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星期六!这也是在老房子里的最后一个星期六。明天就是凯蒂的婚礼了,在教堂办完仪式之后,一家人要直接回新家,搬家工人星期一再过来搬东西。大多数家具他们都留给要搬进来的下一任清洁工,只把自己的个人物品和外屋的家具带走。弗兰西要带上那块有大朵粉玫瑰花图案的绿地毯、奶油色的蕾丝窗帘,还有那架可爱的小钢琴。这些东西都会摆进弗兰西的房间里,新家,弗兰西有属于自己的房间。
最后一个星期六上午,凯蒂还是坚持出去工作了。她拎起扫帚和水桶准备出门,全家人都哈哈大笑起来。麦克舍恩给她开了一个支票账户,里面存了一千美元,这是送给她的结婚礼物。根据诺兰家的标准,凯蒂如今算是富人了,哪里还用自己干活?然而她一定要工作到最后一天。弗兰西觉得,她应该是对自己负责的这几栋公寓楼有感情了,想在离开之前好好打扫一回。
弗兰西厚着脸皮从妈妈的钱包里翻出支票本,认真读着那漂亮的纸夹子里唯一一张存根。
序号:1
出票日期:1918年9月20日收款人:伊娃·佛利特曼
用途:因为她是我姐姐
总额:1000.00
本次支取:200.00
余额:800.00
弗兰西有点困惑,为什么非要是这个数儿不可?不是五十块,也不是五百块,偏偏是二百块? 然后她突然想明白了:两百块是威利姨夫保险的赔付额,也就是威利姨夫死后伊薇姨妈能拿到的数目。看来凯蒂是当威利死了。
凯蒂没开支票买婚纱。她解释说,跟送她钱的人结婚之前,她不想把这笔钱花在自己身上。买婚纱的钱她是从给弗兰西开的账户里借的,但是保证婚礼一过就还上。
最后这个星期六上午,弗兰西把劳瑞放在双轮童车里,系好安全带,推着她上街散步。她在街角站了很久,看着孩子们拖着捡来的破烂儿,沿着曼哈顿大道走向卡尼的垃圾站。她也推着车向同一个方向走去,来到查理的糖果店门口,趁着人还不多走了进去。她掏出个五毛的硬币放在柜台上,说要把所有抽奖票都买下来。
“嚯,这不是弗兰西嘛,好家伙,可真是了不得了。”“查理”说。
“我不想一张张开了,你就把那上头挂的奖品全给我吧。”
“哎哟,你听听!”
“盒里那些奖票上根本就没有能中奖的号码吧,是不是,‘查理’?”
“老天,弗兰西,我不得混口饭吃嘛,干我这一行钱来得又慢,都是一分一分地挣出来的。”
“我老早就觉得这抽奖是假的。你也不觉得丢人—耍这种把戏骗那些小小孩。”
“可别这么说。我给他们的糖也值一分钱了,加个抽奖的彩头更有意思而已。”
“所以他们才老到你这儿来啊—总有个能中奖的盼头。”
“他们要是不上我家店里来,就该到对面的‘瘸佬’那儿去了,是不是?那他们还是上我家来好一点儿,毕竟我是成了家的人,”他这话说得相当正派,“我可不会把人家小姑娘往小黑屋里带,知道吧?”
“这样啊,那你说的也有点儿道理。对了!你有没有那种五毛钱一个的洋娃娃?”
“查理”从柜台底下摸出一个面目丑陋的洋娃娃:“我只有这么一个六毛九的,不过五毛钱卖给你了。”
“你要是把它挂在那个板子上,让别的孩子正经赢回去,我就出钱买下它。”
“这事是这样的,弗兰西,但凡有一个孩子赢到了板子上的大奖,其他孩子也都该觉得有机会了,你明白的吧?这可是开了个坏头。”
“哎,看在耶稣基督的面子上,”她的口气不像是说俏皮话,反而带着几分虔诚,“你就让谁赢上一回吧!”
“好啦!好啦!别生这么大的气嘛。”
“我就是想让个小孩把它白拿回去。”
“我这就把它挂上去,你走以后也不把这个号从抽奖的盒子里拿出去,满意了吧?”
“多谢啦,‘查理’。”
“等谁抽到了,我就跟人家说这娃娃叫弗兰西,怎么样?”
“可别!千万别!我可不想把名字用在这么难看的娃娃身上。”
“跟你说句话,弗兰西?”
“怎么了?”
“你都长成大姑娘啦,今年几岁了?”
“过几个月就十七了。”
“还记着你小时候可瘦了,两条腿又细又长的。我早就觉得你有朝一日能长成个不错的女人,虽然不是什么大美女,可也真是有模有样的。”
“你这说了跟没说一样,不过还是多谢啦。”她大笑着答道。
“你家小妹妹?”“查理”对着劳瑞点了点头。
“是啊。”
“要不了多久,她就该去卖废品了,然后攥着零钱来买糖啦。咱们这儿的孩子长得快,昨天还拿婴儿车推着呢,明天就在我店里抽奖了。”
“她可不会卖破烂儿,也不会再到你店里来了。”
“对啦,听说你们要搬家了。”
“没错,我家是要搬走了。”
“那祝你好运,弗兰西。”
弗兰西带着劳瑞去了公园,把她从童车里抱出来,让她在草坪上尽情乱跑。有个卖碱水面包圈的男孩走了过来,弗兰西花一分钱买了一个,把面包揉成碎块,撒在草坪里,一群满身煤灰的麻雀不知从哪里飞了过来,争争抢抢地吃着面包渣。劳瑞跌跌撞撞地跑着逮麻雀,那些麻雀大概也是闲得无聊,等孩子快到眼前了才张开翅膀飞走,惹得劳瑞开心地又叫又笑。
弗兰西用童车推着劳瑞,最后再看一眼自己的母校。这公园她每天都来,学校跟公园只隔着几条街,可是她毕业以后却再也没有回去看过。
她惊奇地发现学校现在看起来是那么小。她想学校应该还是原来的样子,只是如今她的眼睛看惯更大的东西了。
“弗兰西以前就是来这里上学的。”她告诉劳瑞。
“弗兰—妮上学。”劳瑞跟着她说道。
“有一天是爸爸跟我一起来的,他还唱了首歌。”
“爸爸?”劳瑞困惑地问。
“我忘了,你从来没见过爸爸。”
“劳瑞见过爸爸。大个儿,大高个儿。”劳瑞以为弗兰西说的是麦克舍恩。
“你这话也没错。”弗兰西说。
在离开学校的这两年里,弗兰西已经从孩子变成女人了。
她走过那栋冒用过地址的房子,这房子现在看着又小又破,不过她还是很喜欢。
她走过麦克加里蒂的酒吧,现在的老板已经不是麦克加里蒂了。今年刚入夏不久他就搬了出去。他私下里偷偷跟尼利说过,他麦克加里蒂耳目灵通,所以早就听说了禁酒令一定要来,甚至已经开始提前做准备了。他在长岛的亨普斯特德收费公路边上盘了一个大店面,眼下正争分夺秒地把各种酒类按照计划囤进地窖。等禁酒令一生效(4),他就用那店面开个所谓的“俱乐部”,连名字都想好了,就叫“梅-玛丽俱乐部”,让他老婆穿上晚礼服当俱乐部的东道主,“她刚好擅长干这个。”麦克加里蒂如是说。弗兰西相信麦克加里蒂太太一定很乐意做这个俱乐部的女主人,也希望麦克加里蒂有朝一日能找到属于他的幸福。
吃过午饭,弗兰西最后一次去图书馆还书。图书管理员在她的借书证上盖了章,顺着桌面推过来。她还是像往常一样连头都不抬。
“您能推荐一本适合女孩看的好书吗?”
“多大的女孩?”
“十一岁。”
图书管理员从办公桌下面摸出一本书,弗兰西看清了它的标题:《如果我是国王》。
“我不想借这本,”弗兰西说,“而且我也早就不是十一岁了。”
图书管理员第一次抬起头来看向弗兰西。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来这里看书,”弗兰西说,“可是您从来都没有抬头看过我。”
“来看书的孩子太多了,”管理员焦躁地说道,“我也顾不上每个都看吧,还有别的事吗?”
“我就是想跟您聊聊那个陶罐……它对我来说一直非常重要,还有里面总插的花。”
图书管理员也看了看陶罐,今天里面插了一束粉色的野紫菀花。弗兰西感觉她好像也是第一次正眼看那个罐子。
“哦,你说这个啊!应该是清洁工还是什么人放的花,还有别的事吗?”她不耐烦了。
“我想把借书证退掉。”弗兰西把借书证顺着桌子推过去,皱巴巴的借书证早就卷了边,上面盖满了日期章。管理员捡起这张卡纸,正要撕成两半,弗兰西连忙从她手里拿了回来。
“我还是自己留着好了。”她说。
弗兰西走出那又小又破的图书馆,最后回头长长地看了它一眼。她知道自己再也不会看到它了。见过新事物之后,人的眼光也会随之改变。即便她日后还会回到这里,可在她那全新的眼光下,一切看起来必然要与今日所见的不同。所以她只想记住图书馆现在的样子。
不,她永远不会回到自己生活过的这个地方了。
何况再过上几年,这整个社区也都不存在了。战争结束之后,市政府会拆掉这些廉租公寓,拆掉女校长鞭挞小男孩的丑陋学校,在原地建立起所谓的“模范化”住宅区。在这样的住宅区里,被束缚在室内的一点点阳光和空气仿佛先经过精准的衡量,再平均分发放给每一个居民。
凯蒂把扫帚和水桶砰一声扔进角落,这是她最后一次用这种方式宣告收工。然后她又把扫帚和水桶捡了起来,轻轻地重新放好。
她换了衣服准备出门,去最后一次试穿自己选的翡翠绿天鹅绒结婚礼服。虽然已经是9月底了,天气却还是很暖和,凯蒂不由得焦躁起来,她觉得这天气穿天鹅绒礼服太热了。这一年的秋天来得格外晚,这让她相当恼火,甚至还跟弗兰西吵了一架,因为弗兰西坚持说秋天就是来了。
弗兰西就是知道秋天肯定来了。哪怕吹来的风依然热乎乎的,哪怕每一天都沉浸在热浪之中,秋天的脚步还是毋庸置疑地走进了布鲁克林。弗兰西坚信已经入秋了,是因为每当天色转暗,路灯亮起,街角都会出现卖烤栗子的小摊。炭火上支着烤架,加了盖的平底锅里烤着栗子,摆摊的那人拿着一把钝刀,在一颗颗没进锅的生栗子上划开小小的十字形口子。
没错,不管天气有多热,只要卖栗子的摊子出现,那就说明秋天一定是来了。
弗兰西把劳瑞放进婴儿床,让她睡午觉。自己开始收拾最后几样东西,用一个菲尔斯-纳普塔牌肥皂的箱子装起来。她先从壁炉上摘下十字架,还有她和尼利受坚信礼那天拍的合影,用初领圣餐那天戴的头纱包起来放进箱子。又把父亲留下的两条侍者围裙也叠好放了进去。然后她又把那只印着烫金的“约翰·诺兰”字样的剃须杯用衬衫裹起来放好。那是一件白色的乔其纱衬衫,凯蒂把它扔进了要送人的旧衣堆里,因为胸口的蕾丝边洗脱了线。可在那个下雨的夜晚,跟李一起在门廊里避雨的弗兰西穿的就是这件衬衫。接下来收进箱子的是名叫玛丽的洋娃娃,还有装过十个金色分币的漂亮小纸盒。她那寥寥几本藏书也进了盒子:基甸会《圣经》《威·莎士比亚作品全集》、破破烂烂的《草叶集》,还有三本剪贴簿:《诺兰古典诗歌选集》《诺兰当代诗歌选集》和《安妮·劳瑞之书》。
弗兰西走进卧室,翻开床垫,从下面拿出个笔记本—里面是她十三岁那年断断续续写的日记—还有个方方正正的蕉麻纸信封。她在肥皂箱旁边跪下,打开日记,随手翻到三年前9月24日写的那篇:
9月24日:今天晚上洗澡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有女人的样子了。也差不多是时候了。
她咧嘴笑了笑,把日记本收进箱子。又看了看信封上写的字:
内含:
密封好的信封1份,1967年启封毕业证书1份
作文4篇
四篇作文。就是佳恩达小姐叫她烧掉的那四篇作文。啊,说起这回事,弗兰西确实记得自己当年对上帝保证过,只要他不让母亲死掉,那她就愿意这辈子再也不写作。她一直遵守着自己的诺言,可她现在对上帝的了解更深了一点儿,她确信自己就算重新开始写东西,他老人家也不会在意的。没准儿有朝一日她的确会再写点儿什么呢。她把借书证塞进信封,在内容列表上加了一条,把信封也放进箱子。这样就算正式收拾完了。除了衣服之外,这箱子里装的就是弗兰西拥有的一切。
尼利用口哨吹着《在黑人区的街头舞会》跑上楼来,进门就直奔厨房,边走边把外套脱了下来。
“弗兰西,我赶时间,有干净衬衫吗?”
“有一件干净的,但是还没熨呢。我这就给你熨。”
她在两把椅子之间架起熨衣板,给熨斗加上热,又把衬衫拿出来洒上水。尼利从衣柜里拿出他擦鞋的那套家伙,给本来就擦得锃亮的皮鞋又上了层鞋油。
“要出门啊?”弗兰西问。
“对啊。正好有时间去看场演出。今天有范和舍恩克,乖乖,舍恩克可真会唱啊!他就这么在钢琴前头坐着—”尼利比画着在厨房的桌子边上坐下,“就这么斜过来坐着,跷着二郎腿,眼睛看着观众。然后他把左边的胳膊肘往乐谱架上一放,一边唱歌,一边只用右手弹钢琴。”尼利学着他这位偶像的模样,唱起《离乡千万里》来。
“没错,他可真是太棒了。他的唱法跟爸爸一样……至少有点儿像。”
爸爸!
弗兰西找到尼利衬衫上的工会标签,从那里开始熨了起来。
(“这种标签就像是装饰品一样……就好比你戴了朵玫瑰花。”)
诺兰家买什么东西都挑带工会标签的买,这是他们对约翰尼的纪念。
尼利照着洗碗池上挂的镜子。
“你看我用不用刮刮脸?”他问。
“过个五年再说吧。”
“呸,闭嘴!”
“别说什么‘闭嘴’之类的话。”弗兰西学着母亲的口气。
尼利笑了笑,开始搓洗自己的脸、脖子、胳膊和双手。一边洗一边唱着歌:
你如梦似幻的眼神中有着埃及的神秘,你的一举一动都带着开罗的气息……
弗兰西心满意足地熨着衣服。
尼利终于打扮妥当了。他穿着深蓝色的双排扣西装,里面衬着刚熨好的白衬衫,装着向下翻的软领子,系着条带波点的领结。一头波浪般的金发闪闪发光,之前的一番梳洗让他闻起来清爽宜人。
“我看起来怎么样,首席歌后?”
他穿上外套,扬扬自得地系好扣子。弗兰西发现他戴着父亲的图章戒指。
那是真的—外婆说的果然是真的。罗姆利家的女人的确能看到所爱之人的鬼魂,弗兰西看到父亲了。
“尼利,你还记得《莫莉·马隆》吗?”
他把一只手插进口袋,转过身去,背对着弗兰西唱道:
在那美丽的都柏林,姑娘们个个美丽动人,我第一次遇见了—
爸爸!爸爸!
尼利像爸爸一样,歌声清澈而真挚。而且他多么英俊啊,简直帅得不可思议!虽然他才十六岁,可是只要他在街上走过,女人们都会纷纷转过头来看他,看得忍不住连声叹息,因为他实在是太俊美、太帅气了,弗兰西总觉得自己在他身边像个灰头土脸的邋遢鬼。
“尼利,你觉着我好看吗?”
“这个嘛,你干脆直接对着德肋撒修女(5)连着祈祷九天呗,万一出了什么奇迹,你没准儿就有救了。”
“少来这套,我说正经的呢。”
“那你为啥不跟其他姑娘一样剪个短头发,再烫上几个卷?非得扎这么粗一条大辫子盘在脑袋上。”
“母亲说我得等到十八岁才能剪。说真的,你觉得我好看吗?”
“等你多长点儿肉再说吧。”
“你就说呗,拜托了。”
尼利认真地对她打量了一番:“你还说得过去。”然后他就不再说别的,她不满意也得满意了。
他本来说自己赶时间,然而现在却磨磨蹭蹭的,似乎不急着走了。
“弗兰西!麦克舍恩—我是说‘老爹’,晚上过来吃饭。我吃过饭以后得去上班。明天就是婚礼了,晚上还在新家开新婚晚会,下星期一我又要上学。等不到我放学,你就该坐上去密歇根的火车了。实在是没机会跟你单独道别,所以想着现在就跟你先说声再见。”
“我还回家过圣诞节呢,尼利。”
“那不一样。”
“我知道。”
他等待着。弗兰西伸出右手,尼利把她的手拨开,张开双臂搂住她,亲了亲她的脸颊。弗兰西依偎在弟弟怀里,哭了起来,尼利连忙把她推开了。
“得了,你们小姑娘真恶心,”他说,“老这么腻腻歪歪的。”可他的声音也有点儿抖,好像他自己也快哭了。他转身跑出屋门,弗兰西跟着他出了楼道,目送着他一路跑下楼。楼梯底端像一口幽暗的深井,他在那里停下脚步,仰起脸来又看了看弗兰西。虽然四下里那么黑,他站的地方却仿佛是明亮的。
太像爸爸了……他太像爸爸了,弗兰西心想。可他的面容比爸爸更有力量。尼利最后对她挥了挥手,然后就跑出去了。
下午四点了。
弗兰西决定先换好衣服再准备晚饭,这样等本过来接她的时候,她就不用再打扮了。本买好了票,他们要去看亨利·赫尔演的《浪子归来》。这是他俩圣诞节之前最后一次约会,因为本明天就要回去上大学了。她喜欢本,真的非常非常喜欢,她真希望自己能爱上他。如果本不总是这么自信过头就好了;如果本也能偶尔出点儿差错就好了—只要一次就行;如果是本需要她就好了。不过也没关系,她还有五年时间考虑呢。
她对着镜子,身上只穿了件白色无袖内衣,抬起胳膊擦洗自己,手臂自然弯过头顶。她突然想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来,想起那时候她坐在防火梯上,看着对面楼的姑娘们梳洗打扮,准备出门约会。现在会不会也有人看着她呢?就像是当年的自己一样。
于是她向窗外望去:没错,隔了两个院子的公寓楼里,也有一个小姑娘坐在防火梯上,膝头摊着一本书,手上端着一碗糖果。那孩子正透过栅栏看着弗兰西。弗兰西认识她,这个瘦瘦的小家伙今年十岁,名叫弗洛瑞·温迪。
弗兰西把长发梳理整齐,扎成辫子,绕着脑袋盘成一圈。她换了一双干净的长筒袜,穿上白色高跟鞋。又拿出一块方形的棉垫,在上面撒了些紫罗兰香粉,塞进胸罩底下,最后才套上一条崭新的粉色亚麻布裙子。
她觉得自己好像听见了佛莱博尔的马车开进来的声音,不由得把头探出窗外。没错,是有车来了,只不过不是马车,而是一辆红褐色的小汽车,车身两侧用烫金的大字写着牙医的名字。洗车的也不是弗兰克,不是那个面色红润的棒小伙了,而是个能免兵役的罗圈腿。
她的视线越过院子,发现弗洛瑞还在盯着自己看。弗兰西挥着手喊道:
“你好啊,弗兰西!”
“我不叫弗兰西!”小姑娘嚷道,“我叫弗洛瑞,你不是知道吗?”
“我是知道啊。”弗兰西说。
她看着楼下的院子。那棵树的叶子,过去像一把把小绿伞,弯弯曲曲地围绕着她家窗外的防火梯,可是主妇们抱怨说晾衣绳上的衣服总是被树枝挂住,房东就派了两个人过来,把树砍了。
可是那棵树没有死……它还活着。
它的树桩上又长出了新苗。那新生的树干一路贴着地面生长,一直长到没有晾衣绳的地方,然后继续伸向天空。
诺兰一家虽然一直精心照顾那棵名叫“安妮”的冷杉树,给它浇水施肥,可它早就病恹恹地枯死了。而院子里的这棵树呢,人家砍倒了它的树干,还点了一把篝火想把树桩也烧死,可这棵树活下来了,这棵树还活着!
它还活着!什么都不能摧毁它。
弗兰西再一次望向坐在防火梯上读书的弗洛瑞·温迪。
“再见了,弗兰西。”她低声说。
她把窗户关上了。
[全书完]
(1) 这可能是因为贵格会成员常穿简朴的灰色或黑色服装,这首歌曲问世于1916年,当时的歌谱封面上也有一个典型的灰衣贵格会信徒少女的形象。
(2) 马斯佩斯高中的缩写。
(3) 这是之前的章节中提及的《直到我们再次相逢》的歌词。
(4) 美国禁酒令是于1920年1月16日第十八《宪法修正案》生效日开始执行的。麦克加里蒂此处做的是日后钻法令空子的准备。
(5) 本书第24章中提到过的“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