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略在罗马共和国的历史上,是个传奇人物。

马略出生的年代,恰逢共和国四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首先是罗马人的仗越打越大,国内外矛盾越来越多。

罗马共和国的急速扩张,各战败国的战争俘虏源源不断地补充到了共和国奴隶阶层的行列中来。奴隶越来越多,贵族们便开心了。比方说原来打扫卫生的奴隶只有一个,现在奴隶多了,则就可以细分成洗碗奴隶、扫地奴隶、叠被子奴隶。不过,奴隶数量的增加,除了让罗马贵族们更加肆无忌惮地享乐之外,还带来了潜在的不安定因素。此外就是,被占领地区被征服了,能打的男人多半战死了,不能打的男人多半都被卖身为奴了,女人的地位则更加悲惨。各种压榨造成社会矛盾激化。所以在被征服的初期,被占领区依然存在暗流涌动的起义。

庞大的战争支出,让共和国财政入不敷出。

军费开支大了,当兵的人却越来越少。当了兵的,战斗力也很成问题。

因为奴隶制的急速发展,造成了土地的疯狂兼并。马太效应下的贵族们巧取豪夺,手中掌握的社会资源越来越多。破产的农民和骑士越来越多,一开始是卖宅子卖地,再后来就是卖儿卖女卖老婆。当然,还有一些通过战争致富的骑士阶层,这帮人拥有了空前的经济自由地位,但政治上却被贵族元老们把持了话语权。于是,这些骑士削尖了脑袋,想挤进新兴贵族的行列。

另一个问题是,罗马共和国的版图虽然急速扩张,但罗马城依然固执地限制着属于罗马城的公民权。大量的海外领地,甚至是意大利半岛上除罗马城以外的其他城市,都只是共和国的平民,而非公民。这些非公民身份的平民,从生下来那天开始,就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换谁谁都不乐意。

如此尖锐的社会矛盾,共和国的执政官们也都心知肚明。然而,各种改革措施纷纷登台,却没有让问题有实质性的解决。这其中,格拉古(Gracchus)兄弟的改革最为有名,但也失败了(后文还会详细讲)。

更加严重的问题是,北方日耳曼蛮族人已经开始叩响罗马人的北大门。

公元前113年,日耳曼人大批南下,逼近罗马共和国的北方防线。这群南下的日耳曼盲流,领头的日耳曼部落名字叫“辛布里”(Cimbri),因此这场战争又被称为“辛布里战争”(Cimbrian War)。这群看起来像叫花子一样的野蛮人,面对罗马正规军连续发起的多次攻势,牌面上居然不怎么吃亏。几年时间,罗马军人不仅没有打退日耳曼人的进攻,反而是日耳曼人再接再厉,翻越阿尔卑斯山(Alps),进入了意大利半岛的北方腹地。

更加恐怖的是发生在战争后期的“阿劳西奥会战”(Arausio),当时日耳曼人和罗马军团,在今天法国里昂附近展开会战。武装到牙齿的罗马军人,最终一败涂地。参战的十二万罗马人,仅有十人生还。

罗马人的心在滴血。

共和国成立四百年以来,罗马人战无不胜,意大利半岛以及周边各路强敌被罗马人揍了个遍。当年威名赫赫的迦太基王国,连同迦太基的名将之花汉尼拔,统统化为一抔黄土。

如今繁华落尽,共和国已经羸弱到了被蛮族按在地上摩擦的地步。

罗马人民和元老院,盼望一位天神下凡,以拯救罗马人。

在这种情况下,马略改革横空出世。

马略能够提出一整套的改革措施,并非马略天赋异禀。恰恰相反,马略这个人来自破产的骑士家庭,是个典型的寒门二代。年轻时的马略没学历没文化,不能拼爹不能走后门,智商情商也未有过人之处。马略只能用军功来证明自己,年轻时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最终在死人堆里爬出来,才改变了自己的阶级属性与社会地位。正因为如此,后来走上政坛的马略才足够接地气。接地气的政治人物,说话才足够硬气。马略在同元老院贵族派的较量中,历来有理有据,游刃有余。

公元前107年,意气风发的马略被选为执政官,并开始了他的改革尝试。

马略的改革,直戳问题的根本。

前文提到的王政罗马,自六王塞尔维乌斯改革,创造性地提出森图里亚大会。由此罗马军队以百人团为单位,按照财富等级装配武器装备,全民皆兵。百人团的概念发展几百年,直到今天的罗马共和国,罗马人尝到了开疆拓土的甜头,军队的编制一直都是以征兵制为基础。征兵制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府兵制”,也就是兵农合一的半职业军人体制。这种军制的好处,是充分地利用了共和国范围内的劳动力。这些劳动力,都是战则为兵,耕则为民,拿起刀枪就是罗马战士,卸下盔甲就是本本分分的共和国农民。

另外一个好处,是征兵制下的罗马军队,造血能力极强,失血之后的满血复活能力也极强。比如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整建制的罗马军人被汉尼拔全歼,不过罗马人总能够迅速重新集结兵力投入战场。

可是,如今时过境迁,罗马军人英雄不再,战场上节节失利,昔日的丰功伟绩都成为过往。

马略的改革,最重要的举措就是改“征兵制”为“募兵制”。

马略的募兵制,完全抛弃了之前的义务兵财富与百人团相挂钩的体系。因为打仗检验的是士兵的砍人能力,而不是赚钱能力。寻找那些砍人能力强的人补充到军队中来,才是回归到了战争的本质。于是,职业军人的大门向所有愿意参军打仗的人敞开,哪怕是社会上的地痞流氓、泼皮无赖,只要砍人能力强,有愿望把军功当成出人头地的手段,都可以加入共和国军队来。

于是,兵源的问题迎刃而解。

那么,战斗力差的问题如何破解呢?

当初的征兵制,征来的都是义务兵,义务兵并没有规定服役年限,仗越打越大,征服的地盘越来越多,于是很多人都存在超期服役的现象。岁数大了又有钱的士兵,上阵杀敌的时候,甚至还带着自己的三妻四妾、奴隶仆人,前呼后拥,招摇过市。而真正打仗的战斗力,却极其低下。

反观募兵制,调动的都是职业军人,而且是常备军,马略给这些常备军规定了服役年限,就是十六年。既然是常备军,那么兵马钱粮就由共和国统一划拨。服役的十六年中,打仗的时候,按功行赏;不打仗的和平时期,国家负责发薪水,按月领取。十六年的军旅生涯结束,退伍之后,由国家统一安排转业到地方,想务农就给地,想打工就安排工作。

这样也就解决了职业军人的后顾之忧,可以安心为国杀敌了。

此外,之前的罗马军团,是根据财富等级的高低来装备军队。因此,不同的作战队列,战斗力差异十分明显。最差劲的无产者组成的百人团,甚至连刀枪剑戟都没有,只能用鱼叉、弹弓、石块来御敌。这样的军人,作用比啦啦队强不了多少。

马略改革之后,在共和国层面上,为职业军人严格统一了单兵装备和部队编制。罗马军队中的士兵,标准单兵配置为重装步兵,重装步兵则由共和国统一配备了投枪、短剑和拉丁长盾。这样的重装步兵六千人,组成一个标准的罗马军团(Roman legion)。而标准的罗马军团又由十个大队(cohort)组成。当然,最基本的军队构成单元“百人团”依然存在,两个百人团合称一个小队(maniple),原则上三个小队组成一个大队。

当然,罗马军团主力虽然是重装步兵,其他兵种也依然得以保留,比如工兵、骑兵、弓箭兵等。

此外在精神层面,每个罗马军团都拥有自己的鹰徽(Aquila),鹰是罗马的象征。眼中有鹰徽,心中就有罗马。

马略的改革,标准化了罗马军队组织,此外还发扬了老一辈罗马共和国创朝前辈们的革命纪律,比如“十一抽杀律”(Decimation)。

十一抽杀律,是盛行于古罗马时代的一种军事连坐制度,意思是如果在战场上,集体中有一个士兵开小差,那么这个集体中每十个人中就要抽出一个,进行当众虐杀。由于虐杀是由在场的所有士兵随意进行凌虐,被虐者一般死相会十分难看,极具视觉冲击力。顺便补充一下,战场上失败,他们是可以理解的,但他们绝对不允许丢失鹰徽。凡是丢失鹰徽的,一律执行十一抽杀律。

由征兵制而转向募兵制,由单兵装备而转向军团编制,由作战方法到军容军纪,马略的改革获得了空前的成功,并且随后在战场上得到验证。

公元前102年,改革后空前强大的罗马军团,在马略的指挥之下,在北方战线和日耳曼人的缠斗中赢得大捷,十几万日耳曼野蛮人命丧荒野。

马略一战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