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3年,弗吉尼亚州一些奴隶主贵族们组织起一个秘密社团,社团的宗旨就是刺杀林肯。1864年,亚拉巴马州塞尔马城的一份报纸公然刊出一则广告,目的是向公众募集资金来刺杀林肯,同时南方各州的报纸、杂志纷纷悬赏刺杀林肯。
然而,最终成功刺杀林肯的人既非南方激进组织的秘派,也不是出于金钱的**。事实上,这位叫约翰·威尔克斯·布思的人行凶的原因仅仅是为了出名。
布思是一名魅力非凡的演员。林肯的私人秘书曾这样描述他:风流倜傥如恩底弥翁。弗朗西斯·威尔逊则专门为布思写了一本传记,说他是“世上最成功的情人,他走在大街上就会引来女人们的驻足观望,然后瞬间迷上他”。
布思在23岁时,就已经在演艺事业上小有成就,而最让他声名远扬的角色是罗密欧。无论他在哪里演出,都会引来无数的怀春少女向他递情书。在波士顿演出时,特雷蒙大楼附近的大街小巷都挤满了女人,只是为了当布思途经此地时,能瞟一眼他那迷人的飒爽英姿。
一天晚上,女演员亨丽埃塔·欧文出于对其他女人的嫉妒,曾用刀刺杀布思,然后再自杀。就在布思刺杀林肯的次日清晨,他的忠实仰慕者,一位名叫埃拉·特纳的女人,在听说自己的情人成了杀人犯并亡命天涯时,由于悲伤欲绝,竟喝下毒药三氯甲烷自杀身亡。
但是,似乎这些女人对他的爱慕并没有带给他多少的幸福感和满足感。他始终不满足于自己的名气仅限于穷乡僻壤间,追捧他的观众也都是没什么社会地位的低层百姓。他想要获得大都市观众的掌声,他想要在上层社会出人头地。
纽约的评论家并不看好布思,他甚至还曾被费城的观众轰下台。
这让布思耿耿于怀。布思出身于戏剧世家,家族的其他成员曾在舞台上名噪一时。布思的父亲朱尼厄斯·布鲁特斯一直引领戏剧界长达40年,他对莎翁作品的准确演绎可谓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因此备受国人称赞和追捧。在美国的戏剧舞台上,还没有另外一个人能超过他。正因为这样,他把期望都寄托在了自己可爱的儿子约翰·威尔克斯·布思身上,他认为布思必定能让家族再次声名鹊起。
但事实却与他期望的相去甚远,约翰·威尔克斯·布思非但鲜有天赋,而且更不能将那少得可怜的天赋充分运用。他虽美貌无比,但却十分懒惰、娇纵,不学无术。年少时,他骑马闲逛消磨光阴,在马里兰农场的林间,他总是对着树木和松鼠胡言乱语,同时还手持墨西哥战争时的破旧长矛不断地挥舞比画。
老布思从不杀生,更不允许家里人食肉,他教导子女,杀戮总是不对的,哪怕你杀的是一条响尾蛇。这些良善的教导显然没有入了约翰·威尔克斯·布思的耳,他向来喜好杀戮和破坏。有时候,他会一枪击毙奴隶们饲养的猫、狗,他甚至还把邻居家的大母猪给宰了。
后来,他曾在切萨皮克湾一带偷捕过牡蛎,并以此为生,再之后他像父亲一样成了一名戏子。如今,26岁正当盛年的他,成了炽烈而奔放的中学女孩的心中偶像。不过,他觉得自己依然是个失败者,他非常嫉妒已经功成名就的哥哥埃德温。获得哥哥那样的声誉正是他梦寐以求的,为此他抑郁了好一阵子,而后下决心要一夜成名。
他拟订的出名计划起初是这样的:某个夜晚,林肯一旦在戏院出现,他就开始盯梢,当林肯包厢里的煤气灯一灭,他就一下子冲上去,将林肯捆绑起来,扔到台下,然后再把林肯拖出后门塞进马车,趁着夜黑风高一路疾驰而去。
拂晓之前,他就能抵达托巴克港。在那里,他换乘已经准备好的船,渡过波托马克河,再一路向南穿过弗吉尼亚,最后安全抵达里士满,那里是南部的天下,而他将在那里成为英雄。
接下来,南方政府便能掌握话语权,要挟北方停止内战。当然,这一切功劳和荣誉都将归属于他——绝顶聪明的约翰·威尔克斯·布思。这时,他一定比他的长兄埃德温出名一百倍,他的大名甚至会留在历史长河中,永远发光。这就是他的美梦。
其实,布思在戏院的年薪已经达到20000美元了,但金钱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他的目标是一项远比物质更有意义的大事,所以他辞职不干了。他将自己的积蓄拿出来资助了一伙同情南部邦联的乌合之众,这些人整日游**在巴尔的摩和华盛顿之间。布思向其成员保证,总有一天,他们将功成名就。
天知道,这群乌合之众简直就是一群小混混儿。斯潘格勒,是个整天烂醉如泥的舞台布景员和渔夫。阿策罗德,是个粗鲁、暴躁而且目不识丁的油漆工,还经常偷越封锁线。阿诺德,是一个懒惰的农民外加被南部邦联军开除的混混儿。奥劳克林,一介马夫,浑身上下除了一股马臊臭就是威士忌味儿。萨拉特,是个狂妄自大的饭桶。鲍威尔,是施礼牧师的儿子,却整日疯疯癫癫,干些禽兽不如的勾当。赫罗尔德,整日无所事事,靠守寡的母亲和七个姐妹的施舍度日,他的话题总离不开马匹和女人。
布思就是靠着这帮无赖,准备实施那个将令他名垂千古的计划。为了准备这一计划,他用尽了时间和金钱。他买来一副手铐,也已经找好接应他的马车和马车安放的位置,他买了三艘船,命人在托巴克港的大溪地等候他的差遣。船上物品已配备齐全,只等通知一到,船上的人就立马行动。
1865年1月,他认为这个伟大的时刻到来了,因为林肯准备在18日前往福特戏院,观看埃德温·福里斯特演出的《杰克·凯德》。全城上下流传着这一消息,布思当然也听到了。于是那天晚上,他手中紧握着绳子,但他最后什么也没干成,因为林肯并没有去看戏。
两个月之后,布思又得到一个消息:某个下午,林肯会出城观看附近一个军营的文艺演出。于是,布思又率领他那些喽啰,带上长猎刀和手枪,埋伏在林肯必经之路的树丛里。结果,当白宫的马车经过时,发现林肯并未现身。
行动再次搁浅了,布思几乎发疯了,他怒气冲冲地咒骂着,还不停地拉扯自己的胡须,抽打自己的皮靴。他已经受够折磨了,不希望再有任何的闪失。如果他还不能抓捕林肯,那么只能自杀了。
几周后,李缴械投降,内战宣告结束。这件事直接改变了布思的计划,他认为抓捕总统已经不具有任何意义了,于是他决定枪杀林肯。这次,布思没等多久,机会就来了。第二个星期五,他在理完发后去了福特戏院取邮件。就在那里,他听说总统已经订了当晚的包厢。
“什么!”布思几乎惊叫出来,“那个老东西今晚会来这里?”
为了总统的到来,布景工人老早就已经开始准备演出的工作:他们将左边包厢的花边背景上插满了彩旗,还挂上了一幅华盛顿的画像。他们专门将总统的包间扩大了一倍空间,包间内全部贴满了绯红的彩纸,还特意为林肯的那双长腿而设置了一张硕大的核桃木摇椅。
布思当即就贿赂了一名背景工,要他按照自己的意愿放置那张核桃椅。他把椅子放在最接近观众的地方,这样就正好挡住观众的视线,没人能看到他闯进去。在靠近摇椅的内门处,他安装了猫眼,并在通往化妆间和包厢的门后的灰泥处开出一个槽口,这样他就可以用木板挡住入口。布置好这一切后,布思立刻回到酒店给《国家通报》的编辑写了一封长信,信中说明他是以爱国主义之名谋杀林肯的,还声称子孙后代都要以他为荣。最后,他在信的末尾注明要将信交给一位演员,以便在第二天将信公开发表。
之后,他租了一头栗色小马驹,告诉助手这马跑得飞快,不要担心。接着,布思就让助手上了马,并给阿策罗德一杆长枪,命他射杀副总统,另外给鲍威尔一把手枪和一把利刃,命令他干掉苏厄德。
那天是星期五,耶稣受难日,而且是复活节前的星期五,一般来说是戏院一年中观众最少的夜晚之一,但那天晚上的观众却出奇的多,大家大概都是为了一睹格兰特将军的风采,再加上当时整座城还处于战后的欢庆期,所以,戏院分外热闹。街道上也都聚集着欢庆的人群,凯旋门依然横跨于宾夕法尼亚大道的两侧。当晚,在总统前往戏院的途中,一直能听到道路两旁的欢呼声此起彼伏。福特戏院更是人满为患,总统到达时,警卫正在驱逐那一批批前来凑热闹的人群。
8点40分,总统一行人走进了戏院,那时正在演出第一幕,于是所有演员都暂停了下来,向着总统一行人鞠躬欢迎。观众们都穿上了自己最满意的盛装,一见总统,便发出了雷鸣般的欢呼声。乐队配合这氛围立刻奏响了一曲《欢迎我们的领袖》。林肯走进包间,鞠躬回谢大家后便脱去了外衣,放在那张铺着红色垫子的核桃木摇椅上。
坐在林肯夫人右侧的是她的客人:宪兵办公室主任拉斯伯恩少校及其未婚妻克拉拉·H·哈里斯小姐。哈里斯小姐贵为纽约参议员艾拉·哈里斯的千金,金发碧眼,是华府社交圈的名媛,足以配得上第一夫人的邀请。
当时,劳拉·基恩正在表演自己的拿手好戏《我们美国人的远亲》。这是个笑料百出的喜剧,因此,台下观众席不断发出哄笑声。
当天下午,林肯难得陪同妻子进行了一次长时间而且十分愉快的散步。夫人说那是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看到林肯如此快乐。这种快乐是建立在国家和平、胜利、团结、自由的基础上的。那天下午,林肯还同妻子谈到了第二任期结束后,他的种种设想。首先,他要带着妻子在欧洲或是加利福尼亚州度上一个长假;之后,他可能会在芝加哥开办一个法律事务所,或者回到斯普林菲尔德,继续他的巡回办案,因为那是能让他最快乐的事。晚饭前,林肯接待了伊利诺伊州的老朋友,像往常一样,他被老朋友的笑话逗得前仰后合,夫人甚至插不上嘴叫他们就餐。
就在当天早上,林肯还将自己前天晚上做的那个奇怪的梦分享给了内阁成员,他说:“我梦见自己好像被关在一个容器里,但我形容不上来这容器的样子,它飞速地驶向一个漫无边际的黑暗海岸。每次重大事件发生前,我都会做一个非比寻常的梦。在石头河战役、在葛底斯堡战役、在维克斯堡战役打响之前,我都做过这种怪梦。”
但他认为这是个吉兆,将会带来好消息。
晚上10点10分,浑身酒气的布思穿上他的黑色马裤和铆钉靴子,最后一次踏入戏院。当他找到总统就座的位置后,就紧握着手里那顶皱巴巴的黑色宽檐帽,朝着包厢楼梯走去。二楼的过道上都塞满了座位,这让他颇费了一番力气才挤到目的地。
当布思靠近总统的包厢时,被护卫拦截,他便极其镇定地递上名片,用十分傲慢而自信的语气说,自己受总统召见而来。还没等护卫做出反应,他就飞速地闯进了通向包厢的走廊,顺势将走廊的门关上,用一根木棍将门顶住。
布思先大概估计好了射程,然后悄悄推开包厢的门。他仅用了一刹那的工夫,就用那把大口径短筒手枪对准林肯的头颅扣动了扳机,接着,又一个跟头跳到了下面的舞台上。
只见林肯的头只向前晃动了一下,整个人便瘫倒在了椅子上,脑袋随即歪在了一边。甚至连一句呻吟都没来得及发出。
台下的观众一开始以为这一切都是表演的一部分,根本没有人想到总统已经被害。
然而,突然间传来女人一声刺耳的尖叫,于是,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那个被帷帘包围的包厢。人们看到拉斯伯恩上校正按着自己血流如注的手臂大叫:“抓住那个男人!拦住他,他杀害了总统!”
接下来,是死一般的寂静,直到从总统包厢里飘出那一缕烟雾,这个可怕的念头才在人们心中得到了证实。他们已经顾不得无名的恐惧和惊慌,本能地从座位上弹起来,向着舞台一拥而上。而那些老弱病残则成了无辜的牺牲品,他们在这猛烈的人群挤动和撞击中,骨骼断裂,不断地传出女人的连连尖叫,更有人直接吓晕了过去。大厅立刻充斥着声嘶力竭的呼喊声——“绞死他!”“杀了他!”“烧了这家戏院!”
突然有人高声喊道,戏院是不是装了炸弹,这让慌乱的人群更加恐慌了。外面的士兵不明就里,便冲了进来,手中端着上了膛的刺枪连连驱赶着群众:“滚开!都该死地滚开!”
观众中有位医生,他自告奋勇来替总统检查伤情。很快,他发现总统已经性命垂危,于是拒绝将奄奄一息的总统送回白宫,因为一路颠簸的鹅卵石只会让林肯更为痛苦。四名士兵按照医生的吩咐,两人抬起他的肩膀,两人托起他的双脚,就这样将总统那修长的身躯抬出了戏院。一路上,都留下了从伤口里汩汩冒出的鲜血,人行道瞬间被染红了一片。男人们纷纷跪在鲜血面前,掏出手绢不断地擦拭,这手绢将成为他们毕生的珍藏,并代代相传。
骑兵立刻为他们的总统开出一条通道,伴着马儿的嘶鸣,在寒光凛凛的军刀的映衬下,一行人抬着总统穿越人群,人们纷纷伸出温暖的手,希望能抚慰一下这个身心俱疲的受伤灵魂。穿过一条大街,总统被抬进一所廉租房里,房东是一个裁缝。因为房间的床太短,所以人们只好将总统的身体对角平放,然后再将床拖到屋子里最亮的地方。然而,屋里最亮的也不过是一盏污渍斑斑的煤气灯。这间堂屋,宽9英尺,长17英尺,床头的墙上挂着一幅罗莎·博纳尔的廉价复制品《马市》。
这个令国民悲恸的消息如飓风般横扫整个华盛顿。非但如此,很快又传来了另外的坏消息:林肯遇害的同时,国务卿苏厄徳在**遇刺,生还的希望渺茫。然而,噩耗并未结束,很快,一连串令人惊惧的消息如电闪雷鸣般滚滚而来:副总统约翰逊已遇害,斯坦顿已遭暗算,格兰特被人枪杀了。
一时间,流言满天飞。
人们突然意识到,莫非李的投降只不过是个烟幕弹?此时,说不定南部邦联的人已经悄悄潜入华府,正准备大扫**;说不定他们已经再次集结武装,更为血腥的战争已经蓄势待发。
神秘的信使在街上急驰穿梭,他们在人行道上有节奏地发出敲击声。这个节奏被重复了三次,原来,这是秘密组织联邦青年军的集合信号。所有成员都被信号声吵醒了,他们抓起步枪冲向大街。
这群暴民高举着火把,拿着团团绳索,在城里四处乱叫“把戏院烧了”“绞死卖国贼”“杀死反叛者”……
电报将这个悲伤的消息传遍了全国,整个美国仿佛都被点燃了。那些被认定为同情南方者被抓起来,绑在木桩上,在他们的身上插上羽毛,涂上沥青;他们其中一些人的头颅已经被人群扔过来的石头砸了个粉碎。人们将巴尔的摩的画廊砸了,因为他们认为这里一定藏有布思的画像。马里兰州的一位编辑被枪杀,因为他曾在出版物里用尽下流语言攻击过林肯。
总统奄奄一息;副总统头染鲜血倒在**;国务卿苏厄徳遇刺,濒临断气。整个国家唯一能主持大局的人就只有性格乖张、脾气火爆的爱德华·M·斯坦顿了。一连串的遇刺使得政府紧张兮兮,认为所有高官恐怕都有遇难的危险,于是斯坦顿接二连三地发出命令。命令就是在奄奄一息的总统跟前,用他的丝绒礼帽做垫板写成的,他下令士兵将他以及同僚的住所严密地保护起来。他下令接管福特戏院,逮捕了每一个相关人员。他还宣布华盛顿处于紧急状态。他召集所有武装力量集结待命,包括整个哥伦比亚地区的军队和警力,以及周边地区军营里的士兵、美国的秘密警察以及从属于军事法庭的间谍。他命令城中每隔50英尺就必须布置一个警戒哨。他派人看守每一艘渡轮,命令拖船、汽艇以及弹药船在波托马克河上立即进行不间断巡逻戒备。
除此之外,斯坦顿还电告纽约州警察局局长,命他调派最敏捷的侦探把守美、加边境。同时,下令巴尔的摩以及俄亥俄州铁路局长,将格兰特将军沿路拦回,要他立即赶往华盛顿。
斯坦顿派出一个旅的步兵驻守马里兰州,派出1000名骑兵追踪凶手。他提醒所有人,凶手一定会想方设法逃回南方,因此,一定要牢牢地守在波托马克河河边。
布思射向林肯的那颗子弹,从左眼下方对角穿过大脑,停留在距离右眼半英寸的地方。这样的创伤,但凡生命意识薄弱一点的人很可能马上断气,但林肯却足足撑了9个小时。
被安排在隔壁房间的林肯夫人,每过1个小时,就要求看一眼丈夫,然后伏在他的床边哭天喊地:“上帝!该不是要把我的丈夫推向死亡的深渊吧!”
一听到林肯夫人的尖叫,斯坦顿就发了狂,最后下令:“把这个女人带走,别让她再闯进来。”7点刚过,林肯不再发出任何呻吟,呼吸也逐渐平稳下来。当时在场的一位秘书回忆道:“他那饱经磨难的面容,终于露出了一种无以言喻的祥和。”
在弥留之际,人的潜意识往往会倏然洞开它所有的秘密。这大概就是回光返照吧!
在他最后的祥和里,脑海中一定陆陆续续地浮现出他深深埋藏起来的那些最美的回忆:或许是印第安纳州巴克霍恩山谷宁静的夜晚;或许是草棚前那堆带给他一丝温暖的柴火;或许顺着桑加蒙河那清澈透亮的河水,将他带到了新塞勒姆的拦河大坝上,那里安·拉特利奇正在欢歌,老马正嘶鸣着觅食;或许他再一次回到了斯普林菲尔德的法律事务所,看墙上那斑斑墨迹是否还在,书架上埋藏在厚厚尘土里的花籽是否已经抽枝发芽……
在这漫长的9个小时里,外科军医大夫利尔一直紧握着正跟生命做最后挣扎的总统的手。终于,林肯的最后一刻停留在了7点22分。利尔将林肯那双已经失去脉搏跳动的双手交叠在一起,而后取出两枚硬币放在林肯的眼睑上,最后掏出手绢扎紧他的下肢。伴随着雨水滴落在屋顶的“啪嗒”声,牧师前来祈祷。硬汉斯坦顿突然痛哭流涕,猛地拉下窗帘,唯恐黎明的光亮惊扰了总统的安宁与人们的悲伤。那天晚上,斯坦顿的一句话让人永世难忘,他说:“现在,他属于所有的年代。”
第二天,小泰德在白宫小心翼翼地向一位来访者问询,问他的父亲是否已经去了天堂。
“毫无疑问。”来访者回答。
“那我就高兴了,”泰德说,“因为父亲自从来到这里就再没有快乐过,这里不是个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