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虽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新闻出版物,但也有“报纸”,名叫“邸报”。这是它的大名,小名又叫“邸抄”(亦作邸钞)“朝报”“条报”“杂报”等。
所谓“邸报”,是专门用于朝廷传知朝政的文书和政治情报的新闻文抄。
由此可知,能够登上邸报的都是大事,一般的鸡毛蒜皮市井小民啥的,是没资格上邸报的。但在成化年间,一个采花大盗不仅堂而皇之地登上了邸报,其事迹还惊动了皇帝大人,皇帝大人还亲笔做了批示,大意是:这种人千刀万剐算了,不必复奏。
一个流氓,居然得到皇帝大人的亲笔批示,肯定非同一般。
他的确不一般。古今中外的采花大盗不可胜数,但能做到“登峰造极”的,只有他一个。
他叫桑冲,他的“英雄事迹”在某一期邸报里占了绝大部分篇幅。什么“英雄事迹”呢?概括起来只有一句话:**良家女子一百八十二名。
其实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家伙作案时间长达十年,作案地点包括大同、平阳、太原、真定、保定、顺天、顺德、河间、济南、东昌等府,朔州、永年、大谷等共四十五府州县及乡村镇店七十八处,各地官府竟然一无所知,也无人告发,如果不是他男扮女相招摇撞骗被识破,相信他还会继续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