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曼大帝加冕一百多年后,那个曾经刻意把自己打扮成西罗马帝国正统的法兰克王国,已经越来越难以为继。

《墨尔森条约》之后,东、西法兰克王国瓜分了中法兰克王国的北方领土,南方意大利境内剩下四分五裂的法兰克人留下的大小贵族,互相争斗不断。即便如此,那个可有可无的“罗马人的皇帝”的头衔,依然像个玩具一样在大家手中争来抢去。这群大小贵族中,最后一个拥有法兰克王国皇帝头衔的人,叫作贝伦加尔一世(Berengar I)。

贝伦加尔一世,最大的实际头衔,不过是意大利王国的国王。最大实际控制版图,不过意大利半岛北部原属于伦巴底人的地盘。严格来讲,贝伦加尔一世也算是加洛林家族的一员,他的妈妈叫作吉塞拉(Gisela),而吉塞拉则是虔诚者路易的第二个老婆所生。换句话说,贝伦加尔一世相当于虔诚者路易庶出的一个外孙。

贝伦加尔一世在公元924年的内战中被杀,在他之后,加洛林王朝也就再也没有哪个贵族重新捡起这个皇帝头衔。

其实,也不用嘲笑意大利那帮贵族烂泥扶不上墙。

因为东、西两个法兰克王国,情况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从理论上来讲,随着那个看上去很美的西欧封建制的逐渐成形,两个法兰克王国会分别出现一个金字塔式的,以国王为顶端的,以贵族民主制为组织原则的,比罗马帝国更加先进的王朝国家。然而实际上,两个法兰克王国内部,国王根本无力掌控局势。不断的内战与内耗,让本该出现的金字塔结构成为一种奢望。反而是因为西欧封建制谁也不服谁的内在特点,出现了一堆贵族领衔的地方势力。这帮势力极大地分化了统一政权基本盘,也让两个法兰克王国呈现出一盘散沙的政治局面。

加洛林王朝,就在这种群雄并起的氛围中,渐渐走向日暮途穷。

两个法兰克王国,内部大小领主们争斗不休,外部敌人尤其是异教徒的威胁始终存在。来自罗马教廷的对于王权的不断渗透与干涉,经常让人如鲠在喉。这些大小领主们虽然也心知肚明,但没有谁会愿意主动放下自己的权力,尤其是那些早已品尝过权力之甜蜜的老政客们。然而,有些问题是无法回避的,因为政治有其内在规律,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公元987年,西法兰克王国加洛林家族末代国王路易五世(Louis V)驾崩,路易五世膝下无子,大贵族们也就商议终止了加洛林王朝。取而代之的,是曾经在抗击诺曼人(Norman,后文还会讲到)入侵中表现杰出的罗贝尔家族(Robertian family)。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时罗贝尔家族之所以被西法兰克的大贵族们选中,是因为大小领主们都觉得罗贝尔家族的地盘小,易于被各路领主们玩弄于股掌之中。

就这样,罗贝尔家族的雨果·卡佩(Hugh Capet)被选为国王,从此开创了卡佩王朝(Capetian dynasty)。

卡佩王朝的地盘,确实不大,创朝的时候只有巴黎以及奥尔良的一点点领地,据说只有整个王国领地的十五分之一左右。然而就是靠着这副十分寒酸的起手牌,卡佩王朝最终却完成了整个西法兰克王国的重新整合,并从此带领西法兰克走上了中央集权之路。

西法兰克的整合,是通过卡佩王朝的崛起,完成一个王朝自上而下的重新搭建;而东法兰克王国,则走出了一条完全不同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路。

和西法兰克王国一样,东法兰克王国的实权,也都掌握在了大贵族们的手中。当时的东法兰克,号称有“四大公国”,分别是——萨克森、法兰克尼亚(Franconia)、士瓦本(Swabia)和巴伐利亚(Bavaria)。所谓四大公国,其实也对应着当年日耳曼部落时代的四大部落——萨克森人,法兰克人,阿勒曼尼人,以及巴伐利亚人。

和西法兰克王国一样,由于四大公国的存在,公爵们齐心协力架空了国王,东法兰克加洛林家族也就早早退出了历史舞台。

公元911年,东法兰克加洛林家族的末代国王孩童路易(Louis the Child)去世,四大公爵再也没有立加洛林家族的男丁继承王位。反而是进行了民主投票,选举了法兰克尼亚公爵康拉德(Conrad of Franconia)为新任国王。

就这样,东法兰克王国无论里子还是面子,都已经名存实亡,以后的历史中,东法兰克王国也常常被叫作“德意志王国”(Kingdom of Germany)。

康拉德临终之前,又指定了萨克森公爵亨利一世(Henry the Fowler)继任国王职务。亨利一世不仅国王是选举得来的,就连公爵这个位子,也是凭本事选举来的。因为亨利一世当年拿到公爵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正在捕鸟,所以亨利一世也被称为“捕鸟者亨利”。

公元936年,捕鸟者亨利去世,他的儿子奥托一世(Otto I)继任萨克森公爵,并在同年成功当选为东法兰克王国的国王。

奥托一世是一位颇有头脑的国王,他的很多灵感,都山寨了一百多年前的查理曼。他希望能够加强王权,也希望能够带领整个东法兰克迎来一个中兴盛世。他在位期间东征西讨,让整个王国的版图有所扩大。

公元961年,为了摆脱罗马城市贵族的控制,教皇约翰十二世(John Ⅻ)向奥托一世求援。奥托一世响应教皇号召,率军杀进意大利,吞并了伦巴底地区之后,帮助教皇稳定大位。

为了报答奥托一世百里勤王,约翰十二世于公元962年2月2日,在罗马圣彼得大教堂为奥托一世加冕,奥托一世也就成了新的查理曼。值得一提的是,奥托一世被加冕的,其实是“罗马皇帝”,而不是像查理曼一样扭扭捏捏,羞羞答答的“罗马人的皇帝”。

不管是罗马皇帝,还是罗马人的皇帝,奥托一世总算了却了一桩心事,从形式上又继承了西罗马帝国,查理曼帝国这一系的正统,从而在政治上,也可以与当时的东罗马遥相呼应,甚至分庭抗礼。

然而,就其实质来讲,奥托一世算不得什么独裁皇帝,更加算不得什么罗马皇帝。他的最大地盘,仅限于东法兰克王国和意大利王国,充其量算是双国王配置,而绝非帝国属性。

只不过,奥托一世从此复活了一个消失已久的帝号,也建立了一套足以传承的加冕体制。凡是当选东法兰克国王的人,只有进军意大利加冕,才能够算得上是罗马皇帝。反之,则只能算是东法兰克国王。

然而,我们心中有数。

所谓法兰克的国王,如果在国王本人不强势的情况下,也不过就是一个虚号而已。本来四大公爵中间推选的国王就已经很虚了,再加上一个更虚的皇帝帝号,能够撑得起这样的表里如一的贵族,其实也是凤毛麟角了。

奥托一世之后,有一个所谓的“奥托王朝”(Ottonian Dynasty);奥托王朝之后,又有一个所谓的“萨利安王朝”(Salian Dynasty)。

说白了,就这个“帝国”而言,叫什么王朝并不重要。因为国王是贵族选举产生的,皇帝也必然是选举而来的。这样当选的皇帝,比当年的罗马帝国没有明确继承机制的元老院皇帝,让人感到更加不靠谱。只要德意志的贵族们愿意,他们尽可以让更多候选人过一过皇帝瘾,从而创建一个所谓的“××王朝”。然而讽刺的是,真正的权力,依然在为数众多的公国、侯国、教会领地、贵族领地以及自由市民的手中。要想整合这样的一堆人精,难于登天。

不过即便如此,这些摆不上台面的众多“王朝”中间,仍然有一个王朝的表现是值得一提的,这个王朝叫作“霍亨斯陶芬王朝”(House of Staufen)。尤其是这个王朝有一个代表人物——腓特烈一世(Frederick I,后文还要讲)。这位腓特烈一世,后来又被称为“腓特烈大帝”,他在位期间,不仅像查理曼、奥托一世一样在罗马圣彼得大教堂得到教皇加冕,他还公然在自己的帝号前面加上了“神圣”(Holy)两个字。

自腓特烈一世开始,罗马皇帝也就是成了“神圣罗马皇帝”。那么顺理成章地,皇帝身后的这个“帝国”,也就成了“神圣罗马帝国”。

当然,即便改了个名字,这个“帝国”的实质也依然没有改变。甚至,还会更加堕落,更加有名无实。

此后的帝国又经历了几个名目繁多,花样翻新的王朝,到了一个叫作卢森堡王朝(House of Luxembourg)的时代。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Charles IV)在位的公元1356年,由他倡议并颁布了一个《金玺诏书》(Golden Bull)。从而,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神圣罗马皇帝当选的制度及流程。

《金玺诏书》的主要内容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候选人”,只能从七大“选帝侯”(Prince-electors)中产生。代表七大封建势力的选帝侯分别是——三个教会选帝侯(Ecclesiastical princes):美茵茨大主教(Archbishop of Mainz)、科隆大主教(Archbishop of Cologne)、特里尔大主教(Archbishop of Trier);四个世俗选帝侯(Secular princes):萨克森-维滕堡公爵(Duke of Saxony-Wittenberg)、勃兰登堡藩侯(Margrave of Brandenburg)、普法尔茨选帝侯(Count Palatine of the Rhine)以及波希米亚国王(King of Bohemia)。

《金玺诏书》中还规定,七个选帝侯的当选人只能被称为“德意志国王”,而这个所谓的德意志国王的性质,也只是“特发此状,以资鼓励”,因为他的职位依然是和其他六个选帝侯平等的。而如果拿到了德意志国王的光荣称号,则必须进军罗马,得到教皇加冕,才能合法地使用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金字招牌。

《金玺诏书》的实质,在于皇帝在皇位继承权上对罗马教皇的完全摆脱。至此,德意志政权联合体以立法的形式,为自己规定了皇位产生的标准流程。然而《金玺诏书》的颁布,让神圣罗马皇帝的头衔更加虚无,更加黑色幽默。这种看上去保证了绝对公平的,由所谓民主选举产生的皇帝,怎么看都跟闹着玩似的。费挺大劲脱颖而出拿到的皇帝任命状,其实就跟一张废纸没什么区别。

当了皇帝跟没当皇帝没太大区别,饭照吃,舞照跳。

这样的所谓皇帝,简直已经无聊到了极致。

而实际上,此后的神圣罗马皇帝,确实也是愈来愈无聊乏味。

虽然已经有了《金玺诏书》,但说到底依然是谁拳头大谁有理。德意志诸邦中体量最大的波希米亚国王,一直到后来出身波希米亚系的哈布斯堡家族(House of Habsburg)几乎垄断了其后所有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称号。而那个所谓的选帝流程,简直就是多此一举——不仅多余还讨人厌。换个角度讲,欧洲人在中世纪,就已经把无病呻吟的程序正义这一套,玩到了极致。

仅此而已。

这样的无聊游戏,一直持续到了公元1804年。这一年,风头正盛的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元首拿破仑(Napol on Bonaparte)自行宣布为皇帝,并同时宣布法国为法兰西帝国,也就是历史上所说的法兰西第一帝国(First French Empire)。

这样,在西欧的土地上,就同时出现了两个“皇帝”。为了避免这样的尴尬,第二年也就是1806年,拿破仑召集十六个神圣罗马帝国成员,威逼利诱他们签订了《莱茵邦联条约》(Treaty of the Confederation of the Rhine),宣布解散神圣罗马帝国,这个莱茵邦联也就成了法兰西第一帝国的仆从国。从此,这个也许从来就不曾存在过的帝国,正式为自己的名不副实,画上了一个仓促的句号。

我们用的词是“仓促”,而不是“完美”。

因为就算它的句号,都透着一股浓浓的无厘头味道。

早在拿破仑皇帝解散神圣罗马帝国之前两年,也就是拿破仑称帝的同时,实际上这个帝国就已经不存在了。因为,当时拥有神圣罗马帝国帝号的“末代皇帝”弗朗茨二世(Francis II),在得知拿破仑称帝的消息之后,就已经抢先一步取消了自己的帝号。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退而变成了“奥地利皇帝”。要说弗朗茨二世这事,干得确实足够机智,不仅让拿破仑无言以对,甚至都挑不出理来。在这个搜肠刮肚、绞尽脑汁、凭空捏造出来的“奥地利皇帝”的基础上,后来不仅出现了“奥地利帝国”,甚至还衍生出了“奥匈帝国”。当然,这是后话。

至此,神圣罗马帝国跨越八百年的肥皂大剧,宣布终结。

神圣罗马帝国,与其说是一个国家,不如说是一种现象;与其说是一种现实,不如说是一种情怀。当这个帝号在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的时候,我们才会发觉,原来那个我们心中的“罗马”,真的就一去不复返了。

然而,也只是怀恋了那么片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