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期各地都有不同的地方经济特色,弘治年间,明朝政治家、文学家何孟春在所撰《余冬录》一书中写道“湖广熟,天下足”,可见到了此时湖北地区已经是明朝粮食出产的重要地区了。其实这句话最早的时候是“苏湖熟,天下足”,出现在宋朝时期。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原本天下粮仓的江浙变成了整个洞庭湖平原,以及湖北的江汉平原呢?这一切的问题都要回到明朝初年去找寻答案,洪武年间朱元璋在湖广地区制定的一些农业政策促进了该地区农业的飞速发展。
“湖广熟,天下足”,湖广的粮食储备能周济全国还有余粮,这种富足景象的形成,可以大概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十五世纪中叶,也就是明初朱元璋统一全国后,一直到宣德时期。第二阶段是从明英宗正统年间,一直到明孝宗弘治年间。这里我们重点谈明初,尤其是朱元璋时期。
明初的湖北就像是一块几千头神兽来回狂奔后的草地,元朝末年先是被元政府辣手摧花一轮,而后这里又曾经归属大盐商陈友谅统治,由于陈友谅比较能打,朱元璋多次派兵攻打才成功占据,使得该地区民生凋敝。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吸取历史教训,轻徭薄赋,休养生息。这些政策中,移民垦荒,解放奴婢,限制土地兼并,保护自耕农等措施,对于快速排除蒙古统治时所带来的因素,恢复生产力,推动社会经济恢复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而这些措施在湖广地区也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明朝社会经济机构基本上是宋元经济结构的延续或恢复,湖广地区农业仍属于“完全以农民世代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为基础的农业”。因而这一时期的湖广农业和宋元经济有着密切的连续性。在农业生产领域,耕地的大面积开辟,田赋等税收的增长,也接近甚至超过前代的最高水平。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完善的制度法规,不可能管理好地方,甚至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中央政府的法规,也需要自上而下,完善的机构去执行实施,可以说,地方经济的发展,从根源上来说就是法规制度,是机构部门。制度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其对经济活动有着直接影响,土地、劳动等生产要素,唯有在制度的指引下才能发挥其作用,构建相对稳定的生产秩序和社会预期。所以要探究明朝初期湖广地区农业经济快速崛起的原因,也得从制度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