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伊利诺伊州的新塞勒姆撰写此书时,当地一位律师兼我的挚友亨利·庞德三番五次地劝我去见见迈尔斯大叔。他说:“迈尔斯的一个舅舅正是赫恩登,也就是林肯的法律事务所合伙人,而他的一个姑妈开过一家旅店,林肯夫妇在她那里住过一段时间。”
这真是个好主意。于是,在7月里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和庞德先生驱车来到新塞勒姆附近的迈尔斯农场。据说,林肯前往斯普林菲尔德借阅法律书籍时,常常会在这里逗留,还曾经用讲故事来换一杯苹果酒喝。
得知我们的来意后,吉米大叔拖出一张摇摇欲坠的三人椅,安放在前院一棵茂盛的桃树下。我们坐在那里长谈了好几个小时。我们的四周不时有稚嫩的火鸡和毛茸茸的小鸭子穿过,唧唧喳喳地叫个不停。吉米大叔跟我们讲述了一件众所不知的事。
迈尔斯先生的姑妈嫁给了一位名叫雅各布·M·厄尔利的医生。l838年3月11日的晚上,有个人骑着马来到厄尔利医生家门前叫门,当厄尔利出来后,他拔出手枪对着可怜的医生就是一阵狂射,然后扬长而去。虽说斯普林菲尔德是个小地方,但就是抓不到凶手,至今这起枪杀案都还是个谜。
厄尔利医生留下一处房产,迈尔斯的姑妈为了维持生计,只好将房子改造成旅馆。结婚后的林肯夫妇便住进了这家旅馆。
关于林肯夫妇的奇闻逸事,吉米大叔说倒是从姑妈嘴里听说过一件:一天早晨,林肯夫妇在用餐。不知道林肯为何惹怒了妻子,夫人恼羞成怒,当着其他房客的面,将一杯滚烫的咖啡泼在丈夫的脸上。
林肯一言不发地坐在原地,默默忍受着羞辱。厄尔利夫人只好走过去,用湿毛巾为林肯擦去脸上和衣服上的污渍。这件事大概就是林肯25年的婚姻生活的典型写照。
斯普林菲尔德当时一共有11名律师,为了维持生计,他们都依附于大法官戴维·戴维斯的第八区法院,在各个地方流动办案。每到周末,大家都会不顾一切地赶回家中享受团聚,只有林肯害怕回家。整个春季3个月以及秋季3个月,他都刻意待在其他地方,不踏入斯普林菲尔德一步。
年复一年,他总是如此。哪怕乡村旅馆的条件再恶劣,他也不肯回家去领教妻子的喋喋不休和暴躁。邻居们常说:“林肯被她折磨得不成样子。”邻居们对此深有体会,因为谁也无法忍受林肯夫人的唠叨。
参议员贝弗里奇说,林肯夫人的“尖利嗓音可以穿透整条大街,而她无休止的怒骂,邻居听得一清二楚。一般情况下,她的恼怒还不是通过言语来进行,这种狂暴真是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赫恩登说:“她像是在引领丈夫跳一支狂乱的舞曲。”
赫恩登感觉林肯知道“她之所以如此发泄失落和狂怒”的原因,“她这是在报复,因为林肯践踏了她所有的高傲。她觉得自己被贬低了价值。强烈的报复欲,摧毁了她的一切理智和爱。”
她不断地抱怨,把自己的丈夫抨击得体无完肤,说他没有一件事是对的:他佝偻着肩,走起路来相当粗俗,两条腿直挺挺地上下踏步毫无弹性,简直就像个印第安土佬儿。她还模仿他的步态,取笑他,然后要求他按照法语学校教的那样脚尖落地。
她讨厌他那对硕大的招风耳,挖苦他的鼻子不够挺拔,下嘴唇又太突出,看起来像个肺痨病患;比起粗壮的四肢来,他的脑袋又太小。
林肯对外表的不修边幅,更是强烈地刺激着玛丽的视觉神经,令她非常不痛快。赫恩登说:“林肯夫人之所以像母老虎一样发脾气也是有原因的。”当林肯在大街上走路时,你时常会发现他的一只裤管被塞进了靴子,而另一只却游**在靴子外面。他几乎从不给靴子打蜡。他的衣领常常是脏兮兮的,大衣更是长时间不更换刷洗。
詹姆斯·古尔利曾与林肯家为邻数年。他写道:“林肯先生常常穿着拖鞋来我家,他的一条旧得发白的长裤只用一根带子拴在身上。”
如果天气晴暖,林肯便会外出游玩。那时,你就会看到他那件尼龙质地的外衣简直就是一块抹布,衣服上的斑斑汗渍都能勾出一幅美洲版图。
曾有一位年轻律师在乡村旅馆遇见林肯。当林肯准备上床睡觉时,便换上一件“自制的黄色法兰绒睡衣,睡衣长到盖住了膝盖,还遮住了半截小腿”,当时年轻人高声叫道:“他是我所见过的最荒唐的人。”林肯从来没有自己的剃须刀,而且很少去理发店,尽管林肯夫人常常要求。
他也从来不打理那一头粗糙、野草般直立的头发,简直像马鬃一样。玛丽·托德常被他那头头发气得说不出一句话来。她会帮他梳理,只是过不了多久又变得杂乱无章,因为林肯把银行存折、信件以及法律文件,通通丢进了帽子里,然后戴在头顶上。
一次,林肯在芝加哥照相,摄影师强烈要求他整理下面目和衣帽。他却回答说:“你假如照出一张光鲜亮丽的林肯像,估计很难被斯普林菲尔德人认出来。”
就餐时,林肯举止粗犷,不讲究礼仪,甚至从没有正确地使用过刀叉,也从来没有正确地将刀叉放在它们应该待的位置。他用刀叉吃鱼和切面包时,丝毫不讲究技巧。当盘子里的肉剩得不多时,他不会一块块地切着吃,而是将盘子倾斜,将肉扒到自己盘子里去。他还坚持只用自己的刀切牛油,这些无疑会挑起夫妻间“激烈的战争”。有一次,他把啃完的鸡骨头随便丢在盛有莴苣的碟子里,玛丽·托德差点儿被气晕。
女士进屋时,林肯从不起立迎候,更不会像个绅士一样跑过去帮她们取披肩;客人离开,他也从来不出门相送。这些都引来玛丽的一连串轰炸。
林肯喜欢肆意地躺着看书。一回到家,他便脱下外套,甩掉鞋子,将吊带从肩膀上捋下来,然后将一把椅子底朝天地放在大厅中央,把枕头放在倾斜的椅背上,舒展四肢,倒在枕头上。
他能这样躺上好几个小时,一般会看报纸。有时候,他会看一些幽默故事,比如名叫《亚拉巴马的繁荣时代》的书。更多的时候,他会读诗。但无论看什么,他都会大声朗读出来,这是从小在那所“胡闹”学校养成的习惯。他觉得,朗读的时候,知识会通过视觉和听觉双重渠道进入脑中,这样可以记得更加牢固。
有时候,他还躺在地上,闭着眼睛吟诵莎士比亚、拜伦或爱伦·坡的诗句。例如:
只要我梦见美丽的安娜贝尔·李,月亮就会熠熠生辉,
只要我目睹安娜贝尔·李的美丽明眸,星星就会晶莹闪烁。
曾跟林肯夫妇同住过两年的一位女亲戚告诉我们,一天晚上,林肯像往常一样躺在大厅地板上看书时,他的朋友来了。他没有招呼佣人,而是自己爬起来请进了朋友,然后说了一句“把那些女人赶出去”。
在隔壁房间的林肯夫人听到了这句玩笑话,立刻恼羞成怒,结果,被赶出去的是林肯,而这正合他意。那天晚上,他很晚才溜回家,然后偷偷地睡在了后院的房间。
林肯夫人的嫉妒心颇重,她极度讨厌乔舒亚·斯皮德,就因为他是丈夫最亲密无间的朋友。她怀疑林肯第一次逃婚就是受了斯皮德的挑唆和影响。结婚之前,林肯在给斯皮德去信时,总是在末尾问候一下他的太太:“爱你,芬妮。”婚后,林肯夫人一定要丈夫将这句问候语改为“代问斯皮德夫人好”。
林肯是个知恩图报的人,这在他的众多品性中尤为突出。他曾经许诺,将来他的第一个儿子要取名为乔舒亚·斯皮德·林肯,用以表示对挚友斯皮德的感激之情。可是玛丽·托德得知这件事后简直暴跳如雷。这是她的孩子,不可能叫他乔舒亚·斯皮德,应该用她父亲的名,叫罗伯特·托德。然后因为这件事,她就一次次地闹个不停。
毫无疑问,那个男孩取名为罗伯特·托德,他是林肯家的长子,也是四个孩子中唯一长大成人的。埃迪在1850年夭折于斯普林菲尔德,年仅4岁;威利12岁时病逝于白宫;泰德于1871年在芝加哥过世,年仅18岁;而罗伯特·托德·林肯于1926年7月26日死于弗蒙特州的曼彻斯特,享年83岁。
林肯夫人曾抱怨后院里的花草太少,这让院子缺乏生机。于是,林肯就在庭院里种了些玫瑰,但他实在懒于打理,那些花很快就枯萎了。他对这些东西实在不感兴趣,但林肯夫人却十分想有个花园。有一年春天,林肯终于将花园建了起来,但很快便杂草丛生。
婚后的林肯没有做过太多体力活,不过还是喂养过一头“老山羊”;饲养过奶牛,挤过奶;锯过木头……直到当选总统后离开斯普林菲尔德,他才不再做这些活。然而,林肯的二表兄约翰·汉克斯却说:“除了做梦,林肯什么也干不好。”玛丽·林肯对此表示赞同。
林肯在家时常常心不在焉,甚至能忘却周围的一切。每逢周日,他都会将孩子放进小马车,然后拉着小马车在家门前那条颠簸的道路上走来走去。有时候,孩子滚出车外他都不知道,双眼还出了神地盯着地面,双手继续推着马车,孩子在后面号啕大哭他却完全听不见,直到夫人从门缝里伸出头来朝他大声呵斥,他才意识到把孩子丢了。
有时,林肯从办公室回到家中会闭口不言一句话,更不会看夫人一眼。即便面对美食,也丝毫不感兴趣,夫人常要颇费一番口舌,才能把他劝到餐桌旁。但就算上了餐桌,他也只是两眼发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她叫他,他怎么也听不见。要不是夫人多次提醒,他根本就不会意识到吃饭这回事。
饭后,他能盯着壁炉长达半个小时而不发一言。孩子们在他身上爬来爬去,拨弄他的头发,叫喊他,他都像个木头人一样视而不见。不过,突然间他又会清醒过来,给孩子们讲个笑话,或是背诵他喜爱的诗句:
噢,死神为何如此骄傲?
像稍纵即逝的流星,
像疾驰的浮云,
像一道闪电,像一阵波涛,
他的整个生命就这样被送进了坟墓。
林肯十分溺爱孩子,夫人怪他不会教导孩子。夫人说:“当孩子犯了错,他从来不闻不问,可他们但凡表现良好,他从不错过表扬的机会。他宣称:‘我最大的幸福就是让孩子们获得自由和幸福,不受家长的约束,爱是维系家长和孩子感情的唯一纽带。’”有时候,他有些过度放纵孩子。有一次,他正和高等法院的一位法官下棋,罗伯特便走来告诉他开饭了。林肯连声应允“好的,就来”。可是他已经沉迷在棋局里了,转眼就忘了吃饭的事。
于是,罗伯特又来了,说母亲等着急了。林肯依然口口声声说马上就到,但又转眼即忘。到了第三次,罗伯特下了最后通牒,林肯依然嘴上答应,但仍继续下棋。这回,罗伯特去而复返,然后一脚踢翻了棋盘,棋子散落一地,直砸两位棋手的脑袋。
“好吧,法官,”林肯只是笑道,“看来我们只能改天再将这盘棋下完了。”
很明显,林肯从来不会纠正孩子的过错。
林肯家的孩子喜欢恶作剧,他们常将一根棍子放在树篱上,到了晚上,他们便躲在树篱后面看笑话。路上没有街灯,行人很容易撞上棍子,然后将帽子撞掉在地。一次,他们错将父亲的帽子撞了下来。不过,林肯没有丝毫动怒,只叮嘱他们小心惹怒了行人。
林肯不去教堂,也极少谈论宗教问题,哪怕是跟他最好的朋友。不过他曾告诉过赫恩登,说他的宗教信仰同一位名叫格伦的老人很像。那时是在印第安纳州的一个教堂,他听过这位老人的演说。老人是这样说的:“做了好事,我为此感到快乐;做了坏事,我为此感到难过。这就是我的信仰。”
当孩子们渐渐长大后,林肯会抽出星期天的早上带他们出去走走。有一次,林肯陪夫人去了教堂,而把孩子留在了家里。半小时之后,泰德想念爸爸了,便跑去教堂。当时,他的头发一团糟,鞋带散开着,裤腿向上卷起,手和小脸儿上全是伊利诺伊州的特色黑泥巴。优雅的林肯夫人见到孩子这般景象惊呆了,显得尴尬窘迫;而林肯则亲切地伸出修长的手臂,一把搂过泰德,让他靠在自己胸前。
有时,林肯会在周日的早上将孩子们带到办公室,任由他们捣乱和疯玩。赫恩登说:“他们一会儿翻箱倒柜,将书柜里里外外搜索个遍,一会儿把铅笔扔进痰盂,还打翻墨水架,将信件散落一地,踩在上面乱跳一气。”
然而,林肯对此“从未责骂过他们,哪怕是皱个眉都没有。他是我见过的最娇纵孩子的父亲”,赫恩登表示。
林肯夫人很少去办公室,不过她去一次,就会震惊一次:那地方简直杂乱无章到了无从下手的地步。林肯将一堆文件绑在一块,并在上面标注:当你找不到什么东西时,不妨在这里找找。
如斯皮德所言,林肯的生活习惯即“没有规矩的规矩”。
办公室的一角墙上有一片巨大的黑色污渍,那是一名法律系学生操起墨水砚台朝另一个学生扔去造成的结果。
林肯的办公室似乎从未清理过,散落在书架上的一些花籽,掩埋在厚厚的灰尘中都可以生根发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