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迁徙的自由与不自由(1 / 1)

都市与农村 柳田国男 561 字 1个月前

有不少学者认为过去农民的居住自由遭到剥夺,如果这是针对日本的说法,那么我完全不认为曾有过这样的事实。在兵荒马乱的战国末期,农民的数量一度极端减少,为了能尽快重新开垦荒地,对私逃的农民处罚较为严厉。相邻领地之间缔结所谓人员返还约定,相互保证对私逃的农民不予保护,则是出于压制对新领主的反感这一共同需要。而换一个角度,我们也能想象出即使处于如此残酷惩罚的威胁之下,当时也还是有生活不舒畅则不惜尝试逃离的农民,以及欣然迎接他们的邻近的领主。大多数情况下,逃离都伴随着逃税。如果是以逃避地租为目的,那么问题就不止于到底有没有实施威令了。穷追猛打,施以重罚,以儆效尤,就当时的情况而言也是不得已,不只是限制居住地这么简单。所以在江户幕府的领下,初期的法度书①中明确表示,如果确实无法忍受“地头”“代官”②的横暴,在年贡缴清后具明理由自由离开,不属违法。

不知不觉中,村中人满为患。不管是怎样的“水吞”③家庭,户数增加,消耗的生产量也随之增加。而耕地面积不变,则收获量难以轻易增加,如果消耗的人增多,自然会出现贫困者,这是一目了然的事。于是一直以来,只要山野尚有余地,就从未停止过对开垦新田的奖励。所谓“新田百姓”,并不限于从接壤的村落移住而来的人。如果村落附近还留有未开垦的土地,往往是因为人手不足。因此进行大规模开发时,召集的人手并不限于管辖之内的农民。关于私逃农民需强制带回的规定,在这个时代已经名存实亡,但是制定了村落作为连带担保人代替逃债私奔者支付尚未缴清的税金的法规。逃债人的田地,在税金缴清之前由全体村民共同耕作,缴清之后交给希望耕种的人。也就是无论上下都早已经想得很清楚,既然困难到不得不逃离的地步,那么生拉硬拽极力挽留也毫无意义。更何况是那些有许多兄弟,又没希望去别人家做女婿的人,这些人离村去寻求新的安身之地,更没有禁止的理由。为什么现在还会出现这样毫无根据的过时的话①,我实难理解。

如果不是农村青年大量走出来,我们虽还不算成熟的大大小小数百个都市,怎么可能在短时期内具备今天这样的形态?都市世家的盛衰,常常令知者不由叹息,而以全新的精力树立名声、积累财富者,也是一批又一批地涌现。他们无一例外都是后来从农村迁徙而来的。即使是千年之都京洛②,自古闻名的世家也是寥寥,农村的血脉一直不曾间断汩汩流入。一方面各地的生产由都市所代表,另一方面农村人也一直在创造并改变着都市。但无论多么善于奉承之人,都很少称颂他们的功绩。而其事业全是出于本能,很难认为是有意识的行为。长年累月后,渐渐意气消沉,变得随遇而安,杂乱不堪的势头已经难以阻挡了。也许在还有许多人不假思索地相信农民曾被束缚于土地之上的社会,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