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打下江山后论功行赏,三十四个功臣被封为公爵和侯爵,朱元璋不仅给予开国功臣高官厚禄,还赐给他们大量土地,说明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可是后来,这些开国功臣中的绝大多数都被他杀了,他用这种方式,成功地为自己树立了暴君形象。
他为什么那么恨那些功臣,以至于杀之而后快呢?难道也像韩信说的“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当然了,被朱元璋杀掉的那些功臣,有些是该死,因为他们违法乱纪,犯了朱元璋的“大忌”,在朱元璋“以猛治国,刑用重典”的理念下,可谓“罪有应得”,但是其中一些人的被杀,似乎就没有那么“理所应当”了。这里试举两例,该杀还是不该杀,朋友们自个儿判断。
(众所周知的明初四大案之中的“蓝玉案”“胡惟庸案”等大案,略过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