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甘泉豪迈峻敏,虽不如阳明风靡一时,在明末思想界也算老资格。他始终以体认之学为宗,并与王学互相出入。甘泉比阳明长寿,阳明死后,甘泉又保持三十余年的影响力,在救正当时朱子学亚流之弊的同时,又致力于救正王学亚流的猖狂之弊。
对于甘泉的功绩,王门的罗念庵曾称赞说:
先生以中正之学独遏横流,明天理之本然,救人心于既死。先生之功,顾不伟与?当不在抑洪水(朱子)、辟杨墨(孟子)之下也。(《湛甘泉文集》卷32,《墓表》)
王、湛二家在为学宗旨上虽有不同,但如前所述,由于他们彼此都抱有希望殊途同归的意愿,所以在两家门徒中也多有递相出入而终其业者(参见《明儒学案》卷37,《甘泉学案》)。
当时,王、湛二家各自拥有数千门人而互相维持着他们各自的势力。王门派方面,因为其说符合时代风潮而趋向隆盛;而湛门派方面则不太兴盛,反而有摄取王学而谋求王、湛二学调和的倾向。吕巾石(吕怀)、何吉阳(何迁)、洪觉山(洪垣)、唐一庵、蔡白石等就是其中的主要代表。
吕巾石认为,阳明的“良知”和甘泉的“天理”本来同旨,并以张子的“变化气质”说作为通融二者之极要,以非议罗豫章、李延平、陈白沙等主静派之说(参见同上书卷38,《甘泉学案二·论学书》)。何吉阳以“止”与“退藏洗心”为学之本,认为如立此本而使之精实,就能符合阳明“知行合一”之旨(同上)。所以,其学风类似于王门的归寂派。
细究王、湛二学之异同,而且竭力调停两者的是洪觉山。他认为,甘泉所说的“体认天理”是根本的体认,而阳明所说的“致良知”则通于感寂,从而认为两者本来同旨(参见《明儒学案》卷39,《甘泉学案三·理学闻言》《论学书》)。而对王、湛二学的亚流,他则认为,应看到甘泉所谓“随处”已失却本源,而阳明的“致良知”也产生了流于空寂的弊害。为了救正这些弊害,他提出“几”并以此为学之要。据他所说,“几”是念尚未萌动时的有无相接处,是不睹不闻的先天处所。所以他认为:所谓无,不过是指“几”的湛然无物;所谓有,不过是指“几”的炯然不昧。所以若遵从“几”,甘泉的“随处”就不会落于“显”,阳明的“致良知”也不会落于“微”,从而达到所谓“显微无间”的境界。故而他提倡“知几”,而且以此为先天之学,并论述了“知几”根本之旨(参见同上书,《理学闻言》)。
一庵以“讨真心”为学之目标。他认为基于此,王、湛二学才能不生弊害(参见《明儒学案》卷40,《甘泉学案四·唐一庵传》;《敬和堂集》卷2,《唐一庵先生祠记》)。不过,一庵之学总体上说还是倾向于王学的。白石说,立足于赵大洲的开拓与邹东廓、罗念庵的示教,始能着落于甘泉所谓的“随处”说(参见《甘泉学案四·蔡白石传》)。而他也是调停王、湛二家的儒者。
如前所述,王门现成派的亚流陷于狂**之弊,但在看到这种弊害的湛门派儒者中,却出了如同许敬庵和冯少墟等那样强调湛学中的朱子学内容(即以严正的性理和心之静定为要的一面),以救正现成派学者的流弊。他们一方面容忍王学,但另一方面,则对其亚流和异端加以尖锐的批判和辩难。
接着,又出了唐曙台和杨止庵,但到他们那里,调停王、湛,以朱、王为两可的传统风气为之一变,成了以朱子学为宗而致力于驳难陆王派。湛门派,如前所述,虽在王门派隆盛时遭到压制,尽管经历了上述过程和变迁,其学脉却一直继续到明末清初。而且他们为救正王门亚流和禅门亚流的猖狂之弊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功绩,也是不能不承认的(1)。
说到湛门派的大儒,那就是许敬庵与冯少墟吧!东林的高景逸曾叙述敬庵之学说:“先生之学以无欲为主,谓人心之知缘物而起,亦缘物而蔽,格去物累,则真性湛然。”又评价其学德说:“先生好善疾恶,临事据法,不少姑息,然其人冲夷博大,一切茹纳。”(抄本《高子未刻稿·礼部·寿许少司马敬翁先生七十序》)
少墟虽与邹南皋、焦弱侯、高景逸、杨复所等大儒同时开堂会讲,但当时少墟是斯文之领袖。李二曲评价少墟说:“然诸老之醇厚者乏通慧,颖悟者杂佛学,惟先生严毅中正,一遵从程、朱家法。”(《李二曲全集》卷7,《体用全学》)他对少墟之学的评价比东林的顾泾阳、高景逸还高,认为它是“醇乎醇”者也(参见同上书卷16,《答吴濬长》三)。(2)
(1) 在湛门中,也有开启别派的儒者,例如王顺渠就是。他始师事于阳明,后离其师而游学于甘泉之门。他虽以平实易简为学之宗,但认为三教一致,而且广修诸子百家,不但对于阳明,而且对于程子也加以批判,同时反对门户之见。但由于他以静虚为宗,所以虽同样提倡三教一致,却与李卓吾等旨趣不同(参见《王顺渠文录》)。
(2) 少墟之学虽相当卓越,但在体认的真切方面,是否果真高于顾、高二儒,是很值得怀疑的。李二曲评价少墟之学说:“近代理学书,《读书》《居业》二录外,惟《冯少墟集》为最醇。冯与顾泾阳、高景逸,同时开坛倡学,大畅宗风。顾、高学固醇正,然其集中犹多间应酬,识者不无遗憾。《冯集》彻首彻尾,干干净净,粹然无瑕,方是醇乎醇,无论知学者读之,不忍释手!即平日绝不信学者乍见之,亦未有不旷若发矇。”(《李二曲集》卷16,《答吴濬长》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