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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5月8日

晚上步行去圣詹姆斯公园,看他们庆祝欧战胜利日【48】。王室骑兵卫队和王宫之间的水面被泛光灯照亮,水边很安静。没有人叫喊或者歌唱,也没有人喝醉酒。人们手拉手,一对对地坐在草坪上。我想他们很快乐,因为和平来了,再也不会有炸弹了。我对亨利说:“我不喜欢和平。”

“我在想:不知上面会把我从家庭安全保障部调到什么地方去呢。”

“情报部?”我竭力表现出很感兴趣的样子。

“不,不,我不会接受,那里尽是些临时当差的公务员。你觉得内政部怎么样?”

“哪儿都行,亨利,只要你满意。”我说。随后国王一家出来站到了阳台上,群众十分得体地唱起歌来。国王一家并非是希特勒、斯大林、丘吉尔、罗斯福那样的领袖人物:他们只是一个没有伤害过任何人的家庭。我希望有莫里斯在自己身边。我想重新开始。我也想成为一个家庭的成员。

“很感人,是吧,”亨利说,“唔,现在我们大家夜里都能安安静静地睡觉了。”听他的口气,就好像我们夜里除了安安静静睡觉以外还做过别的什么事儿似的。

1945年9月10日

我得有点理智。两天前,我清理旧皮包里的东西(因为亨利突然送了只新皮包给我,当作“和平的礼物”)时,发现了一张名片,上面印着:“理查德·斯迈思,雪松路16号,每日下午四时到六时进行私人咨询。欢迎任何人前来。”我想:自己已经被折腾得够久了,现在得去吃点别的药了。如果他能够说服我相信:什么事也没发生,我的誓言不算数,我就写信给莫里斯,问他想不想再继续下去。或许我甚至会离开亨利。我不知道。但是首先我得有点理智才是。我再也不能歇斯底里了。我要通情达理。于是我去按了雪松路上的门铃。

此刻我正尽力回忆当时的情景。斯迈思小姐沏了茶。喝完茶后她便离开了,留下我同她哥哥单独待在一起。他问我我的问题是什么。我坐在一张印花布面沙发上,他则坐在一把硬邦邦的椅子上,腿上抱着一只猫。他抚摸着猫。他的手很漂亮,但我不喜欢它们。我对他脸上的黑斑差不多还更喜欢些,但是他设法调整自己坐的角度,让我只能看到他完好的那侧脸颊。

我说:“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这么肯定没有天主?”

他看着自己那双正在抚摸着猫的手。我替他遗憾,因为他能引以为豪的只有自己的双手。要是他的脸上没黑斑的话,或许他就根本不会有这份自豪了。

“你听过我在公共草坪上发表的演讲吧?”

“听过。”我说。

“在那儿我只能用非常简单的方式来讨论问题,以便激励人们自己开动脑筋去思考。你自己开始思考了吗?”

“我想是这样。”

“你信什么教长大的?”

“什么教也没信。”

“这么说你不是基督徒?”

“我也许受过洗礼——这只是风俗习惯,不是吗?”

“如果你并无什么信仰的话,那为何还要我的帮助呢?”

到底为什么呢?我不能告诉他莫里斯被压在门下的事情,还有我发过的誓言,现在还不能。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因为自出生到现在,我发过多少誓言,又违背过多少誓言,怎见得这个誓言就能坚守不变?这情形有点像是你的朋友送你一只难看的花瓶,你等着保姆哪天不小心把它砸了。时间过了一年又一年,保姆把你宝贝的东西砸了一件又一件,可那只难看的花瓶却依旧安然无恙地立在那里。我到这会儿还没认真面对他的问题,所以他不得不又重新问了一遍。

我说:“我不能肯定自己不信神,不过我并不想信。”

“说给我听听。”他说。因为急于要给别人帮助,他忘掉了自己,忘掉了自己那双漂亮的手,并且把他难看的那半边脸转向了我。正因为这样,我发现自己开始说话了——说到了那天晚上,那颗落下的炸弹,还有我那愚蠢的誓言。

“你真的相信,”他说,“或许就是……”

“是这样。”

“想一想全世界成千上万此刻正在祷告的人吧,他们的祷告都没有得到回应。”

“巴勒斯坦有成千上万的人奄奄一息,当时拉撒路【49】……”

“我们——我是说你和我——并不相信这个故事,对吧?”他用一种同我串通一气似的口吻说道。

“当然不相信,不过有成千上万的人是信的。他们一定认为这样做很有道理……”

“人若是动了感情,就并不要求一件事情有道理。情人之间就说不上什么道理,对不对?”

“你是不是能把爱情也说成是不存在的?”我问。

“噢,是的,”他说,“对某些人来说,它和贪婪一样,是一种占有欲;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它则是一种想要丢掉责任感的投降欲,一种想受到别人欣赏的愿望。有时候,它只是那种想说说话、想把自己的包袱卸下来丢给一个不会嫌烦的人的愿望,想再找到一个父亲或者母亲的欲望。当然在所有这些之下,还有生物学上的动因。”

我想,这说得都对,但在这些之外,难道就没有一点别的什么东西吗?我一直在自己身上,也在莫里斯身上发掘这种东西,只是我的铁锹还未铲到下面的石头。“那么对神的爱呢?”我问他。

“也完全一样。人照着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神,所以自然会爱他。你知道集市上那些把人照得变形的哈哈镜。人还造了一面美化自己的镜子,在里面看到自己可爱、有力量、正直,而且聪明。这是他心目中的自己,他在这面镜子里比在哈哈镜里更容易认出自己。哈哈镜只是逗他哈哈大笑而已,而这面镜子里的自己却是多么招他爱啊。”

他谈到哈哈镜和美化镜时,我记不得我们都说了些什么,因为我想到了他自青春期以来曾经有过多少次这样的经历:他照着镜子,竭力想用注意头部姿态的简单方法来使里面的形象显得漂亮而不变形。我感到纳闷:他为什么不留一大把胡子,把脸上的黑斑遮起来呢?是因为黑斑上长不出胡子来,还是因为他憎恨欺骗?我有一种模糊的感觉,觉得他是一个真正热爱真理的人,但这么一来又说到“爱”上去了。他对于真理的爱可以分解成多种欲望,这一点实在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了。补偿生理缺陷的欲望,获得力量的欲望,由于自己那张魔鬼附着的可怜面孔从来不会激起别人身体上的欲望,因而变得益发强烈的想得到别人欣赏的愿望。我非常想去摸一摸他的面孔,用同创伤本身一样恒久的爱的话语去抚慰它。这与我看到莫里斯被压在门下时的情形有点相似。我想祈祷:想尽可能作出某种奉献,只要能够帮助他的创伤愈合就行,但现在我的身上再也没有剩下什么可供奉献的东西了。

“我亲爱的,”他说,“还是不要把神扯进来吧。这只是你的情人还是你的丈夫的问题。不要把事物同它的幻影混为一谈。”

“但如果没有爱这种东西的话,我又怎么才能断定呢?”

“你必须断定归根到底最能让人幸福的东西是什么?”

“你相信幸福吗?”

“我不相信任何绝对的东西。”

我想他所能得到的唯一幸福就是这个:想到自己能够给人以安慰、劝告和帮助,想到自己能有点用处。这种想法驱使他每个星期都到公共草坪上去,同那些从来没有问题问他、躲开他、把他的名片扔到草皮上的人谈话。要隔多久才会有什么人真的像我今天这样跑来找他呢?我问他:“有很多人来找你吗?”

“没有。”他说。他对于真理的爱胜过对于自己自尊的爱。“你是第一个——很长一段时间里的第一个。”

“同你谈话很愉快,”我说,“你让我的头脑清楚了不少。”满足他的幻想——这是别人能够给予他的唯一安慰了。

他腼腆地说:“你如果能抽出时间来的话,我们可以真正从头开始,追本溯源。我指的是哲学上的争论和历史上的证据。”

我想自己的回答一定有点模棱两可,因为他又继续说道:“这实在很重要。我们绝不能轻视自己的敌人。他们是有理由为自己辩护的。”

“他们有理由?”

“并非很站得住脚的理由,只是表面看有点道理而已。是貌似有理,其实不然。”

他带着焦虑的神情看着我。我想他是在担心,我是否也会是那些走开的人当中的一个。他紧张地、似乎有点多此一举地问我:“一周一小时,这会给你很大的帮助。”我想:我现在不是有这么多时间吗?我可以看书或者看电影,但看书时书上的字句看不进去,看电影时电影上的画面也记不住。我自己和我自己的苦楚鼓点般地在我耳边响个不停,塞满了我的整个视野。而今天下午却有这么一小会儿时间,我把这些都给忘了。“行,”我说,“我来。谢谢你抽时间给我。”我这么说着,把自己能抱有的一切希望一股脑儿都放到了他身上,并向他许诺要像祛病一样帮我祛除掉的神祷告:“让我能对他有用吧。”

1945年10月2日

今天天气很热,天上淅淅沥沥地下着雨。于是我走到帕克街拐角上那座昏暗的教堂里坐了一会儿。亨利在家,我不想看到他。我尽量记着吃早饭时对他体贴一点,中午他回来吃午饭时对他体贴一点,吃晚饭时也对他体贴一点。有时候我会忘记这么做,而他就会反过来体贴我。两个一辈子相互体贴的人。我走进教堂,坐下来环顾四周,发现这是一座罗马天主教堂,里面放满了石膏像和拙劣的艺术品,写实风格的艺术品。我恨那些石膏像、那个十字架,恨所有那些强调人的躯体的东西。我正在竭力逃脱躯体以及躯体所需要的一切。我想我可以相信某种与我们自身没有关系的神明,某种混沌的、没有固定形状的、宇宙性的东西。我已经向这种东西发下了某种誓言,而它也给了我某种回报——那就是把我从混沌之中拉扯成形,变成同在椅子和墙壁之间飘**着的浓密水汽一样具体的活人。有一天,我也将会变成这团水汽的一部分——我将会永远地逃离自己。于是我来到帕克街这座昏暗的教堂里,看到了四周圣坛上立着的所有那些躯体——那些带着洋洋自得的面容的讨厌的石膏像。我记得他们相信躯体(我想永远摧毁的躯体)的复活。我已经做了这么多加害于这具躯体的事情,怎么可能再会有永久保存它的任何一部分的念头呢?忽然间,我想起了理查德说过的一句话——他说人类发明了教条,为的是满足自己的欲望。我想他的话真是大错而特错。如果我要发明教条的话,那么这个教条将会是这样:躯体绝不再生,它得同去年的蛆虫一块儿烂掉。人的思想是多么容易在一个极端与另一个极端之间摇摆不定啊,这点真是奇怪。真理是否就在摆的摆动范围内的某一个点上,在它永远不会滞留的某一个点上?不是待在像没有受到风吹的旗帜最后耷拉下来构成的那样一条单调乏味的垂线的中点上,而是待在离一个极端近些、离另一个极端远些的某个方位基点上?只要有什么奇迹能让摆在六十度角处停下来,人们便会相信:真理就在那儿。没错,今天摆就摆动了起来,我想到了莫里斯的躯体,而不是自己的躯体。我想到了生活在他脸上刻下的某些纹路,这些纹路就像他笔下的字体一样具有个人色彩。我想到了他肩膀上的一块新伤疤。要不是因为那次他试图保护另一个人的身体不被一堵倒下的墙砸伤的话,那块伤疤本来是不会有的。他没告诉我那三天他为何待在医院里,是亨利告诉我的。那块伤疤就像他的嫉妒一样,是他性格的一部分。我因此想到:我想让这具躯体成为水汽吗?(对自己的躯体我是想这样,但是对他的躯体呢?)我知道自己想要那块伤疤永远存在,但是我所化成的那团水汽能够爱那块伤疤吗?于是我开始想要自己所憎恨的躯体了,不过这只是为了让它能够去爱那块伤疤。我们可以用自己的心灵去爱,但是我们能够仅仅用自己的心灵去爱吗?爱始终在延展着自己,所以我们甚至可以用自己那没有知觉的指甲去爱:我们甚至还能用自己的衣服去爱,于是就连衣袖都可以去感觉另一只衣袖。

我想:理查德是对的,我们之所以发明出躯体复活的教条,是因为我们确实需要自己的躯体。于是,我马上便承认他说得对:躯体复活是一个我们为了安慰自己而相互传诵的童话,我一点也不再讨厌那些石膏像了。它们就像汉斯·安徒生童话书里那些拙劣的彩色图画,就像一些写得很糟糕的诗歌,但是需要有人,需要有那些没有骄傲到把自己的愚蠢掩藏起来,而不是暴露出来的人去写它们。我向教堂深处走去,一座座地打量着那些石膏像:在其中最蹩脚的一座像——我不知道上面塑的是谁——的前面,有一个中年男子正在祈祷。他把自己的圆顶礼帽放在身边,礼帽里有几根用纸裹着的芹菜。

祭坛上当然也有一具躯体——它是如此面熟(比莫里斯的躯体还要面熟),以至于以往我从未想到过它是一具躯体,有着一具躯体会有的所有部位,就连藏在围腰布下面的部位它都有。我记得和亨利一同去过一座西班牙教堂,教堂里有一座雕像。用深红色颜料做成的鲜血从像上人物的两眼和双手上流淌下来。那座雕像让我感到恶心。亨利想让我欣赏那些十二世纪时建造的柱子,但是我感到恶心,只想走到外面去。我想:这些人喜欢残酷。而水汽就不会用鲜血和号叫来让你心惊肉跳。

走到外面的广场上以后,我对亨利说:“我受不了那些用颜料画出来的伤口。”亨利说得很有道理——他总是很有道理。他说:“当然啦,这是一种非常物质主义的信仰,有很多巫术的成分……”

“巫术是物质主义的吗?”我问道。

“是的。像水螈的眼睛啦,青蛙的脚趾啦,一生下来就被掐死的婴儿的手指啦,等等,没有什么比这些更物质的了。做弥撒时,他们仍然相信圣餐变体的说法【50】。”

这些我都知道,但是我想巫术早在宗教改革时期就多多少少已经开始衰亡了(穷人中间自然又另当别论)。亨利纠正了我的想法(他是多么经常地帮我理清那些混乱的思想)。“物质主义并不只是穷人们才会有的一种处世态度,”他说,“有些头脑一流的人也是物质主义者,比如像帕斯卡【51】和纽曼【52】。他们在某些方面非常精巧细腻,但在其他方面则是**裸的迷信。有一天也许我们会明白个中缘由的,那大概是他们腺体功能有缺损的缘故吧。”

所以今天看着那个物质的十字架上物质的躯体时,我心里就在想:世人怎么可能把一团水汽钉在那上面呢?水汽当然不会感到疼痛和快乐。想象它能够响应我的祷告——这只不过是我的迷信而已。亲爱的主啊,我曾经这么说过。我本来该说,亲爱的水汽啊。我说过自己恨你,但是人能恨一团水汽吗?我可以恨十字架上的那具塑像以及它要我感激的态度——“我为你而受此刑”,而水汽……可是理查德信仰的东西甚至比水汽还要少。他恨虚构的故事,他同虚构故事作斗争,他挺认真地对待虚构故事。我则无法去恨汉塞尔和格雷特尔【53】,我无法像理查德恨天堂的传说那样去恨汉塞尔和格雷特尔的糖屋子。小时候,我会恨《白雪公主》童话里那个恶毒的王后,可是理查德并不恨他自己童话里的魔鬼。魔鬼不存在,天主也不存在,可是理查德所有的恨都冲着好童话,而并不针对坏童话,这是为什么?我抬头望着那具太过熟悉的躯体,它展开双臂,经受着人们想象中的痛苦,它像一个睡着的人那样垂着脑袋。我想:有时候我恨莫里斯,但如果我不也爱他的话,我还会恨他吗?噢,天主啊,如果我真的能恨你的话,那又意味着什么呢?

我自忖道:说到底,我是一个物质主义者吗?我是不是有某种类型的腺体功能缺损,以至于对于一些真正重要的、不是迷信的东西与事业——像济贫事业委员会啦,生活费用指数啦,让劳工阶级每天能摄入更多的热量啦什么的——是如此地缺乏兴趣?我相信那个身边放着圆顶礼帽的男人、构成那具十字架的金属以及我这双不能用来祷告的手都独立地存在着——是否因为相信这些,我就是一个物质主义者呢?假设天主确实存在,假设他就是同那具躯体一样的躯体,那么相信他的躯体同我的躯体一样存在又有什么不对呢?如果他没有躯体的话,谁能够爱他或者恨他呢?我不能爱一团是莫里斯的水汽。这么说很粗俗,很野蛮,很物质主义,这我知道;但我为何就不能粗俗、野蛮、物质主义呢?我满腔怒火地走出了教堂。为了藐视亨利和一切超然物外的、有道理的东西,我做了一件在西班牙教堂里看到人们做过的事情:我用手指蘸了一下所谓的“圣水”,然后在自己的前额上画了个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