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创立了一个庞大的哲学体系,一般称为相论。idea和edios,国内哲学界过去一般译作“理念”。但柏拉图研究专家陈康、王太庆、汪子嵩等认为这种翻译并不准确,主张译为相和相论。现在一般的英文翻译和著作也大多将柏拉图的idea和edios译为form;将他的理论称为Theory of Forms,而不像以前那样称为Theory of Ideas。

柏拉图的相论是他整个哲学体系的核心,内容复杂,体系庞大。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论和巴门尼德的存在理论是柏拉图相论的重要思想来源,但对其影响最大的还是苏格拉底的思想。苏格拉底在探求美德的普遍定义时主张,表达某种美德的概念必须是确定不变的,自身具有同一性,不容掺杂相对立的东西,没有内在的矛盾。这就有了“相”的思想雏形。柏拉图的相论直接继承了苏格拉底的思想。但正如亚里士多德所指出的,苏格拉底专注于伦理问题而忽视了整体的自然世界,柏拉图则从寻求伦理定义扩充到寻求普遍的万物的“相”,形成了他的相论。

柏拉图所谓的“相”,实际上是指一类个别事物的共同性。他认为一类事物之所以成为一类事物,是因为它们分有一个同名的“相”。例如,他在《斐多篇》中说,任何具体的美的东西都是变动的、相对的,只有“美的相”才是永恒不变的绝对的美,是决定一切美的事物的原因。那么,柏拉图的“相”具有什么特征,与具体事物又有何区别?

第一,单一性。“相”是单一的、同一的,不是组合而成的;而具体事物是组合或混合而成的,不是单一的、同一的。这个“一”具有双重含义:一是一类同名的东西只有一个单一的“相”;二是这个“相”不是组合而成,而是不可分的“一”。同时,柏拉图又肯定不同类型的事物有相应的不同类型的相,就是说,他又承认了“相”的多数性。这种众多的相的思想,一方面是受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受了原子论的影响,因为原子作为万物的本原也是多数的。

第二,永恒性。“相”是永恒的,不朽的;具体事物不是永恒的,是要毁灭的。如具体存在的床是各式各样的,可新可旧的,可毁或不可毁的,“相的床”,也即所谓“床的存在”,却是始终如一、永恒不变的。

第三,纯粹性。“相”是纯粹的、完全的、绝对的;具体事物是不纯粹的。柏拉图在《斐多篇》中讨论什么是美时说:“如果有人向我说,一件东西之所以美,是因为它有美丽的颜色、形状之美,我是根本不听的,因为这一切把我闹糊涂了。我只是简单、干脆,甚至愚笨地认定一点:一件东西之所以美,是由于美本身出现在它上面。”[4]在柏拉图看来,美的具体事物的美都是相对的、不纯粹的、不完全的,无论它们怎样美,也有不够完美的地方,即有不美的成分存在。而“美的相”则是绝对的、纯粹的美,它不包含一点儿丑。

第四,超感性。具体事物是感觉的对象;“相”却只有思想(努斯、理性)才能掌握,是知识的对象。他说:“作为多个的东西,是我们所能看见的,而不是思想的对象,但是相只能是思想的对象,是不能被看见的。”[5]

第五,客观性。柏拉图认为,可见世界的各种具体事物虽然是可感知的,却是虚幻的,不真实的;而“相”虽然是不可感知的,却是真实的存在。正如柏拉图所说,各种事物有它们自己的牢固的存在,这种存在不是相对于我们的东西,也不会由于我们想象的力量而动摇不定,而是和各种具体事物自身,以及它们自己固有的本性有关。总之,柏拉图认为,和多变的、相对的、感性的事物相比,相是永恒的、绝对的存在。现实的具体事物是虚幻的,相才是真实的,是世界万物的本原。但是,柏拉图又认为,相和可见世界的具体事物是有联系的。对此,柏拉图提出了模仿说、分有说和工匠说。

所谓模仿说,就是认为相是事物的原型,事物是相的摹本,事物得以存在,是由于模仿了相。例如,现实的桌子和床都是同名的相的仿造品。现实的国家也是国家的相的仿造品。它是模仿了相的国家的本质现实,但是不可能完全达到理想国家的要求。分有说认为个别事物的存在,是分有了相的存在。例如,美的花、美的画、美的人,之所以是美的,就是因为它们分有了“美的相”。柏拉图说:一个东西之所以是美的,是因为美本身出现于它,或者为它所“分有”。柏拉图所说的事物分有“相”,不一定是事物占有“相”。相是绝对的、纯粹的,事物则是有相对性和不纯粹性,因此,相对于事物来说,是一个可以分有,而不可以达到的对象。柏拉图的工匠说与模仿说相似,是说工匠造床是以“相的床”为原型的,画家画画是以“相的画”为蓝图的。工匠说和模仿说的不同之处在于,在相同的个别事物之间增加了一个制造者。这个制造者的出现,为他的神创造世界的理论提供了依据。

柏拉图相论的提出,重点在于探讨作为世界本原的相和个别事物的关系问题。他提出了个别与一般、个性与共性的关系问题,认为共性是事物的一种普遍的性质和事物的原型,是事物内在的东西,因而是理性把握的对象。犬儒学派的第欧根尼曾对柏拉图的相论提出批评。他说,我的确看到一张桌子、一个杯子,但是并没有看到作为“相”的桌子和“相”的杯子。柏拉图回答道,你说得对,因为你的确具有一般人用来看桌子和杯子的眼睛,但你没有看桌子的本质和杯子的本质的精神。柏拉图在这里强调的是,只有用理性才能认识事物的普遍本质。

柏拉图后期相论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巴门尼德篇》和《智者篇》中。在《巴门尼德篇》中,柏拉图对自己的前期相论进行了反思。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柏拉图的相原是为每一类事物确定一个同名的“相”,但由于他的相论具有目的论性质,只承认正价值的东西如美、善的“相”,而否认负价值的东西如丑、恶的“相”。到后期,柏拉图开始以广泛的存在论取代目的论观点,承认负面价值的“相”的存在。第二,柏拉图原来认为相和具体事物是对立的,但如果说“相”和具体事物是两个分离的世界,那不但具体事物不能分有“相”,而且这种“相”也最终不能被人们认识。所以,柏拉图开始承认具体事物和“相”并不是截然对立的,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也是相联系的。

在《智者篇》中,柏拉图提出了“通种论”。他从《巴门尼德篇》曾讨论的十几对相反的范畴中选取了三对——存在和非存在,动和静,同和异,认为它们是可以普遍应用的“种”,并用逻辑论证它们之间的关系。这就是“通种论”。“存在”和“非存在”本是巴门尼德提出的,他认为只有“存在”是存在的,不能说“非存在”存在,这样就将“存在”和“非存在”割裂了。柏拉图开始认识到“非存在”并不是绝对的无,也是一种存在。所以,他提出“存在”和“非存在”不是绝对对立的,它们可以相互联系,在某种意义上,“存在”是“非存在”,“非存在”也是“存在”,它们的对立是相对的。他接受赫拉克利特的思想,认为只有能运动、有生命、有思想的存在才是完善的,并认为静中有动,动中有静,从而破除了动和静的绝对对立。可以看出,柏拉图已经开始修正他原来的两个世界对立的思想了。

随着柏拉图相论的变化,他的其他方面的学说也有了相应的变化。在认识论上,他打破了理性和感性的绝对对立,看到感觉、记忆和理性相结合才能认识真理;在伦理学上,他将智慧和快乐的绝对对立打破了,认为美应该是智慧和快乐的结合;在国家学说方面,他看到了“哲学王”的理论和实际的严重脱节,从而认识到“法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