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与权威和恩典必须共存(1 / 1)

既然是奖励,就需要找到那个确定的责任人,不管是通过奖励确立绝对的权威,还是通过宽容树立法外恩典,你的领导力的体现,都必须附之有物,通过具体而明确的事件展示给员工一个形象化的你。因为下属在执行中通常的理解是:这件事是否与自己有直接联系,没有直接联系就没有责任;事情发生的过程中是不是自己所能够控制的?不能控制就没有责任。这是人们的一般想法,聪明的领导者须利用此点,进行富有针对性的管理。

什么是责任人?或者说,责任意识到底是怎么回事?有一位心理学家曾经做过一项研究,他们让一个人在大街上模拟癫痫病发作,想看路人会如何反应。结果,当只有一个旁观者在场时,病人得到帮助的概率是85%;而有五个旁观者在场时,得到帮助的概率却只有31%。还有一个例子,某公司网站上的联系电话错了,老板在公司的会议上说了这件事,可是第二天他一看,电话还是错误的,而所有的技术人员都在强调自己确实很忙。

● 责任不可稀释

无论什么事情,只要参与的人多,大家自然就会认为责任并不是我的,我不做别人也会做的;或者是,这件事是否需要我做,或是否与我有关呢?问题的根源就是:责任人到底是谁?

责任一旦被稀释,团队管理就成了无主之木、无源之水、无的之矢。在管理者对下属进行监督管理时,每项工作都应该有明确的分工,个人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流程都要有严格的规定,每项工作都要对应到人。有这样一套完备的责任分工,以及完整的流程支持,即使某个环节的人员发生了变更,整个团队的工作运转起来仍然有效,因为每个环节都能找到相应的责任人。

责任的起点永远都应该是一对一的约束,所以让员工懂得责任的流程,对管理者而言就变得异常重要。员工在执行中碰到了一些具体的问题,我们不可能不让他们提出来,让其得到解答。但是,你作为一名团队的主管,又不可能事必躬亲,亲自了解和处理每一个细节。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就是把重要的事情形成一个流程系统,比如准备事项要做什么,执行过程要做什么,首位汇总要做什么,每一个环节都要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这不仅关乎责任人的定位,还关系到团队制度权威的建立。有了这一套流程,领导者就可以从细节中跳出来,有充足的时间在更重要的环节中展示其影响。同时,你还可以鼓励员工大胆和主动地做事。越是建立了相应的奖惩规则与责任人制度,就越应该给员工做事的自由。如果一个领导者总是含糊不清,员工能放开手脚做事吗?他的工作做不舒坦,在他眼中,你这个领导者的能力将会大受质疑。

结果就是:员工在做工作之前信誓旦旦,在工作过程中含含糊糊,做完工作之后必然是,做得好了大家争功,做不好时就相互推诿责任,一起跑得无影无踪。

有一家服装专卖店,有一个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满意可以退换。一个客户买了一件衣服几天后要求换货,但衣服已经洗了一次。店长很为难,因为这个客人是多年的老客户,于是就去问经理到底怎么办。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你告诉她换货,店长就会有新的问题:“以后类似的问题是不是按你的方法无条件换货?那么我们店的损耗可就增加了。”接下来,你就会每天疲于奔命,不停地处理每一个细小的具体事务。

面对这种情况,你作为经理会如何处理?最好的办法是,告诉店长解决问题的指导方向:公司的规定是为大多数客户考虑的,既要维护公司利益,又要体现客户价值。然后,让店长去自己思考并寻找具体的解决方案。

在明确了这个大原则后,店长就会自己去想办法了,他要了解是不是售货员在卖货时没有把公司的规定说清楚,还得去询问客户对于衣服的真实意见,并向客户耐心地解释公司的规定。在这个基础上,他再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恰当的处理。作为他的上司,你既获得了轻松的自我空间,又一定将责任明确到他的身上,同时你还建立了自己的权威。

● 权威与恩典:共存方才有效

管理者权威的建立,往往来源于在第一时间对下属的惩罚。你有惩罚或开恩的权力,这就是权威的一种内核。不过,科学的惩罚应该不能任由权力之手掌握,而是应该将它作为一种火炉:它只烫你碰到它的那一部分,而不会烫你的别处或者全身。

我们在作出惩罚时,不迁怒是一项基本原则,同时也不要大搞株连,一人犯错,九人遭殃。这对于领导力来说非常重要,会表明你是一个好领导还是一个坏领导。聪明和自信的好领导,在管理工作中,惩罚那些犯了错误的员工时,都会实事求是和就事论事,从不搞过度的惩罚,也不会连累别人。这样的好领导,他也会偶尔给自己的员工法外恩典,原谅他们并不重要的错误,在原谅的同时再指出员工的问题。虽然这种宽恕有时会违背公司的规章制度,但因为他施加得非常巧妙,所以一点都不影响自己的权威和形象。

如果我要对一名下属法外开恩,我一定会先跟他讨论具体的情况,确定没有误解事实之后,再责备部属的不足之处。在责备中,我强调所期望的正确行为,告诉他我对他的工作期待到底是什么样的,让他明白我对他的重视,同时让他明白问题在于他不当的行为,而不在他本人。

因为我们知道,责备的重点在于你要改变部属不良的行为,让他将工作做好,避免再次犯这样的错误,而不是去羞辱他本人,攻击部属的人格。这往往需要管理者发挥出极大的自制力,不论你有多生气,你都不应该乱发脾气。

比如当我能够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时,我就会考虑,这个员工的情况,是否需要我给一些法外恩典呢?假如它不影响事情的解决和团队的公正性,并对我的权威有益无害,我就会给他想要的宽容。但如果对我的权威不利,或者伤害到了其他人的利益,我将不会这样做。

当我们使权威与恩典共存时,作为管理者你一定要明白,想做到公正,你就必须约束自己的行为,使之成为一种标准和规范,发生问题后,你不是根据个人感情或者个人意识来行使手中的奖罚大权,而是应该严格根据规章制度进行。你需要民主公开,拒绝秘密奖惩制度。如果奖惩不公开,奖惩就失去了它在团队中的价值和意义。手中握有此利器的管理者,也将因此丢掉自己的权威和声望。

CHAPTER N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