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布思朝林肯射击的那一刻,同坐在包厢内的拉斯伯恩少校说时迟那时快,一跃而起就揪住了布思,但布思扭过身来向少校的手臂砍去,得以挣脱。布思越过包厢跳了下去,下面是距包厢12英尺高的舞台,并不算高。不过起跳的时候,布思马靴上的铆钉绊到了悬挂在四周的彩旗,这让他一下子失去平衡而跌倒在地,左腿的一根小骨顿时骨折。
布思立刻感到痛楚传遍全身,但他没有半点犹豫和退缩的时间。他认为,此刻他扮演的是他事业生涯中最至高无上的角色,这一幕注定会让他永垂不朽。
布思很快回过神来,一边挥舞着匕首,一边高喊着弗吉尼亚的格言“向着暴君冲去”,一边冲下了舞台,最后向着戏院后门挥舞而去。在这短短的几步路中,他砍倒了一位拦住他去路的演奏者,绊倒了一位演员。一冲出门,他就一跃而上骑在了等候多时的马身上,一个被称为“花生约翰”的男孩试图拦住那匹马。布思立刻拔出左轮手枪,用枪柄将男孩打晕,随即策马而去。
布思在城中整整疾驰了两英里,途经国会大厦。等到明月高悬时,他已经到了阿纳科斯蒂亚桥。桥上,科布中士手端步枪拦住这夜奔而来的男子,喝道:“什么人?这么晚了为何出城?你可知道这是违法的?按照规定,晚上9点后,任何人再不准过桥。”
布思却不慌不忙地报出了自己的姓名,并称自己来自查尔斯县,每天白天会来城里做生意,今晚特意等月亮出来后才上路回家。
这番言辞唬住了中士,况且当时内战已经结束,没有必要为这么一点儿小事而疑神疑鬼。于是,科布中士放下步枪,放布思过了桥。就在几分钟后,布思的同党戴维·赫罗尔德以同样的理由骗过了中士,成功与布思会合,两人结伴奔向马里兰的低地。
子夜时分,他们在苏拉维尔的一家小旅馆稍作歇息。趁这个空当,他们喂足了马儿,买了1美元的威士忌,拿走了当天下午萨拉特夫人留在这里的双筒望远镜和枪支弹药。喝完酒他们便开始四处吹嘘说林肯被他们枪杀了。之后,他们继续策马向远处的重重黑暗奔去。
他们原本计划在次日清晨抵达波托马克河河岸,然后划船过河直接去往弗吉尼亚。本来一切安排得都挺妥当,他们的确可能顺利逃脱追捕,但他们没有料到布思的腿会受伤。
尽管腿部时时传来剧烈的阵痛,但布思还是以顽强的意志力拼命赶路。他后来在日记中这样写道:“每跳一步,断骨之处就如撕裂般疼痛。”最后,布思实在疼痛难忍,拂晓之前,在距离华盛顿城东南20英里处,他和赫罗尔德停在了一个名叫萨缪尔·A·马德的乡村医生家。
那时,布思已经虚弱到了无法自己下马的地步。最后,他是连同马鞍一起被抬下来的,医生将他平躺着放在**。那里穷乡僻壤,不通电报,更没有铁路,所以当地人对暗杀事件仍然一无所知,因而马德医生也没有觉得布思的伤情值得怀疑。但医生总要问他是如何摔断的腿,布思十分聪明地回答是路上马摔倒压的。于是,这位乡下医生立刻忙活起来,他先将布思穿在腿上的靴子取下,再将其折断的腿骨拉正,加以固定和包扎。另外,他还为布思做了一副拐杖,来代替受伤的腿。
那天布思就留在了马德医生家。等到夜幕降临时,他硬挺着从**爬起来,顾不上吃饭,就开始乔装打扮。他先将自己极具特点的胡须剃个精光,再粘上一串假胡须。之后,他又找来一张披肩正好遮住右手上的文身,那是他全名的首字母缩写。他们付给马德医生25美元后,便匆匆上路了,向着波托马克河奔去。
然而令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一片巨大的泥塘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这是一望无际的泽奇亚沼泽,矮灌木和山茱萸密布其上,蜥蜴和蛇虫四处丛生。夜黑人静,两个骑士迷失了方向,一直在原地打了好几个小时的转儿。
到了后半夜,他们遇到一位名叫奥斯瓦尔德·斯旺的黑人,他将他们带出了迷宫。这时,布思的腿已经痛到无法再继续骑马了,于是,布思给了斯旺7美元,租用了他的马车。就这样,在复活节黎明时分,斯旺和他那匹白色的骡子,将两个陌生人带到了考克斯上尉的家。找到考克斯上尉,无异于找到了南部邦联,至此,布思的逃亡终于告一段落。
布思将自己的真实姓名以及所作所为回报给了考克斯上尉,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他还伸出手掌,亮出了他的文身。之后,布思苦苦恳求,要考克斯以自己母亲的名义发誓不要出卖他,因为他所做的一切对于南方来说功勋卓著。
布思的腿伤让他感觉非常不舒服,已经不能再继续奔波和逃亡了,考克斯只好将他们藏在自家房子附近的灌木丛里。那哪里是什么灌木丛林,到处长满了冬青和月桂,根本就是一个原始森林。布思二人就在那里足足待了6天5夜,直到腿伤好转之后才继续上路。
考克斯上尉的兄弟名叫托马斯·A·琼斯,是个地道的奴隶主,曾为南部邦联政府担当过联络员,并协助战时禁运品的运输,还帮助从北方逃往南方的人偷渡波托马克河。之后,就由琼斯照料赫罗尔德和布思的饮食起居。琼斯深知华府派来的密探遍布天下,于是每天早晨给他们送食物时,都会赶上自家的猪,佯装赶牲口出门觅食。
然而,布思如今最渴望的不是食物,而是消息,任何有关事态发展的消息,他想知道国民是否为他的“壮举”鼓掌欢呼。但布思翻遍了琼斯送去的报纸,也没有找到一星半点儿令他振奋精神的好消息,最后他只剩下了万念俱灰。
在去往弗吉尼亚的路上,布思所经历的30多个小时,没有一刻不被剧痛的腿伤折磨,但此时此刻,他内心的痛楚却更胜一筹。他当然知道北方对这次暗杀一定会愤愤不平,这是他早就料到的。然而,他看到弗吉尼亚的当地报刊,才发现一心向往的南方也在反对和指责他,说他所做之事毫无价值可言。布思彻底崩溃了,陷入到了极度的失望中。他一直深信自己会成为万人敬仰的英雄,而此刻却发现自己遭到了唾弃,他成了千夫所指的走狗、凶手。
报刊上的指责如毒刺一般令他喘不过气来。
那么,布思有没有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自责过呢?一点儿都没有。除了上帝和自己,他责怪所有人。他自我辩解,说他是上帝的工具,他是奉上帝的使命去暗杀亚伯拉罕·林肯的,而林肯错在哪里呢?他说林肯唯一错在为一个民族服务时“太堕落”。“太堕落”,正是布思写在日记里的词。
他写道:“如果这个世界理解我就好了。我并不奢望成为伟人,但是我需要下一场急风暴雨,那样我就能一举成名……我胸怀远大抱负,不应该像个罪犯一样死去。”
当布思身盖一张薄薄的马皮毯子,躺在沼泽地附近那寒冷阴湿的土地上时,他被冻得浑身发抖,而破碎的心灵也随着颤抖洒落了一地,他写道:
我此时饥寒交迫,绝望无比,但人人都指着我的鼻子臭骂。为什么?我为他们击倒了一个专权的暴君,但我竟然被人嗤之以鼻,指责为杀人凶手。我的行为比任何人都要简单、纯洁……我不渴求得到怎样的回报,但我至少认为自己所为是正确的,我不后悔。
当布思瑟瑟发抖地写下这篇日记时,3000名密探和10000名骑兵正仔细搜寻着马里兰南部的每一个角落。他们不放过每一栋房子和每一个洞穴,就连泽奇亚沼泽地的泥塘都被他们踏遍了。他们悬赏10万美元捉拿布思,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布思甚至能清晰地听到“嗒嗒”的马蹄声,这声音正来自200码远的公路上,那些骑兵正在那里搜寻他的下落。
布思听到了骑兵的战马在相互嘶鸣和应答,他唯恐他和赫罗尔德的马也可能回应不远处那些马群的呼唤,这必然会将他们暴露无遗。于是,赫罗尔德在夜晚时分将马牵到沼泽地,把它们枪杀了。
然而两天后,一群群的秃鹰突然出现在天空中,一开始,它们只是在他们的头顶上盘旋,但不一会儿就拍着翅膀向那两匹死马冲过去。布思吓坏了,这很有可能引起追击者的注意,并发现这就是布思的栗色马。最要紧的是,布思的腿必须得到医生的治疗。
不得已,在4月21日,星期五的晚上,也就是暗杀事件之后的第七天,赫罗尔德抬起布思,将他放在托马斯·A·琼斯所赠送的马上,再一次向波托马克出发了。
那个夜晚实在是个适宜逃亡的夜晚,不但一片黑暗,而且迷雾重重,两人只能靠触摸对方来感觉彼此的存在,因为他们根本看不到彼此。
琼斯真像一只忠实的走狗,当晚一直走在前面为他们引路。他们穿越广袤的田野,跨过了一条公路和一座农场。为了防范无处不在的追击者,琼斯一直同他们保持50码的距离,确保安全之后,才冲后面吹一声哨响,提示他们可以前行。几个小时以来,他们一直胆战心惊地跋涉,最后终于抵达波托马克河岸边。那是一个悬崖峭壁,黑暗中可以听到悬崖下方波托马克河水拍打沙砾的声音。
联邦士兵已经在波托马克河一带巡逻把守了一个星期,他们翻遍和烧毁了马里兰岸边的每一艘船只,但还是让布思他们逃走了。琼斯叫黑人亨利·罗兰在白天划船到河心捕捞河鲱鱼,夜晚再叫他将船划到登特的草地藏匿起来。
琼斯为两个逃亡者布置好了一切,等他们抵达河边时,就只剩下感谢之词了。最后,布思花了17美元买下他的船和一瓶威士忌,便向5英里外的弗吉尼亚河岸划去了。
天气仍然雾气重重,漆黑一片,布思坐在船尾凭借指南针为赫罗尔德导航,赫罗尔德则负责在船头奋力划船。不过没走多远,他们就遭到了湍急旋涡的阻挠,结果浪花将他们又打回了数英里。迷雾中,他们失去了方向。等到黎明,他们绕过了来回巡逻的联邦弹药船,但这时他们才发现自己北上了10英里,与弗吉尼亚河岸的距离依旧是5英里,跟前一天晚上出发前一样。
一整天,他们只好藏在南杰莫伊湾的沼泽地里。到了第二天夜晚,饥寒交迫的二人才奋力划到了河的对岸。这时,布思高声呼喊:“感谢上帝!让我安全抵达光荣而古老的弗吉尼亚。”
两个人找到了理查德·斯图尔特医生,并向他求助。斯图尔特医生家曾经用作南部邦联的联络处,而且他也是弗吉尼亚乔治国王县城最富有的大户人家。布思本以为斯图尔特会把他看成南方人的英雄和救星,但斯图尔特因协助南方而饱受北方政府的逮捕和苛待,况且内战已经结束,他不想再拿自己的生命冒险,于是拒绝帮助这两个谋杀总统的凶手。最后,他拿出一些吃的东西便将他俩打发给了一个黑奴。黑奴也不愿收留这两个亡命之徒,因此当他们进屋时,黑奴一直对他们骂骂咧咧。
这就是布思一直所渴望的弗吉尼亚!
到这里,布思的逃亡之旅已经接近尾声,3天后他便被捕了。
然而,仅仅这3天时间,已经让他经历了太多:他遇到3名内战归来的南部邦联骑兵,于是在他们的陪伴下,两人横渡拉帕汉诺克河,之后又向南骑行了3英里,投靠在一个农场主家。他告诉这家人自己名叫博伊德,是李将军手下的士兵,腿伤是在里士满附近受的。
之后两天,布思一直待在加勒特农场。他有时在草地上晒太阳,查看旧地图,有时制定向奥格兰德出发的路线,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他想从那里去墨西哥。
当布思和加勒特一家第一次共进晚餐时,加勒特家的小女孩一直在饭桌上喋喋不休地说着刚从邻居嘴里听来的暗杀事件,并一直猜测行刺者是何身份,他又能拿到多少酬金。
布思再也听不下去了,突然答道:“据我所知,他一分钱都拿不到,而且从此臭名昭著。”
次日下午,也就是4月25日,布思和赫罗尔德正在加勒特家的后花园庭院伸懒腰,突然,帮助他俩横渡拉帕汉诺克河的少校冲了进来,警告他们说:“北方佬正在朝这边走来,你们得多加小心。”
两个人急忙向密林深处跑去,直到天色暗下来才潜回加勒特家。
这个非常举动反倒引来了加勒特的怀疑,但他从来没有将这二人跟刺杀事件联系起来,他认为这两个人是偷马贼,前天他们谈论怎样去购买两匹马时,他就起了疑心。现在,他很想将这些神秘“客人”赶走。晚上就寝时,这两个人又拒绝上楼过夜,反而想要在游廊下或仓库里睡觉,这点更让主人确信了自己的判断。
于是,加勒特将这两个人安置在一座破旧的烟草库里,当他们睡下后,加勒特悄悄将门上了锁。为了确保疑犯不会逃脱,加勒特又让两个儿子加以看守。于是,威廉和亨利兄弟俩就蹑手蹑脚地到相邻小谷仓里,以便时刻留意着自家的马匹是否会被人牵走。
对于加勒特一家来说,那是个令人难忘的夜晚,一家人怀着既兴奋又期待的心情睡去。他们更不会预料到,第二天天一亮,等待他们的将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
一队国军已经在附近进行了整整两夜的搜索,不肯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果然,他们发现了一丝线索,一个老黑人说见过布思,在老黑人的指引下,他们找到了送布思横渡拉帕汉诺克河的船工,又从船工那里得知布思上岸后是由威利·杰特上尉带走的。他们现在已经打听到上尉的情人住在12英里以外的鲍灵格林镇。
搜捕队员立即飞身前往鲍灵格林镇,因为极有可能在那里找到上尉。子夜时分,他们终于在上尉情人的**找到了他。一位士兵用左轮手枪顶向杰特的肋骨,喝道:“布思在哪儿?该死的,你把他藏哪儿了?快说,否则要了你的命。”威逼之下,杰特只得上马,带领国军来到加勒特农场。
夜晚暮霭重重,伸手不见五指,而这队仓促的人马为了尽快找到凶手,马不停蹄地飞奔了整整9英里。为了防止杰特逃脱,士兵们将其左右牵夹,将他的马缰绳绑在士兵的马鞍上。
凌晨3点30分,他们终于抵达了目的地。旋即,他们将加勒特那斑驳的白房子重重包围,并在每一个门口和窗口都架好机枪。队长这才紧握手枪,猛拍这家的大门。
不一会儿,睡眼惺忪的理查德·加勒特端着烛台把门打开。见到眼前这副情景,加勒特的双腿不停地打起了战。贝克中尉一把抵住加勒特的喉颈,端起手枪命他交出布思。
这可怜的老农被吓得连大气儿都不敢喘一口,但仍然撒谎说,两个陌生人已经不在他这里,他们早就逃到林子里去了。但这谎言没有瞒得了搜捕队员,他们将他拖出门外,掏出绳子要把他绑在树上。
就在这时,看守在小谷仓里的男孩们终于跑过来说出了真相。搜捕队员立刻将烟草库围了个水泄不通。
国军本想要活捉布思,因此先同布思进行了将近20分钟的谈判,劝他投降。但狡猾的布思说自己是个伤残之人,求他们给自己一个机会,如果对方撤退一百码,那么他愿意出来跟士兵进行一对一的单挑。
赫罗尔德早就吓坏了,想投降了事,布思却骂道:“你这可恶的胆小鬼,滚开,我不想再留你在这里。”于是,赫罗尔德高举双手独自走了出来,还一边请求宽恕,说他向来喜欢林肯总统的幽默演说,而且说他并未参与谋杀总统。康格上校于是把他拴在树上,命他停止抽泣。
但布思仍然执迷不悟,他声称自己在为子孙后代而战,并说他的字典里没有“投降”一词,还说自己有权得到一副担架。康格上校气得直向空中鸣枪,他让加勒特的儿子抱来大捆干草堵住烟草库的缝隙,想要点燃烟草库,将布思逼出来。正当布思咒骂小男孩的举动时,康格上校悄悄溜到烟草库的后墙,点燃一撮干草,顺势塞进缝隙。
这仓库本来就存满了干草,火势随着四面墙的通风口很快蔓延开来。透过通风口,人们看到布思正对着大火猛扑,这情形就像一场悲剧的尾声。然而上面下达命令,必须活捉布思。政府不想让这个凶手痛快地死去,而要让他经历漫长的审讯再施以绞刑。
于是,队长一再命令,不得向布思随便开枪,但那位半疯半傻的中士科比特却说他得到了上帝的指令,于是不顾长官的命令,向已经放下手枪从火中跳出来的布思扣动了扳机。科比特的判断是这样的,当时布思已经浑身起火,因此有可能做最后的挣扎而向这边开火,为了避免无谓的伤亡,他才做了射杀布思的决定。其实,布思是很有可能被生擒的。
随着一声枪响,布思尖叫一声,身体向前一倾,重重地跌倒在了干草堆里。那时,火势正迅速蔓延,贝克中尉担心奄奄一息的布思会被大火吞噬,于是急忙跳进火海,夺下布思手中的短枪,将他的双臂捆绑在一起,然后把他从大火中拖了出来。
一位士兵得令向着3英里外的地方飞奔而去,要为布思找个医生,但中士那一枪是致命的。
当时,加勒特夫人有个妹妹同她住在一起,这位在学校任教的哈洛韦小姐是布思的忠实粉丝。于是布思临死前,一直受到这位小姐的温柔善待。她把布思放在床垫上,并让他枕着自己的枕头,将布思的头放在她的腿上喂他喝酒。当布思到了无法吞咽的地步时,她又不厌其烦地沾湿手帕,为他湿润双唇和喉咙。她还温柔地为他揉搓前额和太阳穴。
布思临死前苦苦挣扎了两个小时,不停地咳嗽、喘息,一会儿又哀求康格上校一刀杀了他。最后,他请求人们捎信给他的母亲,“告诉她……我所做的……是世界上最棒的一件事……我是为……国捐躯的。”临终之际,他祈求人们将他的头抬起来,他要最后看这世界一眼,但没有一个人理会他的请求。布思于是骂道:“混蛋!混蛋!”便永远闭上了双眼。
当时,太阳正从加勒特家院子里的那棵老洋槐树上缓缓升起。但布思即使再睁大眼睛,也看不到那天升起的太阳了,突然,他双腿挺直,脑袋歪向了一边,完蛋了。
布思断气的时间是7点整,比林肯离世的时间早22分钟。科比特中士射中的是他的后脑勺,比林肯中枪的部位只低了1英寸。医生剪下布思的一缕头发送给哈洛韦小姐。从此,哈洛韦小姐一直珍藏着这缕头发和沾染布思血迹的枕头。晚年时,穷困潦倒的哈洛韦小姐还用枕头的一半换来了一桶面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