辫子。我在宫里时,他是袍褂齐全,我出宫后,就总穿一件大襟式马褂,短肥袖口露出一截窄袍袖。一口绍兴官话,说话行路慢条斯理,节奏缓慢。他在清末做到学部参事,是原学部侍郎宝熙的旧部,一个三品官,本来是和我接近不上的,在我婚后,由于升允的推荐,也由于他的考古学的名气,我接受了陈宝琛的建议,留做“南书房行走”,请他参加对宫中古彝器的鉴定。和他前后不多时间来的当时名学者,还有他的姻亲王国维和以修元史闻名的柯劭忞。陈宝琛认为“南书房”有了这些人,是颇为清室增色的。当然,罗振玉在复辟活动方面的名气比他在学术的名气,更受到我的注意。[112]

这段文字是否包含有对罗的一定程度的轻蔑,暂且不论。明显的事实是,在罗可以入宫之前,溥仪根本不认识罗振玉,亦即“本来是和我接近不上的”。后来由于升允的推荐和陈宝琛的建议,才留做“南书房行走”。此时,也只有此时,“皇帝”才认识了罗振玉其人。时间上,罗比王入值南斋要晚,王是1923年6月1日入值,罗入值的时间为1924年9月2日。陈永正先生认为罗入值为1924年10月7日,那就更晚。即使按王罗入值时间约略相同,则从1923年6月1日,到王国维写祝寿诗的1925年8月,也仅为两年又两个月的时间。中间和溥仪见面的机会寥寥无几,怎么可以用“百年知遇”来状写呢?退一步说,即使“皇上”对罗振玉的印象好得不得了,也谈不上“百年知遇”。“百年”是指人的一生的意思,典例俯拾皆是。陶渊明《感士不遇赋序》:“寓形百年,而瞬息已尽。”

韩愈《读皇甫湜公安园池诗书其后》:“百年讵几时,君子不可闲。”

王安石《韩子》:“纷纷易尽百年身,举世何人识道真。”都是以“百年”为一生或终身。短短两年的君臣关系,连通常的“知遇”都谈不上,何来“百年知遇”之有。

况且,把“百年知遇君无负”的“君”,理解为逊帝溥仪,更为不切。试想,即使溥仪“有负”于罗振玉,静安在诗里也不敢讲出来。而下一句“惭愧同为侍从臣”,永正先生解释为:“我同为侍从之臣更感到惭愧。”如是解释,等于说“皇上”只对罗有“知遇”,对自己没有“知遇”,所以感到“惭愧”。这又未免把为人诚笃的静安先生看小了。以永正先生释证王诗的功力,我以为完全是一时走眼,无须苛责。只不过祝寿诗的这最后两句,实为两首诗的题眼,是点睛之笔,无比重要,甚至是解开王罗一生情谊和最后失和的锁钥,故不能不稍作辨析。

要之,此第二首祝寿诗的最后两句,是写王、罗的关系,具体说,是写罗振玉对静安的“知遇”之情和知遇之恩。这样就和第一首起句的“卅载云龙会合常”相呼应了。毫无疑问,罗对静安的赏识、推重、资助、帮助,在两人相处的三十年里,鲜有变化,称为“百年知遇”,再合适不过。这在现代学人中是很少见的。甚至一时想不出第二个例证。所以静安使用了“君无负”三字。但是,在“同为侍从臣”的一小段时间,两人的友谊出现了裂痕。这是静安非常不愿意看到的,不禁为之感到惭愧。此处的“惭愧”,语意与遗憾相当。

事实上,罗“入值南斋”之后,以及之前一段时间,罗生出的事情可是不少。只要翻检一下1924年上半年的王罗通信,即能意识到王在宫中的重要言动,都有罗在后面运筹谋划。王出于学者的书生本性,对宫中的诸种矛盾纠葛殊无意趣,但为了罗的需要,却必须随时把具体纠葛情况详加报告,包括溥仪下令锯掉了宫中的门槛,以及柯凤荪因身体过重,入宫时压断轿索等细碎之事,都一一具列在给罗的信中。罗几次让王国维转呈他的“本章”,有的还是王代为缮写,弄得静安困扰不堪。如1924年5月24日致罗函:“昨改前文,至今日上午缮就。”[113]所指当为劝阻溥仪欲出洋事。为罗的文稿,需要转请好多人,常常为此而碰钉子。譬如找过金梁,拜见过溥仪的岳父荣源。当他将文稿呈给荣源时,荣源说“此时无用”,容易让人怀疑有人指使,“反令后日不能进言”[114]。当然大都是罗认识的人,需要当面转述罗的想法,尤增烦扰。王给罗的信,涉及相关人事,大都不直接以名或字出之,而是以代指为称谓。如称陈宝琛为“明道”,称郑孝胥为“高密”,称朱益藩为“紫阳”,称金梁为“日”,称温肃为“太真”等等。可知他们在做相关事情的时候,心里没底,不得不小心翼翼。

下面以1924年6月2日王给罗的信为例,以见当时的情状。静安在该信中写道:

顷别后回家,细读尊文,并思立言之法。因思前次尊文由维代缮,手续本不甚妥,而螺江自来敝处,又令楫先传语,谆谆以不须再说相属(且上已指出造谣之人,维不能以不知为解)。若此文再由维缮,则或以维借名相污蔑亦不可料(此文亦因之失效)。故将尊文与维所拟一稿令冯友送呈,请与素师一酌,或用其一,或参合用之,即由叔炳兄一缮封固,交维代递,似于手续较备。[115]

信中所说的“尊文”应该即是《论政学疏》。“并思立言之法”是说到底如何撰写更稳妥,说明对罗的原稿不是很满意。因此静安没有再次为之缮写,而是另起一稿,同时呈送。

再看1924年6月6日王致罗的信:

前日聆上公所言,盖绍等疑公欲尽去新旧人,而拥素老出,即心中明知其不然,亦必以此相诬蔑,此为彼等防御之远策。上公言语中露挑拨二字,即出于彼等之口者也。观告上公,公本无所为,亦不畏其中伤。至第二层谓不欲使当上从此轻视老成之语,观无以答之,只唯唯而已。前函所述皆上公语(即改为致紫阳函一节,亦上公所言)。惟欲使公知他人心理,若公之心事观岂不知。又上公屡谓观太真,由渠屡称。其人故有新命,若以此笼致观者,亦岂不可笑耶。观之欲请假者,一则因前文未递,愧对师友;二则因此恶浊界中机械太多,一切公心在彼视之尽变为私意,亦无从言报称。譬如禁御设馆一事近亦不能言,言之又变为公之设计矣。得请之后,拟仍居辇毂,闭门收徒以自给,亦不应学校之请,则心安理得矣。[116]

这封信,一方面见出由于罗不断提出主张,已使得宫里的复杂人事变得更为复杂,以致引起对罗的怀疑和不满;另一方面可见静安已被困扰得痛苦不堪,因此决定请假退避。甚至表示,宁愿过一种“闭门授徒以自给”的生活,也会感到“心安理得”。则不仅是请假暂避,内心实已产生完全退出之意。

静安的困扰,当然是由于罗振玉的多事所造成,但他又不想怪罪三十载云龙会合的老友,只好以“惭愧同为侍从臣”的婉曲诗语表而出之。

这里,不妨再看看“同为侍从臣”期间,他们的“皇上”是怎样看待王罗的关系的。溥仪在《我的前半生》中写道:“罗振玉并不经常到宫里来,他的姻亲王国维能替他‘当值’,经常告诉他,当他不在的时候,宫里发生的许多事情。王国维对他如此服服帖帖,最大的原因是这位老实人总觉得欠罗振玉的情,而罗振玉也自恃这一点,对王国维颇能指挥如意。”[117]溥仪书中的记述,不排除有不准确、误记、甚至颠倒错乱的地方,但此段文字所记,参之以王罗的通信,可以确定为无误。

十二

溥仪《我的前半生》中,由谈罗王的关系,还提出了关于王国维死因的看法。他是这样写的:

王国维求学时代十分清苦,受过罗振玉的帮助,王国维后来在日本的几年研究生活,是靠着罗振玉一起过的。王国维为了报答这份恩情,最初的几部著作,就以罗振玉的名字付梓问世,罗振玉也居然受之无愧。罗振玉早年是有远见的,放长债滚大利的办法是生效了。罗、王两家后来成了儿女亲家,按说两人又是老友又是近亲,王国维的债务总可不提了,其实不然,罗振玉并不因此忘掉了他付出的代价,而且王国维处处还要听他的吩咐。我到了天津,王国维就任清华大学国文教授之后,不知王国维在一个什么事情上没有满足罗振玉的要求,罗振玉又向他追起债来,继而又以要休退王的女儿(罗的儿媳妇)为要挟,逼得这位又穷又要面子的王国维走投无路,在一九二七年六月二日跳进了昆明湖里自杀了。[118]

这就是关于王国维之死的“逼债说”。此段文字有一处显误,即把罗的女儿误为王的女儿,而且没有根据地衍生出“休退”谁的女儿的问题。

但王的死因的“逼债说”,不是溥仪的首创。郭沫若早在1946年写的《鲁迅与王国维》一文中,即持此说。兹将郭文的相关文字引录如下:

王国维很不幸地早生了几年,做了几年清朝的官;到了1923年更不幸地受了废帝溥仪的征召,任清宫南书房行走,食五品俸。这样的一个菲薄的蜘蛛网,却把他紧紧套着了。在1927年的夏间,国民革命军在河南打败了张作霖,一部分人正在兴高采烈的时候,而他却在6月2日(农历五月三日)跳进颐和园的湖水里面淹死了。在表面上看来,他的一生好像很眷念着旧朝,入了民国之后虽然已经16年,而他始终不曾剪去发辫,俨然以清室遗臣自居。这是和鲁迅迥然不同的地方,而且也是一件很稀奇的事。他是很有科学头脑的人,做学问是实事求是,丝毫不为成见所囿,并且异常胆大,能发前人所未能发,言腐儒所不敢言,而独于在这生活实践上却呈出了极大的矛盾。清朝的遗老们在王国维死了之后,曾谥之为忠悫公,这谥号与其说在尊敬他,毋宁是在骂他。忠而悫,不是骂他是愚忠吗?真正受了清朝的深恩厚泽的大遗老们,在清朝灭亡时不曾有人死节,就连身居太师太傅之职的徐世昌,后来不是都做过民国的总统吗?而一个小小的亡国后的五品官,到了民国十六年却还要“殉节”,不真是愚而不可救吗?遗老们在下意识中实在流露了对于他的嘲悯。不过问题有点蹊跷,知道底里的人能够为王国维辩白。

据说他并不是忠于前朝,而是别有死因的。他临死前写好了的遗书,重要的几句是“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没有一字一句提到了前朝或者逊帝来。这样要说他是“殉节”,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况且当时时局即使危迫,而逊帝溥仪还安然无恙。他假如真是一位愚忠,也应该等溥仪有了三长两短之后,再来死难不迟。他为什么要那样着急?所以他的自杀,我倒也同意不能把它作为“殉节”看待。据说他的死,实际上是受了罗振玉的逼迫。详细的情形虽然不十分知道,大体的经过是这样的。罗在天津开书店,王氏之子参预其事,大折其本。罗竟大不满于王,王之媳乃罗之女,竟因而大归。这很伤了王国维的情谊,所以逼得他竟走上了自杀的路。前举殷南先生的文字里面也有这样的话:“偏偏去年秋天,既有长子之丧,又遭挚友之绝,愤世嫉俗,而有今日之自杀。”所谓“挚友之绝”,所指的应该就是这件事。伪君子罗振玉,后来出仕伪满,可以说已经沦为了真小人,我们今天丝毫也没有替他隐的必要了。我很希望深知王国维的身世的人,把这一段隐事更详细地表露出来,替王国维洗冤,并彰明罗振玉的罪恶。[119]

郭对王的学术成就评价甚高,认为“他是很有科学头脑的人,做学问是实事求是,丝毫不为成见所囿,并且异常胆大,能发前人所未能发,言腐儒所不敢言”,其判断至为准确。文中辩驳王之死非由于“殉节”,也不是没有一定道理。他相信是因为罗振玉“逼债”而产生的悲剧。但举证时用了“据说”二字,减轻了立说的分量。溥仪《我的前半生》开始写于1957年,最后定稿于1964年,包括郭沫若在内的好几位史学家参加了定稿讨论[120],以此溥仪的“逼债说”也许受了郭的影响。

但“逼债说”也不完全是空穴来风。郭在《鲁迅和王国维》一文里反复引用的殷南的文章,其中有一段极重要的话:“偏偏在去年秋天,既有长子之逝,又遭挚友之绝,愤世嫉俗,而有今日之自杀。”[121]殷南是马衡的化名,如前所述,马衡是金石考古学者,当时担任北大国学门考古研究室主任,静安与马衡的关系颇为密切,同意为北大国学门通讯导师,即由于马的一再敦请。两人通信很多,静安逝前三个月,还有信给马[122]。那么,马衡文中所说的“又遭挚友之绝”一语,究竟是指何者而言。如果仅仅是指潜明死后,连同罗女所有的三千块钱,静安寄给罗振玉而遭拒收,似还不能以“挚友之绝”括之。实际上,如果只是为了此事,罗也不会如此决绝。从两人最后的通信看,一定还有更深层的原因。在此,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即在三千元的“经济”之后,另有更多的“经济”原因。他们两人的“帐”是永远算不清楚的。一旦在经济问题上“翻脸”,我们的静安就没有活路了。因此,尽管“逼债说”的证据还有待查实,但我不想断然否定“逼债说”。

比“逼债说”势力更大的是“殉情说”,在诸说中几乎占有压倒优势。几乎所有的遗老都持此说,连非常熟悉静安的清华国学院主任的吴宓也赞同此说[123],当然最积极的是罗振玉。王逝后罗振玉曾代拟《遗折》给逊帝溥仪,表示系因“报国有心,回天无力”而成为“死节之人”。据说溥仪览折至于“陨涕”,立即下诏,谥以“忠悫”[124]。但此事完全是罗氏强加给静安的,不独与先生的生平志愿不相吻合,反而模糊了事件的真正动因,也为扑朔迷离的王、罗关系添加一重帷幕。且看当事人溥仪是怎样的讲法。《我的前半生》写道:

王国维死后,社会上曾有一种关于国学大师殉清的传说,这其实是罗振玉作出的文章,而我在不知不觉中,成了这篇文章的合作者。过程是这样:罗振玉给张园送来了密封的所谓王国维的“遗折”,我看了这篇充满了孤臣孽子情调的临终忠谏的文字,大受感动,和师傅们商议了一下,发了一道“上谕”说,王国维“孤忠耿耿,深堪恻悯……加恩谥予忠悫,派贝子溥伒即日前往奠缀,赏给陀罗经被并洋两千元……”罗振玉于是广邀中日名流、学者,在日租界日本花园里为“忠悫公”设灵公祭,宣传王国维的“完节”和“恩遇之隆,为振古所未有”。又在一篇祭文里更宣称他相信自己将和死者“九泉相见,谅亦匪遥”。但是那个表现着“孤忠耿耿”的遗折,却是个假的,编造者正是要和死者“九泉相见”的罗振玉。

那时我身边的几个最善于勾心斗角的几个人,总在设法探听对手的行动,办法之一是收买对手的仆役,因而主人的隐私,就成了某些仆人的获利资本。在这上面肯下工夫又肯花钱的是郑孝胥和罗振玉这一对冤家。罗振玉假造遗折的秘密,就这样被郑孝胥探知,于是在某些遗老中就传开了。这事的真相当时没有传到我耳朵里来,因为一则谥法业已赐了,谁也不愿担这个“欺君之罪”,另则这件事传出去也实在难听,这也算是出于遗老们的“爱国心”吧,就把这件事压下去了。一直到罗振玉死后,我才知道这个底细。近来我又看到那个“遗折”的原件,字写得那么工整,显然不是他的手笔,一个要自杀的人能找到代缮绝命书的人,这样的怪事,我当初却没有发觉出来。

罗振玉给王国维写的祭文,很能迷惑人,至少是迷惑了我。他在祭文里表白了自己没有看见王国维的“封奏”内容之后,以逆臆其心事的题目渲染了自己的忠贞。说他自甲子以来曾三次“犯死而未死”,头两次在我出宫和进日使馆的时候,他都想自杀过,第三次是最近。他本想清理完未了之事就死的,不料“公竟先我而死矣,公死,恩遇之隆,为振古所未有,予若继公而死,悠悠之口或且谓予希冀恩泽”,所以他就不便去死了。好在“医者谓右肺大衰,知九泉相见,谅亦匪遥”。这篇祭文的另一内容要点,是说他当初如何发现和培养了那个穷书记,这个当时“黯然无力于世”的青年在他的资助指点之下,终于“得肆力于学,蔚然成硕儒”。总之,王国维无论道德、文章,如果没有他罗振玉都是成不了气候的。那篇祭文当时给我的印象,就是这样。[125]

复按罗氏《祭王忠悫公文》原文[126],可知溥仪的叙述是可信的。罗氏在祭文中承认,静安的“遗封”他没有看到,但静安的意思他完全了解,隐含的意思是,他有资格代为上奏。因此溥仪说是罗振玉假造遗折,应为不诬。尤其罗提出的“犯三死而未死”之说,让人感到更加拘虚不实。而最后一“犯”,由于看到王死后得到的“恩遇之隆,振古未有”,他更不敢死了。如果他“继公而死”,担心“悠悠之口”会认为他“希冀恩泽”。此番话,就不仅欺人亦复欺世了。

罗振玉在金石考古方面的成绩自无可否定。他的赏识、资助、帮助王国维,也是举世皆知。此点,前引静安给罗的六十寿诗,已阐释清楚。只是,当我们看到罗氏在静安逝后假造遗折,又以此篇祭文一再为自己辩解,对他立言是否守持《易》道之“修辞立其诚”,令人心存疑虑。

静安逝后罗振玉的一系列举动,使得“殉清说”反而易遭置疑。

王国维死因的第三种说法,是“思想的冲突与精神的苦闷”所导致[127],这是周作人的说法。梁启超也说:“王先生的性格很复杂而且可以说很矛盾:他的头脑很冷静,脾气很和平,情感很浓厚”,“有此三种矛盾的性格合并在一起,所以结果可以至于自杀”。原因是:“他对于社会,因为有冷静的头脑所以能看得清楚;有和平的脾气,所以不能取激烈的反抗;有浓厚的情感,所以常常发生莫名的悲愤。积日既久,只有自杀之一途。”[128]

其实,本人在《王国维的诸种矛盾和最后归宿》一文中,对此一方面的缘由和表现论述得至为详明。我在文章中列出了静安一生的十重矛盾,即:第一,个人和家庭的矛盾;第二,拓展学问新天地和经济不资的矛盾;第三,精神和肉体的矛盾;第四,追求学术独立和经济上不得不依附于他人的矛盾;第五,“知力”与“情感”的矛盾;第六,学问上的可信和可爱的矛盾;第七,新学与旧学的矛盾;第八,学术和政治的矛盾;第九,道德准则和社会变迁的矛盾;第十,个体生命的矛盾。我因而提出:“王国维的一生,始终是一个矛盾交织的人物,他的精神世界和人生际遇充满了矛盾。”[129]不能不说,静安的最后抉择,是和他一生的这些个重重矛盾分不开的。他是哲人,又是诗人,而且是大哲人和大诗人。具有哲人和诗人双重气质的人物,精神必然苦痛。他的性格与气质为他以自己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铺设了前期的条件。但必须指出,这一切仅仅是最后事件的长久因素,是长期形成的精神和思想的种子,还不是促使他做出最后决定的刺激和触媒。我们所要探讨的,是诱使静安在最后时刻决定一死的那个“契机”。如果说哲人兼诗人的气质性苦闷也是静安先生之死的又一说的话,似应称为“宿因说”。

静安死因的第四种说法,是陈寅恪先生的“殉文化说”。他是在《王观堂先生挽词序》中提出来的。原文如下:

或问观堂先生所以死之故。应之曰:近人有东西文化之说,其区域分划之当否,固不必论,即所谓异同优劣,亦姑不具言;然而可得一假定之义焉。其义曰: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

吾中国文化之定义,具于白虎通三纲六纪之说,其意义为抽象理想最高之境,犹希腊柏拉图所谓Idea者。若以君臣之纲言之,君为李煜亦期之以刘秀;以朋友之纪言之,友为郦寄亦待之以鲍叔。其所殉之道,与所成之仁,均为抽象理想之通性,而非具体之一人一事。

夫纲纪本理想抽象之物,然不能不有所依托,以为具体表现之用;其所依托以表现者,实为有形之社会制度,而经济制度尤其最要者。故所依托者不变易,则依托者亦得因以保存。吾国古来亦尝有悖三纲违六纪无父无君之说,如释迦牟尼外来之教者矣,然佛教流传播衍盛昌于中土,而中土历世遗留纲纪之说,曾不因之以动摇者,其说所依托之社会经济制度未尝根本变迁,故犹能借之以为寄命之地也。

近数十年来,自道光之季,迄乎今日,社会经济之制度,以外族之侵迫,致剧疾之变迁;纲纪之说,无所凭依,不待外来学说之掊击,而已销沉沦丧于不知觉之间;虽有人焉,强聒而力持,亦终归于不可救疗之局。盖今日之赤县神州值数千年未有之钜劫奇变;劫尽变穷,则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与之共命而同尽,此观堂先生所以不得不死,遂为天下后世所极哀而深惜者也。至于流俗恩怨荣辱委琐龌龊之说,皆不足置辨,故亦不之及云。[130]

我有多篇文章解析这篇《挽词序》[131],此不多具。我曾说,这篇序是陈寅恪的文化宣言,今天重读,仍感到斯言毫不为过。虽然,自上世纪初以来,就有中西文化之说充斥于报章图籍,至上世纪八十年代又有过文化热,以及后来对文化热的反思和反反思,但寅老之说迄今仍为不刊之论,则无问题。没有第二人能如此高屋建瓴地将中国文化之精义概括无遗,尤其以“三纲六纪”为中国文化抽象理想的最高之境,可谓把握住了问题的要旨。而“文化所化之人”和“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的提出,又将文化与文化的托命者给出了新的解释。“文化所托命之人”是陈寅恪对文化传承者身份的独特界定,他们文化含藏的特点,则是“文化所化之人”,或者是“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这样的标称,王国维当得,陈寅恪也当得。

职是之故,当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其中的一些为“文化所化之人”,或曰“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一句话,就是“文化所托命之人”,必因之而感到苦痛,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但肯为此种文化而献身之人,又是“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者。这样的人可以说少之又少,少到亿万斯人中偶尔一出而已。很不幸,我们的静安就是这样的身心与具的人。陈寅恪说:“迨既达极深之度,殆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信哉,斯言!

我这里想探讨的是,陈寅恪在论述王国维之死时,何以引来《白虎通》的“三纲六纪”之说,而且特别单提“君”这一纲和“友”这一纪。寅老说:“若以君臣之纲言之,君为李煜亦期之以刘秀;以朋友之纪言之,友为郦寄亦待之以鲍叔。”我认为此段文字含有弦外之音,实际上说的是溥仪和罗振玉。对当时的静安而言,“君”自然是指溥仪。而“友”,非罗振玉而何?就是说,陈先生显然认为,王的死并非与溥仪、罗振玉无关,只不过他不想探究这些具体的“恩怨荣辱委琐龌龊之说”,而以文化传承的学说给以概括言之。“君臣”这一纪,逊位尔后又被赶出宫的溥仪,当然不是刘秀,静安亦从未期待会有什么“中兴”。几十年与之相交的罗振玉也不是鲍叔。

按“三纲六纪”的“六纪”,包括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和朋友。其中关于朋友一纪是这样写的:

《礼记》曰:“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朋友之交,近则谤其言,远则不相讪。一人有善,其心好之;一人有恶,其心痛之。货则通而不计,共忧患而相救。生不属,死不托。故《论语》曰:“子路云:‘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又曰:“朋友无所归,生于我乎馆,死于我乎殡。”朋友之道,亲存不得行者二:不得许友以其身,不得专通财之恩。友饥则白之于父兄,父兄许之,乃称父兄与之,不听则止。故曰:友饥为之减餐,友寒为之不重裘。[132]

按朋友一纪的规约,朋友之间应该“货则通而不计,共忧患而相救”,特别是“不得专通财之恩”,亦即在财货上帮助了朋友,不能自以为就是对朋友有“恩”。依据朋友一纪的规约,复按当静安长子逝后罗对王的态度,明显是在财货上发生了问题,静安自然会感到罗之所为有违纲纪之说。因此他失望了,痛苦了。不是一般的失望,而是极端失望。不是寻常的苦痛,而是苦痛得“达极深之度”,只好求其一死而心安了。

要之,在陈寅恪看来,静安的最后一死,如果说是与溥仪和罗振玉两个具体的人有直接干系,还不如说,是其人其事所代表的“君臣之纲”和“朋友之纪”。然而静安没有在溥仪被赶出宫的时候去死,而是在三年后,成为清华国学院导师的时候去死,应该已经与溥仪无直接关系了。有直接关系的,是他和罗振玉的矛盾最终爆发,朋友一纪的理想彻底破灭,于是成为直接的导火索。因此王国维之死,不是殉清,而是殉为其所化的那种文化、那种文化理想、那种文化秩序、那种文化精神,亦即孟子所说的“以身殉道”(《孟子·尽心上》)。这就是寅恪先生提出的所谓“殉文化说”的真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