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学的学术指向与前沿问题
在民族主义思潮影响下兴起的民俗学,其发展一直偏离了民俗学学科应有的轨道。民俗成为与时髦理论对接的积木,可以随意使用,民俗被泛化为没有出处的可以反复剪裁的资料。很少有人潜心去熟悉和理解某一个地方的民俗,在民俗学的话语系统中,民俗似乎只与所谓的学者有关,对民众可以视而不见。
一、民俗学学科是什么
民俗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有其研究范围和学科界定。但这种界定似乎比较模糊,因为经常有一些考生提出民俗学学科的研究生毕业后能从事什么职业的问题。还有,民俗学与相邻的社会学、人类学的关系也似乎也不甚明晰。我们都知道,民俗学作为一门独立的二级学科,它的一级学科是社会学。社会学下面有4个二级学科,即人口学、人类学、社会学和民俗学。相对而言,人口学与民俗学相距甚远,民俗学与人类学和社会学关系比较密切。认识民俗学的学科指向,首先应该明确相邻学科之间不同的学术着重点和学术目标。我们可以以社会贫富差距现象来说明民俗学学科的独特性。贫富差距是社会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动力源之一,但当一个社会的各阶层贫富悬殊过大时,会带来一些复杂的社会问题,严重时可能会威胁到社会结构的稳定。贫富悬殊到底会产生哪些社会问题,如何判断贫富悬殊的尺度,并把贫富差距控制在一个安全和正动力的范围呢?一个社会在现阶段的贫富实际状况如何?这些都是社会学所要面对的问题。人类学所要针对的则是贫富差距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表现,寻求贫富差距演变的历史规律和其产生、变化的各种原因;贫富差距对人们生活所产生的影响,贫富观念是如何形成的等。民俗学则是考察一个地域贫富两大群体在生活方式、习惯和观念方面的不同,以及两个群体的内部知识,贫富差距在衣食住行和心理等方面的不同表现,富人群体如何引导生活方式等。民俗学不能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民俗学所关心的是贫富群体所表现出的不同的生活习惯。譬如,在一个地区,同样是婚礼,贫富人家的婚礼仪式可能存在一些细节方面的差异。面对同样的婚礼传统,贫富人家可能有不同的处理和应对方式。民俗学的目的在于理解民众生活,说明民众如何这样生活。其学术指向是体验、感悟、理解和认识。所以钟敬文先生说:“民众有自己的审美情怀,民俗学是一门有情感的学科。”
二、民俗是什么
既然这样,民俗学学科的合理性和存在的价值就会受到质疑。民俗学的产生和学术指向是出于认识民众知识的需要,而这一目标似乎一直就没有实现,民众并不需要民俗学,民俗学似乎没有给民众的生活提供实质性的帮助;政府也不需要民俗学,政府决策程序里面没有民俗学学者的地位。社会学可以帮助解决具体社会问题,甚至提出解决方案,民俗学能够解决什么?为什么面对一些急剧衰落的传统民俗文化,民俗学学者束手无策?
有人说,民俗是文化传统,这对又不对。民俗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化传统。“四书五经”、唐诗、宋词是文化传统中的精华,可对绝大多数民众而言,完全可以将这些文化传统中的精华扔进垃圾桶里。民俗是生存必需的文化传统。德国著名哲学家赫尔德在《民歌》一书中说:“我们的本质的很大一部分和最大一部分是感性的生存”,“如果每个人的灵魂最初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民众的灵魂,那么它只是看和听,而不是思和想”。哲学是“思和想”,而不是“看和听”;哲学剔除了感性,而在赫尔德看来,“感性的生存”才是人的本质。民俗恰恰是“感性的生存”,属于民众本能的活动,不论是物质的活动还是精神的活动,都是民众生存最需要的也是最基本的活动,而不是思和想的活动。
民俗是没有脱离生活的一种文化,既是文化的,也是生活的,具有文化与生活的双重属性。民俗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是在人的生存本能及生活本身中的文化。每一个生物都为它的存在而感到幸福,因为它的存在就是它的目的。这种深刻的、简单的、不可替代的存在感就是幸福。民俗文化是生命的文化,是没有从生活中挣脱出来的文化,所以又称之为民俗生活。民俗生活是文化的起点,属于人类必需的文化形态。民俗生活充溢着身体和精神的快感,能够给参与者带来身体和精神的欢愉。作家在发挥自己创作才能的过程中获得快感和欢愉,而民间文学是出自生命本能的抒发,其快感不在于创造,而在于本能的需要。生命需要歌唱,需要听和说,需要哭和喊,需要各种民俗仪式活动,这就是民俗产生的原动力。
民俗和民间文学的发生和传承就是生活本身,其意义和作用也在于生活本身。民俗的生活世界不是私人和个人世界,不是独白世界和私密空间,它的现实基础结构在于它是被我们分享或共享的,是人与人相互交流的文化存在,是集体的世界,社会的世界。因此,同时,民俗也是共同的主观基本的需要,“俗”的本义是“欲”,是一个区域内共同愿望的宣泄和追求。
另外,民俗是自然形态的文化表现。它是具体的、实在的,而不是概念的、抽象的和思辨的。譬如,农民并没有生产“工具”的概念,只有锄头、犁、斧头等称谓;没有“饮食”的概念,只有具体的喝水与吃饭;他们的语汇中也没有“信仰”的概念,有的只是一次具体的祭拜仪式。他们唱的情歌中没有“爱情”这个词,他们讲述的带有教化功能的民间故事中也不会出现“道德”“伦理”等概念;他们的语汇知识直接对应和指称具体事物,他们的思维方式是直观的,是最接近于生存的。语言是最危险的财富。因为语言总是要去“说”什么,我们总是从所说的什么中领会“说”本身。因此语言的危险实际上就是“存在者对存在的危险”。也就是说,存在虽然通过语言给出,也会被语言遮蔽。我们知道“信仰”这一概念,但不知道具体的真正的信仰是什么。现代人生活在一个广播、电视、报刊主宰的统一话语世界中。在这种语言的暴政中,我们没有了“思”,也远离了“存在”。同样,在民俗学理论的笼罩之下,我们僵化了自己的思维。对于民俗学领域而言,保持着“思”的唯一语言领域就是民俗生活本身。
三、民俗学的学术指向是什么
因此,这样定位民俗学的学术指向,是不是降低了民俗学的理论水平和学科价值呢?民俗学与其他学科不同之处就在于:民俗学的学术实践是“听和看”,而不是“思和想”。尽量抛弃娱乐、信仰、饮食、神灵、民众等抽象的民俗概念,而进入当地人的语言系统(那是一个与我们所谓的学术话语完全不同的语言系统),理解当地人的知识体系和情感态度,把握当地人的民俗生活逻辑,在学术写作中使用当地人的具象语言,这就是真正的有意义的民俗学。这一学术取向,体现了民俗学学者具有其他学科学者所没有的“民间立场”。如果大家这样努力,就能建立中国民俗学派。
民俗是人的本原经验现象,而我们对它的描述,则是出于学术的需要,或者说受到学科理论和视角的局限。什么局限?就是运用学科方法对观察到的民间生活世界加以判断和评论,也就是说,以往的民俗学研究所要确立的是考察对象的性质世界,即对象“是……”,而当下民俗学的前沿目标是将性质世界的民俗学转化为意义世界或生活世界的民俗学,即理解民俗的“在”。在一个特定区域,为什么民俗存在,为什么民俗是这样存在?“因为在实践的意义上,民俗和民间文学就是人生活于其中的观念世界、意义世界,就是人的生活本身。”民俗学田野作业不是去构建一个民俗世界,而是发现和理解民俗世界。因此,对民俗或民间文学的研究是理解民俗或民间文学,而我们以往却更热衷于高高在上地强调民俗或民间文学“是……”。
既然我们承认民俗是民众生活,那么,生活又是无穷大的,它超越了民俗学,也走在民俗学的前面,民俗学理论永远落后于民俗生活。生活就是一切,而民俗学不是,民俗学理论也不是。民俗学学者并不能解决什么是民俗的问题,也不需要去解决这个问题;就像在课堂上授课的教师,并不需要知道什么是“教师”一样;就像医生,并不需要知道什么是医学。然而,“什么是民俗”的确又是民俗学学科永恒的课题,其研究贯穿整个民俗学史。其研究的目的是对民俗学学科的坚守。民俗的“民”作为一个想象的共同体,对其边界的确立并不是问题的实质。实质是要给正统、官方、精英和上层树立一个对立面,在与正统、官方、精英、上层和中心的对立中确定民俗学学科的位置。这种讨论,对研究具体的实在的民俗没有任何意义。
四、如何实现民俗学学术指向
民俗不是文献,不是书面呈现。真正的民俗学学者不是在校园里造就的,而是在一个村落,在田野。我有一个梦想,就是在一个完全陌生的、不言不通的村落居住5年,和当地人一起吃住,过着和当地人一样的生活。民俗学学科主要的学术手段是田野作业,“田野作业”不是一般的田野调查,称之为“作业”,而不是“调查”,意味着它不是发放问卷和访谈的过程,不是一个只是搜集资料的过程,而是一个综合性的研究过程。在5年的时间里,从语言到生活方式都能和当地人融为一体。能够整体而全面理解当地的民俗文化,运用当地方言进行交流,将当地方言转化为学术话语,充分表达当地人的地方知识和学问。这样,我就是一个真正的民俗学学者。现在有人问我研究的领域是什么,我不知如何回答,因为我真不知自己是研究什么的。研究范围似乎涉及诸多方面,又似乎都浅尝辄止。如果我经历了5年的村落生活,我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回答:某某村落是我的研究基地,我研究某某村落的民俗文化。我就拥有了取之不尽的学术资本,拥有学术话语权。因为在国内,还没有哪位民俗学学者在一个地方做过这样长时间的田野作业。
在中国现代民俗学史上,曾经出现过三个理论流派:以顾颉刚为首的“历史学派”,以江绍原为代表的“宗教民俗学派”,以钟敬文为首的“民间文学派”。这三个流派都没有标榜田野作业,他们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路径都是基于书面文本,解释和梳理文献材料是这三个流派共同的研究方式。这种研究方式深受历史学和文学的影响,有着明显的历史局限性,不能代表民俗学的发展方向。
那么,为什么民俗学学者对书面文本的研究会受到质疑,而历史学学者和文学研究者所使用的都是文献资料,并且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有这样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文学创作的过程和历史事件都是过去时,已一去不复返了,不能被复原,而民俗则是当下的事象,是不断重复的过程,是可以“亲在”的存在;第二,文献与作品是历史事件和文学创作的全部遗留,而民俗文献所记录只是民俗活动的部分内容,而不可能是全部;第三,民俗志是“我”的民俗志,即记录者笔下的民俗志,而历史文献和文学创作则被视为是客观的对象。民俗和民俗志有着根本的区别,民俗总是某个民俗学者的民俗。对民俗的理解只能通过对具体时空中民俗学者来理解,没有脱离民俗学者的纯客观的永恒的民俗。民俗学学科真正的研究对象是现实民俗生活,只有在现实的民俗生活中才能滋生出学科的兴奋点。民俗学的前沿问题不是理论方法问题,而是努力深入田野的问题,是民俗生活本身的问题。民俗学的前沿问题是要求民俗学学者在“听”和“看”的情境中考察民俗生活,这对研究者提出了更高的知识、能力和时间方面的要求,最主要的是应熟悉当地的方言和文化传统,也就是用主位的立场理解和叙述一个地方的民俗文化。主位研究强调在研究中,要求调查者去习得被调查者所具有的地方性知识和世界观,即研究者不受自身文化的束缚,置于被研究者的立场上,去了解、理解和研究问题。否则,观察者在一个陌生的文化模式中,只能看到若干不相关联的因素,而看不到一个整体。它强调能用当地人的观点去努力理解当地人的文化。我们呼唤这种生活状态的民俗研究成果的诞生,他们可能要全面颠覆现有的民俗学的理论方法和观点。因为对当地人而言,现有的民俗学的理论方法和观点可能是“陌生人”的“臆想”。
上面所阐释的民俗学学科的前沿问题,是属于学科体系内部的前沿问题,带有根本的性质。在当下,还出现了许多具体的前沿问题,譬如,我在前面只是提出了实现民俗学学术指向的方案和思路,还有如何落实和具体操作的问题,也就是说如何书写民俗志。目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一个响亮的口号,到底应该如何保护,民俗学学者至今还没有提供一个比较成功的个案。对于当下社会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关系的理解是一种政治现象。为什么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早就存在,只是到了现在才引起广泛注意?为什么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了保护名录,而有些濒临灭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反而在自生自灭?宣称某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保护的究竟是什么人?他们又是如何使其宣称合法化的?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绝对不是一个纯粹的文化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在大众传媒风行的今天,技术对民俗及民俗研究都会产生深刻影响,诸如手机、互联网、录音、录像等,这就需要思考技术与民俗、民俗研究的关系。
(原载《神州民俗》2011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