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按比分配(1 / 1)

例一:大小两数的和为20,小数除大数得4,大小两数各是多少?

“马先生!这个题已经讲过了!”周学敏还不等马先生将题写完,就喊了起来。不错,第四节的例二,便是这道题。难道马先生忘了吗?不!我想他一定有别的用意,故意来这么一下。

“已经讲过的?——很好!你就照已经讲过的作出来看看。”马先生叫周学敏将图作在黑板上。

图133

“好!图作得不错!”周学敏做完回到座位上的时候,马先生说,“现在你们看一下,OD这条线是表示什么的?”

“表示倍数一定的关系,大数是小数的4倍。”周学敏今天不知为什么特别高兴,比平日还喜欢说话。

“我说,它表示比一定的关系,对不对?”马先生问。

“自然对!大数是小数的4倍,也可说是大数和小数的比是4∶1,或小数和大数的比是1∶4。”王有道抢着回答。

“好!那么,这个题……”马先生说着在黑板上写:

——依照4和1的比将20分成大小两个数,各是多少?

“这个题,在算术中,属于哪一部分?”

“配分比例。”周学敏又很快地回答。

“它和前一个题,在本质上是不是一样的?”

“一样的!”我说。

这一来,我们当然明白了,配分比例问题的作图法,和四则问题中的这种题的作图法,根本上是一样的。

例二:4尺长的线,依照3∶5的比,分成两段,各长多少?

图134

现在,在我们当中,这个题,我相信无论什么人都会做了。AB表示和一定,4尺的关系。OC表示比一定,3∶5的关系。FD等于OE,等于1尺半;ED等于OF,等于2尺半。它们的和是4尺,比正好是:

算术上的计算法,比起作图法来,实在要复杂些:

“这道题的画法,还有别的吗?”马先生在大家做完以后,忽然提出这个问题。

没有人回答。

“你们还记得用几何画法中的等分线段的方法,来作除法吗?”听马先生这么一说,我们自然想起第二节所说的了。他接着又说:“比是可以看成分数的,这我们早就讲过。分数可看成若干小单位集合成的,不是也讲过吗?把已讲过的三项合起来,我们就可得出本题的另一种做法了。

“你们无妨用横线表示被分的数量4尺,然后将它等分成(3+5)段。”马先生这样吩咐。

图135

但我们照第二节所说的方法,过O任意画一条线,马先生却说:“这真是食而不化,依样画葫芦,未免小题大做。”他指示我们把纵线当要画的线,更是省事。

真的,我先在纵线上取OC等于3,再取CA等于5。连结AB,过C作CD和它平行,这实在简捷得多。OD正好等于1尺半,DB正好等于2尺半。结果不但和图134相同,而且把算式比照起来看更要简单些,即如:

例三:把96分成三份:第一份是第二份的4倍,第二份是第三份的3倍,各是多少?

这题不过比前一题复杂一点儿,照前题的方法做应当是不难的。但作图136时,我却感到了困难。表示和一定的线AB当然毫无疑义可以作,但表示比一定的线呢?我们所作过的,都是表示单比的,现在是连比呀!连比!连比!本题,第一、二、三各份的连比,由4∶1和3∶1,得12∶3∶1,这怎么画线表示呢?

图136

马先生见我们无从下手,充满疑惑,突然笑了起来,问道:“你们读过《三国演义》吗?它的头一句是什么?”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一个被我们称为小说家的同学说。

“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现在就用得到一分一合了。先把第二、三两份合起来,第一份与它的比是什么?”

“12∶4,等于3∶1。”周学敏答道。

依照这个比,我画OC线,得出第一份OD是72。以后呢?又没办法了。

“刚才是分而合,现在就当由合而分了。DA所表示的是什么?”马先生问。

自然是第二、三份的和。为什么一下子就迷惑了呢?为什么不会想到把A、E、C当成独立的看,作3∶1来分AC呢?照这个比,作DE线,得出第二份DF和第三份FA,各是18和6。72是18的4倍,18是6的3倍,岂不是正合题吗?

图137

本题的算法,很简单,我不写了。但用第二种方法作图(图137),更简明些,所以我把它作了出来。不过我先作的图和图135的形式是一样的:OD表示第一份,DF表示第二份,FB表示第三份。后来王有道与我讨论了一番,依1∶3∶12的比,作MN和PQ同CD平行,用ON和OQ分别表示第三份和第二份,它们的数目,一眼望去就明了了。

例四:甲、乙、丙三人合买一块地,各人应有地的比是1又1/2:2又1/2:4。后来甲买进丙所有的1/3,而卖1亩给乙,甲和丙所有的地就相等了。求各人原有地多少?

虽然这个题的弯子绕得比较多,但马先生说,对付繁杂的题目,最要紧的是化整为零,把它分成几步去做。马先生叫王有道做这个分析工作。

王有道说:“第一步,把三个人原有地的连比,化得简单些,就是:

接着他说:“第二步,要求出地的总数,这就要替他们清一清账了。对于总数说,因为3+5+8=16,所以甲占 3/16,乙占 5/16,丙占 8/16。

“甲原有总数的3/16,再买进丙卖出的总数的8/48,就是总数的

“甲卖去1亩便和丙的相等,这就等于说,甲若不卖这1亩的时候,比丙多1亩。

“好,这一来我们就知道,总数的17/48比它的16/48多1亩。所以总数是:

这以后,就算王有道不说,我也知道了:

虽然结果已经算了出来,马先生还叫我们用作图法来做一次。

图138

我对于作图,决定用前面王有道同我讨论所得的形式。

横线表示地亩。

纵线:OA表示甲的,1又1/2。OB表示乙的,2又1/2。OC表示丙的,4。在OA上加OC的3(4小段)得OA1。从A1O减去OC的3(8小段)得OA2,这就是后来甲卖给乙的。

连A2D1(OD1表示1亩),作AD2,BD3和CD4与A2D1平行。OD2指9亩,OD3指15亩,OD4指24亩,它们的连比,正是:

这样看起来,作图法还要简捷些。

例五:甲工作6日,乙工作7日,丙工作8日,丁工作9日,其工价相等。现在甲工作3日,乙工作5日,丙工作12日,丁工作7日,共得工资24元6角4分,求每个人应得多少?

自然,这个题,只要先找出四个人各应得工资的连比就容易了。

我想,这是说得过去的,假设他们相等的工价都是1,则他们各人一天所得的工价,便是1/6、1/7、1/8、1/9。而他们应得的工价的比是:

63+90+189+98=440,

0.056元×63=3.528元(甲的)

0.056元×90=5.04元(乙的)

0.056元×189=10.584元(丙的)

0.056元×98=5.488元(丁的)

本题若用作图法解,理论上当然毫无困难,但事实上要表示出三位小数来,是难能可贵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