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1 / 1)

认为人口增加对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有决定性的作用,实为普遍的谬见。马克思反对此说,认为各经济时期均有其相应的人口规律。他的说法就一般言之虽非正确,但在此实觉合理。18世纪初至19世纪末,西方人口的增加最为急速。在同时期,中国的人口至少亦与此有同程度的增加,即自六七千万增至四万万——或许有过于夸张处亦未可知——其增加速度可与西方的增加速度相匹敌。然而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仅无进步,反而在退步,因为中国人口的增加是在与西方不同的社会阶层内。人口的增加只使中国变成小农密集的国家;类似于西方无产阶级的人口之增加,只使外国市场利用苦力(苦力原为印度语,乃邻人或同氏族者之意)成为可能。就一般而言,欧洲的人口增加确有助于资本主义的建立,因为若人口过少,则资本主义或许将无法找到其所必需的劳动力,但它自身并没有引起资本主义的发展。同样,我们亦不能认同桑巴特的主张,认为贵金属的流入为建立资本主义的主要原因。的确,在某种情形下,贵金属供给之增加可引起价格革命(如1530年后欧洲所发生的)。若此时存在其他有利的条件,比如形成一种固定形式的劳动组织,则因大量金银之集中于特定的社会阶级手中,自能促进其进步。但印度的事例证明仅仅是贵金属的流入,并不一定能产生资本主义。在罗马帝国时代,每年约有二千五百万银币流入印度,用来购买货物。然而此种流入只唤起规模至小的商业资本主义。大部分的贵金属均藏于王侯的宝库内,并未变为流通货币以创立合理的资本主义企业。由此可知贵金属的流入将产生哪一种倾向,全视劳动组织的形式而定。发现新大陆后,美国的贵金属最初流入西班牙,然而西班牙随着贵金属的流入,资本主义反为退步。结果,一方面,有城镇派之没落及西班牙贵族的商业利益之毁灭;另一方面,则在战争中使用贵金属。因此,贵金属流经西班牙却未曾影响它,反而促使15世纪以来已实行劳动关系改革的其他国家变得富裕起来。由此,促进了资本主义的产生。

故人口的增加与贵金属的流入,均非唤起西方资本主义的主因。资本主义发展的外部条件首先为地理关系。印度与中国因内地交通需巨大的运费,故阻碍了通过贸易赚取利润且可由商业资本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阶级之发展。不过西方有地中海作为内海的特质及充分的河流相连,故能使资本主义得到发展。但对这个因素亦不能作过大的评价。如前所述,古代的文化乃沿岸文化,在此时代,因地中海的特性而与有飓风的中国海域相反,对商业机会极为有利,然而古代并未产生资本主义。在近代,佛罗伦萨的资本主义发展亦较热那亚或威尼斯更完全。西方的资本主义并非产生于海上贸易城市,而是在内地的工业城市中产生的。军事需要虽然亦促进了资本主义产生,但并非战争需要使资本主义形成了独特的发展,而是西方军队上独特的需要。奢侈品需求虽然亦为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利因素,但亦非奢侈品需求本身。在许多情形下,奢侈品需求反而产生了非合理化形式,如法国小规模的工厂或德国诸侯宫廷内的工人强制定居地。产生资本主义的最终因素为合理的永久性企业、合理的记账、合理的技术及合理的法律。然而此并非其全部。除此之外,必要的辅助因素为合理的精神、处世的合理化、合理的经济伦理。

一切伦理及由伦理所产生经济关系的开端均为传统主义,即传统的神圣性,换言之,即由祖先所传下来的行为与经济模式。直至今日,传统主义依然根深蒂固。对上一代而言,如果想要一位西里西亚农业工人承包割草的工作而增加其二倍的工钱,诱使其更加努力,那是不可能的:他只会减少其一半的劳动量,因为他的一半劳动量就能获得二倍以上的工资。不愿且不能离开已习惯的轨道,此为保持传统的普遍原因。然而,原始的传统主义可因两种情形而变本加厉。第一,物质上的利害与传统的固执相结合。例如中国,如变更一定的搬运道路或采取合理的搬运手段时,将威胁到某些官员的利益。西方在中世纪与近代铺设铁路时,亦有此类现象。这些官吏、地主、商人为维护自身利益阻碍向合理化的方向发展。第二,有更强烈影响的为因迷信而产生的商业刻板化。由于害怕不吉利,故不愿在传统习惯的处世方法上发生任何变化。在这种反对中虽然藏有若干人的经济利益,但反对是否有效仍须视迷信的程度而定。

盈利冲动本身并未打破此等传统的障碍,认为理性的资本主义时期的特征在于比其他时期受更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的观念是幼稚的。近代资本主义较东方的商人并不具有更强烈的盈利冲动。没有任何束缚的盈利冲动,无法产生经济上的合理结果,如科尔特斯(Cortez)和皮萨罗(Pizarro)等,他们也许是无限制盈利冲动的最有力代表,却没有理性主义经济生活的观念。假使经济冲动本身是普遍的,那么将会出现此问题:在何种情形下,能将盈利冲动加以合法化或合理地创造出资本主义企业性质的制度呢?

开始时,对于盈利有两种不同的态度。对内有传统的束缚,即在因宗教关系结合在一起的人群中不进行无限制的盈利,受部落、氏族及家族关系所束缚,此即对内道德;对外视一切他国人为敌人,完全不适用伦理的限制,盈利冲动绝对无限制地发挥,此即对外道德。在传统团体内部亦须算计,古旧的敬神关系被分解时乃出现新的发展。经营责任制在家族共同体内一旦确立,经济关系将不再具有完全的共产主义性质,单纯的敬神及盈利冲动上的障碍即被排除。此种发展尤为西方的特征。在对内经济上实行盈利主义时,亦调整了无限制地追求利益。结果形成了有节制的经济生活,经济刺激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作用。

详细地说,其发展过程是各异的。在巴比伦与中国,对于共产主义经济或组合经济的氏族以外的盈利冲动,并无任何客观上的限制,然而未发展出近代的资本主义。在印度,盈利的限制仅适用于婆罗门与刹帝利两个阶层。婆罗门因身份高贵,故虽能做饮食店的主人,但若放贷收息时,则与刹帝利一样,将被降低身份。不过商人阶级则许可其如此,且在印度的商人阶级中,我们发现其在商业上的狡诈是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所无法匹敌的。在古代,只有法定利率的限制,保护卖主的条文乃表示罗马的经济伦理特征。然而在此,近代资本主义亦未曾得以发展。

于是发生可作为结论的如下之特殊事实,即近代资本主义的萌芽与东方及古代经济的理论不同,公开实行于反资本的经济理论之领域中。

教会之经济道德态度可在由阿里乌斯教传来的对商人之见解中:“商人始终不会赢得神的欢心。”至15世纪时,此条文依然存在。之后,佛罗伦萨因经济关系变迁的压力,一般人逐渐开始为调整这个条文而进行努力。一切反对资本主义趋势的天主教伦理与路德派伦理,本质上均基于对资本主义内部之非人格化关系的厌恶。此非人格化关系可将世间某些事情置于教会及其势力范围的影响之外,根据它们的伦理观念进行改造。在伦理上,领主与奴隶的关系可受道德准则的直接管束;然而抵押权者与作抵押品的财物间的关系,或证券与背书人的关系之伦理化,则并非不可能的,但亦为非常困难的。由此所产生的教会意见之结论,基于公平价格的原则,禁止价格过高、讨价还价及自由竞争之中世纪经济伦理,确保所有人生存的机会。

并非如桑巴特所云,破坏此种思想束缚为犹太人之力。中世纪时犹太人的地位自社会学的见地视之,与印度种姓阶级的最下级者相似,即他们是一种卑贱的民族。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印度以宗教的来世观视之,种姓秩序具有永久性。个人虽然能以轮回的方法往生于乐土,但此只限于种姓秩序的内部。种姓乃是永远不变的,若有想脱离种姓阶级者,即将遭永劫之罪,被打入地狱之中。不过犹太人的来世观则以为在将来世界中,阶级关系将与现况相反。在现世,犹太人或许因其祖先的罪业之报应而背上了卑贱民族的烙印;此种状况通过一种社会革命始能脱离。中世纪时,犹太人为一外来民族,他们立于市民社会之外,不能加入任何城市市民团体;他们不能参加圣餐典礼,因此不能属于联盟。但他们并非唯一的外来民族。除他们之外,基督教商人亦为外来民族,与犹太人同样经营货币交易,与犹太人的地位相同,在诸侯保护之下缴纳贡租,享有经营货币交易的权利。而犹太人与基督教外来民族的主要区别在于,犹太人不能与基督徒进行贸易及结婚。基督教徒最初曾乐于受犹太人接待,与犹太人交好,但犹太人深恐他们的嘉宾不能参加圣餐仪式。中世纪首次爆发反犹太主义时,基督教的忠实信徒被教会会议告诫不得行为不端,所以拒绝了犹太人的招待,而对于基督教徒的招待,犹太人也嗤之以鼻。尤其自埃斯拉及尼希米以来,即完全不能与基督徒结婚。犹太人居于贱民地位的另一理由是犹太人手工业者的存在;在叙利亚曾有犹太骑士阶级,但犹太人中作农民者则完全例外,因为农业的经营与其礼仪的要求格格不入。出于宗教礼仪的考虑,犹太人经济生活的重心完全置于商业,特别是货币的交易上。犹太人的信仰对于法律的知识不啻是一种奖励,他们不断地研究法律,因此最容易与货币交易结合。除此之外,教会禁止高利,严禁货币交易,但一方面因为货币交易为必不可少之事,另一方面,犹太人不服从教会法的管辖。此外,犹太教中维持着原来的对内道德与对外道德之二元论。它容许向非同胞或非亲属的他国人征收利息,从这种二元论中,又可发生经济上非合理的业务,特别是承收租税及国家的各种政治性筹资。数个世纪以来,犹太人习得了一种使他们成为有用之人的技能。但所有这些皆是贱民资本主义,并非西方所产生的合理资本主义。因此,在近代经济体制的创立者及大企业者中,几乎找不出一个犹太人;这一类型属于基督教,且只在基督教的地盘上始能有之。不过犹太人的制造业为一种近代现象。犹太人之所以对合理资本主义的产生无任何贡献,原因在于他们处于工业组织之外。如在波兰,在他们做批发商或制造业者时,可以支配多数无产阶级,然而他们不能与行会并存。如《塔木德经》所示,真正的犹太伦理准则为特殊的传统主义。虔敬的犹太人害怕任何改革,与以巫术信仰确立制度的原始民族成员无太多差别。

在近代经济中,人文主义的宗教根蒂早已枯萎。今日的职业概念继续存在于世界上。禁欲的信仰已被一种悲观的世界观所取代,尽管其绝非禁欲,正如伯纳德·曼德维尔(Bernard Mandeville)的《蜜蜂的寓言》中所说的那样,在一定条件下,个人的罪恶有时亦被视为符合公众利益的。各教派之原始的宗教情操均已消失,在经济思想领域,18世纪末及19世纪初的诸侯、政治家及著作家的指导原则是相信与利益相符的启蒙运动之乐观主义取代了新教禁欲主义的位置。经济伦理是以禁欲主义为背景而出现的,其宗教意义现在已消失。劳动阶级只要能给以永远幸福的承诺,便能安于其命运。此种慰藉一旦消失,在之后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中,紧张与压力的出现便无法避免了。进入19世纪钢铁时代的黎明期,初期的资本主义即宣布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