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义必自毙。
成化十三年七月,当这个采花大盗“成绩单”上的数字已达一百八十二个时,他的采花之路走到了尽头。
有意思的是,断他这条路的,既不是官府,也不是朝阳群众,而是一个色中饿鬼。
这个色中饿鬼名叫赵文举,是晋州聂村生员高宣的女婿。他对来留宿的桑冲起了色心,半夜偷偷溜进其房间,欲图谋不轨。
结果桑冲的恶行完全败露,他被高家捆起来,扭送到衙门。
一番审讯,这个采花大盗把什么都招了。
案子上报到北京,惊动了明宪宗,命都察院复审。
当年十一月十二日,都察院给出了复审报告:“臣等看得桑冲所犯,死有余辜,其所供任茂等俱各习学前述,四散**。欲将桑冲问拟死罪,仍行各处巡按御史挨拿任茂等解京,一体问罪,以儆将来。及前项妇女,俱被桑冲以术迷乱,其**非出本心,又干碍人众,亦合免其查究。”
大意是这厮罪大恶极,死有余辜,拟判他死罪,还要追捕他的那些个徒弟,把他们捉拿归案。
仅仅两天后,明宪宗的圣旨就来了:“是这厮情犯丑恶,有伤风化。便凌迟了,不必复奏。任茂等七名(指桑冲的七个徒弟),各要上紧挨究,得获解来!钦此。”
遵照最高领导的指示,都察院以“零刀碎割”的方式,处死了这个恶贯满盈的大**棍。
采花大盗桑冲的故事,不仅当时的邸报进行了详细的报道,明清时期的不少著作都有提及,比如陆粲(明朝)所撰的《庚巳编》,以及《明世宗实录》《国朝献征录》,和清朝俞樾所著的《茶香室三钞》等,甚至蒲松龄在志怪小说《聊斋志异》里都有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