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查理曼帝国和封建制度的起源(1 / 1)

第一节 查理曼的功业

【丕平做法兰克人的国王(751年)】我们在前面曾经述过法兰克人怎样征服了一块很大的领土,包括现在法国的全境和德国的西部。后来国王的权力逐渐旁落于所谓“宫中执政”的手中。732年时在图尔战胜穆斯林的查理·马特就是西法兰克国王的执政。他的儿子丕平(Pippin)果然篡位,把旧王废掉,由自己来取代。丕平在废王以前,曾与罗马教皇相商,而且得到了教皇的同意,所以丕平即位时受到了教士的涂油和教皇的祝福。

【君权神授的开端】日耳曼民族中的国王向来由武功很强大的人去担任,而且即位为王必须得到人民的同意,所以国王的选择和教会绝无关系。但是丕平在即位以前既然征求教皇的意见,即位时又遵照一种犹太人的旧习,由教士把圣油涂在他的头上,所以他即位为王最终受到了教皇的祝福和同意。因此教会方面就把国王当作上帝在人世间的代表,人民服从国王亦变为一种宗教上的义务。此后欧洲的君主往往以“奉天承运”自命,不许人民有反抗的举动,后来“君权神授”的理论其实就起源于此。

【查理曼(742年—814年)】中古时代最有名的国王就是丕平的儿子查理曼(Charlemagne),他于771年即位。在当时他算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而且很能尽力去提倡学术。他自己亦很好学,每顿饭时必叫人读书给他听,对于历史尤为爱好。当时能动笔作文的人除教士外本就很难得,查理曼亦很热心于著作,但是因为开始学习得太迟,所以只学到能够签名为止。他曾邀请四方有名的学者到他的宫中,而且设立了许多学校。当时人对于查理曼的印象原本很深,他死后对他更是恋恋不舍,因此他便成为中古时代许多传奇小说中的英雄。实际上查理曼是一个伟人、世界史上的一个天才,不愧为中古时代的主要角色。

【查理曼的帝国观念】查理曼的理想在于把所有日耳曼民族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大规模的基督教帝国。当时在他的领土西北境外有撒克逊人常常来骚扰他的国境,所以他最先注意到他们。撒克逊人所居住的地方既没有城市,亦没有道路,他们的生活又很野蛮,胜则南下,败则退入森林,所以要征服他们非常困难。查理曼平生的武功以征服撒克逊人最为费力,而且费时。他提倡基督教亦极为尽力,凡信奉异教而不遵行洗礼的人常常加以重罚。773年时查理曼为保护罗马教皇起见而侵入伦巴底,且自立为伦巴底王。同时除日耳曼民族外,他又要应付东欧的斯拉夫人和西班牙的阿拉伯人。789年时他大败波希米亚(Bohemia)的斯拉夫人。不久又应西班牙基督教徒的请求,逐渐从穆斯林方面夺回埃布罗河(Ebro)以北的地方。这是欧洲基督教徒驱逐西班牙穆斯林的开始,直到1492年穆斯林最后的根据地格拉纳达(Granada)失去以后,穆斯林才完全绝迹于西班牙半岛。

【查理曼加冕为皇帝】查理曼一生最大的功业就是他在800年重新恢复了西部的罗马帝国,这一年他为了解决教皇利奥三世的困难而到罗马城中去。困难解决后,罗马教皇就于耶稣圣诞日在宫中圣彼得礼拜堂举行庆典。当查理曼跪在神坛前行礼时,教皇手捧帝冕加在他的头上,尊称他为“罗马人的皇帝”,因此西部的罗马帝国总算复兴了,但是此时的罗马皇帝当然和从前的大不相同。第一,当时东部的罗马帝国仍然存在,与西部的皇帝始终没有任何关系;第二,查理曼以后的日耳曼诸帝往往懦弱无能,不能治理这样一个大帝国,结果反而弄得日耳曼和意大利两方都陷入混乱的状况中,为他日德国和意大利迟迟无法统一的远因。

第二节 查理曼去世后的混乱

【查理曼帝国的分裂】查理曼所建立的帝国版图很大,统治很难,所以在他814年去世以后,他的子孙就屡起领土的争夺。直到870年,大家才同意订约把帝国分为三部分:西法兰克王国、东法兰克王国和意大利王国。西法兰克王国包括现在的法国和比利时,人民所用的语言是一种拉丁的方言。东法兰克王国包括现在德国的地方,人民所用的语言是日耳曼语。现代的德国、法国和意大利三国的雏形就此出现了。

【维持秩序的困难】自从870年订立和约以后,西部欧洲一带大乱了数百年,到处以战争为事。原来当时要维持秩序困难很多:第一,从前罗马人所造的大道和桥梁早已年久失修,交通不便,国王要想平定各地方的叛乱非常困难;第二,当时国家的经济非常困窘,西欧的金银矿原本就很少,又因商业衰落,所以外来的贵金属亦非常有限,因此国王往往没有充足的经费来应付行政上的开支,于是不得不用封地来代替现金分给国内的官吏当作薪俸。做官吏的人就此逐渐独霸一方,造成尾大不掉的局面。

【新生的外患】而且帝国各部分常受新起的外族侵略。穆斯林于查理曼死后不久就占据了西西里岛,常常骚扰意大利和法兰克王国的南部。东方的斯拉夫人也常常入侵,同时亚洲的蛮族马扎尔人亦深入法兰克王国的境内,后来被逐东返,住在了现代匈牙利的地方。还有一班从丹麦、瑞典、挪威方面南来的北方人,他们不但沿途劫掠法兰克王国的西岸,而且沿河而上直攻入巴黎城。当时查理曼帝国的各部分无论内外都常处于极其混乱的状态中,国内有贵族的内讧,国外又有外族的侵凌,因此各地的贵族无不建造城堡以便自守,各城市亦建造城墙以资防护。

【中古时代的私人城堡】因为当时的国王没有组织严密的军队,只好让各地方自己去谋划自保的方法,而一般人民的安乐亦只能仰仗各地方贵族的保护。从前罗马人有在营房四周建筑墙壁的习惯,但这是政府的机关,不是私人的住屋。自从蛮族南下秩序大乱之后,各地贵族和大地主就开始建造私有的城堡,为中古时代欧洲史上的一个小特点。各地的城堡往往建于险峻的山崖上,使敌人无法接近。若在平地,则城堡四周往往掘有一道壕沟,沟上有吊桥可以随时吊起,以便断绝敌人的进路。城堡的进口处有厚木板的吊门。城堡内部有谯楼,楼四周开有小窗,以便放箭或者倒下火热的沥青和铅类等熔液以击退敌人。有时还有宏大的厅堂作为城堡主人的内室。此外亦有库房、军器房和小礼拜堂等。

第三节 封建制度的兴起

【封建制度的发展】当时拥有广大田庄的地主往往愿意把自己的土地分给别人,不过接受土地的人要承担下述的义务:随同地主出战,防守地主的城堡,捐助地主的非常费用。封建制度中封主和附庸的关系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接受封土的附庸誓忠于封主,封主则不仅把土地给予附庸,而且负有保护附庸的责任。这种封主和附庸间的种种关系构成了西方中古时代的封建制度。封建制度的产生既不出于国王的命令,亦不一定出于封主的意愿,其实是因为当时的环境利于这种制度的存在。所以封建制度的兴起极其缓慢且极不规则。根据上述的条件而分给附庸的土地叫作封土。接受封土的附庸亦可把自己的封土依同样条件再分给别人,而自己就因此兼做封主。接受附庸的封土的人是附庸的附庸,所以叫作再封的附庸。

【忠顺的仪式】凡接受封土的人必须跪在封主的面前,把自己的手放在封主的手中,宣誓对于某一块封土愿做封主的“顺民”。于是封主吻他的前额表示和好的意思,叫他立起身来。附庸再手捧《圣经》或其他圣物宣誓对于封主愿尽一切义务。这种忠顺仪式的举行为附庸第一种且最重要的义务。

【封建的义务】附庸的义务种类极不一致。凡封主有远方的军事,附庸必须自备资斧去参加,不过每年以四十天为限。遇附庸间有争执时,他必须应封主召集的命令,前往参与审判。此外附庸负有种种金钱上的义务,如封主的长子成年行骑士礼时、封主嫁女时,以及封主被掳取赎时,附庸均须缴纳相当的金钱。最后凡封主经过附庸的居住地时,附庸有招待食宿的义务。

【封土的种类】封土的大小极不相同,所以重要的程度亦各不相等。大的如公爵、伯爵的封土直接受自国王,权力的宏大几乎和国王无异。小的如普通骑士的封土,一年的收入有时还不够维持自己的生活和养马的费用。我们要知道封土总是由子孙世代相传下去的。只要附庸和他的继承人能够一心忠顺,尽他的义务,那么封主和其子孙就不能随意把封土收回。因此封主除课税和要求附庸服务外,对于封土几乎别无权力。所谓的封土差不多已变为附庸的产业,封主所享有的只是一点占有权的影子罢了。

【国王和人民的关系】直接隶属于国王的附庸一旦受封之后,往往就和独立的君主无异了。他们自己的附庸既然不曾直接向国王行忠顺的仪式,对于国王的命令往往也不去理会。因此从9世纪到13世纪,西欧各地的君主虽然可以用封主的资格向其管制下的附庸要求忠顺和服务,但是对于一般人民却没有直接的管辖权,因为一般人民都生活于其封主的封土上,当然只知道有封主,不知道有国王。

【强权就是公理】我们随便翻读一本当时的编年史,就可以看出当时除教会外,处处以武力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工具。除非封主有相当的实力,否则绝难望附庸履行封建的义务。忠顺的誓言往往等于空文,封主和附庸都常常有违反信义的举动。因此封建时代的法律就是战争,战争渐成为贵族间的主要职业。原想用封建的关系来维持秩序,到后来反而成为冲突和纷乱的主因。无论什么人都以欺凌弱小为事。理论上凡附庸间的争执,原可由封主用和平方式去解决,但是封主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且不愿意这样去做,因为即使法院判决下来,亦往往没有执行的方法。所以各附庸间只有诉诸武力这一法,好像这种方法就是他们生活中的主要乐趣。

【上帝停战条约】这种持续不断的战争弄得国内秩序不安,民生痛苦,因此引起了教会中人的注意,很想设法停止它。约在1000年时,法国南部的宗教大会曾经决议凡战斗者不许攻击教堂、修道院、教士、香客、商人、妇女和农夫。后来宗教大会又开始颁布所谓的“上帝停战条约”,规定凡在四旬期以及各种圣节和每周中的星期四、五、六、日等均须停止战争。在停战期间无论什么人都不许攻击别人。凡围攻城堡的人亦须停止攻击,所有人民得以自由往来而不受兵士的留难。倘使不遵条约,教会就可把他逐出教会之外,病时无人探问,死时无人祈祷,死后的灵魂必入地狱。这种停战条约的成效究竟怎样,实在难说。当时好勇斗狠以强权为公理的武人对于每周只有三天的自由当然不能满意,那就可想而知了。

【国王终得胜利】不过我们不能以为在查理曼帝国分裂以后的数百年间,西部欧洲绝对没有国家的存在,或者绝对分裂为无数独立的小国家。国王既然曾受教士的涂油,终究不只是一个封建的封主而已。所以后来英国、法国、西班牙以及意大利和德国诸国的国王,都先后制服国内的诸侯,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把自己的领土变成现代民族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