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价的高涨有时可以成为农村繁荣的反映,但我国并非是这样的情况。即使是前者,也绝不可能成为农业繁荣的原因。其道理之简单,几乎无须说明,因为以贵为喜是出售者的心态。如果是自耕农,那么需要在洗手不干之际才能品尝到这种新的恩惠。在祖祖辈辈世代相传的土地上埋首耕种者自不必说,就是新近以低价购入土地的地主,只要不出售,地价变化就与他们完全无关。也许有人会高兴地认为,田地卖了高价,产物也可以高价卖出,那么也算是一件好事。但这是颠倒了因果,只要想想就知道,就算我们齐心协力买下了定价千元的田地,也断然不会有人因此就会高价购买我们的产品。其他原因造成米价上涨,便会立即带动地价上涨,于是就会出现地价再次下跌时品尝痛苦的人。
对于希望重新尝试务农的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大的障碍了。在所谓好景气的顶点购入的田地,无论经营怎样的农业,都只有亏损这一个结果。倾慕于从前田园牧歌时代拥有土地的快乐,以寻宝之心求得土地的人另当别论,精打细算经营农业之人,一定有着不得不死心断念的底线。如今的现状早已超过了这一限度,对前面提到的农林省评估方法的诸多不满之声,便是一个证明。
自耕农培养方案的令人痛苦的缺陷,在于由自耕农转为佃农的户数逐年增加。地价高昂时放弃农业的**会更大,自耕农转为佃农的倾向也会增强。即使是在信用组合普及以后,小农们实践新的耕作方法所需的资本,还是只能以土地交换,此外别无他法。近来增加的佃农,大多与从前“切亩步抵押”的那些人一样,执着于农业,但是除了放弃土地,没有其他融资的渠道。如果不是他们成为土地兼并者的饵食,恐怕农业会更早碰壁。在否认地价下跌将带来利益的意见中,不少人的理由是这样会降低担保能力。以劝业银行、农工银行为首的此种农业金融,充满种种怪相。其合同中与农业有关的只有担保物这一项,贷款的实际用途往往在农业之外。如果是这样的担保,也许能力越小农业反而越安全。我们还看不到任何值得因其增加而高兴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