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有必要全方位介绍一下唐朝的行政区划历史,这样有助于理解后面的安史之乱以及军镇之乱。
贞观元年(627),唐太宗李世民依据全国的山川形势、交通情况,在全国州县行政区的上面,增设了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道十道,统领和监察全国的三百五十八个州和府,一千五百五十一个县。
值得注意的是,道并不是一级行政机构,而是监察机构,长官便是监察性的官吏——采访处置使,中央正是通过他们来监管州级行政区。
关内道,治所凤翔府(今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
河南道,治所洛阳(今河南省洛阳市)。
河东道,治所河中府(今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
河北道,治所魏州(今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
山南道,治所襄阳(今湖北省襄阳市)。
陇右道,治所鄯州(今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
淮南道,治所扬州(今江苏省扬州市)。
江南道,治所越州(今浙江省绍兴市)。
剑南道,治所成都府(今四川省成都市)。
岭南道,治所广州(今广东省广州市)。
开元二十一年(733),李隆基将山东道分拆为山南东道和山南西道,将江南道分拆为江南东道和江南西道,又增设京畿道、都畿道和黔中道,全国由十道变成了十五道。京畿道,治所在西京长安,下辖京兆府、凤翔府、华州、同州、商州、邠州六个府州。
都畿道,治所在东都洛阳,下辖河南府、汝州。
黔中道,治黔州(今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山南西道,治梁州(今陕西省汉中市)。
山南东道,治襄州(今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
江南东道,治苏州(今江苏省苏州市)。
江南西道,治洪州(今江西省南昌市)。
其余的保持不变。
除了州县之外,在唐朝的行政区划中还存在府的概念:
第一种:京都府。
顾名思义,指的是京城,以及皇帝的驻跸之处。简单地说,就是皇帝认为非常重要,必须单独拉出来管理的行政区,相当于直辖市。其中包括京兆府(原雍州)、兴德府(原华州)、凤翔府(原歧州)、河南府(原洛州)、兴唐府(原陕州)、河中府(原蒲州)、兴元府(原梁州)、成都府(原益州)、太原府、江陵府。
这些府都是以前的州,只不过改了名字,提升了行政级别而已。府的长官叫府尹,副手叫少府尹,长安城的京兆府、洛阳城的河南府和太原府的府尹官职从三品,与朝中宰相级别差不多,而少尹是正四品,和上州刺史的级别一样。
第二种:都督府。
都督府是军事机构,不同朝代有不同的意义。
“都督”一词最早要追溯到东汉初年,那个时候外出征战,朝廷会在军中设置“督军都御史”,主要监督军务,简称都督,事成后则回朝卸任,属于临时性的官职。三国时期,都督逐渐成为国家或者地区最高级别的军事长官,周瑜就曾担任过东吴大都督一职,可谓权势滔天。
魏晋南北朝时期,都督依旧是各级军事首长的官职,不过每个政权的叫法有所不同,比如北周就有大都督、帅都督、都督等不同称谓。
杨坚做了皇帝后,在并州、益州、荆州、扬州设置了四大总管府,任命杨广等皇子担任大总管,并在各地设置上、中、下级别的总管府,这样一来,东西南北的军权全部集中到皇室手中。至于都督,全部变成了武官的军衔,比如隋炀帝就将“大都督”改为“校尉”,“帅都督”改为“旅帅”,都督改为“队正”。
武德元年(618),唐高祖李渊延续隋朝的旧制,在洺州、荆州、并州、幽州、交州设立五大总管府。武德七年,重新改为大都督府。当时,全国总共有二十四个都督府,按照管理州的数量分为上都督府、中都督府、下都督府,长官分为大、中、下都督,大都督官职从二品,中都督官职正三品,下都督官职从三品。
唐朝初年,一个都督府可以管十多个州,而且掌管诸州兵马、甲械、城隍、镇戍、粮禀,堪称上马管兵,下马管民。按照现在的标准来说,唐朝的大都督相当于省委书记或者省长,兼任大军区司令员之职,显赫得一塌糊涂。
关于都督府和刺史府,一般是上下级关系,都督会兼任驻扎州的刺史之职,比如扬州大都督,兼任扬州刺史,然后以大都督的身份管理滁州、楚州等地。不过,都督府和刺史府是两套不同的办公系统,都督愿意的话,可以合署办公,不愿意的话就会分开办公,互不影响。
李世民想搞中央集权,军政合一的都督府自然不符合他的利益。当时,朝廷推行府兵制,需要打仗的时候,任命大将军统率出征,这些大将军被称为行军总管,规模较大的战役,则会设置行军大元帅或行军大总管之职。
唐高宗、武后时期,突厥、吐蕃、契丹等少数民族屡次派兵入侵,朝廷因此让行军大总管直接驻扎在当地,由于行军大总管和大都督在职权上有部分的重叠,所以皇帝一般会任命某某行军大总管兼任都督一职。
这样一来,刺史府掌管民政和财政,中央卫府掌管军政,行军大总管兼任某某都督,传统的都督府几乎没有了权力,已经名存实亡。
第三种:都护府。
都护府是中央在少数民族地盘设置的特别行政机构,管理突厥、回纥等少数民族,比如抚慰、征讨、奖赏、惩罚等。到后来,各地少数民族经常叛乱,或者起兵劫掠内地州县,都护府便成了边境最重要的军事防御机构。
开元时期,一共有安东、安北、单于、安西、北庭、安南六个大都护府。
都护府设置大都护、副都护、长史、司马等职,其中大都护一人,官居从二品,副都护四人,官居正四品。单从官职级别来说,大都护比朝中宰相还要高半级,而且大都护掌握十多个州的行政和军事大权,堪称真正的封疆大吏。
单于大都护府:
治所:云中故城(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土城子)。
所辖地方:今内蒙古阴山、河套一带。
防御对象:北方的突厥。
安西大都护府:
治所:龟兹国(今新疆轮台、库车、沙雅、拜城、阿克苏、新和六县市)。
所辖地方:天山南路、葱岭以东的地区。
防御对象:吐蕃、党项。
北庭大都护府:
治所:庭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北破城子)。
所辖地方:天山以北,阿尔泰山和巴尔喀什湖以西。
防御对象:东起阿尔泰山,西达咸海的西突厥旧部。
安南大都护府:
治所:宋平(今越南河内)。
所辖地方:北抵云南南盘江,南抵越南河静、广平省界,东抵广西那坡、靖西和龙州、宁明、防城部分地区,西抵越南红河黑水。
防御对象:南诏国。
安东大都护府:
治所:辽西故郡城(今辽宁锦州市义县)。
所辖地方:今辽东半岛、朝鲜半岛北部、吉林西北地区、朝鲜半岛西南地区,乌苏里江以东、黑龙江下游西岸。
防御对象:渤海、契丹、奚、靺鞨、室韦、新罗、倭国。
安北大都护府:
治所:内蒙古境内。一直在移动。
所辖地方:相当于今内蒙古乌加河以北、蒙古人民共和国全境、俄罗斯额尔齐斯河、叶尼塞河上游和安加拉河、贝加尔湖周围地区。
防御对象:回纥、薛延陀、辖戛斯、葛逻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