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法师受戒之后,先应范古农居士之邀前往嘉兴精严寺阅藏精研数月。随后,又到西湖玉泉寺钻研律部。旋即发现杭州故友太多,多有探望烦扰,于1920年夏天,又特意跑到清净一些的新城贝山闭关。弘一法师在贝山埋头苦研《弘教律藏》三帙,又从日本请到了南山《戒本疏》《羯磨疏》《行事钞》以及“灵芝三记”等细细览读。1921年正月才出山回杭州,接着继续寻来《四分律》及道宣、元照著述,“并览此土诸师之作,以戒相繁杂,记诵非易”,遂产生编纂《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的念头,“思撮其要,列表志之”,使繁杂的戒律明晰,便于初学。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例子。专心钻研某一方面的大成就者,都会对前人留下的著作有所怀疑,善于指出其中的谬误和不确之处,自己在前人基础上,再作编纂,推动其发展。李叔同发愿编纂《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也如前人所为。为了专心致志开展编纂工作,他移居温州,远离烦扰,于当年夏天完成初稿,1924年定稿并交由上海佛学书局出版。
《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是以《四分律?初分》为蓝本,采用灵芝、见月大师的注解,并加按语,对比丘戒250条戒中的每一戒条,按其犯缘、罪相、并制、境想、开缘情况,摘录戒相,条理其文。开创性地以列表展示出来,让人一目了然,方便识记。全书通篇一丝不苟用小楷写就,充分发挥了他的书法才能,给人一种庄重静穆的感觉。
弘一法师对《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十分看重,视此书为他出家以后最重要的著作。在他圆寂前留给刘质平的遗嘱中,特意托付刘质平将《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印2000册,流通以为纪念。此前,他在给友人的书信中亦屡有提及:“拙述《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今已石印流布。是书都百余大页,费五年之力编辑,并自为书写细楷。”(致蔡丏因居士)
《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被誉为灵芝大师之后律学第一著作。该书出版之后,弘一法师托夏丏尊将35部交给在上海经营书店的内山完造先生,由其代为寄赠日本的大学和寺庙。
律宗向以戒律森严著名,一举一动,都有规矩,严肃认真至极,被称为佛门中最难修的一宗。弘一法师为弘扬律宗,曾立下四誓:
一,放下万缘,一心系佛,宁堕地狱,不作寺院住持;
二,戒除一切虚文缛节,在简易而普遍的方式下,令法音宣流,不开大法,不作法师;三,拒绝一切名利的供养与沽求,度行云流水生涯,粗茶淡饭,一衣一袖,鞠躬尽瘁,誓成佛道;四,为僧界现状,誓志创立风范,令人恭敬三宝,老实念佛,精严戒律,以戒为师。
1931年4月2日,弘一法师在上虞法界寺发愿弘律:愿我及众生,无始来所受众罪,尽得消灭。若一切众生所有定业,当受报者,我皆代受。遍微尘国,历诸恶道,经微尘劫,备尝众苦,欢喜忍受,终无厌悔,令彼众生先成佛道。
受杨仁山的启发,弘一法师也萌生了创办律学院的想法。1907年,杨仁山在金陵刻经处设祇洹精舍,自编课本,进行讲经。诗僧苏曼殊也在此教授梵语、英语,弟子及追随者众多。杨仁山一生造就的佛学人才甚多,僧界学生有太虚,在家居士有谭嗣同等弟子。杨仁山深受当时思想界人士的崇敬,一大批进步思想家登门求教,有的尊他为师。其中著名的有梁启超、章太炎等。
1931年秋天,弘一法师经多方考察、仔细斟酌,相中了距离白湖十五里路的五磊寺,想在那里创办一所南山律学院。资财自然要靠他的影响力去化缘,很快上海朱子桥将军愿提供1000元。没想到五磊寺住持桂芳和尚见钱来得容易,也不跟弘一大师打招呼,私下里扩大化缘范围,且“树不起坚决的教育信念,使弘师订立章程殊多棘手”(亦幻《弘一法师在白湖》)。弘一法师请到过暹罗(泰国古称)的安心头陀当院长,安心头陀坚决要仿效暹罗僧托钵行乞,弘一法师感觉过于注重形式,失了对佛学本真的追求,双方就此分道扬镳。南山律学院就此夭折,只留下一块弘一法师手书的“南山律学院筹备处”的招牌。这块牌子印记了弘一法师复兴律宗的初心。数年后,因缘成熟,这个心愿终于达成。
弘一大师的佛学著述,多在闽南完成,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序、跋、题记。其序十余篇,主要介绍编书的缘由,如1935年1月作于厦门南普陀的《鼓山庋藏经版目录序》,叙述了昔年(即1929年)游福州鼓山,于藏经阁发现清代为霖道霈禅师要著《华严疏论纂要》,叹为稀有,倡缘印布的经过。有的序不仅介绍了编书经过和内容,还对一些内容相关的书进行评价,如1935年2月作于厦门万寿岩的《佛说阿弥陀经义疏撷录序》,对《弥陀经》的各种释解之书做了恰当的评价。弘一大师还为不少从日本请回的经书作序,使其能更广泛地流布。其跋约三十篇,主要记载了编书过程。其题记十余篇,大多为作于永春蓬山的《四分律行事钞》所题。
(二)法事行述。这是了解弘一大师在闽南弘法行踪不可或缺的第一手资料,主要的如1934年3月作于厦门南普陀的《闽南行脚散记》、1935年5月至12月作于惠安至草庵的《惠安弘法日记》、1936年夏作于厦门鼓浪屿日光别院的《壬丙闽南弘法略志》、1938年作于厦门鼓浪屿的《泉州弘法记》等。
(三)记、传、年谱。其记,指弘一大师在闽南所撰各类散记。愈至晚年大师心境愈趋平淡、宁静,散记有时缓缓道来,令人感受到一种“一尘不染”的心境,代表作如《福州怡山长庆寺修放生园池记》《瑞竹岩记》《重兴草庵记》《祗园记》等。其传,主要指弘一大师为僧人所撰的传记,皆作于闽南,且传主多为闽籍僧人或外地来闽弘法的僧人。大师与传主皆有来往,感情笃深,故虽文字不长,却能在全面介绍出传主经历的同时,突出传主的主要特点,丝丝入扣,深切感人,代表作如《了识律师传》《瑞山禅师传》《心灿禅师传》《法空禅师传》《本妙法师传》等。其年谱,主要指弘一大师在闽南所撰的四位高僧年谱,即《南山道宣律祖弘传律教年谱》《灵芝律师年谱》《宝华山见月律师年谱摭要》《蕅益大师年谱》。前三位谱主皆为律学大师,最后一位谱主为净土宗第九祖,著有律释14种。弘一大师对谱主的生平进行精心考订,文字简明扼要,至今仍为学术界研究这四位谱主的珍贵资料。
(四)佛学著作的校录、论述、编撰。这是弘一大师晚年居住闽南倾注心血最多的一项工作,也是弘一大师所有著述中最重要的部分。弘一大师在闽南点校的大量佛学著作如:1933年8月于泉州点校《南山钞记》,1936年8月闭关厦门鼓浪屿日光别院校录《东瀛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通释》,1936年4月于永春普济寺校录《东瀛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等。大师的点校工作极为辛苦,有时倾数月甚至数年光阴,常常是每日连续工作六七个小时,正如大师1935年7月11日于惠安净峰寺写给广洽法师信中言:“每日标点研习《南山律》约六七个小时。”弘一大师大多数佛学论述也作于闽南,如1934年2月作于厦门南普陀的《发心学律须知》,1940年冬作于南安灵应寺的《普劝出家人应常受八戒文》,1941年夏作于晋江福林寺的《持非时食戒者应注意日中之时》等。弘一大师对佛学的最大贡献,是振兴了湮没700余年的“南山律宗”,因之被后人推崇为重兴南山律宗第十一祖。弘一大师对律学的弘扬,除了讲演和创设南山律学院(1933年改称南山律学苑)外,主要是编撰校注了一大批律学著作。《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和《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为最重要的两部。前者非作于闽南(1922年闭关作于温州庆福寺),且主要供出家人所读,故笔者不予评介。后者于1940年闭关永春蓬山编撰,分四篇,即宗体篇、持犯篇、忏悔篇、别行篇,其最大的特点是化繁为简,题旨集中,既便于查阅,也便于深入研究,穷其幽奥。所以《备览》较为普及,成为许多在家居士的行为依据。大师编撰《备览》时,殚精竭虑,三易其稿。1940年他在永春普济寺写给圆晋居士的信中说出了编撰过程:“《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第一册《宗体篇》,至今晨已将第二次正稿写竟。尚须整理增删,然后再写第三次正稿。”
《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是弘一法师继《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之后最为重要的佛学著作。大师编纂此书的初衷,类似于当年编纂《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与前者不同的是,这是专为在家居士编纂的南山律宗普及读物。
弘一法师曾向李圆净讲述其编纂此书的思想:“朽人近来对于自己之著作,不愿轻易出版者:一、因以凡夫情见僭为编述者,恐未能契理契机。必须先生西方,回入娑婆,乃可负荷弘法之重任。二、因律学专门之撰述,出版之后,无人能读,难于流通。昔蔚如居士刻《南山律书》近百余卷,除赠送之外,罕闻有人出资请购者。即赠送与人,读者亦希,仅藏置高阁耳。且如朽人近编之《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因普被在家人故,将来出版之后,慕名而请购者,或尚有一二百人。若真能披读而研习了解其义者,或亦仅有仁者及古农、幼希数居士耳。”由此可见大师方便设教之良苦用心。
闽南位于东南一隅,并非文化中心,也不是省会,弘一大师居闽南时所以著述累累,主要有四个原因:一、居闽南之前曾多次闭关修道,已具备很高的佛学素养。二、充分利用闽南名寺中的藏经。厦门的南普陀、泉州的开元寺等闽南名刹,因远离战乱,藏经保存相对完整。三、写信让有缘居士及法师代请有关书籍。在弘一大师的书信中,请人代请各类书籍的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四、直接向日本国购请。这是弘一大师最主要的外请书籍。据统计,他一共从日本请来古版佛经万余卷,由此在校注、编撰各类佛教书籍中发挥了极大作用。泉州开元寺藏经阁至今仍藏有弘一大师1936年从日本请回的《大般若波罗蜜多经》第195卷,大师题签上款注有“福州东禅等觉院版残本一册”,下款注有“逊国后二十年丙子二月自扶桑请归供养。一音弘印”。弘一大师精通日语,在购请、利用日本书籍上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这也是一般高僧所难以企及的。南宋到清末,唐道宣和宋灵芝等唐宋诸家律学撰述,因南宋禅宗独盛而多散失,唯存《南山随机羯磨》一卷。弘一大师推崇备至的明末高僧智旭大师,因深切体察宗门之流弊,决意弘律,但由于不见古代疏记,只能写出《毗尼事义集要》。这些唐宋诸家律学撰述自日本回到中国后,得由弘一大师加以阐发。
弘一晚岁十年,积极弘法,他先后在厦门、漳州、安海、泉州、惠安、永春等地城乡开展讲经活动,就律宗、华严宗、净土宗学说及药师经、弥陀经、地藏本愿经、心经等经义作了详细的阐明。并且关心佛教教育,在泉州开元寺尊胜院倡办南山佛学院。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在泉州请得日本大小乘经律万余卷,亲自整理编成《佛学丛刊》四册,交上海世界书局出版,闽南一带的僧徒因之增进佛学知识。
他的佛学思想体系,以华严为境,四分律为行,导归净土为果。他潜心圈点校注唐代道宣律祖所撰“南山三大部”(《行事钞》《戒本疏》《羯磨疏》)及宋代灵芝元照律师解释三大部的“三记”(《资持记》《行宗记》《济缘记》),为后世治南山律者留下正确的范本。弘一圆寂后遗骨分两处建舍利塔,一在泉州清源山弥陀岩,一在当年落发处——杭州虎跑定慧寺。另建生西纪念塔于温陵养老院过化亭。他的力作《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于民国十三年(1924年)出版。《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律学讲录三十三种合订本》《南山律苑文集》《晚晴集》《晚晴老人讲演录》《弘一大师大全集》等后来陆续出版。
弘一大师在僧二十多年,通过精诚庄严的自律苦修,大力弘扬南山律宗,以一人之力使传统断绝数百年的律宗得以复兴。弘一法师不仅以毕生精力研究戒法,为律幢重树奔走呼号,而且将这一份似海悲心浸润于日常之中,律意沉潜,身体力行。法师表里澄澈、严于律己的持戒精神,昭示了一种千古独步的人格境界。这种人格魅力在佛教文化圈中所产生的影响,实在要远远超过他的那些著作。弘一法师的弘律开创了中国律宗的新局面,在中国佛教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也是僧众尊奉他为第十一代南山律宗之祖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