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王阳明的“格物”论可知,《大学》所阐述的中心思想就是诚意,“为学必诚”是毋庸置疑的。同时,王阳明的弟子志道(姓名不详)则以荀子的“养心莫善于诚”之语为例,并以程颢对荀子之语的非议为据,质问王阳明。志道还基于朱子学的“先致知,后诚意”的立场,暗中对背离程朱之说的王阳明学说提出了批评。对于志道的疑问,王阳明这样回答:“此亦未可便以为非。‘诚’字有以功夫说者:诚是心之本体,求复其本体,便是思诚的功夫。明道说‘以诚敬存之’,亦是此意。《大学》‘欲正其心,先诚其意’。荀子之言固多病,然不可一例吹毛求疵。”(《传习录》上卷)

根据王阳明的说法,“诚意”为《大学》思想之根本,这完全不同于朱熹在新本《大学》中所说的“先致知,后诚意”,其原因就在于古本《大学》主张“先诚意,后格物”,而王阳明正是吸取了这种思想。不过,若按《大学》首章的顺序来看,朱熹的观点似乎又是正确的。对此,王阳明与弟子蔡希渊曾进行过如下问答:

蔡希渊问:“文公《大学》新本,先格致而后诚意功夫,似与首章次第相合。若如先生从旧本之说,即诚意反在格致之前,于此尚未释然。”

先生曰:“《大学》功夫即是明明德,明明德只是个诚意,诚意的功夫只是格物致知。若以诚意为主,去用格物致知的功夫,即功夫始有下落,即为善去恶无非是诚意的事。如新本先去穷格事物之理,即茫茫****,都无着落处,须用添个敬字方才牵扯得向身心上来。然终是没根源。若须用添个敬字,缘何孔门倒将一个最紧要的字落了,真待千余年后要人来补出?

“正谓以诚意为主,即不须添敬字,所以提出个诚意来说,正是学问的大头脑处。于此不察,直所谓毫厘之差,千里之谬。

“大抵《中庸》功夫只是诚身,诚身之极便是至诚;《大学》功夫只是诚意,诚意之极便是至善。功夫总是一般。今说这里补个敬字,那里补个诚字,未免画蛇添足。”(《传习录》上卷)

程朱理学将究理与诚敬并列,认为“敬”就是实现“诚”的过程。朱熹在《大学或问》中,将“敬”解释为为领悟《小学》之理而下的功夫,同时又认为“敬”即养育本原的过程。他认为,如果不将“敬”贯穿于圣学中,既无法领悟《小学》所阐述的道理,又无法养育人之本原,更无法领悟《大学》之理,抛弃“敬”就无法使心智昌明。

程、朱将“敬”或“诚敬”作为做学问的根本、格物致知的本原,这较为接近王阳明的“诚意”说。但是,朱熹提出的“究理与居敬并用”之说终归还是偏重了究理。他之所以主张“先格物,后诚意”,是因为他将“格物”与“诚意”设定了先后顺序。与朱熹不同,王阳明将诚意作为格物致知的本原,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朱熹为主观派,王阳明为实践派。对于蔡希渊的问题,王阳明论述的中心思想就是诚意为《大学》之本。

正德九年(1514)王阳明在滁州讲学。其间,学者王天宇曾向王阳明求教。王天宇(1465—1538),名承裕,字天宇,号平川,陕西省三原人,王石渠(名恕,号介庵)之子。王石渠为孝宗时期的吏部尚书,政绩卓著。王天宇于弘治六年(1493)进士及第,官至南京户部尚书。他自蔡希渊处听闻王阳明的“诚意”说,对其观点怀有疑问,于是用书信的方式问学于王阳明。王阳明写了回信,题为《答王天宇》(《王文成公全书》卷四)。我们可以从五方面来领会这封信的主要思想。

一、天宇认为诚身时有必要格物,而王阳明则认为个体自身并不存在诚身格物之说,君子之学应以诚意为本,格物致知就是实现诚意的过程。

二、朱熹提出居敬与究理的重要性,认为“若不存其心,便不可致其知”,其实,此观点有前后矛盾之处。同时,朱熹也是根据“居敬存心”的观点来对《大学》进行补充的。朱熹将《大学》中“经”的主旨限定为“究理以正其心”,天宇认为,这会致使初学者以“经”为本而忽视“传”,其学术思想也会变得支离破碎而无法形成整体。对此,王阳明认为《大学》与朱熹的观点之间并无大的矛盾,但朱熹偏离了《大学》的主旨。朱熹所提出的“若不存其心,便不可致其知”不仅违背了《大学》的主旨,也违背了《中庸》中的“尊德性而道问学”的观点。此后,学者在读《大学》的“补传”时,会局限于表面文字而无法深刻领会“经”的主旨,这也正是朱熹重“经”轻“传”之过。

三、天宇认为,若不究理而诚身,便不能得到真正的诚。王阳明认为此说甚是,并且体认到诚身功夫所具有的过程。

四、天宇提出,决心即为存心,决心如不究理就会颠倒善恶。王阳明认为此种说法有牵强附会之嫌。他认为决心即为诚意,如果人真能做到诚其意,就会自然而然地探究到天理。因此,“不究理”并不意味着没有诚意。

五、天宇赞同司马光对“格物”的观点,即“格物”就是防止外界事物(名利之心)的影响,只有格物才能存心,而只有存心才能致知。对此,王阳明认为,这种观点将“防卫外物”与“致知”分别孤立,尽管此说并无大错,但忽略了心的关键作用,同时也否定了《论语》中“克己求仁”的思想。王阳明的“格物”论与此不同,他认为《大学》中提到的“诚意”即为《中庸》的“诚身”,《大学》的“格物致知”即为《中庸》的“明善”。《中庸》提出的“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就是为达到“明善”的诚身过程。因此,要“明善”,只有诚其身;要“格物致知”,只有诚其意。《尚书》中“精一”篇的观点即为《论语》提出的“博文”“约礼”,这也与《中庸》中的“尊德性而问道学”相吻合。

由此可知,王阳明将《大学》中的诚意与格物致知,《中庸》的“博学”“审问”“慎思”“明辨”与“笃行”,《论语》的“博文”与“约礼”,《中庸》的“尊德性”与“问道学”,皆视为一个整体而不是若干孤立的过程。同时,王阳明还认为以上各种思想的主旨就是诚意。

当时王阳明还未将“致良知”说作为其学说的宗旨收录于《王文成公全书》的《大学古本序》中。王阳明将“致知”贯穿《大学》始终,《大学古本序》所提到的“致知”为“致良知”之意,不同于朱熹基于良知主义而提出的“致知”。王阳明在四十七岁时写就《大学古本序》,当时他依然将“诚意”作为《大学》的根本,四十九岁后他才以“致良知”作为其学说的宗旨。此时,他将“诚意”深化为“尽致知”,这正与《大学》中“致知”的宗旨相吻合。此后,王阳明依然十分重视“诚意”在其思想体系中的作用,他认为良知的本体就是真诚恻怛。

自从提出“诚意主导格物致知”的观点后,王阳明的学说就逐渐演变成实用科学。朱熹将推究万物之理当作“格物致知”,并认为“格物”先而“诚意”后。王阳明认为这种观点容易使人的思想意识被客观事物所限,因此对其加以批判。虽然朱熹提出“敬”以重视心性涵养,并据此对《大学》中“传”的内容加以补充,但王阳明认为此观点毫无根据,只是朱熹为弥补自己思想弊端的一种无奈之举,因为《大学》的根本就是“诚意”,而“诚意”并非仅凭“敬”就可以实现。当王阳明正式将“致良知”作为自己学说宗旨的时候,也阐述了这样的观点。

就“诚意”为《大学》之根本这一观点,王阳明这样说道:“功夫难处,全在格物致知上,此即诚意之事。意既诚,大段心亦自正,身亦自修。但正心修身功夫,亦各有用力处,修身是已发边,正心是未发边。心正则中,身修则和。”(《传习录》上卷)

如上,王阳明将“诚意”作为格物致知的根本,同时也作为《大学》之根本。那么,《大学》中为何将“正心”“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过程与“诚意”并列呢?如按王阳明所说,“诚意”为《大学》之根本,那么《大学》只需阐述“诚意”,而没必要尽述“正心”“格物”“致知”以及“修身”等内容。

王阳明在晚年时将“致良知”作为其学说的宗旨,当时他也曾思考过这个问题,并对此进行了论道。(见《传习录》中王阳明与守衡的问答)

至于守衡为何许人,至今尚无定论。据陈荣捷博士所著《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中的《年谱》所述,嘉靖十三年(1534),即王阳明去世四年后,其弟子四十余人齐聚京师,其中提到朱衡之名。因此,陈博士推断守衡即为朱衡的笔误(《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所记载年次由《年谱》修正)。另外,《明人传记资料索引》认为党以平即守衡。党以平,字守衡,号颖东,河南省禹州人,正德九年(1514)进士。党以平担任过户部广西司主事、郎中、浙江参政左布政使,后告老还乡。

守衡问:“《大学》功夫只是诚意,诚意功夫只是格物。修、齐、治、平,只诚意尽矣。又有‘正心之功,有所忿懥好乐,则不得其正’,何也?”

先生曰:“此要自思得之,知此则知未发之中矣。”守衡再三请。曰:“为学功夫有浅深。初时若不着实用意去好善、恶恶,如何能为善去恶?这着实用意便是诚意。然不知心之本体原无一物,一向着意去好善、恶恶,便又多了这分意思,便不是廓然大公。《书》所谓‘无有作好作恶’,方是本体。所以说‘有所忿懥好乐,则不得其正’。正心只是诚意功夫里面体当自家心体,常要鉴空衡平,这便是未发之中。”(《传习录》上卷)

由此可知,王阳明所说的“正心”存在于“诚意”之中。对此,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心学家东泽泻将王阳明提出的“诚意”与“正心”合为一体来论述,他认为诚意与正心并非两个独立的过程,并提出“有志则无需有意,有里则无需有表,二者已浑然一体”。

由此可知,王阳明认为《大学》的“本体”功夫即为“诚意”,且融入其他功夫中。这正是心学的特点,所谓于统一主体中求得“诚意”。因此,“诚意”之外并不存在“正心”“修身”,因为“正心”“修身”已存在于“诚意”的功夫中。可以说,“诚意”是根本之功夫,而“正心”“修身”则为枝叶之功夫。只有先立根本才可得其枝叶,否则功夫就会陷于支离破碎。对于“诚意”与“格物”的关系,王阳明也持同样的观点。