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轻视“拍案而起”的威力(1 / 1)

拍案而起是指用手猛地一拍桌子,然后愤然站起来。这个词现在屡见报端,一般用来表现一些领导人对某些大事件、突发事件,以及民愤极大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事件的愤怒心情,体现这些领导的胆识、魄力和疾恶如仇的性格。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交流对象冲你拍案而起,则表示他很愤慨,并想显示威胁力。

一个人做出拍案而起的动作,多是在他感觉人格和尊严受到侵犯的时候。此刻他觉得不应该再临阵退缩,于是拍案而起,想给人以迎头痛击。与之伴随的往往还有手往下劈的动作,这样通常会给人一种泰山压顶、不容置疑的感觉。使用这种手势的人,一般都是地位高高在上、有些自负的人。他们的能力很强,不会轻易容许别人反驳自己。这个动作的意思是“就这么办”“这事情就这样决定了”“不行,我不同意”等。

日常生活中,有的上司在讲话时,为了强调自己的观点,显示威胁力,会做出手往下劈的动作。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轻易提出相悖的观点。不幸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却不懂这一点。

同事或朋友三五成群地争论问题,有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往往也喜欢做手往下劈的动作来否定别人的观点,打断别人的话。如果你非要同他争论个你是我非的话,恐怕他很容易就拍案而起了。此时,我们最明智的选择是保持沉默,而不是冲动地给予反击。

一般情况下,在演讲中不要做拍案而起的动作。但是演讲者为了强调,往往会做出手往下劈或攥紧拳头的动作。这是显示威慑力的表现,握紧的拳头好像在说:“我是有力量的。”但如果是在有矛盾的人面前攥紧拳头,则表示:“我不会怕你,要不要尝尝我的拳头?”这是他讨厌某人的表现。

历史上,“拍案而起”的例子数不胜数。“同治中兴”名臣左宗棠在事关中华民族利益的大是大非面前“拍案而起,挺身而出”的故事,尤为后人称道。

当时,清政府与英帝国主义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又是割地又是赔款。此时的左宗棠虽然人微言轻,却拍案而起,说:“英夷率数十艇之众竟战胜我,我如卑辞求和,遂使西人具有轻中国之心,相率效尤而起,其将何以应之?须知夷性无厌,得一步又进一步。”他痛斥琦善“坚主和议,将恐国计遂坏伊手”“一二庸臣一念比党阿顺之私,令天下事败至此”。他利用自己的朋友关系,四处联络,推动参劾投降派,重新启用林则徐。正是在舆论压力之下,朝廷不得不撤掉琦善,恢复了林则徐的职位。

可见,拍案而起的意义是否积极,还要看当时的情境。如果说话者只是为了体现个人的威慑力,那就有些小题大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