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的合作: 不武断、不批评、不指责(1 / 1)

之前我们已经多次指出,这本书是给父母和教师看的。他们可以从这些关于儿童心理生活的见解中获益。在之前的章节中,我们没有把重点放在儿童的成长和教育是受父母还是教师的影响,我们聚焦的关键是儿童能否得到恰当的教育。这里的教育当然不是指学校中学科知识的传授,而是儿童人格的发展。后者才是教育最重要的内容。虽然父母和教师在教育孩子方面都起着不同的作用,父母可以纠正学校教育的不足,而教师可以弥补孩子家庭培养中的缺陷,但在当今的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下,城市里的孩子的教育工作大部分都由教师承担。总的来说,父母并不如教师那样易于接受新的思想,并且教师教育孩子是他们的职业兴趣和职责所在。个体心理学把培养孩子为明天做好准备的希望主要寄托在学校和教师的改变上,尽管父母的配合也是必不可少的。

教师和父母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冲突。尤其是当教师在纠正孩子的错误时,而孩子的错误恰是源于父母教育工作的失败。这种情况下,父母很容易把教师的教育看作是对他们教育工作的谴责。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应该如何处理和孩子父母的关系呢?

下面就来讨论这个问题。当然,这些讨论是站在教师的立场进行的,因为教师需要把和家长的关系问题作为一种心理问题来看待。那些为人父母的读者看到下面的讨论时,请不要生气,这里并没有冒犯之意。这里的讨论针对的只是那些不够明智的家长,而这样的家长恰恰是教师必须要面对的普遍现象。

很多教师反映,跟一个问题儿童的父母打交道比跟一个问题儿童打交道更为困难。这就表明,教师和家长打交道需要运用一定的技巧和策略。教师首先应该知道,父母不需要为孩子的所有问题负责任。毕竟,父母并不是专业的教育工作者,通常只能依照传统的方式教育孩子。如果因为孩子的问题被教师通知时,他们就像受到指控的罪人。这从他们内疚的心理上也能反映出来,所以教师需要运用技巧和策略来处理。教师应该想办法将家长的情绪导向友好、坦率的方向,让自己成为一个善意的帮助者。

即便有充足的理由责备家长,我们也不能这样做。如果我们能和家长一起合作,说服他们改变以往的态度并采用我们的教育方法,那我们的教育工作就会取得更好的效果。直接指出他们过去的错误,这是于事无补的。我们要做的就是尽力说服他们釆取一种新的教育方法。直接指责家长,只会得罪他们,使他们不乐意配合我们。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孩子不可能很突然地犯错误。家长通常也会意识到自己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有所忽视,但我们千万不能让他们发现我们也这样认为。我们跟他们谈话时不应生搬教条,即使是提建议时,我们也不应采用一种权威、命令式的口吻,而是应该采用“或许”“可能”“你可以这样尝试一下”等建议性的口吻。尽管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以及纠正错误的方法,我们也不应该向他们贸然指出,以免给他们一种强加于人的感觉。毋庸置疑,不是每个教师都能运用这些技巧,这种技巧也不是短时间就能掌握的。有趣的是,富兰克林在自己的自传中也表达过类似的想法。他写道:

一个教友派的朋友曾友善地告诉我,很多人觉得我为人高傲自大,尤其是在谈话时更加明显;在与人争论问题时我并不止于满足自己是正确的,而是流露出盛气凌人的姿态,表现得目空一切。他为了说服我,还列举了几个例子。因此,我下决心努力改掉这个缺点,虽然我的缺点不止这一个。之后,我在自己列出的道德清单上增加了一条谦卑的要求,在这里我指的是广义上的谦卑。

我不敢吹嘘自己确实有了谦卑这一美德,但起码我已经努力做出谦卑的样子。我给自己定下这样的规矩:绝不正面反对别人的意见,也不绝对肯定自己的见解。我甚至遵循政法圈子里古老的信条,就是在表达一个观点时,不使用有绝对、肯定的意思的字眼,例如“确凿无疑”“毫无疑问”等,而使用“我觉得”“我是这样理解的”“我想可能是这样的”“目前在我看来”等表达。如果我认为别人的见解是错误的,我也控制自己,不马上直截了当地反驳别人,而是委婉地向他指出“在某种情况、某些场合他的说法是对的,但此刻的情形好像看上去并非如此”等等。很快,我就发现这种说话方式的改变带来了好处,我可以和他人更加愉快地谈话。我以委婉、谦卑的方式提出的见解,也更容易得到别人的认可,而且也遭到更少的反对。如果我的见解错了,我也不至于会羞愧难当。但如果我的见解碰巧正确,我会更容易让他人放弃他们的错误见解,而支持我的观点。

我刚开始这样和别人谦卑的讲话时,觉得自己不得不压抑自己的天性。但后来久了,习惯也就成自然了。在这过去的五十年里,还没有人听到我说过一句充满教条味的话,或许就得益于这个习惯。早年间,我提议建立新体制,改革旧制度时,曾给民众带去很大的影响。我在后来担任议员时,也给议会带去了很大影响,这一切都得益于这个谦卑的习惯(当然也是因为我的真诚和正直)。其实,我没有什么演说技巧,也不能言善辩,遣词造句时也犹豫不决,表达也不够准确。但尽管如此,人们通常还是会认同我的观点。

其实,在人的自然情感中最难克制的大抵就是骄傲。尽管我们试图掩盖它、压制它、打败它,但是又无法消除它,骄傲这种情绪随时都会表现出来,在历史中我们可以经常看到它。甚至即使我以为自己克服了骄傲的情绪,我还是会为自己现在的谦卑而自豪。

的确,富兰克林这里所说的观点并不适用于生活中的所有情况。我们不能期望和要求别人和我们一样。但富兰克林的看法告诉我们,咄咄逼人地反对别人是多么不合时宜、徒劳无功。生活中并没有哪一条规律适合一切情景。一条规律超过一定的范围,就会失去效力。当然,在某些场合中也是需要激烈的措辞的。但是,如果考虑到那些为了问题孩子而忧心忡忡的家长已经感到的羞辱,现在被教师通知的他们还得准备再次蒙受屈辱,我们就不应该再疾言厉色。因为缺少家长的配合,我们的教育工作不会有成效。所以,为了帮助问题儿童解决遇到的困难,我们必然要采取富兰克林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