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所说的良知,因为是遵照道德法则(理)、道德价值(善)的知觉,所以它不单单是善恶不分的知觉,而是像所谓“良知者,至善之著察也”(《明儒学案》卷11,《浙中王门学案一·钱绪山会语》)那样的善(良)的知觉,因而与一般的知觉是有真妄之别的。所以良知和知觉名同而实异,两者可以说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
原来,所谓良知的良,不仅意味着先天性、自然性(不学不虑),同时也意味着道德性(理、善)。如果把前者看得过高,那就会像现成派那样轻视道德性而产生以随任知觉为致良知的弊端。
其结果,正如欧阳南野所说的,就会流于告子、佛氏的生性说而流**纵情。所以阳明的良知,不仅仅是指知觉,还明确指出了道德的知觉这一点。根据这一立场,修证派认为,阳明的良知说就是“知觉即性”说。有见于此,南野反驳了朱子学者罗整庵所谓阳明陷于佛说的批评(参见《欧阳南野文集》卷1,《答罗整庵先生寄》)。
如上所述,良知因为是道德知觉,所以它是天理之明觉,或者可以说良知即天理。因此,绪山说:“以心之虚灵昭察而言谓之知,以心之文理条析而言谓之理。”(《明儒学案》卷11,《浙中王门学案一·钱绪山论学书》)南野说:“天理者,良知之条理;良知者,天理之灵明。”(《欧阳南野文集》卷1,《答罗整庵先生寄》)魏水洲也说:“盖自明觉而言谓之知,自条理而言谓之理,非二也。”(《明儒学案》卷19,《江右王门学案四·水洲先生集》)
这样一来,“致良知”就成了“穷理”,而“穷理”也只有这样,才能成为所谓“一棒一条痕、一掴一掌血”那样的真切东西,从而救正朱子学亚流的外索袭取、支离拘着之弊。所以,修证派指明了“致良知”就是本来意义上的“穷理”,“穷理”之外无“良知”可言,这一点是对朱子学者非难王学不讲“穷理”的回答。他们特别强调“良知”是“天理”、“致良知”是“穷理”,这也就封住了朱子学者非难王学之口。然而,如果过分强调这一方面,那么王学也就接近于朱子学了。
事实上,在王学亚流中,已出现了如同方学渐那样明显地接近朱子学的学者。修证派虽然提倡“理”,提倡“穷理”,但仍认为,工夫的终始最后在于“良知”的精明。可以说,在那里存在着王门之所以为王门的缘由(参见《东廓邹先生文集》卷4,《答余汝定》;同书卷5,《复王东石时祯》)。
对于朱子学者吕新吾的“心不足以尽天下之理,必存心以察天下之理,方可入圣”的穷理说,张阳和曾评论说:“万物皆备于我,非心外有理也。孔孟之学,但曰正心,曰存心。心正则理无不正,心存则理无不存。千古圣贤何曾于心外加得一毫。”(《明儒学案》卷15,《浙中王门学案五·不二斋论学书》)这就明确显示了阳明心学和修证派心学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