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夫斯的教育思想深深地打上了他所生活的时代的烙印,也深刻体现了他的独特的人生经历和个性特征。
一、在西班牙
维夫斯是西班牙人,他于1492年生于西班牙的瓦伦尼亚(Velencia)一个富庶的犹太人家庭,这一年哥伦布领导的西班牙航队发现了新大陆。维夫斯的父母于1492年西班牙驱逐犹太人法令颁布前后改奉天主教。1507年到1509年维夫斯在瓦伦尼亚主教于1500年创办的瓦伦西亚大学中读书,1509年赴法国巴黎大学求学,时年17岁,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回到过西班牙。这不是没有缘由的。
西班牙是典型的天主教国家,是反宗教改革运动的急先锋。许多人据此认为西班牙是一个没有文艺复兴的国家,这是不确当的。1470年以后不久,在西班牙就已经显然可见对于人文学科的兴趣了,这主要是受意大利人文主义影响的结果。意大利学者到西班牙讲学,西班牙学者到意大利学习,皆促进了人文主义在西班牙的传播。
西班牙人文主义者安东尼奥·德·内布里哈(Antonio de Nebrija,1444—1522年)曾在意大利学习10年,回到西班牙后积极传播新文化。他在意大利曾得到瓦拉的真传,1473年回国后就对粗劣庸俗的拉丁语展开了猛烈的攻击,他的《拉丁语入门》很快就在中学和大学里代替了旧式的拉丁语法,约在1492年他还出版了一本拉丁语词典。除了编纂语法和词典外,他还编印一些拉丁文古典作品并对其进行评注。他是确定希腊语读音准则的第一位文艺复兴学者,他对希伯来语也非常感兴趣。他对古典文化的兴趣与北欧诸国的伊拉斯谟、科利特、比代等人是一样的,主要用意在于促进对《圣经》的研究,他认为,只有以批评的眼光检查最古老的《圣经》手稿,同时对拉丁文本《圣经》一些段落进行刨根问底的批评性的检查,才能确定真正的拉丁文本《圣经》。在保守的西班牙,这种对待《圣经》的态度过于革命,为一些神学家所不容。他于1512年被迫离开执教多年的萨拉曼卡大学而赴阿尔卡拉(Alcaldá)大学讲学。
在萨拉曼卡,阿奎那的神学占据统治地位,那里甚至不容许像司各脱主义和奥卡姆主义之类的敌对学说存在。这种过分的保守促使西班牙大主教弗朗西斯科·希门尼斯(Jiménez,1436—1517年)于1508年在阿尔卡拉建立了一所新大学即阿尔卡拉大学,该大学不久就成为基督教人文主义在西班牙的大本营。大学除开设有关司各脱主义和唯名论的课程外,为增进对《圣经》的研究,还设置了希腊语课程。希腊语之所以受重视,主要目的不是阅读研究古希腊的著作,而是因为希腊语是《新约圣经》和许多早期基督教作家使用的语言。希门尼斯认为,若没有希腊语知识,任何一个人也不能成为好的神学家。他急切地想使阿尔卡拉成为希腊语研究的主要中心。为此,希门尼斯广揽人才,把16世纪西班牙一些最有名望的人文主义者聘请到该校任教。内布里哈就是被他聘到阿尔卡拉大学的。他还曾邀请伊拉斯谟到西班牙来讲学,只是没有成功。在希门尼斯的促进下,阿尔卡拉的希腊语学者编出了希腊语《新约圣经》并于 1514年付印,较伊拉斯谟在巴塞尔出版的那个文本早两年左右。早在1502年,希门尼斯就开始采取措施,不仅要出版拉丁文的《圣经》,而且要出版使用原来各种文字的全本《圣经》,阿尔卡拉大学创办后,他在大学里聚集了一批著名学者来做这项工作。这不仅涉及希腊语,还涉及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经过多年努力,1520年经教皇利奥十世批准,《康普鲁顿合参本圣经》才获出版,之所以称为“康普鲁顿”本,是因为阿尔卡拉的拉丁文名叫康普鲁顿。这本《圣经》的出版是西班牙早期人文主义最伟大的成就。希门尼斯还有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那就是出版亚里士多德的全部著作,既用原文,又用超过过去所有版本的新的拉丁文译文。后来由于他的逝世,这项工作也就被搁置了。
在人文主义的促进下,1500年维夫斯的家乡建立了瓦伦尼亚大学,创办该大学的目的就在于促进人文主义的研究,学校既开设传统的学科,也教授希腊语和拉丁语。不过瓦伦尼亚大学的地位没有萨拉曼卡大学和阿尔卡拉大学那样突出。
人文主义也走进了西班牙宫廷,西班牙的统治者费迪南德(Ferdinand)和伊莎贝拉(Isabella)对人文主义有浓厚兴趣,他们聘请人文主义学者任拉丁文秘书,并在宫廷中开展人文主义教育,聘请意大利人文主义学者做宫廷学校的教师,以提高王室成员的文化水准。
可以看出,西班牙的人文主义运动是以基督教人文主义为特征的,西班牙宫廷也支持人文主义运动,这与北欧诸国无多大区别。维夫斯是一个基督教人文主义者,这与他在西班牙所受的影响不无关系。维夫斯还是个忠诚的爱国者,对本族语有着深深的热爱。这就使人很难理解他为什么一去不归西班牙?阿尔卡拉大学曾请他回国任修辞学教授,这是一个地位很高令人羡慕的职位,但他还是拒绝了。他拒绝的原因和终生不归的原因是国事、 家事给他带来的巨大烦恼和恐惧。
当时的西班牙社会还有另一面,那就是国王利用宗教裁判所对犹太人进行残酷的迫害。维夫斯出生于犹太人家庭,他17岁离家赴巴黎求学时,他的父母和几个姊妹仍留在西班牙,他们饱受迫害之苦。
迫害犹太人是为了实现西班牙的宗教统一,即所有人都信奉基督教。犹太人问题在西班牙一直是一个严重问题,到16世纪犹太人改教使得这一问题变得更加尖锐化。犹太人在西班牙社会的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他们在经营财产方面长期长袖善舞,许多贵族世家委托犹太人经营田产,一些主教雇犹太人管理财务,一些国王也把税收、铸市、食盐专卖等事务交给一些犹太家族去做,犹太人的社会地位并不低。但犹太人信奉犹太教,正是在宗教信仰问题上才出现了对犹太人的宗教迫害问题。犹太人改奉基督教是为了免受迫害,但他们改教后的境况并不好。尽管他们在社会上地位重要,然而他们既得不到基督教徒的信任,被控在新信仰的外衣下保留旧的信仰;也得不到犹太教徒的信任,犹太教徒为保持其信仰的纯洁性,采取严酷手段对待改奉基督教的犹太人叛教者。另外,许多改教的犹太人为了在基督徒面前表明自己,又激烈地反对犹太人。这样就导致了错综复杂的矛盾。1478年西班牙设立宗教裁判所,开始掠夺犹太人丰厚的财产,大肆迫害驱逐犹太人,开始是分地区的,1492年3月30日国王下达驱逐令要求把所有未改教的犹太人驱逐出境。西班牙扮演了罗马天主教会急先锋的角色,结果宗教统一在西班牙是实现了,但代价却是丧失了许多富有经济才能的民众,使得西班牙的经济活动尤其是商业发展大受影响。正因为西班牙国王表现“出色”,教皇亚历山大六世于1494年年底授予费迪南德和伊莎贝拉两人“天主教国王”的称号,以表彰他们对基督教的功绩,教皇还授予两位天主教国王以改革本国教会的重权。红衣主教希门尼斯奉国王之命执行这项工作,对西班牙教会予以改革,他通过兴办教育提高教士们的文化修养,通过加强纪律约束提高教士们的道德行为水准。结果在西班牙,教会和教士并没有像意大利和北欧的一些国家那样腐败。希门尼斯的这种教会内部的改革为后来欧洲的反宗教改革运动树立了榜样。
1492年前后维夫斯的父亲改奉基督教,1499年维夫斯7岁时,其父亲就被宗教裁判所逮捕过,但幸运的是并没有被控有罪。1524年其父被宗教裁判所处以死刑。1527年其母被宗教裁判所判罪,罪名是她在改奉基督教后去过犹太教堂。此时,其母已不在人世,她早在1508年就已去世,宗教裁判所对死人也不放过,将其母的尸体从坟墓中掘出,对尸体横加亵渎。维夫斯的几个姊妹也因此被剥夺了对其父母财产的继承权。其家人的遭遇使身在异乡的维夫斯深受打击,其身体和精神都受到损害,从他与别人的通信中可以看出,一直到1531年他一直处于极度的痛苦之中,这对他的人生和思想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变得消极,希图遁世而居,疑心厄运会降临到自己头上,甚至一度想弃世而去。他只活了 48岁,与其家事之不幸是大有关联的。维夫斯是内向而谨慎的人,即使是在私人通信中也只字不提宗教裁判所,唯恐信件误入他人之手而对自己带来不利的后果。对他父亲被处死一事,他在其文字中是用隐晦的方式去记叙的,并且常常使用他自己也没有完全掌握的希腊文去写。作为一个被宗教裁判所判罪的犹太人的儿子,维夫斯害怕祸及其身,也担心他人因此而看不起他,害怕他的赞助人离他而去从而使他失去生活来源。在他的一本著作中他曾问道:“若父母有了不名誉的事,而为人子者却并未因此而受到打击,谁能超凡脱俗和自信到这种地步?” [1]尽管在他内心中他并不认为父母有什么过错,但在反犹太文化背景下的其他很多人看来,被宗教裁判所判罪毕竟不是一件值得称许的事。维夫斯一直受此困扰,担心别人对他的评价和看法,以致他的一位朋友在给他的信中特别讲明,对他的爱没有因其家事不幸而减少分毫。
这种生活际遇使维夫斯对境况较差的大众尤其是犹太人充满同情,因为他体验过他们的痛苦与不幸,他的教育思想具有鲜明的民主性,与其他人文主义者思想中的贵族性形成强烈的反差,这与其生活经历是息息相关的。这种生活际遇也使得他不能像伊拉斯谟和胡腾那样在其思想中表现出咄咄逼人的战斗性,因为他深知,他的家庭背景使他更不堪遭受外来的打击,于是他小心翼翼地活着,极力避开当时社会上和文化界的种种矛盾与冲突,以求平安了此一生,在这一点上他比伊拉斯谟成功,他没有卷入纷争的旋涡。这种取向对其写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不像伊拉斯谟用文学的、富有煽动力的语言直抒胸臆,而是用哲学的、心理学的等隐晦的语言表达自己,其语势自然不如前者强劲,影响也不会有前者那样大。大悲则静,人于静中的思考往往是深刻的,维夫斯的确比伊拉斯谟深刻。他的不便向外人讲述的痛苦使他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内心体验,古典文化不论是古希腊的还是古罗马的都不能解决其内心的苦痛,于是他开始了他自己的心灵探索,他从观照自己的精神境况出发去考察人类的心理状况,从而成为 “现代心理学的奠基者之一”[2],在其丰富的心理学思想中,他对人的情感和动机予以了翔实的分析,至今令人叹服,让人感到这些文字不像一个16世纪上半叶的人写的。维夫斯将其心理学思想应用于教育上,结出了丰硕的成果,这一点是大大超越于他那个时代甚至是超越其后两个世纪的。维夫斯教育思想中最闪光之处就是他将教育理论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上。但谁又能想到,这居然与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大有关联呢?
除上述以外,西班牙对维夫斯的教育思想还有三个重要的影响,一是对其认识论的影响,二是对其关于本族语态度的影响,三是对他的女子教育思想的影响。
维夫斯的家乡瓦伦西亚风光秀丽,有“西班牙的花园”之美誉,少小生活在这种美好的自然环境中,使维夫斯深受陶冶,瓦伦西亚自然风光的丰富多彩使他终生难忘,是在他心灵深处使其终生愉悦的一片绿洲,在国外生活的岁月里,在给朋友的信中,他的著作中,他充满感情地回忆起瓦伦西亚碧绿的青草地、绚丽多姿的鲜花、种类繁多的蔬菜瓜果,他认为他的语言无力描述出景色之美。这种美是他用自己的眼睛看到的而不是从古书上得到的,这种美给他一生带来了书本所不能带来的愉悦,这种美使他深刻体会到观察的价值,使他认识到古人的书本不是知识的唯一来源,他后来要求人们去“研究自然”,他说:“各门学科中所包含的一切东西首先存在于自然之中,正如珍珠存在于贝壳之中,宝石存在于沙土之中。”[3]意即一切书本知识源于自然,源于书本之外,他将观察和研究自然作为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这在当时以崇古人书本为时尚的文化氛围中是卓尔不群的,伊拉斯谟在此点上就远不能与维夫斯相比。他通过观照、反省自身而对人的心理进行研究,体现的也是一种新的研究方法和认识方法。
维夫斯要求应在教育中进行本族语教学,这在当时拉丁语、希腊语占统治地位的文化教育界,也是颇令人惊异的,更难能可贵的是,他17岁后一直居住国外却还一直倡导本族语。这与其瓦伦西亚的生活经历有关。在其青少年时代,西班牙语已发展得较为成熟,成为大众在日常生活中广为使用的语言,而且当时的法庭审判也使用本族语,这给维夫斯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另外,他的对大众的同情、他的民主思想也使得他看重大众所使用的语言。
维夫斯对女子教育的兴趣也与西班牙的影响有关,不过这种影响是比较间接的,这与另一个西班牙人凯瑟琳(Catharine of Aragon)有关。凯瑟琳是西班牙国王费迪南德和伊莎贝拉之女,1485年生于阿尔卡拉,少时在宫廷里接受了良好的人文主义教育,由于西班牙王室与英国王室联姻,她于17岁时离开西班牙嫁给威尔士亲王亚瑟为妻,但婚后几个月亚瑟就去世了。1509 年她24岁时与亚瑟的弟弟英国国王亨利八世成婚,成为英国王后。凯瑟琳利用自己的影响在英国积极推进人文主义运动,对英国人文主义的发展助力不小。1523年维夫斯赴英国与凯瑟琳才第一次相见。凯瑟琳的学识使维夫斯看到了女子教育方面所具备的潜力,维夫斯还应邀参与了对凯瑟琳的子女的教育活动。
尽管维夫斯17岁离开西班牙后一直未归,但他的教育思想的根却在西班牙,他的毁誉成败、喜怒哀乐与西班牙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在法国
1509年到1514年维夫斯在巴黎大学求学,他在蒙太古(Montaigu)学院学习。巴黎大学的学术风气远无瓦伦西亚大学开明[4],经院主义占据统治地位,对此维夫斯颇为抱怨,认为学习经院哲学耗用了他过多的时间却无所收获。经院主义的教育训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让学生学会争辩、诡辩以击败对方,他说:“孩子一入校,从第一天起,就立即教他去争吵,尽管此时孩子还不会与别人谈话。这种争吵的训练贯穿在语法课、诗歌课、历史课、辩证法课和修辞学课之中,贯穿在一切科目之中,这样学生就养成了永不沉默的习惯”,“早饭时,他们争辩;早饭后,他们争辩;晚饭时,他们争辩;晚饭后,他们争辩。在吃饭时,在洗澡时,在工场作坊里,在教室里,在城里,在乡下,在公共场所,在私人场所,在一切场合,每时每刻,他们都在争吵”。[5]而他们所争吵、争辩的问题大多都是没有多少意义的问题。维夫斯也是一个论辩高手,伊拉斯谟曾说“在诡辩者中没有人比维夫斯更会争辩”[6],但维夫斯厌恶空洞无物的争辩,他渴求有实际内容、有丰富内涵、能给人带来乐趣的知识,这就是人文之学,当时有一些西班牙人在巴黎大学教书或求学,他们常常聚集在一起,讨论学术和社会问题,他们“就像一群不可征服的人,在与无知这一顽固的堡垒作战”,而巴黎大学的年轻人“除了会粗野地恶语伤人外一无所知”,这个团体的活动是对大学空疏无用的学风的反动。
1514年维夫斯写了一本名为《耶稣基督的胜利》(Christi Jesu Triumphus)的小册子,表现出维夫斯人文主义思想中的宗教取向。该书的部分内容记叙了这个小团体的一次活动。一天下午,维夫斯和他的一些朋友在教堂祈祷后一起聚谈时,他们的老师,西班牙人赖克斯(Caspar Lax)邀他们相见,晚饭时谈及恺撒运用武力征服世界即“恺撒的胜利”这一话题,赖克斯感叹道,如果是“基督的胜利”而不是“恺撒的胜利”该有多好!维夫斯请求他解释什么是“基督的胜利”。赖克斯解释道,基督的胜利意味着基督教精神、基督教道德的胜利,仁慈、友爱的作用超出于武力和战争,君主征服他人不应靠蛮力而是靠美德,君主应追求和平而不是战争。这种观点颇似伊拉斯谟等人,对维夫斯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维夫斯重视教育的社会作用与此相关。
1514年他离开巴黎来到布鲁日(在现比利时),后又到卢万。在布鲁日他结识了西班牙人瓦尔多拉夫妇,后来维夫斯同他们的女儿玛格丽特(Margaret)结婚。在布鲁日时维夫斯还结识了反宗教改革运动的急先锋、耶稣会的创始者、西班牙人罗耀拉。1519年维夫斯出版了《反对伪辩证法》(Adversus Pseudodialecticos,英语为 Against False Dialectic)一书,抨击经院主义教育方法,反对经院主义的权威地位,他认为他从瓦伦西亚和巴黎所学到的那些经院学问对其是有害的,他说:“在我缺乏鉴别力的时候,我接受了这些东西。我以最高的热情投身于学习这些学问,它们萦绕于我的心间。然而,它们虽进入了我的心里,但却与我的意愿相悖。正当我追求更美好的东西时,它们却使我神态昏乱。”他认为经院主义教育内容的核心即辩证法(逻辑学)只是一个工具,一个探索各种知识的工具,教学不应以其为目的。他以生动的语言阐明了其观点,他说,谁能忍受一个画家用一生的时光去准备画笔、去调制颜料而不去作画?谁能忍受一个补鞋匠用一生的时光去磨针、磨锥子、磨刀以及鼓弄丝线却不去补鞋?整天学习逻辑学(辩证法),满足于争辩取胜,而不用这一工具去探索知识,是虚度时光,与不作画的画家和不补鞋的鞋匠是一路货色。《反对伪辩证法》以其论证精巧、深刻为维夫斯赢得了声誉,确立了其作为一个人文主义者的地位。伊拉斯谟读过该书后在给英国人文主义者莫尔的信中对维夫斯大加赞赏,他说:“有朝一日,维夫斯将超过伊拉斯谟,会使伊拉斯谟的名字黯淡无光。”[7]此时,伊拉斯谟已55岁,而维夫斯才27岁,维夫斯将《反对伪辩证法》寄给莫尔向他征求意见,莫尔在回复中对维夫斯赞不绝口,他说他为自己和其他很多人感到羞愧,为获取虚名写了这样那样的小册子,但都不重要,远不能与维夫斯这位年轻人所写的论证透彻的书相提并论。1521年起,莫尔开始对维夫斯予以资助,同年,英国王后凯瑟琳也开始资助维夫斯,此时莫尔和凯瑟琳均尚未与维夫斯谋面。
1521年8月,维夫斯在布鲁日第一次与莫尔等英国人文主义者相见,深深感受到英国人对他的热情和友好,萌生了赴英定居的想法。此时他正在修订和注释拉丁文本的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Civitas Dei),这是一项费时耗力的工作,是应伊拉斯谟的请求而做的,与莫尔等人相见后,在他们的鼓励下,维夫斯加快了工作进度。1522年7月7日终于竣工,由于对英国人颇有好感,加上他愿意赴英定居,他于是将此书题献给英王亨利八世,他在献辞中讲到,有些人向国王陛下奉献金子、银子、珠宝、衣饰、宝马和精良的兵器,给国王奉献这些东西就如同向大海里倒水,因为国王不缺这些东西,而他所要献给国王的是智慧。对智慧和知识的热爱是国王的美德,是国王留给子孙的最好的财富。1523年1月24日,亨利八世复信表示感谢和祝贺,认为维夫斯做了一件了不起的工作,使奥古斯丁的真面目得以重见天日,并表示在任何情况下都愿意对维夫斯予以帮助。亨利的复信更坚定了维夫斯的赴英想法。
在赴英前,维夫斯写了一本名为《基督教妇女的教育》(De Institatione Foeminae Christianae,英文为 The Instruction of a Christian Woman)的书,将之题献给英国王后凯瑟琳,他在书中以凯瑟琳四姐妹所受的教育为例阐明女子教育的必要性,他说,“好女人以无所事事为耻,因此伊莎贝拉王后教她的四个女儿学习纺纱、缝纫和绘画”,在文化知识方面她们几个也“学得都很好”,都很有教养,长大后两个成为葡萄牙王后,一个成为西班牙王后即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的母亲,一个成为英王亨利八世的王后,这就是凯瑟琳。维夫斯力图说明对女子进行教育既有必要性又有可能性,女子不是不可教的。该书于1524年在安特卫普出版,1540年英译本在英国出版。
三、在英国
1523年春天,维夫斯来到英国,受到王室和英国人文主义者的欢迎。国王和王后将玛丽公主的教育事宜委托给维夫斯和另一个英国人文主义者林纳克负责。维夫斯为玛丽公主拟订了一份有关女孩的教育计划,后来他又给蒙乔伊勋爵(Lord Mountjoy)的儿子拟订了一份教育计划,这两份计划,一是关于女孩教育的,一是关于男童教育的,教育目的、内容都是有差异的。英国主教威尔塞(Wollsey)此时刚于牛津大学设立了六个讲座席位,其中的一个席位给了维夫斯,维夫斯在牛津大学讲授修辞学和古典文学。维夫斯与莫尔私交很好,是莫尔家的常客。莫尔的住所是一座大的宅院,有藏书丰富的图书馆,有布置雅美的花园,是英国著名人文主义者理想的聚会之处,常常高朋满座。伊拉斯谟将莫尔的家称为学园、学校甚至大学,意即其中洋溢着浓厚的文化气息。维夫斯在此结识了很多朋友,尤其是与莫尔的交往进一步增进了他对普通大众的同情。
1524年维夫斯写了两本小书,一本是《箴言集》(Symbola),一本是《走向智慧之路》(Introductio ad Sapientiam,英文为 Introduction to Wisdom)。前者是专为玛丽公主写的,辑录了几百条古代伟大作家的名言,他认为这些箴言对于孩子精神的健康发展是有益的,因为它们都含有丰富的道德教育价值。书中有“永不抱怨”这句格言,维夫斯告诉玛丽说这句格言就是他自己的座右铭,这使他得益匪浅。《走向智慧之路》共有15章,其内容与《箴言集》类似,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普鲁塔克、塞涅卡等人学说中的精华汇集一起,以之教育学生,陈明学生对他人、上帝所应负的责任。这两本书都具有强烈的道德教化色彩,反映出维夫斯力图在教育上将古典文化的精粹与基督教道德结合于一体的基督教人文主义思想。维夫斯每天的生活也恰是其基督教人文主义精神的体现,每天他在读书和从事研究活动之前,必先向上帝祈祷。
1526年维夫斯的《救助贫困》(De Subventione Pauperum)问世,他要求世俗政府出面来救助穷人,改变过去那种由教会机构救济穷人的做法,维夫斯对教会在救穷人时的徇私舞弊行为进行了抨击,认为由世俗政府出面更利于解决济贫问题。他说,在一个殷实之家,家庭中的任何一个成员衣衫褴褛或赤身**,而家长对此却无动于衷,这是家长的耻辱。在一个城市里,若地方官员对居民饥寒交迫的苦境无动于衷,则是官员们的耻辱。维夫斯还要求给贫民子弟提供受教育的机会,他为贫儿教育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议,甚至还对失聪失明的残疾儿童的教育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从此可以看出,维夫斯对人类充满了深厚的爱心,这种爱是不分贫富贵贱的。在这一点上,他与莫尔是相同的,莫尔的《乌托邦》中也表现出同样的教育情怀。
1527年亨利八世和凯瑟琳王后的婚姻出现了危机。凯瑟琳在与亨利结婚前是亨利的寡嫂,两人的婚姻于1503年曾得到教皇尤利二世(Julius Ⅱ)的特别恩准。凯瑟琳为亨利生了六个儿女,仅有一个女儿玛丽长大成人。但到了 1527年亨利却对这桩婚姻在宗教上是否有效公开提出疑问。亨利想解除这桩婚姻有情欲上的考虑,但这不是主要的,主要原因还是政治上的。英国从前从未由女王统治过,而且玫瑰战争1485年才告结束,亨利无子嗣,一旦他去世,内战很可能会再度爆发。凯瑟琳长亨利6岁,已42岁,看来不大可能再生育,亨利想另娶王后是为了生个儿子做他的继承人。1527年6月亨利告诉凯瑟琳说,他们两人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不合法的。凯瑟琳深受打击,但她表现得很有尊严,坚决反对离婚。维夫斯对王后充满同情,王后在维夫斯面前也毫不掩饰内心的极度痛苦,向他哭诉自己悲惨的命运。维夫斯对王后的同情使得他失去了国王对他的支持。国王和王后能否离婚要经过由英国主教主持的宗教法庭的审判,王后视维夫斯为知己,想让维夫斯在法庭上做她的辩护人,维夫斯深知法庭是由国王操纵的,审判只是走过场,于是奉劝王后不要参加审判,王后却认为维夫斯不愿为其尽力,于是不再信任维夫斯。维夫斯对他的一个朋友诉苦道:“王后很生我的气,因为我没马上按她的意愿行事,而是陈述自己的理由……国王视我为寇仇,而王后又认为我难以驾驭。此前,他们一直资助我,现在谁都不给我以资助了。”[8]
在这种形势下,待在英国很尴尬,维夫斯遂于1528年离开英国到布鲁日定居。
四、终老布鲁日
从1528年到1540年维夫斯去世这12年,除短时到其他地方出访外,他一直住在布鲁日。定居于布鲁日后,由于失去了英国王室的资助,维夫斯一家生活得比较拮据,他去过巴黎,去过布鲁塞尔,去过卢万,为了寻求赞助人的资助,为了通过短期教学获得一些收入。1537年他做了拿骚(Nassau,地名)公爵夫人的教师,此后生活状况才有较大的改善,怎奈好景不长,1540年5月6日他就辞世而去了。
维夫斯的最重要的、给他带来巨大声誉的一些著作都是在这一时期写就的。
1529年维夫斯的《论人类之和谐与不和谐》(De Concordia et Discordia in humano genere)出版,他将之题献给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凯瑟琳之侄)。他在书中表达了他对和平的渴求,该书主要关注如何在欧洲实现和平,如何保证和平持续下去而不为战争所打断。他呼吁各国君主不囿于本国利益,从人类的角度,从各国共同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以杜绝纷争求得和平。
1531年他的《知识论》(De Disciplinis)出版,这本书是维夫斯教育思想的代表作,被誉为“文艺复兴时代论证最深刻、最充分、最详尽的教育著作”[9],该书的教育理论深度超过文艺复兴时代任何人的任何教育论述。《知识论》分三编,共20卷。第一编题为《知识腐坏的原因》(De Causis Corruptarum Artium,英文On the Causes of Corruption of the Arts),共有7卷,讨论了在社会发生急剧变革的时代,知识的进步却十分缓慢的原因,他认为不学无术者的贪婪和傲慢、人们不愿潜心于学问、战争、不同领域知识相互间的混杂不分、对真正的亚里士多德的曲解、大学中不良的学风、拉丁语和希腊语教学水准的低下、不把逻辑学作为一种有效的探索知识的工具、表达能力方面缺乏训练、对真正的自然科学知识的无知等都是使当时知识进步缓慢和知识腐坏不堪的原因。第二编题为《知识的传授》(De Tradendis Disciplinis,英文为On the Transmission of Knowledge),共有5卷,详尽讨论教育问题,涉及课程的设置、教学的方法、教学的过程、学校的建立、教师的选择、学生的心理表现及其差异等诸方面的问题。第三编题为《论人文知识》(De Artibus,英文为 On the Arts),共有8卷,其中大部分篇幅用于讨论哲学问题和认识方法问题。[10]这三编中第二编《知识的传授》最为重要,出版后最受欢迎和好评,在16世纪,人们曾把这一编从三编中选择出来进行专门研究。
1538 年维夫斯的《拉丁语练习》(Linguae Latinae Exercitatio)出版,这是一本用拉丁语写的对话集,内容涉及的都是学生的日常生活,易于为学生所理解和接受。所使用的拉丁语都是简洁而规范的,目的在于使学生通过做这种有趣味的、内容贴近其自身生活的练习,使他们迅速地掌握拉丁语。
维夫斯最负盛名的著作《论灵魂与心灵》(De Anima et Vita)也出版于1538年,这是一本心理学巨著,详尽而深刻地讨论了感知、记忆、推理、判断、沉思、情感(包括爱、恨、恐惧、悲伤、喜悦等)、睡眠与死亡等问题,对人自身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在广度和深度方面远远超过了古人、同时代人和其后两个世纪的后人,他也因此被视为“现代实验心理学之父”[11]。维夫斯还将他对人类心理的研究结果应用于教育领域,将教育理论建立在心理学认识的基础上,这就使得其教育理论具有其他人文主义教育家所不具备的坚实基础,使他的教育理论远高于同时代人。
维夫斯的一生远没有伊拉斯谟那样威风八面,他不好张扬,也不爱争斗,不愿也没有陷入任何纷争,他死时既没有敌人也没有鲜花,他的思想尤其是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思想也未必能为当时人所理解,但在文艺复兴时代众多的教育家之中,他的教育思想的深度却是最值得称道、最令后人景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