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组合之中,产业组合有着较为广泛的目的,因此不但在小地区内可以独立制订符合当地情况的计划,而且困难者都能加入其中。有识之士当初对之期待很高,而经过三十年的普及,更是超过了他们的预想。唯一令人尚难满意的,是实际能够利用这一机构的人很早就经过了筛选。而在村落之中,创立者即使富有热情,也难以忍耐经营的繁杂与风险而令其恩惠及于那些贫穷孤立之人,而正是这些人,才是组合原本最应该发挥出其功效的阶级。其原因一言以蔽之,是组合出自“旦那众”①的想法。而且既然组织的基础是平等互助的原则,那么自然是条件近似之人容易结合,于是其自我保护的界限也日益变得明确。
村落此前的统一反而因这种结合而被切断。产业组合的事业,本来没有任何难以适用于佃农的地方,法令的主旨不如说是在内部发现共同的生活余地,减少贫富之间的差别。既没有能力拢聚存款而成为金融界的一股势力,又没有能力凭借销售采购的合作获得对国内配给机构的发言权,因而不得不在对中央市场的形势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艰难地从事生产,这些被时代抛弃的人只能另外尝试别种的团结。因为初期的指导偏向一方,如今形成这样的形势,实在遗憾。但幸运的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固有的力量也依旧悄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产业组合与其他各种组合一样,名为组合,实际上是为数不多的有志者在官府的严密监督之下能够实现善意独裁的团体。其总会在董事们的预定事项之外无法决议任何事项,组合成员早已委托了所有权利,只是跟随前来而已。虽然难免因态度冷淡而受到非难,但多数村民只不过将组合看作不做坏事的会社,还没有生出依仗组合的力量,宁可破坏村内的交际,也要与外部抗争到底的念头。
从农村今后的发展来看,这算是一个值得期待的未知数。现在缺乏兴趣的后进成员,不久即将感受到组合的便利,拿出一部分力量,去尝试进一步扩展事业。到那个时候人们就一定会颇为惊讶地发现,迄今为止共同生活于学校、青年团、兵营,培养了共同感受的人还有一部分在此恩惠之外。从未经历过贫困的幸福者,在他们之中并不多见。以帮助他们脱贫为功绩的产业组合,却将极度贫困者排除在外,其不合理之处将显而易见。而随着与都市之间来往更加频繁,人们也自然会重新认识到村落经济组织的重要长处,即相互的熟知与信任以及人数上的优势,承认此过程若被切断,将十分不便也甚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