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明末起义领袖张献忠,人们首先会想到“张献忠屠川”“几乎杀尽四川人”“张献忠吃婴儿”等令人恐怖的字眼。后来有人为张献忠平反,指出所谓的张献忠屠杀四川人是清朝的污蔑,四川人被屠杀不假,但不是张献忠干的,是清人自己干的,他们要洗白自己,就得找个替罪羊,张献忠很不幸地被选中。

孰是孰非,本文不做讨论,让它继续存疑。

张献忠是陕西定边人,与陕西另一个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齐名。

和李自成一样,张献忠早些时候也吃过一段时间的公家饭,只不过李自成是“邮递员”,而他是个小“警察”(捕快),后来又到延绥镇当了一名边兵。

张献忠当边兵是在当警察犯事被革职之后。至于犯了何事,有关记载语焉不详,估计与他生性刚烈、爱打抱不平的个性有关。来到部队后,他依旧禀性不改,不久又犯事了,而且是死罪,但没死成,主将陈洪范见他长相奇特,有心救他,就请求总兵王威法外开恩。这个总兵还真给面子,只把张献忠打了一百军棍,撵出军队了事。

他的长相有多奇特呢?《锦里新编·卷十·张献忠》说他“身长瘦而面微黄,须一尺六寸,僄劲果侠”,像一只黄色的老虎。

被部队除名后,张献忠便成了个流浪汉。

时值天启末年,陕西发生严重的干旱、虫灾,饿死了不少人,没饿死的眼看也活不下去了。由于穷困潦倒,朝廷的赈灾成为空谈,实在没有活路的农民只有造反一条路。短时期内,陕西相继出现多支起义军,著名的有高迎祥、李自成(后加入高迎祥的队伍)。

张献忠直到崇祯三年才在家乡开始行动,他把十八寨的农民召集起来,自号“八大王”。起初他的队伍只有区区几千人,很快发展到数万人,他带领他们转战于陕西、山西、河南、安徽、湖北、四川省等地,战功赫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