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延续了二百多年,但是清朝的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了顶峰,而康熙就是清朝君主集权的重要推动者。康熙从亲政前的智擒鳌拜、平定三藩,再到后来的取消大臣辅政制度,都是为了独揽大权,后来康熙手下再也没有一手遮天左右天下的大臣。康熙亲政之后,将内阁的职能明确了下来,内阁的权力也随之加强,负责处理日常的政务等,但行政大权始终掌控在自己手里。
康熙帝亲政以后,重新将内三院改为内阁,内阁负责处理日常政务的职能进一步明确下来,随之而来,内阁权力有所加强,因而出现了明珠、徐元文、李光地等在朝中有一定影响的大学士。然而,明珠等人绝不可能危及皇帝的绝对权威。具有明确权力意志的康熙皇帝始终坚持将政务大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康熙帝称:“今天下大小事务皆朕一人亲理,无可旁贷。若将要务分任于人则断不可行”。而在军机处设立以前,内各部门只是负责承接书旨,内阁是只服务于皇帝一人的机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权力系统,清朝时期的内阁体现的就是皇帝的意志,是皇权的产物和工具。
为了加强皇权统治,康熙初创密折陈奏制度,密折是将奏文写在折叠的白纸上,再装入特制皮匣的奏折,外人无从得知。密折制度始于康熙晚期,完备于雍正朝。
康熙帝曾言:“令人密奏并非易事。偶有忽略,即为所欺。”且必须亲自为之,不可假手于人,一切听闻皆可上报。写毕将奏文写在折叠的白纸上,再装入特制皮匣,皮匣的钥匙只有两把,一把在上奏折官员手中,一把由皇帝保管,除此之外,任何人都无法开启。官员自派亲信家人送抵京城,不可扰累驿站,直达御前,并由皇帝亲自批答。
清朝采用密折制度,允许和鼓励四品以上的中央和地方官员,直接向皇帝递密折。密折制度的积极作用有以下几点:
一是使朝政进一步黑箱化,增添皇权的神秘感。
二是起到了使官员、尤其是同僚,相互告密的作用。如一省之内,督抚、布政使、按察使、道台都可以独自上折密奏,那么谁还有胆量背着皇帝做不臣之事?密折制度使同僚变成了“特务”,谁都有打小报告的可能,自然是防不胜防,于是只好老老实实。
三是大幅提高了行政效率,皇帝对密折的重视程度高,有着优先御览的特权,真正实现了及时的下情上达。
四是实行密折制,等同于广开言路,群臣可以直言进谏,使大臣们相互牵制,加强了皇权。
五是密折奏事的权利只有得到皇上宠信的人才能享有,臣子们为了获取皇帝的信任,纷纷献媚,进一步加强了君主专制。
在密折制对加强皇权有着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不少消极的作用。
一是让广大臣僚用密折言事,其本身就具有鼓励臣下告密之意。这种专制制度扼杀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扼杀新生事物的成长。当时除了雍正的少数几个心腹大臣稍敢勇于任事外,广大臣僚都人人自危。
二是众多臣僚用密折言事,所言内容彼此都不得而知,某人即使被诬陷也无处申诉,再加上雍正与众臣僚的关系亲疏不一,有人自恃与雍正关系较密,借以挟持上司或他人。
三是广大臣僚可以用密折越级言事,必定会引起上下猜疑,不利于政务的推行,这也不符合层层负责的科学管理思想。
在文化方面,为了加强皇权统治,同时也是为了加深对百姓的思想统治,康熙大兴文字狱,对知识分子进行思想打压,著名的“明史案”和“南山集案”均是由康熙制造。
“明史狱”的具体情况如下:
朱国桢乃明末宰相,其从朝廷退下来以后著有《明史》稿一部,清兵入关后,朱氏后人将书稿卖给庄氏,庄氏乃当地富庶人家,在得到书稿后,又请人将明末崇祯一朝历史补上,并请人整理作序,命名为《明史辑略》,并署名庄氏族人。在该书中,在阐述明朝在辽东与满人交战时,仍用明时语言习惯,沿用明朝年号,且在始终称入关的大清先祖和清兵为“贼”,对清室先世也是不加尊称而直呼其名,等等,在清统治者看来,这无疑是“诋毁清朝”的“十恶不赦”之罪。因此,在这起案件中,凡涉及此书的人,包括整理、润色、作序的人,及其姻亲,无不被捕,每逮一人,则全家男女老小全部被捕。与此书相关的一些人,如刻板、校对、印刷乃至购买和藏书的人,也是被株连。入狱者多达2000余人,审讯后定死刑70余人,其中18人被凌迟处死,行刑时人头落地,血肉横飞,场面惨不忍睹,按照大清律法,各犯之妻、妾、媳、女及15岁以下之子、侄、孙等没官为奴及徙边者无数。这是清朝一宗大案,发生在康熙二年。
如果说,“明史案”发生时康熙还未亲政,不能把责任推到一个小孩子头上的话,那么发生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南山集》文字狱,康熙就是罪魁祸首了。
戴名世很有才华,门人尤云鄂为戴刻了《南山集》,集中引用了方孝标的《滇黔纪闻》中若干内容。这《南山集》并无攻击清朝的文字,仅仅是在记述明弘光帝逃亡南京事,用了“永历”的年号。不过当时已是大清当道,明朝早已灭亡,再使用明朝年号,就是反清举动,最终,《南山集》一案株连戴、方(苞)两家,三代之内,年16岁以上者俱处死,母女妻妾及15岁以下之子孙俱给功臣家为奴。此外,刻印者、作序者等无一幸免。
正因为文字狱过于严酷,康熙年间许多文人“以文为戒”,生怕一不小心触犯忌讳,所以诗不敢作,文不敢写,即使写出来,都言不由衷,词不达意,晦涩难懂。乾隆时御史曹一士曾上疏说“比年以来,小人……往往挟持睚眦之怨,借影响之词,攻诘诗书,指摘文字。有习见事生风,多方穷鞫,或至波累师生、牵连亲故,破家亡命”。这便是当时的恐怖现实。
可以说,文字狱是封建专制主义空前强化的产物,其根本目的是要在思想文化上树立君主专制和满洲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威。这种文字狱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影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为了强化统治,除字狱外,康熙还吸取了明朝东林党的教训,禁止创立书院,同时,为了禁锢知识分子的思行,还禁止言论和出版自由,在民间的一些出版商所能出版的也只有出版一些与科举制度有关的书籍,如果违反,则严惩不贷。因此,在康熙在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清朝文化都陷入了长期的沉寂状态。
教育方面也是如此,清廷规定,在学校所讲解的儒家经典书目,必须要以宋儒朱熹所诠释的范本为一举,其他得全部被禁止,科举考试制度必须完全严格按照宋儒得集注,通过科举制度让读书人只写八股文,以此来禁锢读书人的思想,这种愚民政策所造成的文化专制,完全扼杀了读书人的额自由精神和独立思想,当历史进入18世纪,西方各国已经先后挣脱封建制度的锁链,走上资本主义道路,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等都在迅猛发展。而我们,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和现实的种种原因,仍然顽固地紧闭着与西方交流的大门,而且蛮横地推行文化专制主义政策,消除异端,禁锢思想,统制言论,维护封建统治,直接地、人为地造成整个社会的落后,拉大了与西方的差距,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